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屏藩 西陲支点
——哈密在清朝西北边疆经略中的特殊地位
2020-10-24邓涛
邓 涛
(北京师范大学 历史学院,北京 100875)
学界涉及清代哈密的研究较多,从哈密行政体制角度进行研究的有《清代哈密办事大臣设置时间考辨》[1]等文;研究哈密回部有《浅谈清代的哈密王》[2]《清代哈密回部的独特性——兼论其在清朝边疆经略中的作用》[3]等文。此外,其他有关西北边疆的文章亦涉及哈密同清朝西北边疆的关系,如《清代治理回疆政策研究》[4]《延续与变革——清前期长城的军事和非军事功能》[5]等文。综观以往研究,从整体上研究哈密在清朝西北边疆经略中独特作用方面的文章较少,故本文专题论述。
一、清代中央政权对哈密地区的统治
相比清之前诸朝,清朝对哈密的统治更为稳固,时间也更长,它对哈密的统治深度是渐进的。
(一)清之前哈密与中原政权之间的关系
中原政权对西域的经略历史悠久,对哈密地区的管理亦是如此。早在西汉时,哈密地区便已纳入中原统治,西汉在西域设立了西域都护府,管理包括哈密在内的广大地区。西汉称哈密一带为伊吾卢,但彼时哈密一带“未尝有所建置”[6](351)。北魏时,中原王朝在哈密一带建立伊吾郡,这是哈密一带设州郡之始。综观清之前,中原政权虽对包括哈密在内的西域地区有一定的统治,但由于哈密一带“在嘉峪关西一千五百里”[6](351),远离中原,且周边藩部林立,故中原政权对哈密的统治并不稳固。一旦中原王朝衰落或内乱,对包括哈密在内的西域的统治便陷入危机,故清人评价清之前中原政权对哈密的统治,“卒戍守,每每苦之,此乐府所以有伊州曲也。元明之际,叛服靡常”[7](216)。
(二)清代对哈密的长期稳定统治
哈密是西域回部中最早归附清朝的部众。顺治初年,哈密同清朝建立了通贡关系,如顺治三年(1646 年)正月,顺治帝御太和殿,“诸王、贝勒、贝子、公、文武群臣及外藩蒙古诸王,吐鲁番、哈密卫各贡使,上表行庆贺礼,赐宴”[8](198)。但此后清朝同哈密的关系有所波折。
顺治五年(1648年),甘肃一带爆发米喇印和丁国栋领导的绿营兵“反清”事件。起事之初,起事士兵尚“拥立伪延长王朱识”[8(]309),有“反清复明”的意图。随着清朝大军压境,起事士兵节节受挫。后期,丁国栋领导的起事力量开始同西域回部联合,“煽哈密及吐鲁番部掠内地民,伪立哈密巴拜汗子土伦泰为王,据肃州”[9(]282),可见彼时哈密地区参与了清朝西北边疆的战事。此后,清朝平定了叛军,同哈密的关系也恶化。顺治八年(1651 年),哈密派使者至甘肃,请求恢复通贡,“甘肃提督张勇责尽归内地民乃可”[7(]22)。顺治十二年(1655 年),“哈密巴拜汉为叶尔羌阿布都喇汗所禁,献内地民请罪,诏纳之”[7(]22)。此后,清朝恢复了同哈密的通贡关系。
康熙前期,噶尔丹带领下的准噶尔部崛起并逐步统一了原明瓦剌部(以下称漠西蒙古),势力日益强大,哈密地区逐渐成为漠西蒙古的势力范围。此时,哈密既同清朝通贡,也向漠西蒙古纳赋,但更受漠西蒙古控制,同清朝仅保持松散的朝贡关系,故清人评价彼时的哈密:“哈密居其间,畏准噶尔威强,事之。”[9](284)康熙二十九年(1690 年),清军在漠南蒙古乌兰布统击败噶尔丹军,噶尔丹西逃后生活窘迫,时常派人赴哈密征收粮食,哈密亦开始摆脱漠西蒙古对其的控制。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漠西蒙古噶尔丹覆亡,哈密正式归附清朝,“其地始内属,授为札萨克一等达尔汉,以旗编其所属,视各蒙古”[10](301)。此后,除清末哈密地区短暂动荡之外,从康熙朝始直到清朝灭亡,清朝对哈密地区的统治十分稳固。
(三)清代哈密与中央政权关系大事记表
为说明清代哈密与中央政权关系之变迁,笔者依据《清世祖实录》卷30,《清圣祖实录》卷82、卷156,《皇朝藩部要略》卷15,《清文献通考》卷283,《清续文献通考》卷321,《清经世文续编》卷29等制成表1。
续表
二、屏藩中原和进取西域的依托和支点:哈密的政治地位
哈密“南抵沙州,西接吐鲁番,东接喀尔喀蒙古部落,南临瀚海,北连乌里雅苏台蒙古游牧地界”[7](33),同蒙古、回部等地广泛相接。一方面,哈密是连接南疆、北疆的枢纽。哈密“南通吐鲁番,为天山南路之咽喉,北通巴里坤,为天山北路之冲要,兼扼两路,最为西陲重地”[11](341),是南北两路物资和人员交流的重要中转地,也是清朝御控南疆、北疆的适中之地。新疆建省之后,光绪十二年(1886年),新疆首任巡抚刘锦棠提到:“经前陕甘督臣左宗棠奏称,将来议设行省,必以哈密划隶新疆,形势始合”[12](307),此后清廷同意此议,可见哈密对整个新疆而言的重要地位。清人评价,“出嘉峪关至安西州,折北至哈密,分为南北二路,建筑城堡,设立台站,满汉军营,星罗棋布”[13](127)。另一方面,哈密是西域和中原的交通要道。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清朝出兵南疆平定大小和卓之乱,乾隆帝提到:“各处军台,最关紧要,自哈密以外,已降旨令五吉、定长等悉以整顿;所有哈密以内台站,各该省督抚等办理尚属无误。”[14](469)清朝的西北边疆军台,以哈密为枢纽。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清廷提到:“嘉峪关外至哈密一路军台,系属新疆孔道,一切递送报函暨商旅往来不绝。”[14](683)嘉峪关至哈密的军台,将中原内地同新疆连为一体,体现了哈密在沟通新疆和内地上的重要作用。
(一)清代西北边疆局势与哈密驻军
清朝在哈密的驻军同西北边疆局势密切相关,漠西蒙古的威胁是清朝在哈密驻军的首要原因。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为应对漠西蒙古对哈密的威胁,清廷决定从甘肃向哈密增派驻防绿营,“共合三千之数,由是哈密兵势克振,而逆彝胆落,自不得而觊觎也”[15](319)。康熙五十六年(1717 年),清朝在哈密重新修筑回城,官兵和回王同城驻扎。此后,清朝在哈密一直驻有军队。哈密的驻军多来自甘肃,具有轮换性质,已有总兵赴哈密驻防,如雍正五年(1727 年),清廷命“陕西洮岷副将袁继荫为陕西凉州总兵官,仍驻防哈密地方”[16](1293)。
雍正七年(1729年),清朝决定分北路和西路两路大军进攻漠西蒙古,并筹备出兵事宜。雍正九年(1731 年)六月,清朝北路军在和通淖尔被漠西蒙古击败,清朝不得不进行战略防御。雍正十年(1732 年),漠西蒙古军在漠北光显寺遭遇惨败,清朝同漠西蒙古进入战略相持阶段。彼时,哈密地处清朝同漠西蒙古对峙的前沿地带,不时遭受漠西蒙古的威胁,如雍正十年正月,“贼兵逼近哈密城池”[17](530)。因此,为应对漠西蒙古的威胁,清朝决定提升哈密的驻防级别。雍正十三年(1735年),宁远大将军查郎阿“请再派提督一员,驻扎哈密,节制两处驻防之总兵,居中调度,更为有益”[17](924),雍正帝同意此请。同时,“将驻防哈密兵五千名,就近于肃镇、甘提、凉镇、西宁镇、安西镇各派拨一千,合足五千名,令在哈密驻防”[16](734),哈密一地可谓重兵驻扎、大将云集。
彼时,哈密驻防将领和兵丁多从甘肃轮换,并非定制,“哈密年满防兵,今应派换,向来于安、甘、凉、肃各提镇内,就近拣派”[16](1543)。哈密提督也非常制,如乾隆七年(1742年)十二月,“据驻防哈密安西提督永常奏称”[16](838),乾隆八年闰四月,“驻防哈密提督永常奏”[16](843),皆指在哈密驻防的安西提督。清朝在哈密设立正式的军事建制,要到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清朝平定大小和卓之乱时。乾隆二十四年,在已平定漠西蒙古和南疆的大背景下,清廷决定将安西提督移至巴里坤,设巴里坤提督,“设哈密协副将以下将领八人,兵八百名”[18](280)。自此,清朝在哈密地区的军事建置正式确定并成为常制。
在一堂独立学院大学新生综合英语课上,教师和学生探讨ambition(野心、雄心)的记忆方法,大家各抒己见。
(二)哈密地区是清朝保卫中原的屏障
哈密距甘肃较近,臣服清朝最早,故哈密一地始终被视为保卫中原的屏藩。《哈密志》评价哈密城,“东接安西州,甘肃咽喉,嘉关锁钥”[7](87),认为哈密对甘肃和嘉峪关而言,战略意义重大。
在统一哈密之前,清朝即已将哈密视为应对漠西蒙古的前哨。康熙十八年(1679年),甘肃提督张勇上奏,“噶尔丹将侵吐鲁番,渐次内移,住居西套,前哨已至哈密,去肃州仅十数日”[16](42),将哈密视为保卫甘肃的前沿。哈密归附清朝之后,清朝更视哈密为保卫中原的要地。雍正二年(1724年),年羹尧在“遵上旨议奏防守边口八款”中提出:“宁夏地阔田肥,原设总兵官驻扎,遇哈密有事,将满洲兵由内派往,路途遥远,甚属无益。宁夏贺兰山之外,离哈密不甚遥远,宜于宁夏令满洲兵驻防。”[17](293)清朝在宁夏驻防满洲兵,首要原因是为了随时支援哈密、保卫甘肃。乾隆十八年(1753年),陕甘总督尹继善评价哈密:“哈密逼近准夷,孤悬绝塞,为西鄙之藩篱,全秦之锁钥。防守机宜,最关紧要。”[19](260)可见,在清朝统一漠西蒙古之前,哈密被视为抵御漠西蒙古、保卫陕甘的要地。
清朝统一西域之后,哈密的中原屏藩地位有所下降,提督不再驻防哈密即是这一形势的体现。清末同治年间,西北地区爆发了回民事件,新疆亦陷入混乱,阿古柏乘势侵入新疆,回民军队、阿古柏军队均对哈密地区造成了威胁。彼时,由于哈密动乱程度相对较轻,故哈密保卫中原的战略地位再次显现。同治十二年(1873 年),哈密城遭到围攻,清廷以“哈密为西路要隘,断不可稍有疏虞,仍着左宗棠懔遵叠次谕旨,速即派兵兼程前进,迅解城围”[20](729),将哈密视为甘肃的屏藩。
(三)哈密地区是清朝治理新疆的支点
从乾隆朝出兵统一漠西蒙古,到清末西北战乱再生,在历次中原出兵进取新疆的过程中,哈密一直是清朝进军的支点和基地。乾隆二十年(1755年),清军出兵漠西蒙古,“西路先进兵数,令凉、庄原派满兵一千名,及现议调拨之宁夏满兵一千名,于二月初十间抵哈密军营”[21](509),哈密是西路军重兵驻扎之地,是进军漠西蒙古的军事基地。道光朝张格尔之乱时,张格尔攻陷喀什噶尔、英吉沙尔、叶尔羌、和阗等城,清朝在平定南疆动乱时,认为“哈密为新疆咽喉要地,须重兵驻扎,以为各城援应”[22](651),命甘州提督齐慎带兵前往驻守,清朝在哈密驻军的原因是便于随时调兵支援各城清军。同治年间平定西北之后,清朝于光绪初年相继收复了南疆各城,而俄军则盘踞伊犁不肯归还并且咄咄逼人,左宗棠决定以武力逼迫沙俄归还伊犁。彼时,左宗棠选择进取新疆的驻扎之地便是哈密,清廷下谕提到:“左宗棠定于三月内,出扎哈密;着于到防后,将三路官军及后路填扎各营,相度机宜,与金顺等妥商调度,并随时侦探伊犁情形。”[23](479)此后,左宗棠抵达哈密,筹划恢复伊犁,哈密成了清朝恢复北疆的后方。光绪十年(1884年)七月,新疆建省前夕,清廷下谕:“新疆防务,经刘锦棠随时布置,该大臣驻扎哈密,足资控驭;伊犁有金顺防营,兵力亦尚敷用。”[12](241)清朝在收复伊犁,再次统一南北疆之后,令负责新疆军务的刘锦棠坐镇哈密控驭全疆,可见哈密对御控整个新疆意义重大。
三、西域稳定的重要保障和支撑:哈密的边储价值
清朝将哈密视为边储要地,在哈密储备饷银、军粮、军火等物资,以备不时之需。哈密办事大臣萨湘林曾作诗:“雄镇天山第一城,久储粮饷设屯营。路从此地分南北,官出斯途合送迎。”[7](57)将哈密比作新疆第一城,并提到清朝在此处长期储备粮饷。刘锦藻也称,“大兵扬威,必先于此筹屯垦以固门户,储金粟以利转输,庶无后顾之虞”[24](51),强调哈密边储对新疆局势的重要性。
(一)哈密屯田对西北驻军的支撑作用
“哈密少雨,惟资渠水以溉田,其渠皆天山积雪暖融而下注者也”[25](215),天山融水为清朝在哈密地区开垦屯田创造了条件。康熙五十五年(1716 年),清朝决定在哈密实行屯田,“勘明哈密所属布鲁尔图古里克接壤之处……俱可耕种,应各令人耕种,给予口粮牛种,再兵丁有愿耕种者,亦令耕种”[26](26)。彼时哈密面临漠西蒙古侵扰,清朝派兵驻扎哈密防御,屯田是军饷的重要来源。乾隆四年(1739年),在哈密驻防的提督李绳武上奏提到:“甘、凉、西、肃、西安五镇营官兵,在蔡巴什湖等屯种夏秋田一万亩”[14](591),可见军屯是哈密屯田的重要形式。这些屯田,主要分布在哈密的塔尔纳沁、蔡把什、牛毛湖等地。乾隆五十七年(1791年),乾隆帝提到:“向来哈密地方所属屯田,俱于发往伊犁、乌鲁木齐两处遣犯内截留种地。”[16](3197)可见,遣犯亦是哈密屯田的劳动力来源。此外,哈密亦有回屯,此类回屯区别于哈密首领管辖下无需向清朝交租的回众耕地。乾隆十一年(1746年),川陕总督提到,“回民屯田,四六分粮,碾打收割,务须专员稽查”[14](523),可见,此处的回屯需向清朝纳赋,甚至接受清朝地方官员的监督和管理,原因便是乾隆初年清朝同漠西蒙古议和后,“清廷裁撤哈密驻军三千名,停止塔尔纳沁屯田,裁减蔡巴什湖兵屯规模,将该处遗地一万亩租于回人耕种”[27](14)。
多种形式的屯田相结合,使得清朝在哈密地区的屯田颇有成效,如雍正八年(1730年),“哈密塔尔那沁等处屯田,收获青稞麦子共四千六百石”[16](563)。雍正十三年(1735 年),宁远大将军查郎阿提到哈密屯田对驻防官兵军粮的供应,“有蔡巴什湖屯种地亩,可以供支三处兵丁口粮,无庸挽运”[17](920),可见哈密屯田对稳定该处军需供应意义重大。道光朝时,哈密地区塔尔那沁、蔡巴什、牛毛湖屯田有地近一百一十三顷。
同治朝新疆变乱后,清朝在收复新疆时首先确定了在哈密屯田的进取方案。同治十三年(1874年)十一月,左宗棠在“嵩武军进驻哈密垦荒片”一折中提到:“统领嵩武军、广东提督张曜来牍:现在军进哈密,必就该处荒芜地亩开垦,以益军食……官军讨贼,于师行地方且耕且战”[23](117)。将哈密屯田视为清军在新疆落脚的前提。
(二)哈密粮饷储备是新疆稳定的物质保障
哈密粮饷储备不仅仅供应哈密一地,而是供应全疆,即“哈密为办理粮饷总汇之区,各处拨运及防兵口粮,皆取给于此”[16](1984)。新疆地区的文武俸饷和军饷多来自哈密或经哈密转输,道光朝时,“每年哈密厅转运新疆各城经费,满饷银共总一百三十七万”[7](89)。此外,哈密存贮的饷银,还有接济藩部的作用,如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土尔扈特部东归之后,“土尔扈特投诚赏项……巴里坤路径稍僻,应改贮哈密”[14](914),哈密成为清廷接济土尔扈特部部民银两的存贮地。
(三)哈密军火储备对清朝经略新疆的支撑
无论是雍正朝、乾隆朝出兵同漠西蒙古作战之时,还是清后期边疆危机时,清朝始终重视在哈密地区储备军火。乾隆十八年(1753年),陕甘总督尹继善上奏道:“哈密孤悬塞外,一切军需自宜储备充裕,军营余存铅药,既统作备贮造册,其肃州所制火药,仍按年解送之处,应如所奏行。”[29](818)彼时,清朝尚未出兵漠西蒙古,在哈密储备军火,显然是为了预备他日之需。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清廷提到“哈密库贮火绳十六万七千余丈,未免过多”[16](3225),以至于不得不要求予以控制,以免霉朽。但到了同治朝,哈密地区的军火储备出现了短缺情形。同治三年(1864年),清廷下谕提到:“至哈密库存铅斤、军械,旧有亏短……着文祥即严督该营,将亏短铅丸并所亏军械各件,赶紧赔补,以重军储。”[16](4732)彼时,新疆陷入动荡,哈密城尚在清军控制之下,清朝再次重视哈密地区的军火储备,显然是为了应对当时西北边疆的变局。而左宗棠不只在哈密储备军火,还计划在哈密制造军火,他认为,“现在北洋淮军多用毛瑟枪……阁下似宜选购猛烈枪炮,严饬防军练习,并于哈密安设制造子药机器局,以节转般之费,以防阻截之虞”[30](3264),可见哈密军火供应对整个新疆局势的重要性。
四、管理边疆朝贡和贸易的依托:哈密的枢纽作用
早在明代时,哈密即是西域朝贡使者的必经之地,“凡诸夷入贡,必哈密译其文乃发”[31](27)。入清之后,虽然清朝西北边疆形势同明朝不同,但使者仍多经由哈密入京朝贡。新疆各地藩部乃至外国使者赴京朝贡,路途遥远,行程较长,哈密作为清朝西北台站的枢纽之一,成为清朝接待和护送使者进京和归返的依托。
(一)哈密是管理朝觐使者的地理枢纽
一是哈密是清朝管理漠西蒙古进京使者的依托。乾隆八年(1743 年),驻防哈密的安西提督永常提到:“夷使吹纳木喀等,自哈密起程赴京,所带货物,恳恩准其在肃交易”[16](837),漠西蒙古使者赴京,需在哈密停留,并由地方将领报告入京朝贡事宜。此外,哈密亦是漠西蒙古降人的重要接纳地。乾隆十九年(1754 年),乾隆帝下谕提到:“噶尔丹多尔济诚心投降,务将伊属人众妥为安插,一面派驻扎哈密之章京索诺木照料、护送来京。”[16](1060)可见,哈密是接纳漠西蒙古降人的依托。
二是漠西蒙古使者赴西藏熬茶布施亦需经哈密。乾隆三年(1738年),乾隆帝“以噶尔丹策凌遵旨议定分界地方,允其遣使赴藏熬茶”[32](1404)。漠西蒙古使者入藏时,需经过哈密并由哈密绿营护送和监督,以免使者沿途煽动或生事,“夷使至哈密军营,绳武拨兵五百,遣官协同理藩院章京由扁都口至东科尔贸易毕,护送至藏”[32](1404)。
三是新疆藩部朝觐时从哈密换乘官马。清朝统一新疆之后,回疆伯克“抵哈密时,换给驿马,原乘之疲马,令该处大臣派兵弁及哈密回人头目牧养,俟归时给还”[14](173),伯克抵达哈密之后,才算进入官方驿站系统。土尔扈特部回归后,前往热河朝觐,亦经哈密,其“行至哈密,再动用官项,由肃州、凉州一带沿边,前往热河”[16](3054)。
四是浩罕国等外国使者朝觐,亦在哈密接受招待并被护送出境。“浩罕届十年入觐一次,到哈密由厅员预备筵宴,一切什物,在大人公堂陈设预备,定日筵宴后,厅员备办车驼,营中仍派大员带兵照料,护送出境。”[7](91)可见,哈密地方官员有招待和迎送浩罕使者的职责。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爱乌罕(今阿富汗一带)使者首次赴北京朝贡,回程经过哈密时,“伊等赏赉物件,自哈密至叶尔羌,俱照所请,办给官畜驮运,再由叶尔羌送至交界之处,不必送至伊游牧”[33](03-129-5-011),哈密地方派人将使者物资送至叶尔羌。
(二)哈密是新疆重要的互市和贸易之地
哈密作为接待和护送各地使者的枢纽,使者不时在此贸易,但在哈密贸易并非定制。
清朝统一漠西蒙古之前,漠西蒙古不时请求在哈密贸易,一方面是哈密靠近漠西蒙古,贸易成本低;二是使者可以在哈密处理一批老弱牲畜,再将健壮牲畜赶赴肃州等直省地区贸易。
总体来说,清廷原则上禁止漠西蒙古在哈密贸易。乾隆十七年(1752 年)六月,乾隆帝下谕,漠西蒙古使者“至哈密贸易断不可行,不可因其再四纠缠,稍有迁就”[16](949)。实际上,清廷往往能通融办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准许漠西蒙古使者在哈密贸易,即“每次夷人到哈密,必有擦掌、乏弱牲畜求售,应俟该夷到哈密后查明确数,以理责问,如果恭顺恳求,再行照例办理”[16](945~946)。漠西蒙古在哈密贸易虽非定制,但有时清朝会提前预备银两,以备漠西蒙古前来贸易。乾隆十七年五月,在哈密驻防的总兵张世伟“请由安西拨银八千两移贮哈密,以备准夷求售牲畜之用”[16](913)。可见,清朝在处理漠西蒙古至哈密贸易问题上采取了实用主义的态度。
乾隆中叶清朝统一新疆之后,布鲁特、安集延等国商人开始经南疆赴吐鲁番、哈密等地贸易,但乾隆帝对此并不支持,原因是“其来往途次,恐生事端”[33](03-130-1-036)。但乾隆帝不便立刻禁止,而是命地方官授意哈密等处商人“凡与伊等贸易时,我方货物俱行加价,伊等货物均行减价,令伊等无利可图;久而久之,伊等自行不来吐鲁番、哈密、巴里坤等处贸易”[33](03-130-1-036)。清朝虽不支持前来贸易,但可反映出哈密对中亚商人而言具有贸易吸引力。但国外使者以银两赴哈密采买物资,清廷则并不反对,甚至是欢迎,正如陕甘总督杨应琚所言:“布鲁特、塔什罕等回人,来阿克苏贸易,欲将所得银两前赴哈密贸易……外藩回人贸易银两,若向内地置办货物,可以渐次收回,甚有裨益”[34](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