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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禁欲主义与“存天理,灭人欲”思想之异同

2020-11-06谢扬

西部学刊 2020年18期

摘要:基督教禁欲主义与朱熹的“存天理,灭人欲”思想虽极其相似却又有差异。其二者的相似性表现为两者的规劝方式都是引导人“向善”,在一定程度上都是为统治阶级服务;差异性则表现为:(一)完善自身之路存在差异,基督教禁欲主义包括饮食、性、行为语言禁忌;而朱熹的“存天理,灭人欲”思想则是提出在满足基本生存欲望后,控制不断膨胀的欲望;(二)对待女性主体存在差异,禁欲主义具有严重的反女性主义倾向,而朱熹的“存天理,灭人欲”对女性贞节的道德要求走向了极端,所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關键词:基督教禁欲主义;存天理,灭人欲;异同分析

中图分类号:B978;B244.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6916(2020)18-0145-03

禁欲思想是中西方共有的思想之一,并且在历史上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但由于历史文化、地理位置等原因东西方的禁欲思想在内容上也存在一些差异,对中西方的禁欲思想进行研究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西方的禁欲思想以基督教禁欲主义最为典型,而中国古代哲学家朱熹所提出的“存天理,灭人欲”则是中国古代禁欲思想的重要代表,本文将从二者形成的社会背景、理论来源及主要内容等方面分析其异同点和理论价值。

一、基督教禁欲主义思想与朱熹“存天理,灭人欲”思想简要介绍

(一)基督教禁欲主义

基督教禁欲主义思想形成于公元前6世纪左右,其理论渊源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基督教自身教义所认为的先天二元论,他们认为神圣和世俗作为两个主体是绝对区分隔开的;二是基督教对灵魂和肉体这一问题的探讨,他们认为灵魂和肉体的关系不仅是相互分离并且是相互敌视的。随着时间的发展,这二者也经历了融合与统一。从宗教的起源而言,没有神圣和世俗的区分也就不可能有宗教的产生与存在,从这个意义出发,宗教将人类的生存模式区分为两种。在讨论生存模式之前,我们先要讨论以下几个问题:什么是神圣呢?西方宗教研究的佼佼者米尔恰·伊利亚德对此曾说:“对神圣的第一可能的界定就是神圣是世俗的反面”[1],他认为神圣与世俗存在巨大的差异性并且超脱于世俗,具备不朽、灵验和超自然等特性。德国基督教神学家鲁道夫·奥托在其著作《论神圣》中指出:“神圣是令人战栗的奥迹”并带给民众“敬畏”“活力”,这些都是世俗所无法做到的[2]。人应该如何感知神圣呢?西方宗教在解释人们在日常道德生活中的“恶”与“善”时往往会谈到精神与物质、灵魂与肉体这两对相反的概念,西方宗教和教会认为由于精神和灵魂是贴近上帝的因此是纯洁无瑕的,而人们在日常道德生活中的“恶”则是因为物质和肉体在追求情欲的过程中受到了世俗的污染而导致的堕落。因此,基督教教会认为要想感知神圣就不能追求人在物质和肉体上的欲望,必须不断地经受苦难与折磨才能净化精神与灵魂,最终感知“神圣”的幸福与荣光。西方基督教不仅仅认为神圣与世俗、灵魂与肉体是相互分离的,并且将其赋予了人的感受与情感,相互敌视、相互嫉恨,并以神圣和灵魂的胜出作为结束。因此西方基督教鼓励人们彻底割裂与世俗的联系,又或者说彻底离开这个世俗的世界,如此这般才能感知神圣。

(二)朱熹“存天理,灭人欲”思想

宋明理学的集大成者朱熹继承了《礼记·乐记》中的“灭私欲则天理明”思想并加以衍化,提出了“存天理,灭人欲”。后人在理解“天理”时往往会将其简单理解成古代的三纲五常和伦理道德,但朱熹本人曾指出“道者,天理之当然,中而己矣”[3],由此可见朱熹所指的“天理”范围极广、内涵极丰,并不单指中国古代儒家提出并由世人遵守的伦理纲常道德,而是宇宙间一切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定理。朱熹所指的“人欲”也不只是人们对物质的简单需求,而是违背社会发展规律、破坏社会发展秩序的个人私欲[4]28。朱熹对这二者进行了探讨与区分:“合道理是天理,循情欲是人欲”[5]。因此,我们可以对“天理”和“人欲”进行一个简单的概括与区分,“天理”主要包括合乎自然规律的法则、合乎思维规律的评判思考以及合乎道德规律的伦理行为;而“人欲”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符合“天理”的个人欲望,如吃饭、喝水等,这一类“私欲”不应该也不可能被去除,而应该被满足;另一方面则是违反“天理”的个人私欲,由于这一类“私欲”往往是不正常、无休止的,因此应该被去除。在朱熹看来,“天理”和“人欲”的关系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应该是此消彼长的,如果没有掌握好尺寸就会使“天理”走向“人欲”,最终走向灭亡。在这里我们对“存天理,灭人欲”进行一个简单的总结,即去伪求真、去恶求善。

二、基督教禁欲主义思想与朱熹“存天理,灭人欲”思想的相似性分析

(一)两者的规劝方式都是引导人“向善”

无论是西方的基督教禁欲思想还是中国古代的“存天理,灭人欲”思想,作为维护统治阶级统治的工具与手段,其核心目的都是引导人“向善”。当基督教的定位从“苦难者团体”到“灵魂拯救者”,这也就意味着基督教的社会功能也随之发生了转变,信仰基督教不再是苦难者的专属,反而成为了高尚生活的象征,而禁欲也成为了“感知神圣”最重要、最虔诚的途径。西方基督教经典《圣经》指出人们要想“成神”就必须“克己”,以达到观照自身的目的。经文《罗马书》指出:“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在我的肉体之中,没有良善”,面对这种情况,16世纪宗教改革的倡导者马丁·路德提出:“为信仰甘愿栉风沐雨”,主张人们通过责罚自身的方式以完成在人世间的赎罪,这种苦修主义或者禁欲主义思想正是通过规劝人们完善自身从而引导人们向善[6]。朱熹在其著作《四书章句集注》中指出:“至善,则事理当然之极也。言明明德、新民,皆当至于至善之地而不迁,盖必其有以尽夫天理之极,而无一毫人欲之私也”[3]。在这里,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朱熹既看到了人的本性是具备成功的基础的,但他也看到了人类自身缺陷、污浊的社会环境、不恰当的社会教育对人的恶性影响,因此他主张人必须要改善自身缺陷、净化社会环境、接受良好的社会教育以完善自身,这个过程不是一日之功而必须日日实行、坚定不移。

(二)二者在一定程度上都是为统治阶级服务

纵观人类发展的历史,我们发现中西方禁欲思想都长期被统治阶级所采纳以维护其统治,但由于历史阶段、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无论是同一地区不同时期的禁欲思想,还是同一时期不同地区的禁欲思想都存在一定的差异。从西罗马帝国的陨落到文艺复兴开始这一段时期的欧洲被基督教和天主教所统治,为巩固教会的统治地位、禁锢人民思想,教会实行对“性”的极致否定与反对。在基督教禁欲主义思想的影响下,教徒们被强行实施独身制,禁止性行为甚至禁止婚姻,随着性欲被否定的同时人民对幸福和快乐的追求也被否定,民众也就自然而然地顺从教会的统治而不会选择反抗统治。而在封建制度统治下的中国,宋明理學家朱熹提出的“存天理,灭人欲”也作为主流思想被统治阶级所采用。作为封建社会的强势一方,统治阶级(权贵阶级)由于社会地位、经济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利用其权势在满足自身“人欲”的同时,利用禁欲思想去压迫、剥削被统治阶级(劳苦大众),完成了从暴力统治到精神统治的转变,使得“强者剥削弱者”成为理所当然,已达到“存天理,灭人欲”的目的,某种程度上加剧了社会的不公与两极分化,但就当时的实际情况而言却是维护了统治阶级的统治。

三、基督教禁欲主义思想与朱熹“存天理,灭人欲”思想的差异性分析

虽然基督教禁欲主义与朱熹的“存天理,灭人欲”思想具有诸多的相似性,但也明显存在着许多差异性。尤其是基督教禁欲主义在其发展过程中饱受诟病,甚至在其发展后期具有“黑暗的中世纪”之称。而以朱熹为代表的程朱理学则为当时社会所容纳和接受,并且也是理学的各个学派中对后世影响最大的学派之一。之所以会有以下差异性,与二者所处时代与社会等方面有很大关联。

(一)完善自身之路存在差异

基督教禁欲主义的表现形式丰富多样,主要有以下四类:第一类,饮食禁忌,在基督教禁欲主义思想形成早期,地处中东地区的埃及与叙利亚由于战乱的原因导致基督教在当地颇为流行。由于战乱等缘由,导致当时的社会经济一度萎靡不振,因此给予了禁欲主义思想的生长空间。于是当地的基督徒们主张清修、严格地控制对外界事物的需求,甚至达到了“只求维持生命,不求饱足与美味”的一种生活态度。因此禁欲修行的方式逐渐在全球的基督教徒中扩散开来,然而大部分的基督徒们需要赚钱养家,维持生活的必备开销,因此“苦修”在不断地演化中逐渐变成具有特殊意义的斋戒日[7]。基督教在全球流传甚广,因此各个地区的斋戒日对于事物的要求也是丰富多样,部分地区甚至会严格到如何吃?以及在何处吃等问题上去。例如:在圣诞节为了纪念耶稣的复活,要实行斋戒不吃肉食,不用刀叉进食,减少娱乐活动等。第二类,“性禁忌”,《摩西十诫》第七条写道:“不可奸淫”,他们规定了对于和异性的接触、性生活等行为做暂时性和永久性的禁戒。第三类,“行为禁忌”,在神圣物或者,神圣的时间和地点,某些特殊的行为不能做。第四类,“语言禁忌”,在神圣的地方(宗庙等)、时间(祭祀的时间等),有些对神不敬的话不能说。基督教通过禁欲的形式来要求自身,他们认为禁欲能够束缚自身的欲望,达到灵魂上的观照,从而使自己能够更加接近上帝。而在东方,朱熹的“存天理,灭人欲”思想则认为“人欲”就是心的疾病,就是私欲,就是追求过度的物质享受。“灭人欲”不是要扼杀人性,灭除性欲、食欲、爱欲等,更无消灭人的进取心与上进心的意思。天理是公正是非之心,是包含伦理纲常的天地本善之心,人欲之中自有天理,正常的合理的“人欲”就是“天理”。简单来讲,“存天理”即为向善,“灭人欲”则是去恶。“存天理,灭人欲”并不是对于欲望的全盘否定,而是提出在满足基本生存欲望后,对无穷无尽欲望的一种防范,希冀通过这样方式,控制不断膨胀的欲望,以达完美境界,使其从欲望中脱离出来,不断地追寻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健康发展。

(二)对待女性主体存在差异

基督教禁欲主义具有严重的反女性主义倾向,基督教教父安布罗斯和哲罗姆认为,在世间存在精神世界与物质世界两类世界,他们将精神世界看作为天堂,代表着真善美;而将物质世界看作为地狱,代表着假恶丑。他们将两个世界看作是相互对立和排斥的。因此他们有理由相信精神世界越是丰富的人,他们所受的物质世界的束缚就越小。正是由于这两个世界的相互排斥,他们因此得出结论,人想要达到神圣的境界,那必然是精神世界无限丰富,直至最终脱离了物质世界的束缚。正是由于基督教对于世界的两重性看法,因此就决定了基督教对于性的态度。在对于两性的论断中哲罗姆说:“肉体之爱为精神之爱所克服,欲火为信念所熄灭。薄此能厚彼”[8]他们将男女同世界一样分为两类,男子代表精神领域,女子则代表着物质领域。在他们看来男女之间的交合,如同夏娃引诱亚当一般,使男子陷入性的罪孽之中。男女之间的交合将会使男子降低到物质世界这一层面,也就意味着精神陷入到物质层面。因此,基督教禁欲主义总是表现出反女性的倾向。在东方,由于进入到父系氏族社会后,男性获取自然资源以及创造财富的能力更强,因此女性逐步变成男性的附属品。到了明朝,这种思想达到了顶峰,受朱熹“存天理,灭人欲”思想的影响,对忠信节义更是有着无上的赞誉,因此对女性贞节的道德要求更是走向了极端。所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和男子“若娶失节者以配身,是己失节”。明清时期,统治阶级用立贞节牌坊等形式褒扬、奖励妇女守节,并形成了一定的制度,将贞操观念普遍化、制度化,甚至发展到对女性贞操的要求到达了疯狂的程度,在丈夫病危或战乱将至,妻妾便先殉死以表忠贞。这样的“贞洁”犹如一把利刃,一方面表现了女子自身的名号,另一方面却剥夺了女性自由选择的权利,逐渐演变成剥夺女性生命和自由的杀人工具。总的来说,基督教禁欲主义表现为反女性,甚至认为女性乃邪恶的源头,让人从精神世界向物质世界坠落。而在东方,随着程朱理学的兴起,虽然没有从根本意义上否定女性主体,但是却从另一方面加重了对女性的压迫。

综上所述,在西方,基督教禁欲主义无孔不入的浸淫着整个西方社会生活,深刻地影响了西方人的思想情感,同时也日益超出了狭隘的宗教定义,逐渐垄断了西方人民的精神文化教育等一切领域。而朱熹的“存天理,灭人欲”思想因其含义相当广泛,因此常被统治阶级将其歪曲利用和片面地发挥,导致了封建社会后期封建礼教禁欲主义的泛滥,严重地损害了人民群众的自由创造能力和精神,对中国社会的发展造成了极大的创伤[4]。因此,无论在东方还是西方,禁欲主义思想不仅仅是时代的产物,而且还因其含义广泛、内容深远,被部分群体加以歪曲理解和发展。所以禁欲主义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看待道德问题的框架形式。在当前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适当宣扬禁欲主义,这对于解决铺张浪费等问题,构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具有一定的意义。

参考文献:

[1]Mircea Eliade.神圣与世俗[M].王建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

[2]胡景钟,张庆熊.西方宗教哲学文选[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3]朱熹.四书章句集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3.

[4]李士金.朱熹关于“存天理、灭人欲”的哲学思考[J].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5).

[5](南宋)朱熹.朱子语类(卷七十八)[M].长沙:岳麓书社, 1997.

[6]谭捍卫.基督教禁欲观论略[J].宗教学研究,1995(4).

[7]周慧民.从宗教与斋戒看饮食发展[J].常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1).

[8]文明.论早期基督教禁欲主义的兴起及其反女性主义[J].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9(3).

作者简介:谢扬(1995—),男,汉族,重庆万州人,单位为长沙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方向为伦理学。

(责任编辑:董惠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