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2020-10-21胡淇翔
胡淇翔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建设规模也在不断扩大。若想电子商务健康稳定的发展,需要有诚信体系作为支撑。我国虽然建设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已获得成效,但和发达国家比较仍旧存在距离。本文主要分析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存在的问题,同时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现状问题
诚信问题是约束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因素,电子商务要在虚拟平台上进行交易,因此更易出现假冒行为、诚信问题等违法情况,此些情况约束着电子商务发展。电子商务在发达国家发展快,特别是美国,电子商务交易总费用大约占全世界的1/2,因此需要我们学习诚信体系有关经验。
一、阐述电子商务信用问题
电子商务经营出现问题主要是有:
第一,未健全电子商务信用工具。在市场经济发展中,信用体系和工具属于发展产物,网络经济发展晚,电子商务信用体系使用尚未成熟,主要表现在缺少网络信用声誉。由于人们对网络信息安全存在疑虑,致使对电子商务信用工具也存在着不信任。
第二,尚未明确网络营销体系。信誉网络公司发展慢,网络交易体系属于新型的模式。因最初尚未明确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以及商家信誉形象。因此网络营销体系缺少基本信任,甚至会有人认为网络公司属于皮包公司的另一种标志。
第三,尚未明确网络前途。网络经济属于新经济发展的形势,始终是人们关注的热点,吸引着人们的关注度。网络经济目前在发展中处出现问题,碰到了困难,处在低谷期是经济转型的主要时期。人们对此这种看法存在着不同见解,此种情况会让人们对网络前途失去信心。网络病毒以及黑客行为反复发生,网络犯罪的安全受到网络环境威胁。人们网络服务安全意识差,尚未构建网络技术的权威系统。
第四,尚未树立网络公民信用形象。网络中的行为存在着匿名性,人们的惯有思想是网络中大家不知我是谁,此种行为淡化了网民的自我监督意识。在网民心中缺少自我监督性,导致网络行为缺少保证性和确定性,致使间缺少信任。
二、优化电子商务信用问题解决措施
学习西方先进国家的信用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有效解决出现的电子商务信用问题。解决措施主要有,
(一)快速填补网络有关网络信用的法律法规
目前有关于电子商务与网络活动的法律官司数量在不断增加,从而产生了更多法律问题,因此我国需要调整现有法律,及时填补有关于电子商务和网络产生的法律问题,我国目前制定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有:第一,认证买方和卖方的身份。电子商务的买卖双方若想开展交易,则应为其提供交易网络服务机构,我国目前未成立有关机构认证的部门,因此无法为网络交易提供法律认可;第二,电子合同的合法性。电子合同是当事人在网络条件下,为了实现某种目的明确双方权利、职责的协议。电子合同是保证电子商务安全协议的依据,需要使用电子手段确认合同的模式规范。合同履行的标准定义为,电子书写文件以及原始文件,并按照法律和商业要求做出电子签名,确保国内应和国际规则相统一;第三,电子支付。我国目前尚未构建专门的电子支付部门。为了更好地适应电子支付发展情况,我国需要通过法律的形式规定电子支付的签发和接收,确保接受银行执行发送方支付命令,电子支付需要承担相关义务和职责;第四,安全保障。电子商务发展快,在交易安全上提出更嚴格的标准。优化交易安全法律是目前首要任务,需要学习电子商务保护交易安全的有关案例。根据我国发展的情况,创造出安全有效的教育法律。在网络安全和计算机立法上,要确保电子商务交易在虚拟运行环境中,提出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的有效法律措施,同时有关税法和保密法等也需要及时的修改和扩充。电子商务容易出现逃税、漏税的情况,因此需要健全征税监控等法律,相关法律界也应给出明确规定[1]。
(二)构建合法的中介机构和执法机构
政府需要规范管理评估机构,从法律上明确评估机构的市场地位。通过竞争的方式培育和发展出具有公开公正的评级机构。评级机构也要有着独立性,确保培育出有超脱地位的评级机构,它不受任何行政干预。
(三)提高互联网用户的信用度
确保网络经营发展的核心是保障网络权益,其保证核心需要快速构建网络保护协议。我国消费者协会和百姓网共同开通了亿国消费者频道,网上消费者可以直接在网上投诉。这也展示出用户渴望网络新体系,但却不敢应用的现象。
(四)健全信用评价体系
评价业属于新型行业,在我国发展晚,仍旧存在着问题,比如评级机构未同一标准,从而让评级的结果受到影响,尚未健全评级流程、工作人员素质低,因此需要构建科学的评价方法与评价体系。实施自动评级制度与评级流程,加速建设评级人才团队,尽量培养出高水平专业化的队伍[2]。
(五)增强网络服务机构信用度
我国网络服务中介机构开展的虚拟交易市场是为了提升可信度,大多数会以中国……市场作为头衔。信用管理民间机构是信用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在国家征信中,各国均有着民间机构或者信用管理组织,此些机构会被称为信用联盟或管理协会。其职责是联系此行业或者与本行业的有关从业者,代替本行业的从业者提供交流场所和机会。行业协会需要为其提供专业的管理教育能力,消费者和经营者间的网络交易一方面需要得到相关法律部门的保证,一方面需要中介部门为其律提供有关服务。有关人士称,目前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障碍是中介费尚未健全,现代商业制度在网络交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电子交易有活动中,货币属于支付手段,其通过特殊的方式加入流通过程,通过专门的机银行部门完成工作。我国银行目前仅承担了监督国家双方税务的职责,避免现金交易出现偷税、漏税行为,不承担交易双方的风险和责任,违法结果与银行无关系。
结束语:
综上所述,构建优质的信用环境是需要习惯养成的,若是只依靠政府管辖和法律约束则无法培育,由此可知养成信用环境仍需一段时间。互联网虽然阻碍着构建信用,但也为其带来机遇。健全电子商务行业标准诚信评价系统,创建电子商务评级制度,规范电子商务行为。
参考文献:
[1]王林涛.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问题及对策研究——以甘肃省平凉市为例[J].时代金融,2018(11):57-58.
[2]张剑飞,李博.杨凌农产品溯源体系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的现状、问题与对策[J].咸阳师范学院学报,2017,32(02):8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