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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真传:诸版本明史的书法痕迹述论

2020-10-21郝强

兰台世界 2020年2期
关键词:明史以人为本

摘 要 对材料处理、史事评论、人物褒贬,其原则、体例,名之“书法”,也可谓之“笔削”。以发展中的人为中心,对校武英殿刊本《明史》及诸版本《明史稿》中“何真传”的内容,辅以《明实录》及其他明清时期的相关史料进行互校,异同之处得以管窥近百年间明史相承修撰的书法痕迹。

关键词 明史 何真传 笔削痕迹 以人为本 客观判断

中图分类号 K248 文献标识码 A 收稿日期 2019-07-22

★作者简介:郝强,淮北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中国史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专门史、明代社会史。

Abstract The principles and styles of materials processing, historical comments and praise and criticism of characters are also called "Shufa" or "Bixue". Taking developing people as the center, the contents of "Chen Ho's Biography" in Hall of Martial Valor's History of Ming Dynasty and various versions of History of Ming Dynasty Manuscripts, supplemented by "The Memoir of Ming Dynasty" and other relevant historical materials of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are mutually collated, and the similarities and differences are seen in the Shufa traces of the Ming Dynasty's historical succession over the past hundred years.

Keyword History of Ming Dynasty; Chen Ho's Biography; traces of Bixue; people-oriented; objective judgment

司马迁《史记》索隐曰:“列传者,谓列叙人臣事迹,令可传于后世。”即用以记述帝王以外诸臣及各方面人物的传记。列传,作为中国纪传体史书的体裁之一,也是文字占比最大的部分。若以发展中的人为中心,进行相关历史事件的联系,该研究路径对展现史实有着丰富的立体感和优越性。缘起于观览清代陈文贞公《午亭文编》中《答立斋总宪论明史书》与《又答立斋总宪书》二书,本文拟以书笺之中论及的何真传记为切入目标,以张廷玉等撰修武英殿刊本《明史》为中心,结合其他诸版本《明史稿》以及《明实录》等明清时期各类史料,通过对各方面内容的比较,勾勒出笔削的痕迹,从其书法上见微知著,期以整体上管窥近百年间《明史》撰修的情况。

一、何真传的内容简介

何真,字邦佐,广东东莞人。年少英伟,喜爱儒术又善击剑。于元代至正初,官为河源县务副使,后转淡水场管勾。时值元末之乱,一些地方势力乘机割据一方,为害百姓,社会动荡不安。何真弃官归乡养母,見治安混乱,即组织义兵,保境安民。应对解决了邑人王成和陈仲玉作乱、惠州人王仲刚与叛将黄常之乱以及南海三山盗邵宗愚之乱等,于元末累官至资德大夫、行省左丞,据有岭南之地。部下陈福瑞劝其效仿汉时南越王尉佗愤然独立之事,何真不听。明洪武元年(1638),征南将军廖永忠兵下广东,先以书信谕何真,其以黎民苍生为念,至此奉表归附。太祖嘉奖他的行为,一开始就授予其实官江西行省参政,至洪武二十年间,流转历任,两为参政,三为布政使。太祖追念何真的功绩,特敕封其为东莞伯,禄一千五百石,予丹书铁券。何真于洪武二十一年(1388)三月卒,年六十七岁。其子何荣袭封爵位,洪武二十六年(1393),以蓝党案坐罪,爵除,其次子贵、宏皆从死于党祸。

何真一生事迹的概略,初以武英殿本《明史》与诸版本明史稿相同之处所见,而后笔削之处待后文逐一校对详述。何真虽为元之降臣,亦为明初之开国功臣与勋封贵族。于明清易代之际书写元明鼎革之事,其人物在列传中的分列与事迹内容的表现,一方面可了解元末明初的人物及事件的史实,另一方面也可勾勒出《明史》近百年间修撰的书法痕迹。

二、何真传在明清史料中的分列

通过对明清史料的整理与分析,何真传的分列标准有以下五种。

1.分属于国初群雄类。钱谦益《国初群雄事略》载与宋小明王、滁阳王、天完徐寿辉、汉陈友谅、夏明玉珍、周张士诚等十一人同列。但陈廷敬不认同何真入群雄传之中,《答立斋总宪论明史书》曰:“何真虽非群雄起事之人,特以据有岭表”及“是以不得已列之群雄之后”。群雄旧称在时局混乱中称王称霸的一些人,观览何真事迹,其虽据有广东一地,视同割据,但是从未行反元之事,见于“有劝真效尉佗故事者,不听”。且待大明洪武建国后,“师既至,真遣都事刘克佐诣军,上印章,籍所部郡县户口、兵粮,奉表以降。”与徐寿辉、陈友谅、张士诚等人相比,纵然在实力上或可媲美群雄,却不能因此而列于群雄之属。

2.分属于元臣归顺类。傅维麟《明书》载与刘三吾、宋讷、刘基、宋濂、朱守仁、詹同、危素等元末遗臣归属于“杂传”之中,自述“因仿欧阳修五代史立杂传,而采曾仕元者,特纪于斯,以元官之大小为序。即无事迹可考,亦存其名,使览者有以感焉”。陈廷敬不认为何真应为元臣归顺者,《答立斋总宪论明史书》曰:“又非他将归附者。”观览何真事迹,其于元末“累进资德大夫、行省左丞”,是切实的元臣,又于洪武初逐元于漠北后奉表归降,应当作为元臣归顺者。何乔远《名山藏》在“勋封记”中也使东莞伯何真与海西侯纳哈出并列,名曰“以归附封”。这就没有深入考虑实际情况,在明初朝廷并未以封爵抚慰何真元臣归顺的身份,其后封爵更多是追念嘉奖其归明二十年间的为臣为官之道。何真在洪武朝为官二十载,以功封爵而终,刻意说明元臣的印记,当是片面的分列。

3.分属于功臣爵封类。焦竑《献征录》中汇辑黄佐于《广州人物传》及《广东通志》所载“湖广左布政使封东莞伯何真传”内容,且在“伯”后特别标出了“除封”二字,与忠勤伯汪广洋、忠诚伯茹瑺等封爵后因罪除封之人并列。以功臣爵封归属是正当的,然除封之罪在于其子何荣,若并列其他因罪除封之人,在一定程度上抹灭了其功臣印记。陈廷敬《答立斋总宪论明史书》曰:“(何真)比可概入之功臣传中,是以不得已列之群雄之后。今即欲改入他传,无其类者,惟有康茂才似可相次。然康茂才初起事迹差小,又与真不类,不若仍旧卷似为得也。今以二传呈鉴定,或别有见祈示之不悉。”在《又答立斋总宪书》又再次说道:“承论何真入康茂才后亦可为类,即望移置并改删论赞。”查蕲国公康茂才相关史料内容,其事迹确与何真有相似性,是可并列而载的。综上所述,以功臣爵封的标准而分类,虽有自身的优越性,但若用于正史列传的书写,亦是片面的、不可取的。

4.分属于明初名臣类。大部分史书典籍中的记录皆如此,如何乔远《名山藏》之“臣林记”、尹守衡《明史窃列传》以及査继佐《罪惟录》之“启运诸臣列传”等,载与冯胜、傅友德、蓝玉、陶安、康茂才、胡美、梅思祖、韩政、黄彬、陆聚、曹良臣等明初名臣并列。观览何真事迹,其在洪武初归顺后的二十年里,两为参政,三为布政使,保境安民,在官颇有声望,同时圆满完成朝廷交给的各项任务,最后以功累封爵位。奉公守法、清正廉洁、政绩斐然、有德有行,当可谓之一代名臣。该分列法与第三种皆有可取之处,同样也是相对片面的。

5.分属于开国功臣兼以爵封善终类。殿本《明史》及诸版本《明史稿》的书写皆以此为法,兼及了第三种和第四种分列方法,使叙述的定位不致偏颇。何真传的分列方法,每种标准都有一定的缘由,其优劣各存。从诸版本《明史稿》及殿本《明史》一脉相承采取兼论的修撰方法上来看,其史裁是严谨客观的,这种在人物列传分列上笔削是值得肯定的。

三、何真传内容的书法痕迹

笔削,或谓“书法”,即对文章选词炼句,其记事或详或略、或书或裁,其人物或褒或贬,皆有微言大义寓于其间。不究“春秋笔法”的概念与局限,仅意为对文史资料的删改订正。宋欧阳修《免进五代史状》载:“至於笔削旧史,褒贬前世,著为成法,臣岂敢当。”为管窥清代近百年间《明史》诸官相继承修的情况,选以张廷玉等撰武英殿刊本《明史》中的“何真传”为中心,辅以诸版本《明史稿》以及《明实录》等其他明清时期相关史料,从异同之处勾勒出笔削的痕迹,从其书法上见微知著。

1.精简叙述内容的篇幅。一般的记事包含“时间、地点、人物、事由、经过、结果”六要素,然而通过对诸《明史稿》及殿本《明史》的比照,结合其他相关明清史料,发现在事件发展的记述上过度精简。如讲述其从淡水场管勾弃官归家的原因,惟殿本《明史》略去,其他《明史稿》皆载“海盗邵宗愚反元帅府,选真领前锋讨之,为同事所忌,辞归,聚众保乡里。”也未描述广州之乱的背景前提,即“二十一年,广东廉访使八撒剌不花尽杀廉访司官,据广州,于是,诸邑豪民各逐其长吏,一时并起”,使得事件发展显得突兀。且整篇传记除了提及其弟何迪外,未提及其麾下任何文武部将,如《名山藏》《明史窃》《国朝献徵录》所载“南海孙蕡、王佐”“中原知名之士如江右颜子中、茶陵刘三吾、建安张智皆往依之”“德庆人李质”以及《东莞伯家传》所载“骁将黄从简”等人。若不载明这些人物,很难让人进一步了解其人际关系,重点在人而后才是叙事。纪传中删减篇幅最大的部分便是何真受到的诏谕以及其反应,如“永忠至福州,以书谕真”,该书信的内容是什么,《明史》及诸《明史稿》皆未提及,惟有《皇明开国功臣录》有记载。又何真入朝觐见太祖之间的对话,仅仅描述了太祖的说辞,“天下纷争,所谓豪杰有三(注:《明太祖实录》与《明太祖宝训》洪武元年闰七月辛酉条记为二,也应当为二,因为“负固偷安,流毒生民,身死不悔,斯不足论矣”,不当为豪杰之内):易乱为治者,上也;保民达变,识所归者,次也;负固偷安,流毒生民,身死不悔,斯不足论矣。卿输诚纳土,不逆颜行,可谓识时务者。真顿首谢”。《明太祖实录》原文有其叩谢后与太祖的对话,而诸版本《明史稿》与殿本《明史》皆到此戛然而止,失去了对话内容,仅突出明太祖是不正确的,作为该传记的中心人物,其应对的话语应是极为重要的史料。且封东莞伯时的封诰内容也未载(见于《明太祖实录》洪武元年三月甲戌条),缺少了明太祖认可其一生功绩的佐证,等等。

以上关于叙述内容的删减,经过总结与判断,认为该笔削方法用于史书列传的书写是正确的,是值得肯定的。列传本身的书写应当是精简而明晰的,若铺开细述人物,则会造成整册史书的冗杂。但不应过于精简而忽略内容完整性,部分内容纵然不展开叙述,存其零星痕迹,也是有必要的。更重要的是,该笔削痕迹也告诫后来的研究者,若要了解时代人物,仅从史书列传中汲取是远远不够的,当广搜史料,在内容上互见,并进行客观的衡量。

2.删去迷信虚妄的粉饰言论。《献征录》《名山藏》《明史窃》《罪惟录》《明分省人物考》等明清史料皆记载看相者的断语,曰:“真为人丰伟,美须髯,吐音如钟。少时有相者谓曰:公才兼文武,霸王之器。惜生南方,微带火色,位不过封侯。卒如其言。”但是诸版本《明史稿》及殿本《明史》皆删去不书。这当是符合历史书写的处理方法,该内容或可存于稗官野史而不可存之正史之中,有必要去除人物虚妄的粉饰,还原人物的客观形象。《明史》的历任修撰者皆继承该史裁方法,是坚持史学“三长”的表现。

3.回避南明弘光政权的追谥。谥法,是中国古代对帝王、贵族、大臣等具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逝后给予称号的一种制度。即上谥号,其用字有其特定释义,是对死者生平事迹的善恶与功过的价值判断。赐谥权高度集中于皇帝手中,要取决于“圣裁”。何真虽为元之旧臣,亦作为开国功勋之臣,洪武朝为官二十载,忠心朝廷,功绩斐然,颇著声望,其逝后朝廷应是要赐予谥号的。然最初的谥号是什么,于《明实录》等明清史料之中皆未提及,惟民国《东莞县志》此条有考:“真集曰忠靖,集则初谥,当为忠靖也。”该集于今未见,仅以此为佐证。《明臣谥考》《明谥纪汇编》中赐谥“忠靖”的明臣有宣德年间的户部尚书夏元吉、洪熙年间的武进侯朱荣以及明末崇祯朝殉国忠臣孟兆祥和孙传庭,也未有何真的记载。或是受其子何荣蓝党案的牵連而追夺赐谥,因而不存于《明太祖实录》中记载,以致后世皆因循而不书。但是福王弘光政权追谥的“恭靖”是切实存在的,除殿本不书外,其他版本明史列传中均有载:“福王(弘光)时,赠真东莞侯,谥恭靖。”《圣安本纪》《爝火录》《明季遗闻》等史料皆载崇祯十七年(1644),南明弘光帝追补开国名臣赠谥:“郢国公冯国用谥「武翼」,济国公丁德兴谥「武襄」,德庆侯廖永忠谥「武勇」,……东莞伯何真谥「恭靖」……”在万本、徐本、王本等《明史稿》皆存记此事,最后却被张廷玉等所撰殿本《明史》删去不书,这是回避南明政权的做法,该行为是谄媚性质的,是不符合史实书写的。

4.改删文末人物的论赞。论赞,是史书的一种体裁,用以阐发作者或注家对人物、事件的评论。如《左传》中的“君子曰”,《史记》每篇末的“太史公曰”等,《明史》称为“赞曰”。陈廷敬《又答立斋总宪书》曰:“承论何真入康茂才后亦可为类,即望移置并改删论赞。”该改删论赞的缘由是由列传的分列而产生的,置于不同的情境之下,史官论赞亦有不同的看法。张廷玉等撰修武英殿刊本《明史》赞曰:“陈友谅之克太平也,其锋甚锐,微茂才则金陵之安危未可知矣。……至若华云龙、张赫、吴复、胡海之属,或威著边疆,或功存海运,搴旗陷阵,所向皆摧。揆之前代功臣,何多让焉。而又皆能保守禄位,以恩礼令终,斯其尤足嘉美者欤!”该论赞未提何真之名,但归属此分列,由“功臣”“保守禄位”“恩礼令终”字眼可以看出对人物的定位。徐乾学本《明史列传》无论赞,此外王鸿绪《横云山人明史稿》及万斯同《明史纪传》皆曰:“真归命中朝,卒为文吏,非好儒术,焉能至是哉。”而416卷万斯同本《明史稿》曰:“茂才与真俱明于顺逆之势矣,以计败汉,茂才功尤著云。”至于其他明清史料中何真传的论赞,如何乔远《名山藏》论曰:“窦融、李绩,则太祖业许何真,贤于诸雄远哉。”尹守衡《明史窃》论曰:“……何真保有南服,即欲追踪赵尉,夫岂不足自王。计安桑梓,屈首腥毡一十余年。迨夫大明丽天,尺书南下。夫然后缟素以谢故君,蒲伏以迎新命,去就有礼……”等等。相比其他明清史料注重该传个体独立性的论赞,而作为正史的《明史》及诸版本《明史稿》更注重于整体相似性的论赞。其表达文字或许不同,但是其内涵都是站在儒家意识形态上的对何真身上表现出的优秀品质的认同,与通鉴体“善可为法,恶可为戒”所要表述目的是相似的。

四、结语

真正意义上的笔削是基于史实而对材料进行一定处理的客观原则与体例,而不是刻意地去抹杀掉一些东西的方法。相比于诸版本《明史稿》,张廷玉等所撰武英殿刊本《明史》的质量虽略有不足,但基本是符合相承关系的,与《明实录》以及其他明清史料相比照,在记载上也是基本吻合的。《明史》修撰的褒贬一直存在,易代修史,难免有局部内容因为意识形态问题而回避不书,但是这不应成为贬斥该书的导火索。从整体上看,史学研究者首先应肯定《明史》修撰的历史功绩,如清代赵翼《廿二史札记》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其次,面对繁芜难辨的史料,如《孟子·尽心章句下》曰:“尽信书不如无书”,研究者应不以任何一家之私言为准,内容上互见,逐步在归纳整理与分析中,建立起客观合理的判断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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