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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式建筑发展现状分析及建议

2020-11-13黄莹李从文

上海房地 2020年10期
关键词:装配式建筑

文/黄莹 李从文

引言

一、装配式建筑城市发展对比

装配式建筑自2016 年国务院下发文件以来一直受到业界的广泛关注,各地政府相继出台了相关政策,扶持推广装配式建筑的发展。2016 年9 月27 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 号)提出: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产业技术条件,划分重点推进地区、积极推进地区和鼓励推进地区,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以点带面、试点先行,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局部带动整体的工作格局。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为重点推进地区,常住人口超过300 万的其他城市为积极推进地区,其余城市为鼓励推进地区,因地制宜发展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和现代木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力争用10 年左右的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

各地区在推广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时间上有先后顺序,其经济发展水平、政策制度保障、技术管理水平等均存在差异,导致了不同地区间的发展极不平衡。例如在发展规模、技术创新水平以及管理水平上,华东地区(山东、江苏、上海)要远远优于其他地区,[1]同省中省会及工业发达城市和普通城市之间的发展也有很大的差异。本文基于装配式建筑不同城市政策对比以及相关发展要素,分析不同城市间发展差异,同时,结合实际分析装配式建筑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基于此类分析提出相关发展建议。

(一)国家级装配式示范城市分布

2017 年11 月9 日,建设部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认定第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的函》(建办科函〔2017〕771 号),公布了全国首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产业基地),有30 个城市(产业基地)入选。当然,除了国家级的示范城市(产业基地),各省也自定了省级试点,为了更具有代表性,本文主要对国家级示范城市(产业基地)进行分析。2019 年5 月,新一线城市研究所通过收集消费品牌门店数据及互联网用户行为数据,对337 个中国地级及以上市进行评估,评估指标为商业资源集聚度、城市枢纽性、城市人活跃度、生活方式多样性和未来可属性对城市进行分级。以下为30 个入选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产业基地)的等级划分:

一线城市: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

新一线城市:天津市、沈阳市、南京市、杭州市、宁波市、郑州市、长沙市、成都市

二线城市:石家庄市、绍兴市、合肥市、济南市、青岛市、烟台市

三线城市:唐山市、邯郸市、包头市、潍坊市、济宁市、新乡市

四线城市:玉林市

五线城市:荆门市、广安市

未划分等级示范城市(产业基地):满洲里市、海门市、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州市武进区

可以看出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产业基地),主要集中在一、二、三线城市。示范城市(产业基地)在地理位置上的分布如下图。

图1 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产业基地)分布

通过图1 可知,大部分示范城市(产业基地)围绕京津冀和长三角地区分布。

(二)不同等级城市政策

通过查询各级别案例城市的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网站发布的官方信息,选取了8 个城市对其装配式建筑推行政策进行对比。

1.一线城市:北京市

(1)工作目标(以2020 年为节点比较,以下相同)

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

(2)装配式建筑应用范围

①保障性住房项目及政府投资新建建筑;②城六区和通州区地上建筑规模5 万平方米以上和其他区10 万平米以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③新建工业建筑。

(3)政策支持

①面积计算优惠;②面积奖励不超过3%;③财政奖励;④增值税及税收优惠;⑤评优评奖;⑥预售不受限。

2.一线城市:上海市

(1)工作目标

符合条件的项目原则上均采用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率达到40%以上或装配率达到60%以上。

(2)装配式建筑应用范围

除特指出的6 类建筑(总建筑面积低于1 万平方米的单体、独立设置的垃圾房门卫房等配套用房等6 项条款范围)以外,新建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应全部按照装配式建筑要求实施。

(3)政策支持

①住宅项目最高补贴1000 万元;②自愿实施的项目不超过3%的容积率奖励。

3.新一线城市:南京市

(1)工作目标

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

(2)装配式建筑应用范围

①所有新建住宅项目和单体建筑面积超过5000 平方米的公共建筑项目;②积极推进区域内,新建总建筑面积5 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筑项目,总建筑面积3 万平方米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2 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

(3)政策支持

①不超过地上建筑面积2%的奖励,奖励部分免收土地出让金;②基础完工、装配部品进场安装即可预售。

4.新一线城市:成都市

(1)工作目标

全市房建工程项目单体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低于30%;市政工程道路、隧道、轨道交通等项目除必须现浇的部分外,全部实现预制装配化。

(2)装配式建筑应用范围

①新建政府投资工程和保障性住房项目;②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采用钢结构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

(3)政策支持

①用地保障;②税收和信贷优惠;③资金支持、奖励或补助。

5. 二、三线城市:合肥市

(1)工作目标

全市装配式建筑规模力争达到1000 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力争达到20%。

(2)装配式建筑应用范围

新建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和政府投资总建筑面积大于10 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

(3)政策支持

①容积率奖励,住宅外墙预制部分建筑面积不计入成交地块容积率;②优化保证金缴纳方式;③强化财税金融扶持。

6.二、三线城市:邯郸市

(1)工作目标

中心城区达到50%,其他县(市)达到20%。

(2)装配式建筑应用范围

①东区所有公建、政府投资性项目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模式;②满足装配式建筑施工条件的农村居民自建住房全面采用装配式建筑。

(3)政策支持

①构件生产企业享受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扶持政策;②政府投资主导的增量成本纳入建设成本;③商品住宅和农村自建装配式项目适当资金奖励;④商品房主体达正负零可预售;⑤可采用邀请招标。

7.三线以下城市:玉林市

(1)工作目标

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2%以上。

(2)装配式建筑应用范围

①政府及国有企业投资或主导的总建筑面积1 万平方米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5 千平方米以上的新(扩)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公共建筑项目;②总建筑面积1 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保障性住房、棚改安置房项目及扶贫移民搬迁项目;③18 米以上大跨度建筑和大跨度钢结构标准工业厂房。

(3)政策支持

①土地保障;②重点招商引资;③报建审批绿色通道;④财政支持,单个项目不超过200 万元;⑤加强金融服务;⑥建筑面积奖励;⑦质量保证金优化;⑧资质晋升、评优评奖;⑨若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可享税收优惠。

8.三线以下城市:荆门市

(1)工作目标

重点地区30%以上,其他地区20%以上。

(2)装配式建筑应用范围

①中心城区符合装配式建造条件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②荆门三环线内及漳河新区爱飞客镇新建的政府投资建筑项目和非政府投资建筑项目;③京山县、沙洋县、钟祥市城区新开工的政府投资建筑项目。

(3)政策支持

①优先审批;②财税支持,部品部件税费优惠、装配式部分免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

通过将部分城市在装配式建筑推进过程中制定的目标、装配式建筑应用范围以及支持政策进行初步对比,发现不同城市之间有相同点,也存在区别。

二、装配式建筑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通过了解现行装配式建筑的发展情况以及不同地区装配式建筑的落地情况,发现装配式建筑的应用与发展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潘海泽等[2]借助社会认知情况问卷调查的研究表明,对于装配式建筑的发展,造价成本增加是表面的不利因素,科研投入不足和政府宣传力度不够是最根本的影响因素。

(一)政府扶持力度地区差异明显

通过上述的对比发现,从发展目标上看,各城市并不是完全以国务院指导意见所指出的“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30%”为基准,如合肥只要求20%,邯郸中心城区和其他县市分别为50%和20%。在目标制定上,不同城市政府还是以各城市发展背景和经济实力为基础,制定够得着的目标,不盲目推进。

从装配式建筑应用范围来看,大部分城市都是以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资性项目为必须应用范围。与其他城市不同的是,上海市因推广装配式建筑较早,在装配式建筑应用范围的划分中明确指出,除5 类因建设规模较小或不便于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建筑外,全部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是应用范围最广的一座城市,当然这也与上海作为经济中心的特殊地位分不开。不同地区对装配式建筑预制率或装配率的最低要求不一致,如深圳市预制率要求为15%,上海市预制率要求为40%。

各城市利用政策支持,引导地区企业自发地采取装配式模式进行建造。不同城市激励政策不同,对企业的引导度也会存在差别。从以上列举的8 座城市来看,激励政策主要集中在土地保障、审批优化、面积奖励、财政支持、评分评奖、商品房提前预售等方面,且各城市政策条款不一致,如玉林市激励政策多且细致,而南京市、成都市这类新一线城市的激励政策虽然更为细致,但在政策文件中并未体现出来。

政策的差异必然会导致不同城市发展速度和节奏的不同,政府宣传是装配式推广建筑的根本保障。实行不同政策的城市,还存在一些其他的问题。

(二)装配式建筑相关企业较少

装配式建筑落地的推进,从企业角度来说,需要占主导地位的设计端、构件生产端、施工端一起发力。

从设计端角度来说,北京市在对装配式建筑落实情况的检查中发现,各项目设计文件普遍存在设计说明未按要求明确装配式建筑内容、正式控制不到位的现象。出现此种情况的可能原因:一是承包商采用装配式建筑意愿不强烈,想通过这种“模糊”的手段蒙混过关;二是具备装配式建筑设计能力的企业较少,或者设计能力不成熟,以致一些企业接到此类工程不得不进行施工,但设计内容未按照相关要求而出现偏差。

从城市预制构件工厂数量来看,截至2018 年,北京市周边有构件生产企业16 家[3],上海在2016 年有构件生产工厂20 多家[4],三线以下示范城市中玉林市2018 年有2 家预制工厂开工,荆门市预计2020 年建成2 家预制工厂和1 家钢构厂。不同等级城市由于市场等原因,企业数量差距较大。在预制工厂的建设不能盲目追求数量。杨思忠[3]经过调研发现,多数区域预制需求市场并没有形成,造成预制工厂闲置现象较为突出,而局部区域预制工厂资源则很紧缺。

由于处在推广初期,有装配式建筑施工经验的企业和队伍较少,且设计缺陷或者安装技术不过硬导致构件的安装存在质量隐患,引发工期延误,违背了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初衷。

(三) 内在动力不足

首先是经济动力不足。苟寒梅[5]通过成本对比发现在现阶段装配式模式相较现浇式模式随着预制率的增加,其施工成本也会大幅上涨,如果装配式模式不是政府的强制要求,中小企业基本不会考虑采取装配式建造。因此,部分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仍持观望态度,不会主动作为,没有开阔的眼界,不愿牺牲眼前的利益来为未来的发展投资。[6]

其次是技术动力不足,或者科研投入不足。设计工艺工法不完善、施工技术欠缺也迫使部分施工企业不轻易尝试装配式建筑。部分省份装配式建筑起步较晚,例如示范城市中五线城市荆门市的第一个装配式建筑项目于2017年4 月才开工建设,而上海市作为装配式建筑的先驱城市于2007 年就开工建造了国内第一个装配式建筑项目。起步时间的差异导致不同地区技术能力的差异。

再次是管理经验不足与能力欠缺。因推广时间较短,建筑企业及相关管理人员对业务不熟悉,缺乏装配式建筑管理及施工经验。大部分地区的装配式建筑进程仍处于摸索前进阶段,尽管部分城市例如成都市也邀请国外专家进行交流讨论和指导,但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和当地发展的路还需要一定的摸索时间。缺乏管理能力,而装配式建筑又为新事物,导致施工现场管理内容与影响装配式建筑质量的因素增加,加大了管理难度。管理不善造成装配式建筑在施工过程中或成型后会出现一些质量问题。

从项目管理经验不足也可以引申出装配式建筑人才的欠缺。国家2016 年才开始推广装配式建筑,建筑行业中90%的工人没有经过正式的培训就直接上岗了。装配式建筑相较于传统现浇施工,对技术及工艺的要求更高,缺少技术人员的直接影响就是施工效率低下,质量得不到保证。另外,装配式建筑人才大量欠缺,而高等院校对装配式建筑专业人才的培养目前仍处于摸索状态,其培养模式、培养标准还未形成一定的体系,行业的大力发展受到了制约。[7]

(四)生产与应用协调不足

装配式建筑要求设计、生产、运输、安装及施工的高度协调,有一个环节受到影响就会影响整个项目的推进。建筑工业化,工业生产是关键,这同时也是装配式建筑建造的基础。工业生产需要一定的规模才能满足地区发展的部品需求。一方面,构件预制厂希望通过加工构件得到利润;另一方面,工程项目想通过构件的集中生产来提升质量和降低造价。这种长期的发展矛盾只有在形成一定的市场规模后才能达到一个平衡点。在发展初期,各参与方的矛盾会逐渐显露并影响装配式建筑的发展。

(五) 监管不严格

北京市对2017-2018 年装配式建筑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后发现,部分项目并没有严格按照装配式建筑的实施范围和标准进行建设。不同地区政府监管机构对工程的监管力度不一,特别是非中心城市,极易出现施工过程不规范、建筑质量不达标、监管不力等现象,甚至有些项目监理单位形同虚设,驻场监理人员职业技能不过关,往往是由业主企业的管理人员承担对现场施工的监督职责,违背了监理行业发展的初衷。装配式建筑的构件大部分在工厂生产,工厂预制的质量也需要有所保障。相较于现浇施工,构件预制厂也被要求有监理驻厂监督,但其是否严格履行了自己的职责还有待考量。

三、装配式建筑发展建议

(一)政府加大扶持力度

政府在装配式建筑的发展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业界普遍认为装配式建筑是在人口红利消失和推进绿色环保节能等背景下的大势所趋,所以需要不遗余力地加以推动,政府的支持是其最强劲的外在动力。可能迫于财政压力,各地方政府不能像上海市一样给予足够的财政补贴,但政府可以在给予适当经济补贴的同时,优化施工流程的办理,进行一定的税收减免,帮助提高参与企业的知名度,或者作出某些承诺来吸引更多的公司参与。若政策扶持力度不大,却又有部分强制性要求,会使得企业踩着政府要求的底线做事,表面热、里面冷,[8]这样并不能有效地推动装配式建筑的发展。

示范城市、试点城市要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建设,通过重点工程、示范性工程来展示装配式建筑的性价比和优势,从而改变人们的认识,以使其得到人民的认可。

(二)企业主动作为

目前大部分企业发展装配式建筑技术是受政策的影响,为了生存必须如此。首先要做强已有企业,以已有的技术标准和管理经验为基础保持上升式发展。有能力的企业可打通生产运输施工的全链条,尽可能地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其次是发展本地企业,尽快完善设计生产施工等配套单位,引进装配式建筑技术及人才,加强内部人才的培训,可以与相关高校以产学研结合的方式进行人才的培养和应用。鼓励本地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依仗行业协会,发挥本地优势,通过形成联合体或其他方式壮大自身,培养装配式建筑建造能力。可以利用地区示范性工程吸引知名企业落户,使其对构件厂等配套设施进行投资。此外还可以通过报纸、电视、自媒体等加大对已建成项目的宣传,逐渐形成品牌效应,这对企业的发展将大有裨益。

(三)加强规范标准的落实

进一步学习完善施工工法,深入研究装配式建筑部品构件吊装、节点连接、防水处理等核心技术,加快装配式建筑深度设计、工厂生产、项目施工、现场检测与验收、完工后的成品维护等相关标准的推广和应用,以推动地方企业自身硬实力的发展。[9]在装配式建筑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实施后,城市的落实力度也要随之加强。

(四)加强监管力度

政府监督部门应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对现场施工中的监督行为予以严管。装配式建筑监管应该包括构件生产阶段的监督、构件运输过程中的监督、现场吊装及施工的监督。[10]如湖北省要求装配式建筑构件必须有“身份证”[11],这是生产阶段监督的要点之一:构件出厂前需要预埋芯片或者二维码,注明使用工程信息、生产厂家、规格型号、负责人、质检员、监理员等相关信息,便于追溯。只有同时加强构建生产、构件运输与保护、现场吊装安装施工这三个阶段的质量监督,才能切实保障装配式建筑的质量。

小结

装配式建筑作为新事物,其发展必然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稳步推进,现阶段还是需要和现浇建筑互为补充。政府及企业不能为完成“目标”而发展,应根据实际项目的需要,客观、全面地进行设计,从而采取经济节能环保有效的建造方式,避免走进“唯装配”的误区。[12]

本文将不同城市装配式建筑的推行政策进行对比,结合现行装配式建筑发展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从政府及企业的角度提出相关建议,希望在政策的引导下,企业都能走出一条适宜自己发展的行业新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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