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乡村一体化完善村级卫生所建设的思考
2020-11-16黄向京
摘要:村卫生所和乡村医生处于保障农村群众健康的前沿阵地,在农村三级预防保健网络中占据重要地位。然而多年来,村医队伍不稳、村卫生所条件落后等问题越发突出。实行紧密型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新模式,切实解决乡村医生后顾之忧,提升基层卫生水平,把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列入扶贫重点工作,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下大力气补短板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水平。
关键词:乡村一体化;村级卫生所建设;经费保障; 农村居民健康水平;思考
乡村医生,是最贴近农村居民健康的守护者,村卫生所和乡村医生处于保障农村群众健康的前沿阵地。然而多年来,村医队伍不稳、村卫生所条件落后等问题越发突出。闽北小县主动作为创新机制率先实行紧密型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新模式。2020年3月,该县对全县75个一体化村卫生生所投入555万元,通过新建、改建和租赁等方式对村卫生所进行改造建设,现已全部达到省级村受卫生所建设标准,64个一体化村卫生所已开通医保终端服务,实现卫生院对村卫生所建设、人员、业务、财务、药械、绩效考核、信息化“七统一”管理全在部回归公益性。如何做到示范城市,财政加大投入,经费确保到位起了决定行的作用。
一、主要做法
(一)完善人员经费保障与社会保障机制
2018年7月,制定出台《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薪酬工资分配的实施意见》文件,进一步完善一体化村卫生所的人员经费保障与机构运行补助机制。乡村医生具体待遇标准按乡镇卫生院临时聘用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标准进行测算,每人每年约4万元,其薪酬待遇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一是基本工资。主要由基础工资、乡村医生岗位津贴、农村卫生技术人员补贴三部分组成:1.基础工资。根据每名乡村医生常住服务人口数(行政村常住人口数/乡村医生人数)。原则上每个村医服务人口数在1 000人以下的给予1 600元/人/月;每个村医服务人口数在1 000—2 000人的给予2 000元/人/月;每个村医服务人口数在2 000人以上的给予2 500元/人/月。2.乡村医生岗位津贴。每个村医服务人口数在1 000人以下的岗位津贴给予100元/人/月;每个村医服务人口数在1 000—2 000人的岗位津贴给予150元/人/月;每个村医服务人口数在2 000人以上的岗位津贴给予200元/人/月。3.农村卫生技术人员补贴。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但有乡村医生证书的给予200元/人/月;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给予300元/人/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给予400元/人/月;取得主治医师资格的给予500元/人/月。二是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主要由基本医疗绩效工资、药品零差率补助和基本公共卫生绩效工资三部分组成。1.基本医疗绩效工资。由各乡镇卫生院根据各村卫生所开展基本医疗的服务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考核由各乡镇卫生院具体制定考评细则(医疗收入80%作为基本医疗绩效工资发放给村医,医疗收入20%作为发展基金和风险基金,可由卫生院统筹使用)。2.药品零差率补助。按村卫生所销售国家基本药物总金额15%的比例给予补助。如上级拨款有结余,该款可实行二次补助,具体补助办法由县卫健局另行制定。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工资标准。根据实际完成工作数量和质量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分配40%左右的工作量和40%政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给乡村医生,经卫生院考核后按照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次,奖优罚劣,公示后发放。此外,县财政还对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所水、电和电信网络等日常费用预算安排专项经费每所每月500元,确保一体化村卫生所的正常运行。截至2020年6月,全县75个一体化村卫生所村医的工资、公积金都已兑现。
(二)加大财政投入,合理规划完善设置一体化村卫生所
根据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和交通便利条件等因素,合理规划设置村卫生所。全县有17万多人口,86个行政村,目前规划设置75个一体化村卫生所(其中9个位于乡镇所在地的行政村,根据文件可不设立一体化村卫生所,有两个常住人口少于500人的村划归临近村卫生所管理。在合理规划设置一体化村卫生所的同时,村卫生所的业务用房由村委会无偿提供,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每个一体化村卫生所业务用房面积原则上不少于60平方米,其基本医疗设备由乡镇财政专项经费中配备,列入所属乡镇卫生院固定资产管理。
(三)科学财政预算,建立村医聘用与退出机制
2018年7月,制定出台《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聘用方案的通知》文件,规定一体化村卫生所聘用村医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明确了乡村医生聘用条件、程序及聘用后的管理等相关内容。乡村医生聘用人数原则上按行政村常住人口500—1 000人的行政村聘用1名乡村医生,常住人口1 000至2 000人的行政村聘用2名乡村医生,常住人口超过2 000人的行政村聘用3名乡村医生,原则上不超过3名。招聘乡村医生由所在地卫生院制定招聘计划书,经县卫健局批准后,由乡镇卫生院发布招聘信息,公开招聘。被选聘上的乡村医生其身份不变,不入编,不占编,由卫生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在聘用期间,财政足额预算,解聘及时调整预算,滚动管理,做到科学预算,精准管理。
二、几点思考
通过合理规划设置一体化村卫生所,实行紧密型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进一步改善了乡村卫生所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条件和环境,规范了乡村医生的执业行为,保证了乡村医生的待遇,方便了村民的看病就医,使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的目标得以初步實现。主要体会有以下几点:
(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是保障
为推进乡村一体化服务管理工作,召开乡村一体化服务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确定75个一体化村卫生所达标建设分四批完成,并明确乡镇党政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由各乡镇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抓落实,村级和卫生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做到责任分工明确。同时确定了1名分管副县长来协调推动这项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督促抓好落实。
(二)县、乡、村财政大力支持是关键
县财政局每年预算安排410万元作为一体化村卫生所运作专款保障卫生院聘用乡村医生的基本工资和水电、信息网络等费用。乡镇政府配套180万元(每个村所约2.5万元)为村卫生所配齐基本医疗设备,行政村出资375万元(每个村所约5万元)对村卫生所实行分批次的房屋标准化改造建设,卫健部门负责一体化村卫生所的验收,医保等部门主动介入,使75个一体化村卫生所的建设顺利完成。
(三)规范运作,实行“七统一”的乡村一体化管理新模式
在乡镇卫生院延伸举办公立村卫生所的基础上,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所实行“七统一”为基本内容的乡村一体化规范管理,即对村卫生所的建设、人员、业务、药械、财务、绩效考核、信息化统一归口管理。村卫生所人员经费、运行经费、药品、耗材、医事、药事等均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核算和承担。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根据村卫生所运行规范情况,将医保终端服务开通到村卫生所所在乡村,实现村卫生所医保定点实时结算,同步落实一般诊疗费政策。通过实施紧密型的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新模式,筑牢了农村三级卫生保健的网底,使乡村医生做到依法执业、规范服务、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落实,使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急重症病人的初级救护转诊等工作落到实处,促进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均衡发展,让农村居民在村级就能享受到医保补助待遇,保障了农村居民群众的健康。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任重道远,在未来的道路上必然面对许多困难和挑战。为推进乡村一体化村卫生所工作进程,各级政府应该加大财政投入,让村医能安心、静心。地方政府应加强一体化村卫生所项目工作跟踪监管,及时掌握工作动态,针对一体化村卫生管理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研究解决,不断促进一体化村卫生所工作顺利开展。
作者简介:黄向京(1972—),女,福建人,大专,高级会计师,财务负责任人,主要从事管理工作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