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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取消下放5个行政许可事项

2020-11-13

中国食品 2020年20期
关键词:水溶农用行政许可

日前,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该决定包括取消29项行政许可事项,下放4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层级。其中,农业农村部取消下放5个事项,至此,农业农村部部本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已由改革之初的57项压减到32项,中介服务事项由50项压减到10项,取消调整指定地方实施许可事项21项、保留82项。

农业农村部这次取消下放的5个事项可分为3种情况。在农业投入品监管方面,取消“新农药登记试验审查”和“七类肥料登記(含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农用氯化钾镁、农用硫酸钾镁、复混肥料、掺混肥料)”两个事项的许可,改为备案。今后,新农药登记进行试验、水溶肥料等进行生产不再需要到农业农村部门申请许可。

在职业准入方面,取消“乡村兽医登记许可”事项,改为备案。取得中等以上畜牧兽医专业学历,或者取得畜牧兽医相关专业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或者从事动物诊疗服务连续5年以上,或者经培训合格的人员,可在备案后直接从事乡村兽医工作。

在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方面,取消“兴建可能导致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污染和破坏的海岸工程建设审批”事项,相关工程可在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后开展;取消“出口国家重点保护的农业野生植物或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农业野生植物审批”事项的省级初审,将审批权限由农业农村部下放到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申请人在所在省区即可办理许可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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