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骊 歌

2020-11-12

连云港文学 2020年3期

我醒来时,窗帘里透出微弱的曦光,整个房间像是盛满淡灰色的奶昔。我翻了个身,奶昔像是被搅动,轻轻地漾起来,就像此刻我刚从梦中苏醒过来的心脏。我伸手去够床头柜上的烟盒,发现枕头是湿的。

——是的,我又梦见了大马。

梦里,大马穿着人字拖,青灰色的T 恤松松垮垮地搭在肩上。我朝着他背影大声喊他的名字,他没有回头,迈着外八字晃里晃荡地在我的视线里消失……

九年前的那个早晨,我在超市见到他和孙黎明的时候,他也是这身打扮。那时,我和大马的友谊正在向爱情的方向前进,或者我们的爱情已然开始,而我浑然不知。

那天看到他俩时,我险些笑岔气。

早上超市人不多,他们两个——都是一米八的个头——格外显眼。孙黎明两眼通红,闪着精光。

看见我,孙黎明笑了下,自己先走了。他的笑暧昧而又意味深长。

我杵了下大马,昨晚你俩打游戏去了?

屁,孙黎明在上铺折腾一宿,板得我睡不着。今早刚睡一会儿,又拉我陪他逛街。操,没这么整的。大马揉着惺忪的小眼睛,一脸的不情愿。

能理解啦,人家女朋友要来了,失眠是正常的。

那是孙黎明的女朋友第一次来重庆看他。除了大马,我们都为孙黎明激动。

我问大马,她啥时候到?我挺想见见的。

大马乜斜我一眼,闲得没事儿干,给哥刷刷球鞋。

去你的,你玩累的时候想想我,来帮我摆摆货。

大马掐了下我脸蛋儿,说,你的那些重家伙,都是我摆的。

看着他晃里晃荡的背影,我想笑——我喜欢他身上那股说不出来的劲儿。很多年以后,我常常会想起大马的背影,想着想着就会哭——我们没有未来。这话不是我说的,是我妈说的。

大三那年,我爸妈专程从苏州赶来学校看大马。在大马面前,他们始终努力在脸上挂出一副和蔼的笑——毕竟都是大学老师——比较在乎自己的仪态修养。大马一离开,我妈的脸就垮了下来,分手,马上分手!是的,大马不帅,成绩一般,没有能够炫耀的家庭背景,无法让他们看到绚丽的锦绣前程。关于大马,我爸只说了一句话,条件实在不够。我把我爸妈的意思婉转地说给大马听,大马急了。他说,我现在是在学校,他们想让我有什么出息,非得当个学生会干部拿个奖学金?那种事儿,我干不来!我了解大马,他要真变成那样,我也不会喜欢他。

我学汉语言文学,因为喜欢写作,在学校周围打过各种各样的工,不为收入,只为体验生活。大马经常逃课,帮我发过传单,刷过盘子,还脸上涂满油彩地陪我帮那群搞行为艺术的家伙在街头耍过宝。只要我要的,只要他能做到的,他都满足我。考完英语四级那天,我俩在街边的火锅大排档喝多了。我对大马说,我也算不得什么大家小姐,你却建了座城堡,把我当公主待。大马“噗”地一下,把用牙起开的啤酒瓶盖吐在地上,说,老夫老妻的,咱以后能不能别这么酸。我起身捶他,又气又笑。

在我室友的眼里,孙黎明和大马都算得上情痴,却有本质的不同。孙黎明是天生的怜香惜玉型,爱上谁都会死心塌地的对人家好;大马却唯独对我好,别的女生根本进不了他的视线。我那时自信地认为,在这个世界上,即使我的父母抛弃我,大马也永远不会抛弃我。

孙黎明离开超市时,提了两大方便袋小食品。大马没跟他一起回学校,他帮我把货架上放错的物品归位码齐。大马说:“我就知道孙黎明这小子重色轻友,没想到这么严重。”我笑,知道他嘴上骂得越厉害,心里面越近乎。“刚才跟你说话的功夫,他整了一大袋子,我想看看都买啥了,你猜他说啥?”“啥?”“他说你轻点,别给捏碎了。”我笑得捂着肚子直不起腰。“操,我是啥,我碰一下就能把那些巧克力果冻弄碎了。一个扔铁饼的,他至于这样吗?”

大马说得有点邪乎,事实上,孙黎明的女友不是扔铁饼的。人家不过是体育特招生,在首都的一所大学,比我们低两届。直到孙黎明结婚,我也不知道那女孩的名字。在我面前,大马总用“扔铁饼的”称呼她,我姑且叫她楚琴吧。

孙黎明和楚琴是在网上认识的,应该算得上我们这个时代最早网恋的一批。孙黎明的QQ 号是5 位数,据说后来赌气卖了,并且卖了个好价钱。那时候上网都是在网吧,一小时2 元,包通宵12 元。孙黎明为了省钱——当然也是恋爱如火如荼的需要——很长时间睡在网吧,后来干脆做起了兼职网管,再上网一分钱都不用花。

我以前见过楚琴的照片,大马给我看的。看之前,我问他,漂亮吗?大马说,脸是梯形的,倒梯形,满脸青春大疙瘩;长成那样,还倚着棵树,整出一副顾影自怜样,腰比树干还粗。我说,大马你过分了,不带这么损人的。我知道,大马一开始就反对孙黎明和她谈恋爱。我问大马,你觉得她配不上孙黎明?大马说,媳妇儿这话问得俗了,没有什么配不配,只是我的直觉告诉我,她没准儿会毁了孙黎明。事实上,楚琴长得不错,只是有点黑,生着北方人那种大脸盘儿。

孙黎明把楚琴接到学校的时间,比我们预计的提前了半小时。大马带着我和他们宿舍的几个男生,在学校大门口举着一元一个的红色小国旗列队欢迎。来往的师生向我们投来或好奇或玩笑的目光。看得出来,楚琴很受用,孙黎明有些羞涩但满脸放光。大马为他挣足了面子,尽管这种方式有些滑稽。事后,大马跟我说,孙黎明打的的士,40 来块,靠,一个体生,还怕坐公交。我说,理解万岁嘛,毕竟我们这里是山城。

楚琴给孙黎明带的礼物让我们有些汗颜,不是普通小女生的调调。她给他带了三条牛仔裤和一打棉袜子。我们觉得太不浪漫了,孙黎明却喜欢,说楚琴具备一个好老婆的全部条件。

自欢迎仪式后,我们再没看到孙黎明和楚琴的影子,直到楚琴走的那一天。大马带着我们坐着公交穿越了大半个城市,呼啦啦地到火车站去为楚琴送行——当然,他俩是打的去的。月台上,孙黎明和楚琴抱着哭成了泪人,不管不顾地接吻,还互相擦眼泪。我们看到孙黎明的鼻涕哭出老长。大马搂着我,我俩转过头去偷偷地笑。火车开动了,孙黎明追着火车跑,我们也应景地跟着跑,还挥舞着双手,欢迎她再来。那场面,电影桥段一般,让我终生难忘。

大马告诉我,楚琴走后,孙黎明躺在宿舍整整睡了三天。大马揶揄他,小体格还挺能折腾。孙黎明懒得说话,把脚丫子伸出来亮给他看,两个脚底板都有血泡。楚琴晕车,在这个城市更是晕得厉害,孙黎明愣是全凭两条腿陪玩了四五天。大马佩服,说,原来是11 路。他用《大话西游》里唐僧唱“ONLY YOU——”的调子为孙黎明高歌起“服了YOU——”

事实上,我所知道的,只是冰山一角。大四那年,孙黎明为了给楚琴买生日礼物甚至卖过血。我问大马,他不是有个很有钱的伯伯?用鲜血换来的钱,更能证明爱情。那是我第一次听到大马没有用戏谑的口气谈论他们的爱情。

四年前的夏天,我出差到北京。大马招待的我,饭桌上还有孙黎明楚琴和他们的女儿朵朵。

楚琴变白了,光洁的脸上没有一颗青春痘。她穿了件粉色的吊带背心,颜色恶俗,腰间露着赘肉。但孙黎明看她的表情,一如当年。相形之下,我和大马有些不自然。不是尴尬,也不是狂喜,该叫什么呢?有点百感交集吧。大马模样没怎么变,但不像从前那么贫嘴了,他一支接一支地抽着烟。

忘记说了,大马、我、孙黎明,我们三个人在毕业前都经历过一番痛苦的挣扎。

毕业对于我和大马来说,不只是学业的结束,也是爱情的结束。大马说,如果你想考研,我也可以考研;如果你想工作,你去哪个城市,我也去哪个城市;如果你一时做不出选择,我可以等待。但是你要给我个态度,我的选择或者坚守才有意义。大马说这话时,表情凝重,一点儿没贫。我泪如雨下。父母已为我联系好苏州的一家报社,他们说大马不能去苏州,说得义正词严。我读过很多小说,古典的,现代的,中国的,外国的,尤其喜欢小说里那些缠绵悱恻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可到了自己头上,我成了懦夫,我向家里妥协了。我对自己说,得不到父母的祝福,此生都不会幸福。当时我似乎真的这么想,后来我越发明白,这不过是我想说服自己离开大马编出的理由。潜意识里我似乎也觉得大马不够优秀,至少离“丈夫”的名头存在差距。爱情和婚姻是两码事。我和大马开始害怕独处,心如明镜,我们没有独自面对的勇气。大马变得寡言,焦虑。孙黎明我们三个人每天在一起,对酒当歌。我们在学校的湖边唱,面对着嘉陵江唱,甚至变态地跑到歌乐山上的白公馆门前唱。

孙黎明尽管贪玩,但成绩好。用大马的话说,IQ 太牛,没办法。孙黎明被院里保送读研究生,我们都为他高兴,他却愁眉不展。孙黎明那个有钱的伯伯在重庆开了一家很大的公司,正欲转战IT 行业,希望孙黎明毕业能去帮他。我们早知道孙黎明有个很拽的伯伯,因此对于他能和大家一样——住50 年代建的宿舍,在和公厕连在一起的水房冲凉——颇为佩服。比肥皂剧还狗血的是,他伯伯没有小孩,并且不是一般地喜欢孙黎明。这意味着,孙黎明去他伯伯公司,不只是简单的工作,还很有可能接他衣钵。这两条路,不论孙黎明怎样选,都是安逸的。然而,他放弃了安逸,而是选择考楚琴学校的研究生,那个学校的计算机专业跟我们学校简直没法比。更牛的还在后面,孙黎明的研究生只用两年读完,和楚琴同一时间毕业,然后留在北京结婚生子。

晚饭后,大马对我说:“时间还早,我陪你到前门大街转转吧。”大马喝了酒,孙黎明一家开车送的我们。下车后,我自然地把手插进他的裤兜,他却把我拦腰抱起。街上火树银花,人头攒动,路过的人都会向我们看上一眼。大马还是大马,真爷们儿!他把我放下时说:“还行,没长胖。”我笑着想捶他,却差点笑出眼泪。

大三那年的平安夜,我俩在重庆逛解放碑,也是这样——街头拦腰公主抱!我被抱起的时候,旁边还有人吹着口哨。不同的是,那次他把我放下时说:“媳妇儿,你可真沉。”每遇一处小吃,他都问我:“想吃不?我去买。”我摇过几次头后,他便不再问。后来我让他给我买了瓶橘子味儿的北冰洋汽水。

我们坐在路边,看着街上人来人往。他点着一根烟,问:“他是做什么工作的?”顾左右而言他一晚上,他总算开口问我了。“医生。”“你怎么找个医生,男医生很变态的。”他可能觉察到了自己的失态,补了句“对不起啊。”我说:“没什么,牙医。”“他对你好吗?”我说:“还行。”说完,我的眼泪不争气地流了出来。他说:“好你哭什么呀?我跟你说,他要是敢对你不好,告诉哥,剁了丫的。”

我没有告诉大马,我没有结婚。毕业后,父母以及被父母动员起来的亲戚们,走马灯似的给我介绍对象。条件是我们共同认定的,律师、医生、公务员、证券分析师……清一色的职场精英。我试着接触了几个,全部无疾而终。说到底,在他们身上,我找不到快乐的感觉。这些年,我和大马一直保持着联系。只要我想他,就会把电话打过去,不论白天黑夜。倘若他有一点疏离,我会撒娇发嗲,千方百计唤起他的热情;当他再度为我燃起熊熊的爱情之火时,我又会兜头一盆凉水,毫不留情地把它浇灭。大马说,他就是一只风筝,线始终攥在我手里。孙黎明说,大马这辈子都不可能逃出我的手掌心。闺蜜说,你不能这么自私,自己不嫁人家,还死死霸占着。是的,我不能嫁他,他不能满足我和我爸妈的虚荣心;但是,我喜欢他,离不开他,我希望他一辈子都只为我一个人守候,像武侠小说里写的那样,只要我需要,放出三支响箭,他便会策马而来,不管多远。

大马把我送到酒店门口,赭红色的大理石台阶在灯光的映射下发出淡淡的微光。我站在高高的台阶上,远处车水马龙。他在台阶下一圈又一圈地徘徊,直到最后圈起拇指和中指,把烟头弹出一记漂亮的弧线,然后向我挥手告别。

大学里,校园情侣租房子睡宾馆司空见惯,我和大马却始终未越雷池半步。如果他想,我会答应。但他曾认真地对我说:“有一天你会明白,我给你的,才是真正的爱情。”今夜,如果他留下,我仍会答应;甚至,我用自己看不到的依依不舍的目光渴望他能留下。但是他没有。

我以为我们又一次失之交臂。十几分钟后,大马敲响了我的房门。我们一夜未睡,他的身体像大海一样把我淹没。离开酒店时,他对我说:“如果两年内,你离婚了,而我还没有结婚,我们就在一起吧。到时候,你来北京,我去苏州,都可以。”他凝重的表情和毕业前一模一样。我又一次泪如雨下。

最近一次见到孙黎明和大马,是今年春天。

我妈心脏不好,我陪她去北京做检查。大马开着黑色沃尔沃去机场接我们。他胖了,穿着印有切·格瓦拉头像的马夹,戴顶有红五星的绿帽子。我问他,放了道台了?他说,别寒碜我,这身行头够俗的是吧?想笑就笑吧,别憋着。

大马离开IT 行业已有几年,他说路边培训学校出来练摊的都比他们厉害。他现在已经有了自己的文化公司,电视台综艺节目、广告、宣传片、网络大电影……什么赚钱做什么,挣得盆满钵满。

陪母亲跑医院,他车接车送,忙前忙后。他跟母亲说的话,不多也不少,但每句都恰到好处,周全得体。母亲有些悻悻然,说没想到他能有这么大出息,话里话外带着对我的歉意。

还有一件事很巧,这回进京正赶上孙黎明的第二次婚礼。是的,他和楚琴离婚了。仿若于无声处听惊雷,这件事让我很长时间对这个世界回不过神。是他们的婚姻让我相信真的有爱情存在。其实,大马曾给我的,也是真正的爱情,只是在我拥有的时候我不懂。

孙黎明坚决要离开楚琴。一次楚琴出差,孙黎明无意中看到楚琴的大学日记。为了一次比赛机会,楚琴被教练潜规则过,彼时正是她和孙黎明热恋的时候。孙黎明并非老古董,他不在乎什么处女不处女,但他认为楚琴不该向他隐瞒。他想不通,命都可以给她,怎么就没能换来份真诚?!我以为这件事会给孙黎明致命的打击,事实上他只颓了三个月,就活蹦乱跳地一口气谈了四五场恋爱,并且每一场都以让对方失恋而告终。

孙黎明这次结婚对象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内衣模特,比他小五岁,高挑而妖娆。我忧心忡忡地跟大马说,怎么都觉得不靠谱。大马无所谓地从口中吐出一团淡蓝色的烟雾,又把它吹散。他说,只要孙黎明觉得靠谱就行。

孙黎明结婚那天早上,天上飘着雨,北方罕见的细雨,真的细如牛毛。大马开车来接我,坐在副驾驶位上,我们良久无言。我认真地看着他的侧影,这么多年,我似乎第一次这样仔细看他。并且我第一次发现大马并不难看,甚至有点帅——棱角分明,下巴上的窝窝有着男人的性感。大马打破沉默,问:“你们好吗?”我说:“好。”我转过头去,车窗上细小的雨珠在一点点地凝结变大,变大的雨珠沿着玻璃缓慢地滚落。一同滚落的,还有我的泪珠。车里弥漫着《Big big girl》迷人的旋律,我很想对大马说,我没有结婚,你娶我吧……可我没说,因为大马的表情心不在焉。我在心里对自己说,今晚吧,今晚我一定对你说。

孙黎明的婚礼在一家酒店的花园庭院举行,洋派新潮。新娘的女友们个个美丽动人,胸半露着,让人恍如踏入内衣秀的现场。她们胸前一坨坨的碳水化合物让身为同性的我不忍直视,孙黎明却像鱼儿一样在她们中间穿梭,神情自若地和她们嬉笑拍照。孙黎明被发胶牢牢固定的头发高高蓬起,白色的西装鲜亮夺目。扮成花童的朵朵——穿着白色的公主纱裙,头顶紫芍药和薰衣草编成的花环,拎着小花篮——安静地站在新娘身后,像一个精致的小蜡人。客人们端着酒杯三三两两地站在一起,或寒暄,或朗笑。落寞的似乎只有我一人,我的目光像尾巴一样不离大马半步,我在他身上看到了我从前没看到过的光彩。仪式快开始时,大马抱着个女孩,和一个女人在我面前走过。女人梳着马伊琍一样的短发,一双大眼睛清澈明亮。大马怀里的女孩洋娃娃一般,嘴角挂着涎水,一边回头看我,一边用胖乎乎的小手反复揪着大马的耳朵。

孙黎明为新娘唱起了歌,结婚典礼被推向了高潮。我一个人站在餐桌旁,把五颜六色的酒灌下肚。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大马看那女人的眼神,因为很多年前,他曾用同样的目光看过我。

“嘭!”

远处传来一声微弱的脆响。

庭院一角,稍稍远离人群的地方,由粉红色气球扎成的装饰拱门旁,一个穿着暗红色套装的女人用手里的香烟把一个气球烫破。黯淡的红如同陈年的血色,我的脑海里一下子浮现出楚琴倚树而立的照片。

气球又迅速瘪了几个,歪斜的拱门摇摇欲坠,“嘭——嘭——嘭——”的声音却被孙黎明的歌声淹没。

我以为自己会带着母亲悄无声息地逃离北京。可临行前还是没能忍住,约了大马在三里屯一家名为“时光隧道”的酒吧见面。大马一脸平静,看不出任何异常。我开门见山:“你太太真美,女儿也漂亮。”“说什么呢?”“我在孙黎明的婚礼上都看到了,你结婚了为什么不告诉我?”“你肯定看错了,那天我有事儿先走了,婚礼没参加完,孙黎明现在还怪我呢。”我一时语塞,大马还是那个大马吗?突然觉得他无比陌生。大马端起酒杯,“还没喝呢,你就醉了,我们还怎么欢度良宵……”泪水夺眶而出,我疯了一样跑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