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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产融合内部利益分配与风险转移分析

2020-10-26沈江山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20年20期
关键词:利益分配三产融合

沈江山

[提要]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发展,三产融合作为振兴乡村经济的重要手段发展速度越来越快。本文通过对三产融合中的风险转移和利益再分配的角度,从不同的利益主体出发,分析三产融合的横向擴展和纵向延伸环节中的风险承担以及利益连接问题,确定三产融合的市场有效性,并以市场配置角度提出教育和信用建设方面的建议。

关键词:三产融合;农业风险;利益分配;市场配置

中图分类号:F302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0年7月7日

一、引言

现阶段正处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实施阶段,如何利用好乡村这种地域综合体,促进乡村经济发展、优化农业结构、保障农民增收是各级政府的首要任务。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三农”问题,为保障农产品供给、推进乡村建设、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出多种角度的执行意见。三产融合作为其中的一种重要手段,对落实十九大提出的大数据与实体经济结合、加强技术创新和实行乡村振兴战略皆有着促进作用。

三产融合主要是指与农业相关的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大量学者对其进行多种角度的探索:一是对三产融合内部环节的实证和数据分析,通过具体地区的实例来分析三产融合的启示与存在的问题。如李宽等通过上海的家庭农场,主要分析第一产业内部融合对农户收入影响;郭娜等通过黑龙江的中药、中医、旅游阐述三产融合中主要的一三产业融合发展并提出政策建议;方言等增加了贵州一二产业融合的事例分析产业融合发展的整体情况;董梅生等分析工业化、信息化及其融合度即二三产业融合对农村经济有正向影响;苏毅清等通过多个省市的三产融合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二是通过管理学的角度对三产融合的内涵与存在的问题进行理论分析,提出相关的解决建议。如李治等通过产业融合交易成本来分析其内在动力与问题;赵霞等分析了三产融合的内涵、意义与驱动因素;解安等通过理学分析对三产融合的劳动分工和农业供给提出战略建议;芦千文通过几个确定的观察维度分析三产融合的发展机制并提出建议。三是对国外三产融合的借鉴与比较。如李玉磊等分析了日本、韩国和法国经验提出政策、合作社和技术方面的建议;程承坪等分析日本、韩国的第六产业,提出工农商融合发展、互联网辅助融合等建议。

本文通过风险转移与利益分配角度,对三产融合的不同地区产生的不同模式的环节进行归纳处理,分析不同情况下各个主体的利益关系与风险承担原则,探究三产融合发展中相关的类别问题,从市场角度提出相关的解决方法。

二、三产融合的环节与功能

三产融合指与农业相关的一二三产业利益主体的合并,其合并方式有两种类型:第一种是每个产业内部进行合并,如第一产业的种养结合、第二产业的多种加工模式等;第二种是产业间的合并,如一二产业形成的农户与企业间的利益连接、一三产业形成的农业与服务业的结合,或者是二三产业形成的消费网络。每种形式都有其融合的优势如图1。(图1)

(二)农业与加工业融合:稳定农业收入、优化成本结构。一二产业融合模式主要指农产品种植与加工的行业结合,其中的利益主体为农民和企业(合作社具有一定的企业性质,但利益主体相当于农民,所以我们可以将合作社认为是农民利益主体)。一二产业的普通链接方式为农民种植、养殖,加工企业向合作社收购农产品然后进行加工成产品进行销售。而一二产业融合形式主要是:提前签订购销合同和农民将土地经营权租给企业,企业再聘用农民进行生产。在农民进行个体种植养殖的情况下,农民承担了环境风险、劳动力效率风险等其他非系统风险,即在企业的农产品采购中,面向市场的农产品供应具有幸存者偏差,农民个体对已发生的风险没有补偿,只能被动的接收价格(农产品市场被认为是完全竞争市场),使得收入不平衡,企业在采购过程获得额外的收益。而企业签订购销合同或租用土地、雇佣农民的方式则承担的环境风险、劳动力效率风险等,其风险增值在这种模式下内部化,且采购成本内部化会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在存在农业非系统风险的情况下,其农业风险增值一般是低于交易成本的,因为相同环境下的生产效率差距是很小的,农业地区产值基本按亩数进行计算,而不同地区的生产效率存在的差异会低于运输成本,且企业集约生产操作专业化流程化,是可以避免个人技术风险的,所以企业农产品生产内部化,即企业雇佣农民种植的模式是有利于降低成本的。同时根据日本、韩国的历史经验,这种模式具有规模效应,其企业的生产效率会根据技术水平的上升、集约化生产不断提高。最终可以看出一二产业融合模式下既可以转移农民承担的风险、稳定收入,又可以为企业降低交易成本,具有良好的策略优势。

(三)农业与服务业融合:增加农业收入、分散销售风险。一三产业融合主要是农业与服务业方面的结合,如:天津的农业文化旅游模式、上海市金山区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贵州遵义的刺梨产业等,将农产品种植与消费、旅游结合在一起,通过服务业消费带动农业经济发展,将一三产业收益融合,通过一三产业间的正效应促进农业、服务业的发展。又或者类似于采摘草莓的形式将农产品进行直接销售,省去了中间的运输成本降低了销售风险,增加农产品销售收入。一三产业的利益主体主要是农民、公司和消费者。其中公司主要有旅游公司或形成产业基地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公司,前者与农民为代表的合作社形成利益共同体,共同受消费市场的影响,后者可将这两个部门一体化,应对消费者市场。在农业和服务业融合的情况下,服务业公司可面对多变的消费者需求和不同产品的消费市场。服务公司通过不同地区的合作社或产业基地的合作,能够采取创造多种服务产品的方式分散非系统价格风险、降低面对的需求风险,甚至可以针对不同的地区进行价格歧视,从而增加收入。而农业生产主体则通过多种农产品的合作销售方式,如直接销售、签订购销合同、期货合同等,将服务业附加收益转移到生产部门,来增加直接销售收入、对冲风险。

(四)工业与服务业、信息技术融合:改善销售策略,促进价格竞争。二三产业融合主要是加工业与服务业、信息技术的结合。其中的利益主体主要是企业与消费者。例如:《吉林省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中通过电商的方式提高吉林省的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程度、通过物联网产业优化产业结构,保障公平竞争与利益联结机制,且取得了初步成效。产业集群化的企业通过雇佣劳动力,已经形成的一二产业融合,对销售和服务方式的第三产业进行扩展,在面对多个消费市场进行价格歧视,且产品价格的相关系数在非替代品中的消费品之间较低,同样可以增加收入、降低价格风险。而在成本降低供给曲线右移的情况下,消费者面对的产品价格最终会降低。同样,企业是数据收集的重要载体,通过工业化与信化相结合,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进行加工商品的选择与销售策略的决策,并降低销售成本与销售风险、增加收入。而对于消费者,产品销售网络化可降低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性,使同行业企业间形成良性价格竞争,从而降低消费者因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额外成本。

三、三产融合中存在的问题

(一)产业横向发展缓慢。在农业生产方面,全国各地都因地制宜地形成了各种形式的家庭农场,李绍亭等人分析的234個山东农场可以看出,以家庭为单位的农场大部分生产规模已经固定,处于边际报酬递减阶段,其劳动与资本的投入是无法继续扩大规模的,而技术水平的更新却十分缓慢,使得农场收入基本固定。而且大部分地区家庭农场的形式比例仍然较少,单一家庭不具有类似于农场的混合养殖的资金能力,而是形成像合作社形式的利益单位。在非一二产业融合的境况下,远期、期货、期权合约是保障利益个体进行风险控制的重要手段,但我国农业合同违约几率大,且一般农民是不具有此类的知识水平或混合养殖的风险规避概念。在美国农业发展阶段,美国审计总署(1999)调查发现农民对风险管理工具的利用率平均不超30%,且大规模农场主的风险工具利用率远超(二倍)普通农民,国内农业金融略低,但也出现了此类现象。舒尔茨的《改造传统农业》指明农业机械工具单项成本较高,且单个农户劳动具有可分性,农业生产周期较长,农户无力承担一定的机械与技术水平。所以由于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发展缓慢,小型农场的规模具有一定限制。

在产品加工行业,我国仍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如丹麦奶制品的菌落标准为每一毫升两万细菌数,而中国的菌落标准为每毫升100万,可见中国农业技术水平较发达国家来说仍然有一定的差距。我国农业经济发展主要靠的是劳动与资本的投入,技术的直接投资较少,而进行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技术主要靠跨地区引进,这主要是由于资本的科研投入回报率低、回报期限长,小型公司不具有资金周转能力。但农产品加工业的科技创新的效益相对于第三产业(如电子行业)仍然具有优势,其投资风险较第三产业小,创新技术可立刻用于加工产生,但较第三产业收益较低。多数第三产业的行业都具有投资风险高、收益高的特点,其主要由幸存者企业的高利润继续驱动投入创新。而农产品加工业涉及区域广泛,多数不具备创新资金投资的能力,且政府的创新补贴具有逆向选择和挤出效应,不利于小型加工企业的发展。

农产品相关企业作为农业信息的重要载体,每天所接触的数据量十分大,但由于企业自身需求所建立的软件系统具有闭塞性,企业农业数据无法互联,农业订单价格数量由于不同的会计处理无法合并,信息市场上仅有对外出售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报价,农产品不同渠道信息不完善,不利于涉及农产品的风险管理、规模报酬和投资回报率的分析。如,自产加工企业的种养效率和技术水平不能反映在农产品市场上,其生产效率的高效性存在信息封闭的可能性,以第一产业的技术分析仅建立在有偏的数据基础上,不利于产业技术的发展。

(二)纵向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结构方式是一条利益链,部分购销合同仍有违约风险,例如:合同价与成交价不符、违约损失低于法律渠道成本等现象,最终博弈结果总会产生双方的违规行为,现阶段避免违约行为的政府管理投入大、成本高,导致效率低下,成本增值高于市场利益,不具有经济效益。

一三产业如农业与服务业结合主要通过政府政策鼓励,后由公司或合作社主办。此种方式将农业与服务业的高附加值结合,形成合理的利益主体,但我国大部分的结合方式不具有两部门融合的性质,乡村旅游业的推动并非与专业旅游公司结合,如对江苏地区20多家旅游公司调查发现其旅游业务不涉及乡村旅游及其景点推荐,部分家庭农场、科技示范园的信息资料需要通过主动的针对性寻找。两种产业间信息差距较大,不具有互通性,且农户一般不具有旅游销售、信息服务、餐饮服务方面的意识。

大部分产品加工企业更关注于生产效率与销售方式,却很少通过信息平台与数据信息进行企业内部管理与销售策略的决定,由于国内信息技术发展水平不均衡且水平较低,而忽视信息技术本身的经济效益,如生物制品的上市公司的管理策略利用了一定的前端技术,而其他小规模农产品加工企业却没有一定的信息技术服务和处理水平,对应的信息市场不对称,造成利润差过大,总产品市场具有垄断竞争市场的特点,效率低于完全竞争市场。

四、利用市场机制方法的建议

三产融合不同环节上存在着各式各样的问题,由政府针对性地提出政策并实施范围过广、成本巨大。市场本身是具有效率的,在对应三产融合的问题上,其主要问题在于,大部分地区尤其是中西部地区企业家经济意识不强、信息获取方式也存在问题。根据发达经济体的历史经验,市场配置具有经济效益,对利益配置也具有优化作用,若政府从宏观方面入手,使用政府职能,将能通过市场进行自我调节的方式,促进三产融合的结构发展。

(一)增加农业教育投入,促进科技创新和人才的培养与引进。产业融合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其最终发展趋势是由利益联结体最终形成利用同体,如企业的租地雇佣模式、农产品相关的上市公司的一体化产品线。由发达经济市场的历史经验可知,农产品产业链的各个环节都存在利益,我国创办公司的利益群体不具有跨产业知识以及经济思维,向最优经济体制的发展由于企业家才能的缺乏,只能靠政府政策进行导向,不断降低的贷款标准只能扩大受益面,农产品企业家素质水平仍没有变化。教育水平影响企业家才能,在产业融合具有经济利润的时候,可以通过市场竞争以及个人知识的推动作用,促进产业融合。教育投入与技术水平关系较大,北美与西欧教育投入占GDP比重全球排名最高,其技术水平也领先中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的教育经费比重为4%,在2012年已经达到,但到2018年为止,政府教育经费支出比例仍未调高,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教育资金比例并没有增长,但是在供给方面,教育影响技术水平,技术水平影响生产效率、供给质量。例如:索罗模型的资本与劳动的投入只能延曲线相对低速移动,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才能增加资本与劳动力的边际效率。在我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经济速度放缓的阶段,其多余资源用于农业教育投入将更有利于未来经济的发展后劲,同时也会促进产业的横向融合与纵向融合速度。

(二)促进信息产业的建设发展,完善信用体系建设。三产融合通过市场机制的发展需要除教育水平外,市场配置的效率更取决于信息技术水平。技术发展缓慢、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都与信息不对称密切相关,例如:存在发达的专利市场,其供需的均衡也会使产出专利效率达到最优。近年中国基础建设发展十分迅速,充分的给予了信息技术的发展空间,虽然硬件技术符合要求,但信息技术的建设水平仍然较低,信息服务行业发展较慢,尤其是信息共享平台受到企业为单位的壁垒限制,企业信息内部化、网络欺诈等各种原因使三产融合的信息资源产生了额外的风险,而额外的风险在资源配置方面并不会存在额外的收益。公共化信息资源经济效益高,但涉及的方面多会使政府的长期成本过大不具有可行性,我们可以吸取科斯定理的经验,将信息资源资本化,确定其产权与价值,在政府主持的情况下,即能保证信息平台的信誉,又具有长期的可行性,其信息最终也会达到最优配置状态。最终建立一个由政府主导的产业信息资源平台,以及完善的信用体系。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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