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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亚为例谈民俗旅游的困境与开发

2020-10-21郭好点刘伟

科学导报·学术 2020年13期
关键词:民俗旅游

郭好点 刘伟

摘  要:民俗旅游是现代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民俗旅游的开发中出现了同质化、平面化和景观化的问题,尤其是过度的商业化深刻影响到了游客与旅游地社会之间的互动,既影响到了旅客的旅游体验,又可能对旅游地社会产生涵化影响,所以在民俗旅游开发中要注意多样化、立体化和保护性。

关键词:民俗旅游;景观化;涵化

中文语境中的“民俗”虽然早在2000多年前就已经存在,但“民俗”作为folklore的对译词,只能追溯到20世纪的20年代,北京大学歌谣研究会《歌谣周刊》的发刊词上在现代意义上使用“民俗”。当然西方folklore的诞生也不过170余年,时至今日,folklore(民俗)概念其实仍然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或曰“民众的知识”(威廉·汤姆斯),或曰“小群体的交际艺术”(丹·本-阿莫斯),或曰“在时空中非正式地动态传播地基于传统地交际单元”(托尔肯)。后来玛利亚·利奇给出了“民俗”的21条定义[1],厄利特对这21条定义做过语义学的分析,大致得出“民俗”定义中的某些较为一致的义素,包括“口头性”,“传播”,“传统”,“残存物”,“集体性”等等[2]。我们不管民俗作为一个现代性的概念,多么难以界定,但某种程度上我们可以得出民俗的一个“家族相似”的定义,就是民俗一种集体性的、模式性的传统文化形态。而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就可以看到民俗一个重要的衍生特征,就是容易被展示。

不论是什么形态的民俗,物质的、社会的、口承语言的或者是精神的民俗,都是民俗持有者生存和生活方式的集合,一方面它具有实用的功能,另一方面它又具有被“观看”的潜质。尤其是民俗与旅游的结合,我们知道某种程度上旅游就是人们离开原有的生活空间去体验不同空间的生活方式的過程,那么其他空间中除了地理自然景观之外,少不了的就是对其他空间中社会的体验,尤其是对其中不一样的生存和生活方式的体验,那么民俗旅游就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

以民俗产品作为旅游客体的民俗旅游,不论是消遣观光型的,还是参与型、考察型或娱乐型,民俗旅游并不像以往的旅游产品,其中还加入了很多交互式的体验与互动。在这个过程中,就是游客与当地社会与文化不断在产生互动与影响,“加入我们把海洋旅游看作是人鱼自然的亲近,把宗教旅游看作是人与上帝的对话,把森林旅游看作是人对树木的访问,把探险旅游看作是人对生命的超越的话,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能把民俗风情旅游看作是人与人的亲近,人与人对话,人对人的访问,人对异化的超越呢!事实上,在众多的旅游类型当中,民俗风情旅游的确是与人交往最多、最富有人情味的一种”[3]。

因为民俗旅游把人的生活以及人本身作为对象,在民俗旅游中不可避免渗透着各种身份关系和互动原则,涉及到更多的社会规则和伦理原则,某种程度上民俗旅游又是禁忌性和规则性最强的一种旅游形式。

三亚是中国知名的旅游城市,但闻名于世的是其独特的热带滨海风光,在发展城市旅游中最重要的当然是其独一无二的自然禀赋,但常常被忽略的就是三亚同样具有独特的人文和民俗景观。其中根据公安户籍资料统计,截止到2017年,三亚市共有少数民族人口252580人,占总人口比例42.7%,其中黎族人口233934人,是三亚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而黎族作为世居海南的民族,早在唐代便见诸史册的记载,在几千年的发展历程中,形成的独特的民族风俗和民族特征。比如“三月三”的节日民俗,船形屋的居住民俗,竹竿舞等游艺民俗,黎锦等服饰民俗,山栏酒等饮食民俗,还比如隆闺、放寮、五色饭、纹面等都是黎族比较特别的民俗,而这些地方民俗也成三亚旅游开发的对象,成为特别的民俗旅游产品,在三亚一些景区,比如槟榔谷、黎村苗寨、鹿回头、三亚千古情、南山、大小洞天等都有相对集中的展示,已经成为三亚旅游的另外一张名片。

但三亚民俗旅游中和全国民俗旅游地一样也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有共性也包含一些个性问题。比如同质化问题,旅游产品设计上同质化比较严重,纪念品“地域文化简单化,艺术形式退化,个性不明显”“品种单一”“更新周期长”“加工制作粗糙,品质低劣”[4],景区所谓的地方旅游纪念品大多并不具有典型的地方特征,只是一些有当地风光的印刷产品和常见旅游产品的简单复制,最多加上一些已经产业化的土特产品,而且各个景区没有太大的差别。

还有就是平面化,不论是哪种民俗表现的形式——民俗博物馆也好、民俗文化村也好,肯定不是民俗本身的原样展示,而是浓缩、集成、抽象的产物,将立体的民俗事象平面化,加以凝练与集中。在民俗脱离实际生活空间的集中展示里,民俗都被符号化和简化,突破了一时一地的限制,这种集成词条式的民俗展示就像百科全书一样,的确能给人们带来集中的民俗体验,在短时间获得很大的信息量,但获得广度往往就是以牺牲深度为代价的,我们就不可能像田野调查那样深入体验本地的民俗文化,只能是走马观花地一带而过,在每一种拥有上千年的民俗传统面前驻足片刻,通过图片、影像、和简化的表演草草感受一下,就去往下一个景点。有学者调查三亚的槟榔谷景区,游客对于民俗产品的真实性、新颖性和互动性的不满意度都达到了20%,背后的原因就是这种民俗资源开发缺乏深度,只是进行了简单的包装,其中应用场景中“暗黑的观感、不清新的屋内空气以及简单至极的布置,都使游客的体验满意度大打折扣”[5]。

最后也是最关键的就是景观化的问题,所谓景观化就是把那些生活化的,整体性的东西加工成可供消费的产品。把民俗事象加工成表演,将民众加工成演员,将风景加工成具有商业特征的景点。当然并不是说在商业社会中,这种对风景或民俗的消费不可以,但过度景观化,往往会造成了民俗产品丧失了“本真性”。我们今天的民俗表演也存在这样的问题,既然把民俗或者说民间生活加工成了一种表演形式,肯定就会与原来的形态有所差别,我们经常说:艺术源于生活,但高于生活,高于的那个部分就是艺术化的加工和变形,一方面我们要加入审美的东西,演出的肯定是经过艺术编排,具有审美性的产品,不然就丧失了舞台和日常生活的基本界限,我们还是要区别舞台真实与客观真实,但另一方面,过度的景观化或多或少有点媚俗的成分,为了好看和吸引眼球,牺牲掉一些原始的本质,涂抹一些商业化的色彩。何况很多景区的民俗表演还流于简单化。比如在三亚槟榔谷景区,就有游客反映“景区的表演项目还不够专业,演员表现懒散,与游客互动不够、接待也不热情,景区《槟郎·古韵》等大型表演类节目的形式和内容无太多的新鲜元素加入,初次游玩的游客对个别表演项目如‘上刀山,下火海等有一定的新鲜感,但缺乏回味,产品已成不拜年,很难刺激游客产生重游的欲望”[5]。

更关键的就是景观化或商品化的民俗展示,会对旅客理解民俗带来障碍,可能对民俗持有者本身带来“涵化”的影响。尤其是民俗持有者的青年人,在不断重复这种“伪民俗”过程中,其中是被潜移默化地影响的,以至于反作用于真实的民俗和民族生活,最终成为一种文化变迁的力量。

其实,被景观化的民俗展示成果中,民俗持有者或展示者和游客的互动更加复杂,那种“涵化”过程可能体现在“旅游可以使其发送地带本身的心态有所演进。此一演进的具体表现可见诸生活品质,重视人际关系、重视杂活类个人与家庭活动、重视艺术或手工操作、看重以乡居作为旅游作法或参观表演、加入文化之旅的拓展等概念的来临。更全面地讲,最显著的后果则在于‘旅游文化的出现”[6]。

对于三亚的民俗旅游而言,游客类型大多数是大众旅游和旅行社“包租式”的,还有少部分以休闲为目的的散客,后者与民俗社会的融合度会高一些,也愿意体验当地独特的民俗文化,所持有的态度也是尊重和理解,但由于民俗展示的商业化,对于这一部分游客而言,缺乏“原真性”和过度“商业化”,是他们诟病的主要内容,真实民俗已经被舞台改造了,那么想深入了解本真的民俗就缺乏办法和途径,这是他们失望的一个重点。

而对于大众旅行的游客而言,他们带有着强有力的原文化系统进入到民俗社会,而所谓的原文化系统,其实就是现代化社会的诸多特征,或者说很大程度上就是西方式的现代生活方式,他们往往只是把民俗文化作为展示商品加以购买和消费,猎奇是主要的目的,对异文化民俗的了解也是浅尝辄止。

当然民俗旅游带来的文化影响和风俗的碰撞,至少与以下要素相关:包括游客的规模、旅游接触的形式以及接触的时间;旅客与目的地社会文化模式、价值观之间的差异度;旅游在当地社会的重要程度。在这些指标上看,三亚的民俗旅游目前并没有对当地的民俗社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但不可否认,同质化、平面化和景观化也在潜移默化地改造着本地的民俗传统和民俗社会形态。有学者提出,游客和当地社会的影响关系,可以表现为以下的不同层次[6]:

(1)欣慰层:当地民众意愿十足,游客宾至如归,双方均非常满意;

(2)冷漠层:承认旅游产业的既成事实,没有特别的情绪;

(3)恼怒层:旅游产品不符合期待或需求的时候,出现恼怒的情绪;

(4)对抗层:旅游收到排斥;

(5)终极层:旅游地被抛弃。

三亚的民俗旅游大多数处于第二层次,以前旅游市场不太规范的时候还出现过恼怒层的表现,不断出现过旅游的负面新闻,但随着旅游市场的规范化,目前第二和第一层次已经成为常态,但不可否认的就是三亚的民俗旅游市场还有很多要改进和提高的地方。

一是民俗开发的多样化,民俗展示和民俗商品应该更加丰富和精细,注重不同的地方性特征,比如在三亚,不同地域同一民俗可能也有差别的,在展示中要注意这些差别才能实现多元性和多样化。同时同一类型的景区在开发过程中要注意差异化,避免同质化给旅客带来的倦怠感。

二是民俗开发的立体化,民俗开发要有强有力的学术支撑,甚至某些有能力的景区可以成立民俗文化的研究机构或者依托专业的学术机构做一些深入的民俗调查和研究,总结和归纳出民俗事象和特征,不要满足于简单的表面展示,要展示出民俗深层次的文化内核和民族品格,在展示过程中,手段也应该更加多样,民俗产品设计、民俗游艺活动、民俗歌舞表演、民俗实景演出等形式可以更多样一些。

三是开发和保护并重,民俗的开发和保护是并行不悖的,只有对民俗加以开发,民俗才能得到资金、政策上的支持,同时成为改善地方经济和人民生活水平一举多得的好事。但开发背后应该是保护的逻辑,所以我们在其中要关注的问题,一是要注意商业化要注意度的问题,完全以市场为导向的结果肯定是重开发、轻保护,以营利为目的必然会压缩保护的成本,在此过程中难免有民俗的丧失与改造,为“伪俗”的发生与发展提供空间;二是要警惕“官俗”的蔓延,“官俗”并不是说地方政府主导,而是市场的共谋,进一步将民俗景观化,打造成吸引游客的噱头,这里的民俗完全脱离了民间的土壤,成为加工后的商品,大量“官俗”的出现,一者破坏了当地的文化生态,二者给游客造成了对当地文化的误解,三者会给民俗文化的传承带来不可估量的涵化影响。

参考文献

[1]  Maria Leach. Funk and Wagnalls Standard Dictionary of Folklore,Mythology and Legend[M].New York:Funk and Wagnalls,1949:400.

[2]  弗朗西斯·李·厄利特.民间文学:一个实用定义[A],邓迪斯主编.世界民俗学[C].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0:39.

[3]  邓永进,薛群慧,赵伯乐.民俗风情旅游[M].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1997:16.

[4]  刘棋芳.海南黎族民俗文化旅游纪念品设计研究[J].湖南包装,2018(8).

[5]  张振祥,蒋倩,龚雪.海南槟榔谷黎苗文化旅游区民俗旅游产品开发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6(14).

[6]  羅伯特·兰克.观光旅游社会学[M].台北:源流出版社,2004:79,85,

基金项目:海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三亚旅游区风俗文明的困境及对策研究”(2016)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郭好点(1998.10-),女,汉 河南洛阳人,三亚学院人文与传播2018级本科生,研究方向为民族文化;

刘伟(1983.12-),男,汉 安徽舒城人,博士,三亚学院人文与传播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民族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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