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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管理角度对构建基层央行党建引领“落地模式”的思考

2020-10-21陈鑫

时代金融 2020年25期
关键词:流程再造党建引领管理

陈鑫

摘要:本文主要根據基层央行党建现状,思考如何从管理角度进行流程再造,搭建一个开放式的基层央行党建引领“落地”模式。

关键词:党建引领  流程再造  落地模式  党建模式  管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以理论的先进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让党员干部统一认识,凝聚合力,正确引领基层央行履职发展方向,其重心就在抓好党建。如何科学构建基层央行党建模式,让党建引领能深入到日常,服务于履职,切实发挥引领效果,成为能否实现党建引领落地的关键一环。

一、构建党建引领“落地模式”的目的

基层央行党建主要依照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六个建设展开,由党委部门按照条线推进党建工作。制度方面,依部门条线分散落实,往往形成制度交叉。执行方面,党建工作分散,加之各类平台的搭建,容易导致管理各异、平台众多、灵活性差的局面。评价评估方面,党建工作采取年终分部门评价,管理方式单一,制度重复覆盖。同时,对党建工作尚缺少完备的评估评价体系,导致决策依据不足,随机处理情况较多。责任方面,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的划分、定责不完善,由纪委部门单独抓监督也没有展现监督合力,导致两个责任的落实效果不佳。创新方面,党建形式与模式创新,在进一步丰富党建工作外延的同时,又将原有的情况进一步放大,往往造成党建的核心要旨、需要达到的党建效果,在众多的平台与方式中得不到集中体现,也造成党建工作繁冗,严重影响基层央行的正常履职,更让党建引领成为一个宽泛式概念。如何根据现有情况,整合资源,搭建一个管理有序、责任明确、评价合理,创新项目、平台、项目接入简单、有序,党建成果得到保证的党建引领“落地模式”是本文思考的目的。

二、构建党建引领模式

(一)搭建党建主体责任框架,压实主体责任

搭建以党委抓全局,定方向,对年度党建工作提出指导性建议;以党委委员负间接领导责任,结合党建工作精神对分管支部进行指导;以支部书记担直接责任,发挥支部堡垒作用;以支部引导党群共建的主体责任框架。充分利用扁平化管理模式的优势,减少管理环节,信息高效对接,通过垂直主线,层级压实主体责任。优化统管模式,形成以支部作为党建工作管理的核心和重点,将基础性党建工作和党建工作创新下沉到支部,由支部书记统抓、统管,支部书记对党委委员汇报党建工作。党委委员通过列席参与日常支部党建工作,指导支部党建,同时汇总分管支部党建工作情况向党委汇报,反馈工作中存在问题。

(二)搭建党建工作主线构架

通过将制度建设作为核心,结合基层央行实际,整合现有党委部门职能,把基层央行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按党委部门职责,遵循统一管理、联合督查、灵活接入、科学评估、分类评价的原则,按照管理模式、监督方式、评价体系、激励措施四个方面进行整合。

1.联合多部门建立主线构架制度。一是要建立责任制度。对党委责任、党委委员间接领导责任、支部书记直接责任等主体责任逐一明确。二是完善督查细则,制定联合督查制度。分事中、事后建立督查方案。同时细化督查工作点和联合部门的分工,分部门明确督查责任。三是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由党委部门、审计部门对党建日常性工作和以项目接入的工作,结合细化的联合督查方案、审计工作要点、财务制度等形成常规性工作(含以项目接入的党建工作)合理性评估、经费核算等事前评估体系。对评价评分体系中的事后责任,建立责任评估方案。四是建立党建工作评价评分体系。整合现有的党建工作评价体系,根据细分后的督查工作项,建立党建部门分块评价评分方案,通过工作要点加权评分方式建立总体评价体系,同时建立单独项目评价方案。五是建立激励机制。按照评价评分体系对全年党建工作和单一项目接入的建立党建工作奖惩办法。

2.统一管理模式。按照主体责任框架、职能分工综合设定党建主体责任。建立党建综合评价委员会,党委部门、审计部门组成常设部门,负责制度制定、修订,党建工作事前评估,联合事中、事后督查,年终支部党建工作评价评分,事后责任评估。

3.综合督查方式。制定统一的党建督查方案,对常规性党建工作由党委办公室制定年度督查计划,党委部门联合开展督查。纪委与内审部门主抓党建工作事中监督。制定单独项目督查办法,对按项目接入管理体系的临时性、阶段性工作进行项目专项督查。

4.建立事前、事后评估体系。由党建综合评价委员会建立事前、事后评估体系,对常规性党建工作和以单独项目汇入党建工作的工作事项进行事前评估。事前评估主要就工作事项的可行性、可操作性、预算经费、党建工作预期成果等进行事前综合评估。由党建综合评价委员会将评估报告与党建工作事项报送党委会审议研究,为党委会决议提供参考依据。通过事后责任评估方案,对综合评价体系中不达标或一票否决事项的具体情况进行责任评估,为党建责任定责、问责提供参考依据。

5.完善综合评价体系。由综合评价委员会按照党委部门党建督查职能、审计工作事项、党建工作目标等制定党建工作评分评价体系。分党委部门构建评价体系方块,对交叉工作建立综合工作评价方块。分块评分时,交叉工作分别计入各交叉部门单独考核;综合考核评价时,按单项一次计入。非经常性党建工作或临时性平台搭建以单独项目列入日常工作,根据项目的重要性、难易程度、事中管理(事中督查项)、达到效果等构建评价体系,作为单独考核项,以加分项汇入经常性党建工作综合评分。评价情况分块评价和综合整体评价两块分别评分,综合整体评价通过加权方法进行评分,突出分块评价合格,与整体评价选优,同时设定一票否决项。年终,根据评价委员会综合评价、打分情况,分别对支部书记和党委委员党建工作履职、履职效果形成评价报告,并将评价报告上报中支党委,由党委作最终评定。

6.完善评优评先激励措施。根据评价体系评分情况、党建工作履职过程评估、党建工作成绩等综合制定奖惩办法。对年终党委部门分块评分不达标、评分体系总评分不达标或实行一票否决的支部和党委委员,根据不达标具体情况,通过责任评估方案评估责任,按照责任制度,按直接领导责任和间接领导责任分别问责。

(三)搭建階段性、平台性党建工作接入构架

将支部创新性党建工作、临时平台搭建通过单独项目接入党建工作主线构架。支部通过项目计划将活动方案、资金预算、预期成果等提交综合评价委员会进行事前评估。综合评价委员会作出评估建议,与项目计划一并提交党委会审议。审议不通过,项目退回修改;审议通过,由分管党委委员对项目进行专项指导,支部进行具体实施。综合评价委员会对党建项目进行事中督查。项目结束后,由支部反馈党建成果和总结工作经验。综合评价委员会通过评分评价体系对项目整体情况进行评分。评价评分计入支部当年党建工作整体评分的加分项目。

三、具体化框架设计中几个关键点

第一,制度建设是整体框架设计的核心,也是细化工作目标、强化责任落实、督促党建工作形成成果的关键。对制度建设一定要综合内审要点,合理对接财务部门的财务要求,结合党委部门职能与督查工作要点整体考虑制度创建。主构架主要起到工作框架核心作用,所以制度创建要注意严抓要点,同时确保创建制度的开放性,保证制度修缮与分支制度融入的便利

第二,主框架下支部建设作为主体责任框架搭建的核心与重心,抓好支部党建,也意味着中支机关整体党建工作得到了保障。在抓支部党建工作时,要注重支部作为“一线”党建工作的特点,充分发挥支部直接面对群众的优势,做好支部的党群共建。同时注意发挥支部与业务部门合一的优势,强化党建与业务融合,将党建创新落实在履职中,确保党建对业务、对履职的引领作用。同时,将基础性党建工作压实到支部,将意识形态管理等工作通过党委部门指导,下沉到支部,落责到支部书记,党委委员传达政策建议和指导把关。对以单独项目接入党建的工作,支部书记与党委委员要严把第一道关,对没有创新或项目申报审议后经常性被退回的,应由党建综合评价委员会进行评估问责。

第三,主构架中情况反馈是构架的重要环节,党委委员作为支部和党委之间的连接点,要主动参与到分管支部的日常党建工作中去,将支部党建工作的履职情况、履职困难、创新情况及时反馈到党委会,促进党委与支部信息通畅,紧密对接。让党委及时了解支部党建情况,解决支部党建困难。党建评价委员会将事中督查、事后督查、评价情况等即时与党委会对接,让党委会及时了解支部党建工作履职情况。

第四,党建综合评价委员会构成的党委部门各支部,单独由审计部门根据党委部门职责设计党建工作履职评价评分方案,由党委对党委部门的履职情况直接进行评价、评分。评价结果汇入总框架下事后责任评估体系与激励机制。内审部门的党建工作评价由党委四部门联合设定。

四、总构架下的几个注意事项

(一)警惕党建引领“落地模式”中存在的“木桶定律”

党建工作压实到支部,能切实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也解决了实现党建创新与党建促履职的问题,同时支部直接对接群众,又起到党群共建的效果。但由于支部党员较少的情况,党建工作中容易陷入思考不周、创新能力有限的情况。因此,支部应尽力发动群众,联系群众,广泛采纳群众建议,尽可能地让群众参与到支部党建工作中。一方面能有效利用群策群力弥补党建工作中的短板。另一方面发挥了党群共建作用,带动了非党员干部素质的提高,也有利于新党员的发展。同时,党委委员要适当介入进行党建工作指导,带动支部之间开展党建联建。

(二)警惕党建引领“落地模式”中存在的“马太效应”

将优质党建资源过多地划分到被认为“优秀”的支部,是以单独项目管理接入的党建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基于创新性项目的必须性,应该严格按照工作申报流程进行事前评估、党委审议,以制度严防形式主义。并按照项目的难易程度、项目大小、预期的成果、参与的人数合理评估预算经费,杜绝“优秀者多得”“人情牌”等主观衡量。

(三)警惕党建引领“落地模式”中可能存在的“羊群效应”

支部党建工作中可能存在创新能力较差的支部跟随、照搬其他支部创意的情况,因此一方面应在党建工作中加强党建综合评价委员会对项目的立项评估与执行中的事中督查;一方面,分管党委委员应该对支部党建工作进行细致指导,通过党委年度工作方向、部门业务特点等有效引导支部党建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通过分析其他支部党建工作创新项目案例,加强对创新思路的分析,有效引导支部党建工作思路。

(四)充分发挥党建综合评价委员会“鲶鱼效应”

在整体框架设计下,党建综合评价委员会不但负责对项目事前评估、党建工作评分、事后责任评估,同时拥有监督职责。监督职能在整体框架中起到“鲶鱼效应”,特别在联合督查的事中督查环节尤为体现。因此,充分履行党委监察室、内审部门的事中监督职责,能进一步督促党委委员、支部书记按照申报项目原有规划开展党建工作,有效保障党建工作成果的凝结。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湘潭市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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