安丘人大:创新方式出实招 建议办理见实效
2020-11-17
为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安丘市人大常委会紧扣建议的提出、办理和督办三个关键环节,完善五项工作机制,较好地解决了建议办理工作中存在的建议质量不高、督办不到位、落实力度不够等问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建立“一提前、两把关、两并行”建议提出机制。为避免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临时动议、匆忙拼凑提建议的现象,每年底,市人大常委会安排各镇(街道)人大(人大工委)结合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组织人大代表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将收集的第一手资料融入到撰写的代表建议之中。12月中旬,安排代表将建议交各镇(街道)人大(人大工委)进行第一次把关审核,对表述不清晰、格式不规范、不属于建议内容范畴等问题进行修改和处理;12月底前,各镇(街道)人大(人大工委)将代表建议汇总上报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进行二次把关审核,召开人代会时交大会议案组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在搞好会中建议办理的同时,引导代表在闭会期间积极提出建议,做到随时提出、随时交办督办、及时答复。
改进办理责任落实机制。常委会健全完善责任机制,要求各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时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人员具体抓的办理责任制,切实做到“四必须”,即必须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对建议办理进行专题研究,答复代表必须与提建议的代表见面,对于重点建议主要负责同志必须认真过问,给代表的答复件主要负责同志必须签字确认。
完善建议办理督办机制。首先,建立办理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与市政府办事机构于每年6月和11月召开代表建议办理联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政府办公室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及市政府所属承办单位负责人参加。6月,会议听取承办单位办理进度情况汇报,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措施,促进办理落实;11月,会议听取办理结果。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共同跟踪、沟通和落实。其次,改革建议跟踪督办机制。改变过去由单一委室负责督办的做法,建立由常委会领导牵头、相关专门委员会对口督办、人事代表工作室协调调度的代表建议督办机制,把代表建议督办任务分解到各个专门委员会,保证每件建议都有对口督办责任人。对于确定的重点建议,召开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承办单位、人大代表三方见面会,实行重点建议督办三方见面,协调办理工作,督促有关承办单位抓好落实。
完善与代表沟通联系机制。做到办前、办中、办后“三沟通”。办前沟通,承办单位第一时间联系提建议代表,进一步了解代表的真实意图,防止办理“南辕北辙”。办中沟通,及时交流办理措施及工作进度,征求代表意见,共同商讨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办后沟通,询问代表对办理工作是否满意,对不满意的地方进行整改。在沟通中强化面商,通过实地调研、开展座谈等方式,提高代表对办理工作的参与度。
实行建议办理满意度“双重评价”机制。为避免出现代表碍于情面或是因承办单位说服,对建议办理结果“口头满意、心中不满”的现象,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满意度,市人大常委会在代表向承办单位反馈办理意见并进行满意度评价的基础上,发放建议办理督查表,征询人大代表对办理情况的意见,并再次进行满意度评价。对于代表反馈不满意和基本满意的建议,由人事代表工作室向承办单位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改进办理。同时,每年年底市人大常委会都听取市政府关于上一次市人代会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邀请部分提建议的代表列席会议,对办理工作提出意见。市人代会召开期间,将上一次市人代会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书面通报全体代表,接受代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