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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警察服务保障“四大检察” 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路径和对策

2020-11-03袁刚史松洋

理论与创新 2020年16期
关键词:司法警察职能定位

袁刚 史松洋

【摘  要】随着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推进,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作为检察机关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能定位、发展路径和管理效能等方面暴露出诸多不能适应任务需求的问题。本文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司法警察服务保障检察办案新模式,旨在进一步提升司法警察职业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水平。

【关键词】司法警察;职能定位;履职路径;警务保障

引言

近年来,检察机关建立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职能体系。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如何适应新的形势任务需要,切实发挥“服务检察主业、保障办案安全”的职能,是必须完成的答卷。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司法警察要主动适应改革需要。笔者根据张军检察长的讲话精神,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和各地有益经验对司法警察服务检察机关“四大检察”的路径和对策进行简要分析和探导。

1.提高认识,准确把握司法警察职能新定位

1.1明确司法警察的职能定位是维护法治尊严的内在需要

司法警察作为设立在人民检察院的人民警察,依据2019年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参与检察活动,通过行使职权维护检察工作秩序和保障检察工作顺利进行。抓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既关系到社会主义法治尊严的维护,又关系到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的严肃性、强制性和权威性。因此,加快推进司法警察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推进司法警察工作从单一化向多样化转变,更好服务“四大检察”主责主业具有举足轻重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1.2细化司法警察的职责任务是忠诚担当使命的内在需要

新时代司法警察的职责使命就是在《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础上,根据检察办案工作需要,不断细化任务清单,主要增加以下内容:参与公益诉讼调查、职务犯罪侦查、监狱巡回检察;保护出席法庭、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宣告等检察人员的安全;为中央交办的重、特大案件及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提供警务保障。

1.3协助侦查、调查取证是司法警察服务检察办案的内在需要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业务部门一直承担补充侦查或调查取证的职能。检察院司法警察属于检察辅助人员,协助职务犯罪侦查、参与公益诉讼调查,既能最大限度挖掘司法资源,减轻办案部门人手不足的压力,又能通过信息共享,强化“检警一体化”工作机制,推进司法警察工作转型升级,实现司法警察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频共振。

2.更新理念,积极拓展司法警察履职新路径

2.1积极探索保障重、特大案件等刑事检察工作新路径

近几年,我院承办了中央政法委、高检院交办的一大批重、特大案件的审查起诉任务,全体司法警察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积极主动与业务部门协调、沟通,建立了“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司法警察”的“检警一体化办案” 警务保障新模式,在检察官指挥下积极参与检察办案。主要承担:看管、提押犯罪嫌疑人;冻结存款、汇款;扣押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等专门工作,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2积极探索保障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新路经

实践中,司法警察部门与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等业务部门构建了“信息联通、案情沟通、保障畅通”的警务保障网络,初步形成了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用警新模式。受领任务后,司法警察部门要严格落实“评估、分析、建档”的原则要求,及时了解案件特点和具体情况,对重大、复杂、敏感的案件应当提前进行风险评估,并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

2.3积极探索联合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新路径

检察机关12309服务中心作为接待群众的信访场所,是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的前沿阵地。司法警察维护群众来访场所的安全和秩序、参与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既是履行法定职责的需要,同时也是为了积极响应人民群众对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强烈需求,進一步规范执法活动,促进阳光执法、便民执法,着力提升检察机关群众工作水平的需要。

一是建立司法警察部门与信访接待部门之间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掌握涉检、涉诉信息和人员特点,做到及时预警并制定处置预案。二是建立“联合接访”制度,通过“接访检察官+司法警察”工作新模式,既能有效引导上访群众通过合法程序维护自己的利益,又能有效保护接访检察官的人身安全。三是拓展司法警察职责任务,积极做好情绪失控人员的交流沟通、心理疏导和释法说理工作,充当“调解员”、“消防员”,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近年来,我院成功处置了“红天赢”非法吸资案等数十群体性上访事件; “李某某”长时间滞留机关大门等闹访、缠访案,有效维护了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

3.增强信心,在检察实践中提升警务保障能力

在司法改革和检察机构改革的背景下,迫切需要司法警察抓住发展契机,积极应对改革带来的新挑战,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和警务保障能力,实现司法警察工作的新突破、新发展。

3.1坚持政治建警方针,引领警务保障工作创新发展

司法警察要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特别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仪式上的训词精神为契机,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通过学习“四史”、开展“过政治生日”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夯实忠诚根基,筑牢忠诚警魂。要按照“四个铁一般”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司法警察队伍。

3.2提高业务能力水平,增强警务保障工作履职实效

司法警察业务建设要坚决贯彻落实高检院张军检察长对司法警察工作提出“自上而下加大管理、培训力度”的指示精神,坚持以《司法警察训练大纲》为指导,以基础理论、基本体能、基本技能、专业技能为重点,以“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自我挑战——警务技能比武考核最佳记录名录”活动为牵引,重点突出分级培训、业务技能考核,培养一批既懂检察业务,又知办案程序“多面手”和“执法办案尖兵”;以检务信息化平台为依托,建立司法警察人才库;建立警务“大数据”平台,大力开展专业技能模拟和实战化演练,全面提升警务工作专业化、信息化、实战化水平。

3.3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提升司法警察执法公信力

司法警察是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重要力量,是检察机关联系群众、展示执法形象的重要窗口,是法律监督所具有的国家强制性的重要体现。必须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坚持铁腕治警,坚持把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贯穿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全过程,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司法警察违纪违法案件,确保司法警察队伍纯洁、纪律严明、形象良好。

总之,司法警察要不断强化“司法警察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思想认识,坚持“政治建警、业务立警、人才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的方针,全面加强素质能力建设,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司法警察队伍;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司法警察铁军,为新时代检察工作提供强有力警务保障产品。

参考文献

[1]王小伟:《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职能完善路径研究》。

[2]张震:《浅谈检察院司法警察配合控申大厅做好接访维稳工作》,载《法制与社会》,2019年10期。

[3]陈仕铖、黄铨富《浅谈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职能转变和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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