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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女娲创世神话反映的先民观念研究

2020-10-21吴青青

文存阅刊 2020年6期
关键词:女娲神话

摘要:女娲是中华民族的始祖神,关于女娲创世神话主要有炼石补天、抟土造人和伏羲、女娲兄妹成婚,繁衍人类三种,天水地区大量的女娲神话活动遗迹和纪念女娲的建筑,证明了女娲文化是以天水地区为中心向外传播的。女娲、伏羲兄妹成婚展现了先民们婚姻观念由族内婚转变为族外对偶婚的变化。女娲引绳泥中造人的神话表达了先民对生育能力的期盼,反映了远古先民的生殖崇拜。

关键词:女娲;神话;婚姻观念;生殖崇拜

女娲作为中华民族的始祖神,关于女娲补天、抟土造人、伏羲女娲兄妹结为夫妻,繁衍人类的创世神话流传于全国大部分区域。天水地区丰富的女娲文化遗存和对女娲的崇拜行为,加之文献记载和考古发现,我们可以认定天水地区是女娲诞生地,也是女娲文化传播的中心。

一、天水地区女娲神话活动遗迹

“女娲最迟应出现于母系氏族时代,最具代表性的是距今8000年左右的大地湾文化遗存。以陇城为核心的渭河上游大部分地区是女娲文化的发源地。随着女娲部落或其后代的发展壮大和对其他部落的影响,女娲故事开始广泛流传”[1]大量的文献、现代考古成果以及天水女娲的神话遗迹都表明——女娲的诞生地“古成纪”,其中心就在今黄河流域渭水上游的天水境内。

天水地区女娲神话活动遗迹主要有女娲洞、龙泉井、娲皇村,“娲皇故里”牌坊,供奉女娲的场所主要有建于东汉的女娲祠。陇城一直流传着的女娲生于风沟、长于风台、葬于风茔的说法妇孺皆知。天水地区秦安县陇城镇西番寺所立的清光绪十四年(1888年)石刻载道:“陇城镇,历代相传为‘娲皇故里。娲皇姓风,生镇之南,有风台、风茔,其东南又有风谷,盖皆以姓名地焉。”[2]“风沟位于今陇城镇凤尾村南,距陇城镇女娲祠约2公里,风沟里有女娲洞和女娲谭。……风茔位于陇城南面秦安县与清水县交界的一座山上,距女娲祠约3公里。”[3]“在风沟,至今仍有一深不见底的土洞,洞口位于半崖上,洞身是葫芦状,一大一小向后延伸,高、宽各约2米,人称女娲洞。”[4]传说女娲洞是女娲修炼的地方。在今天水市秦安县的陇城镇有一眼“龙泉”,传说是女娲抟土造人时取水之地。现在镇政府所在地以前又叫“娲皇村”,明代就立有“娲皇故里”的牌坊。

天水地区的民众对女娲崇敬有加,在今秦安陇城就有女娲祠,主要建筑是娲皇宫、女娲祠门牌和钟鼓楼。《秦安志》记载:“(凉州)……故古今以陇为关焉。其山当陇,城之北有女娲庙,庙建于汉以前。娲皇,成纪人也。故陇得而祀焉。今庙存而祀废矣。”[5]说明早在两千年前人们就有了对女娲的崇拜行为,陇城镇每年正月都有盛大的女娲庙会,周围的民众都来进香,这正是天水民间女娲信仰的直接体现。

天水地区流传的女娲神话及众多文化遗存进一步说明了女娲与天水的自然联系,也佐证了天水地区是女娲文化的发源地。正如日本学者柳田国男所说:“传说有其中心点。……传说的核心,必有纪念物。无论是楼台庙宇、寺社庵观,也无论是陵丘墓冢,宅户门院,总有个灵光的圣址、信仰的靶的,也可谓之传说的花坛发源的故地,成为一个中心。距离传说的中心地点越远,人们也就对它愈加冷淡。”[6]这些女娲遗迹就是柳田国男所说的中心点,女娲文化以此为中心的向外扩散。

二、创世神话反映的自然观念和婚姻观念

“神话以故事情节的形式表现了远古人民对自然、社会现象的认识和愿望,是通过人民的幻想用一种不自觉的艺术加工方式加工过的自然和社会形式本身。”[7]女娲是西部清渭流域某部落中的杰出代表,随着部落的发展和部落间的战争,女娲文化逐渐扩展到其他地区,先民们将这个时代的创造和對生命的追溯归功于女娲,以此来表达对远古时期杰出部落首领的崇拜和赞扬。

女娲炼石补天的创世神话最早见于《淮南子·览冥》:“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火爁炎而不灭,水浩洋而不息,猛兽食颛民,鸷鸟攫老弱。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淫水。苍天补,四极正,淫水涸,冀州平,狡虫死,颛民生。”[8]这段文字记述了共工与祝融大战,共工战败怒撞不周山,导致天空塌陷,天河之水注入人间,女娲不忍人类受灾,炼五色石补天,折鳖足撑四极,堵住洪水的传说,这是全国范围流传最广的神话传说之一。

先民们创造出女娲炼五彩石补天的创世神话,可能是源于对当时发生可怕灾害的反映,在面临大自然中的地震、洪水等灾难时,由于自身力量难以战胜自然灾害,渴望有英雄带领他们走出困境,于是女娲被赋予英雄的形象拯救民众于灾难中。此外炼石补天的神话也与当时陶器制作密不可分,“大地湾出土的大量陶器表明,女娲时代是陶器时代,……人类烧制陶器的过程与神话中女娲将五彩石通过火的烧制而变成另一种物质属于同一方式;先民通过加温烧炼的方法来修补破损的陶器与女娲用五彩石补天是一致的。”[9]对此还有学者认为:“五色石可能源于古人对天空中折射出的云霞的想象,也有人认为女娲炼石补天与古人灵石崇拜有密切联系,更有甚者认为,古人对石头的信仰是生殖崇拜的表现。”[10]今天水女娲祠中有“風”字的五色石和伏羲庙的五色石,都被认为是女娲补天用剩下的石头,可见女娲补天的创世神话传说在天水是广泛流传的。

伏羲、女娲结为夫妻,繁衍后代的创世神话首见于唐代李冗的《独异志》:“昔宇宙初开之时,只有女娲兄妹二人,在昆仑。而天下未有人民。议以为夫妻,又自羞耻。兄即与妹上昆仑山,咒曰:‘天若遣我兄妹二人结为夫妻,而烟悉合;若不,使烟散。于是,烟即合,其妹即来就兄。”[11]还有一种说法是天地经过一场大洪水后,伏羲、女娲躲入一只葫芦中,洪水退去世上仅存二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两人结为夫妻。

神话的流传与社会环境一定会有相当的默契,女娲创世神话是各朝代的共同创造,但由于各时期的时势、风俗及关心重点不同,难免会有不同的流传版本。伏羲、女娲本是清渭流域的两个不同部落的杰出代表,本来女娲、伏羲文化是各自独立发展的,“结合伏羲出生的感生传说,伏羲、女娲兄妹成婚,以及他们制嫁娶,置婚姻,改革婚姻制度的内容。可以清楚的看到,当时正是远古时代由族内婚向族外对偶婚过渡的时代。”[12]创世神话中女娲、伏羲兄妹成婚,此时应是先民由族内婚转向族外婚的转折点,是先民在婚姻制度上的一次重大进步。

相传伏羲、女娲改革了当时的婚姻制度,“他们总结了过去氏族内部混乱的婚姻关系造成人丁不蕃的经验教训,对旧的婚姻习惯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通过正姓氏,明确氏族源流,确定各人的血缘关系,并作出规定,严格禁止族内通婚,推行族外婚制度。他们正是对上古婚姻制度转型期起了巨大作用的领袖人物,故而他们兄妹成婚的事迹,就成为作为一种走向灭亡的婚姻制度的象征而具有了划时代的标志性意义,并被人们口耳相传而流传下来。”[13]当时正处于由族内婚转向族外对偶婚的转型时期,改革婚姻制度有利于氏族的繁衍,提升了人类品质,促进了氏族的发展,所以创造出女娲、伏羲兄妹成婚,繁衍人类的创世神话。

三、女娲创世神话反映的生殖崇拜

相传在中国远古时代的人类是由女娲抟捏黄土创造的,因此女娲被尊为中华民族的始祖。女娲抟土造人的创世神话最早见于《风俗通义》:“俗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为人,剧务,力不暇供,乃引绳泥中,举以为人。故富贵者,黄土人也。贫贱凡庸者,絙人也”[14]天水的女娲创世神话与此版本略有不同,即伏羲、女娲二人共同抟土造人,相传女娲就是取今天水市秦安县陇城的龙泉水和黄土造人的。

女娲创世神话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神话的产生,并非古人的凭空捏造,应该是不同阶级社会文化的一种反应。由于远古时代生存环境恶劣,所以繁衍后代就成为一件大事,加之频繁的部落战争,死亡人口众多,所以先民期盼女性大量生育,使部落能发展延续下去。女娲抟土造人的传说反映了先民们对生育能力的期盼,表达了先民们对生殖能力的崇拜。

天水师赵村遗址出土的半山期的人面彩陶罐正中是一女性人面像,人像下是变形的蛙纹,这件蛙纹人面彩陶罐的肚腹鼓起,正与孕妇隆起的肚子相似,展现了先民们的生殖崇拜。“女娲的“娲”与“蛙”同音,其神格也与蛙类似,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女娲神话的产生与古人对蛙的崇拜有关。”[15]蛙在没有发育完全时是以蝌蚪形态存在于水中,待四肢长出,逐渐发育具有蛙的形态才跳出水面,变形的蛙纹与女娲引绳泥中的造人方式是暗合的,再加上青蛙极强的繁殖能力,无疑是先民们生殖崇拜的体现。

女娲创世神话有一个明显的转变:由女娲抟土造人转变为女娲与伏羲结合繁衍后代。在最初的母系氏族社会,由于女性承担的采集等工作比较稳定,加之女性拥有的生育能力,所以女性拥有较高的地位,此时人类最初的始祖神多为女性角色。后来进入父系氏族社会,随着人类智力的发展,工具的使用,男性在生产劳动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占据经济生活的主导地位。加之人们逐渐意识到生育行为中男性扮演的关键角色,此时的部落中也确实存在过母系氏族中兄妹婚配的现象,所以给女娲创世神话增添了一个男性角色,这种转变不仅表达了对始祖神和图腾的崇拜,也反映了他们对生育以及偶像神统合阴阳两级之巫术力量的深切渴望。

在封建社会时期,受男尊女卑思想的影响,女性逐渐成为男性的附属品,作为女性始祖神的女娲地位也有所下降。女娲文化逐渐与伏羲文化相结合出现,在许多伏羲庙中作为附属神出现,所以女娲抟土造人的创世神话变为伏羲、女媧结为夫妻,繁衍人类,也是可以理解的。

正是由于女娲是当时部落的杰出领袖,再加之人们的始祖神崇拜和图腾崇拜,所以才产生了女娲创世神话,这些神话反映了古代先民的生育崇拜和多子多福的愿望,也表现了时代文化特征和对阴阳两级巫术的崇拜。

参考文献:

[1]杜松奇:《伏羲文化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第115页。

[2] 胡缵宗:《秦安志》,嘉靖十五年刻本。

[3] 徐凤:《甘肃伏羲女娲神话扩布之探源》,《兰州文理学院学报》2016年第1期,第40页。

[4] 王文杰主编:《秦安史话》,兰州:甘肃文化出版社,2008年,第165页。

[5] 胡缵宗:《秦安志》卷二,嘉靖十五年刻本。

[6] 柳田国男著,连湘译:《传说论》,北京: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年,第26页。

[7] 袁行霈:《中国文学史》,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11页。

[8] 刘文典撰,冯逸、乔华点校:《淮南鸿烈集解》,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 206-207页。

[9] 杜松奇:《伏羲文化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第108页。

[10] 王晰:《甘肃考古发现的伏羲女娲图像整理研究》,硕士学位论文,西北师范大学,2015年,第71页。

[11] 李冗:《独异志》卷下,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51页。

[12] 杜松奇:《伏羲文化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第72页。

[13] 杜松奇:《伏羲文化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第105页。

[14] 应邵著、王利器校注:《风俗通义》,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601页。

[15] 王晰:《甘肃考古发现的伏羲女娲图像整理研究》,硕士学位论文,西北师范大学,2015年,第84页。

作者简介:

吴青青(1994—),女,山东临沂人,西北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专门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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