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台21项“硬核”措施 推动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
2020-10-20
记者从河南省政府获悉,河南省发改委、人社厅等24个部门和单位近期联合印发《关于推动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从6个方面提出21项“硬核”措施,进一步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推动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实现稳定扩大就业。
方案提出,到2025年,河南省将打造一批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返乡入乡创业示范区(县)、产业园区,全省各类返乡入乡创业人员达到300万人以上,带动就业人数达到1800万人左右。支持返乡入乡创业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创业环境更加优化,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迸发,产业转移承接能力进一步增强,带动就业能力进一步提升。
方案指出,要持续优化返乡入乡创业环境,打造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协同办公平台,推动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鼓励网上审批,推广实施“一证通办”、“全省通办”,审批时限平均减少50%以上,不见面审批实现率40%以上,“最多跑一次”实现率90%以上。支持市县建设返乡入乡创业“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大力发展“互联网+就业创业”,构筑统一的线上服务大厅,打造“省市县乡村”五级就业创业服务网络。
方案明确,加大财政资金对返乡入乡创业载体支持力度,对评为国家级或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园区,由省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100万元或50万元;对评为省级返乡创业优秀示范项目,由省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2万元-15万元。鼓励农民工等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对首次認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省财政科技资金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农民工等人员创办企业获批国家级研发平台的,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奖励;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省市联动对建立研发预算制度的科技型企业给予最高400万元研发奖补支持。对返乡经营主体技术创新、手艺传承项目成功创建国家级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经费补助。
在实施税费减免方面,方案明确,对返乡入乡创业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登记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对入驻县(市、区)返乡入乡创业园区、产业集聚区、特色商业区、商务中心区及其他专业园区、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的返乡入乡创业企业,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场地租赁费,由各县(市、区)按当月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对农民工等人员建立的返乡下乡创业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由各县(市、区)本级财政资金对场地租金和网络使用费等给予50%的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方案还提出,将从加大贷款支持、引导直接融资、创新担保方式、扩大抵押物范围等方面对返乡创业者提供创新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