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手拍”举报交通违法到底可不可以有?
2020-11-16龚先生
现代阅读 2020年11期
国庆假期各种堵车名场面中,有一项活动可算是人民群众新开发出来的项目——拍别人违章。此举在网上引起了不小的争论,很多人表示“干得漂亮”“支持举报”“就该治治一些人的臭毛病”,但也有不少人认为“纯属管閑事”“打小报告的毛病还没改”,等等。
发挥群众力量、给群众创造条件、搭建平台,实现互相监督、制约,到底可不可以有?
公交车上有小偷,我们会对善意提醒、怒吼呵斥的司机或乘客报以感激;企业生产假冒伪劣商品,我们会对“吹哨人”或者“卧底”媒体人大加赞许;干部队伍有贪腐行为,我们会对敢于揭发真相、举报内情的人致以敬意同时多加保护……如果我们认可这些举报违法违规,努力纠正、改变坏现象的行为,就不应该否定今天有人“随手拍”交通违法。这些违法违规行为本质上都是在扰乱、侵犯正常的社会秩序,危及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没有任何一条逻辑会支持“我可以违规,但你不能举报”。
我国宪法明确,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修订后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专门增加了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定。这些都说明,公民有权利、有责任参与惩治、震慑违法,维护社会秩序与公平。此外,“随手拍”的举报途径正在不断畅通,不少省份和交管部门都开通了随手拍交通违法行为小程序和App。
事实上,可以理解一些人担心“随手拍”意味着“随意拍”“随处发”,造成“拍客”泛滥、侵犯隐私等。对这些情况,交管部门其实都有相应的拦截措施。
客观而言,“随手拍”不是为了鼓励群众去告发群众,而是希望通过增加围观和注目,倒逼更多人的守法和自律。
(摘自《工人日报》 本文作者:龚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