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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清廉国企建设

2020-11-09周振

管理学家 2020年16期
关键词:主体责任国企从严治党

周振

[摘 要] 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是我国管党治党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举措,不僅是国有企业发展的基石,也是党执政兴国的关键所在。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伟大旗帜下,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全力推进“清廉国企”建设,强化基层党建、加强党内团结、增强企业治理,营造党政风清气正、狠抓实干的氛围,进一步提升国企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关键词] 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廉;国企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社会经济资源的相对集中和市场主体属性的相互叠加,给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加大了反腐败斗争推进的工作难度。故在此新形势下,必须切实抓好国企政治建设,牢记“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聚焦“两个维护”,全面打造清廉国企,加快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进一步推行党政建设的伟大工程新格局。

一、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机制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只有以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深化标本兼治,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才能跳出历史周期律,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这就需要把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地,深刻领会内涵,牢固树立正确理念,发挥班子带头作用,为推动各项工作继续走在前列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1[。

(一)坚持责任担当,是从严治党的基础保障

一要严格履行党建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内监督是全党的任务,第一位的是党委监督,不能一谈到监督就只想到纪委或推给纪委。管党治党是党政建设的首要任务,需要不断强化实践的“四种形态”主体责任,要从提要求向抓直管转变。例如: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就得先从国有企业根据自身内部情况制定的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细则着手抓,把政绩、任务、责任作为党建工作来抓,进而构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对于一些违纪的问题,就须及时作出处理,该问责就得问责,不可含糊不清,严防以小拖大;对涉嫌违法问题,就需立场坚定、不能手软,杀一儆百,以加强“不敢腐”的不正之风。

二要严格落实监督问责。在党建工作中,首先将纪律摆在首位,着力让批评提醒成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常态。其次,需要转变以往的工作惯例、创新思路,可安排不定期暗访,实行通报反馈,从约谈整改到执纪审查,层层抓层层管,传导必要的压力,使党建工作重点能够从“只盯少数”向“管住多数”转变。再次,企业党组织在聚焦政治巡察、工作督查、述职评议中发现问题,抓落实、抓整改,补齐工作短板。

三要履行忠诚责任。对党的十九大报告、党章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部署必须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各级基层党员干部认真研读,领悟其实质的内涵及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党员干部还要加强学习,起到模范作用,担起重要职责,列好责任清单;企业实行奖励先进、鞭策后进予以督促的措施,使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真抓严管,是从严治党的工作思路

一要提高思想觉悟。做好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部署工作的落实,才能真正助推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的纵深发展。必须把各项要求与企业的实际状况相结合,特别是在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应该将政治建设放在第一位,还需充分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要严格按党章办事。对党员干部必须要“三个严格”,按党的制度规定办事,按党纪党规办事,时刻警惕,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在党内生活中必须铭记弘扬正气,反对歪风;对于可以发展的党员严格按党章准入制度,对不合格党员必须严肃惩戒,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

三要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抓好工作的根本,只有持续做好制度的执行落实,才可免于半途而废的局面。首先,需要提高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用党章规范言行;其次,要强化机制建设,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及重要岗位的权力进行规范;最后,措施要坚决有力,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二、主体责任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目前,有些国有企业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过程中,还存在责任意识淡薄、履责方式单一、责任追究不力等问题,进而影响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成效。所以,为正确认识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科学内涵,有必要对其落实过程中仍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2]。

(一)意识淡薄,责任不到位

有的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依然不够重视,主观认为这是纪委的事,与自己无关,对“两个责任”满不在意,只要管好自己,不贪、不卡就算是已经履行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有的领导干部还觉得党风廉政建设没有开展分管战线业务的必要,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的弊端,对主体责任的分解、考核与落实没有到位,“打包”了事,进而在“一岗双责”工作的落实当中造成不良影响。

(二)履责方式单一,工作落实不到位

有的领导干部在述职述廉报告上存在空洞问题,对于业务工作看似井井有条,有板有眼,实际上在党风廉政建设和责任分解工作中只是照抄上级文件,内容单一,甚至对集中交责也只不过在形式上开个会,履行责任更是可想而知了。此外,在检查责任制的落实方面也是流于形式,由于副职检查业务工作比较多,所以对年中开展的“责任制巡查”和年底开展的“责任制考核”只是形式上听听汇报,在巡查考核、谈话走访工作上不够深入,走马观花,根本很难发现问题所在。

(三)责任追究不力,工作弱化

有些国有企业虽然建立了“一岗双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可是在问责追究工作上还是存在怕影响单位荣誉的现象,不但没有追究分管干部,在上级追究责任时还暗地里以各种方式打招呼、做手脚。甚至对于开展的责任追究,也没有真真正正做到公开透明,根本无法确保责任追究的公平公正。

三、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清廉国企

国有企业是我们党执政的经济基础,也是改革开放以来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而党员干部则是党在经济领域建设中的执政骨干,更需要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摆在首位来抓,从严管理监督干部,铲除滋生腐败温床,以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党风清廉建设。

(一)压实主业主责

党的十九大报告已明确把党的纪律与政治、思想、组织、作風、制度“六项建设”并列,体现了党的建设总体布局,说明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已得到高度的重视。在管党治党“责任田”的全过程中,需要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意识,分清责任,加强党内监督,严管严控,规范权力运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深化作风建设为突破口,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增强履职担当

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分管工作业务同部署、同落实,构建“一级抓一级、层级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强化责任担当,需要将落实主体责任和履行“一岗双责”相结合,统一思想、认识到位,要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在强化政治统领工作中,既要严以律己,也要管好部下,以确保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谁主管、谁负责”制度。必须严格将管理和关心信任相统一,提高政治站位,认清形势、正视问题,要始终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还需明确业务往来单位的廉洁行为准则,相互监督,从根源上杜绝拿回扣、收红包等现象发生。基本做到全面覆盖,层级落实,从根源上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营造务实清廉、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三)抓长抓常抓细

面对目前还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必须时刻谨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始终保持警惕,坚信“不作为乱作为”也是腐败的理念,守牢廉洁底线,对易生腐败的薄弱环节加以监控。同时,国有企业作为社会发展的一个经济细胞,应找准定位,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提醒、抓好问题整改,堵塞漏洞,加强清廉国企建设,督促责任落实,把企业打造成风清气正的革命队伍。

四、结语

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落实中,要主动顺应新时代党建工作的要求,提前谋划、精心制定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坚持与时俱进,勇于改革创新,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切实承担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使命,深入推进国企党风廉政建设。

参考文献:

[1]刘毅,杜彬伟.基层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思考[J].学习与实践,2016(10):67-72.

[2]王红艳.企业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6(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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