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用档案在精准扶贫中的实践与探索
2020-11-06周超
周超
摘要:个人信用档案作为记录个人信用信息的载体,完善机制、创新手段、优化环境、促进发展,在精准扶贫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信息采集不全、资源未能共享的问题,同时提供全面的在线服务、与扶贫政策相结合都将成为有益的探索。
关键词:信用 精准扶贫
个人信用档案被形象地称为第二张身份证,该档案中记录了评价个人信用价值的信用信息,是各类信用记录的集合。个人信用档案中包含以下信息内容:个人身份证明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常住地址、联系方式、教育经历、学历情况、取得社会资格证书情况、工作履历等;信用记录信息包括与金融机构发生信贷关系形成的履约记录;与其他机构和个人发生信贷关系形成的履约记录;与商业机构、公共事业单位发生赊购关系形成的履约记录;与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机构发生经济关系形成的履约记录;欠缴依法应缴税费的记录;各种受表彰记录;以及其他有可能影响个人信用状况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民事赔偿记录等。个人信用档案根据个人的家庭收入与资产、已发生的借贷与偿还、信用透支、发生不良信用时所受处罚与诉讼情况、对个人的信用等级进行评估并随时记录、存档,以便于个人信用的供给方决定是否对其提供信用或者提供多少信用的依据。
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经济也是信用经济,社会主体的诚信行为对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个人信用档案作为个人信用能力评价的手段,在国家治理、人民生活各领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0年,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本文以湖南省会同县为例,就个人信用档案在精准扶贫中的实践和探索谈几点体会。
一、会同县简介
会同县地处湖南西南部,属武陵山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片区县、革命老区县、视同少数民族自治县、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全县土地总面积2258平方公里,辖8镇10乡230个村13个居委会,总人口36.01万。
二、在精准扶贫中的实践
近年来,该县将个人信用档案资源与精准扶贫有机结合,在降低融资成本、加快脱贫致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联合开展信息采集,相关政策配套支持
建立乡镇扶贫部门、银行、村支两委组成的信息采集、评级授信村级评定小组,银行机构贷前直接掌握了农户实有净资产、劳动力、参与产业项目情况、家庭成员信用及品质情况,减少了贷前审查、资产评估等环节,有效降低涉农银行机构的经营成本和信用风险,提高了贷款发放效率。另外,通过财政安排一定的资金建立风险补偿基金,用于贫困农户贷款损失的部分补偿,进一步降低了银行机构的经营风险,增强了银行机构管理层、经营层和有关工作人员的放贷意愿。截至2019年末,会同县银行机构涉农贷款余额312709万元,比2018年净增60677万元,不良贷款率控制在2.52%左右。
(二)优化评级流程,与惠农政策相结合
为有效发挥个人信用档案对精准扶贫推动作用,县人民银行积极督促涉农银行机构简化农户评级授信内容和流程,将评分指标由8个缩减为4个,农户净资产分值权重由5%调整为10%,农户信用状况分值权重由20%调整为40%,建立以贫困农户信用状况为重点,简明、便捷的贫困农户信用评级体系。同时,将信用评价结果与扶贫再贷款、风险补偿金、贷款贴息等惠农政策紧密结合,通过小额扶贫贴息贷款、便民卡等信贷产品满足贫困农户融资需求,提高贷款获得率。以会同农商银行为例,依靠其农村网点多、基础业务扎实等优势,积极开展建档立卡贫困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和评级授信工作,使农户摆脱了净资产不足、无抵押品的束缚,凭自身信用就可获得贷款支持。截至2019年末,会同农商银行已完成9001户建档立卡贫困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和评级授信工作,当年申请贷款的农户1321户,获得贷款农户1321户,贷款获得率达 100%。累计向人民银行申请扶贫再贷款2.5亿元,为贫困农户发放扶贫贷款2.5万元,利率由9%左右下降到4.35%。另外,为有效降低农户融资成本,发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在金融精准扶贫中的基础作用,对扶贫小额贷款采取贴息政策,目前已累计贴息601万元。
(三)开展信用乡镇、村、农户创建,优化信用环境
该县以个人信用档案建设和创建省级金融安全区为契机,多措并举,不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增强市场主体诚信意识。扎实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和信用农户创建工作。出台全县统一的考核标准,建立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和涉农银行机构共同组成的联合评审机制。截至2019年末,会同全辖18个乡镇,87个贫困村,72746户,评定信用乡镇14个,占比77.78%;信用村131个,占比56.96%;信用农户20602户,占28.24%。
(四)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兴起,农业产业化快速发展
随着农村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增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有效改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在农村兴起。截至2019年末,会同县共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36个,133户获贷款支持,占比达 56%,贷款累计达82万元。鱼类养殖、茶叶种植、油茶种植等特色产业快速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身得到发展的同时,还通过流转土地、入股分红、吸收当地农民务工等方式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反哺贫困农户。2019年,该县共有37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精准扶贫,成为贫困县又一支扶贫后盾队伍,当年全县顺利实现脱贫摘帽。
三、存在的问题
个人信用档案在帮助农户以更低的成本、更快捷的方式获得贷款,降低涉农银行机构的交易成本,助推精准扶贫,加快了脱贫的步伐,但是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信息采集不全,影响信贷需求
农户信用信息内容多、涉及面广,采集难度大。同时,受“富不露财、财不露白”传统思想的影响,一些农户不愿提供经济收人、民间借贷等方面的信息,直接影响了信息采集、信用评级的准确性。从农商银行评级授信的情况看,一般只采集到农户身份、劳动力,住房和银行往来等信息,像公安、工商、税务等直接影响农户资信状况的信息档案资源无法采集。表面看影响的是农户信用等级的评定,最终结果是农户有效信贷需求不能满足。
(二)共享平台未建立,扶贫贷款发放主体单一
目前,会同县乡镇银行机构网点以农商银行、邮储银行为主,农商银行乡镇网点数占比达63%,基本上承担了全县扶贫小额贴息贷款的发放任务,是金融扶贫的主力军。除农商银行外,其它银行机构较少参与贫困农户贷款业务。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规范的、标准的个人信用档案共享平台尚未建立,信用档案资源不能共享,加之国有商业银行对客户评级授信自成体系,不适合广大农村客户。另外,由于农村地区网点少,如再开发一套针对农村客户的评级授信体系,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国有商业银行考虑自身经济效益,不愿加大这方面的投入,农户难以跨入其信贷门槛,扶贫贷款发放主体单一状况一时难以改变。
四、探索与思考
(一)加强协调配合,增强持续建设的动力
个人信用档案建设是一项长期、系统、复杂的工程,需要政府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建立一个规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持续推进。现今,我国个人信用档案的信息来自各个行业和部门,各个行业的个人信用档案相互独立,且未对外公开,只有银行、公积金等少数部门信用档案实现联合征信,信息的不完善,势必影响对个人信用的准确评价,同时也会使个人有机可乘,不利于诚信社会建设。这就需要政府主导,构建一个综合的的个人信用档案库。或是建立个人信用档案运营中介,在法律规范下,利用自身资源搭建起与各部门相连的信息高速传输通道,对所需的信用档案资源进行检索,提供全面的信用记录在线服务。同时,要将信息的更新纳入各部门的年度绩效考评内容,确保信息实时更新,准确体现个人的信用现状。
(二)加大应用范围,落实收益惩戒机制
当前国家对贫困人口实行脱贫不脱政策,政策红利将持续下去。要将个人信用档案纳入扶贫档案管理,将个人信用行为与扶贫政策相结合,一方面可以根据个人信用档案净资产、收入状况等信息实时调整扶贫政策,另一方面落实信用农户在贷款利率优惠、授信额度提高、手续简化、产业扶持等方面激励措施,让诚实守信的农户有守信受益的“获得感”;同时,建立黑名单制度,使失信者在政策扶持等方面受到懲戒,激发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扶贫先扶志,增强广大农村群众的信用意识。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县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