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农产品检测构建下的高质量体系建设发展探索
2020-10-20王继磊
摘要:为确保农产品安全质量,必须着重加强基于农产品检测构建下的高质量体系建设,提高质检人员的思想认识,充分发挥农产品检测中心的作用,全面优化农产品安全检测体系,科学构建农产品安全质量链管理模型,做好农产品安全质量链的评价管理工作。
关键词:农产品检测;构建;高质量体系
中图分类号:S-1
文献标识码:A
作者简介:王继磊(1988-),男,本科,助理农艺师。研究方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
做好农产品安全检测工作,促进中国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全国各地农产品检测中心应着重加强农产品安全质量,提高思想认知,稳定工作体系,全面优化体系结构,从农产品种植生产过程、农产品加工销售、农产品运输等多重供应链构建质量链结构模型,组建农产品管理多元化质量系统,做好基于质量链协同的农产品安全质量激励管理工作,完善农产品安全评价管理体系[1]。
1提高农产品检测思想认识
加强基于农产品检测构建下的高质量体系建设,促进农产品安检工作的良好发展,不断提高农产品检测思想认知,结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和信息时代的发展趋势,构建农产品安全管理系统,组建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管理平台,促进农产品种植管理、原料采购、农产品生产加工监督管理、厂商流通管理、质检机构和网络媒体的有机连接,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共享。与此同时,要充分引入数据挖掘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和云技术,不断完善农产品安全管理平台,做好食品信息的自动化收集、及时发布、自动挖掘与分析以及智慧决策工作。应做好质量链协同理论下的农产品无公害种植、农产品安全生产加工、包装存储、农产品安全运输与市场销售等信息记录工作(如为农产品种植、生产、用药时间与品种设置窗口,做好数据信息记录工作),设置关键窗口与追踪系统,分类组建数据库,从而为后期的农产品安全检测工作提供更为完善的参考方案。应重视农产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构建问题。与欧美和澳洲国家相比,中国农产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构建较晚,自执行10a以来,普遍存在多方面的问题,主要问题是全国未建立统一的农产品安全可追溯体系,不同区域和不同行业所涉及的农产品安全可追溯系统、产品编码、数据库和追溯技术以及各方面的标准不尽相同,无法实现所有环节的有效衔接,相关系统也缺乏兼容性,不能进行全程追溯,食品安全可追溯效率低下,额外增加了农产品安全管理成本与农产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的实施难度。为此,学者林希指出国家应该从专业术语、概念定义、标准要求、专业设计、执行应用原则、系统设置、程序编辑、信息采集、信息記录、信息输出等方面制定统一标准,同时根据不同农产品的特色制定专业追溯技术标准与安全质量评价标准,运用磁卡、电子标签RFID等技术对农产品安全质量进行自动识别。此外,为确保农产品安全卫生质量,必须着重细化农产品安全可追溯标准流程,某企业曾经将农产品安全可追溯标准流程细化分为原料采购追溯、生产环节追溯、农产品发货追溯、农产品验收追溯4大流程,并严格加强对每一步流程的安全管理,从而有效提高了农产品安全卫生质量[2]。
2稳定农产品安全工作体系
稳定农产品安全工作体系,必须着重构建农产品安全质量链管理模型。从对比视角来看,农产品安全质量链与供应链、价值流和信息流不同,简而言之,质量链最为关注质量流。从发展视角来看,传统的质量链仅仅关注农产品种植环节、加工生产环节、销售过程与运输过程。随着农产品安全管理行业的发展,质量链覆盖范围最为广泛,质量链管理系统也更为细致和复杂。以无公害蔬菜为例,宏观视角下的质量链组合因素包括种植户、绿色蔬菜食品加工者、批发商、零售商与消费者,同时还涉及到各种肥料、杀虫剂、添加剂、无公害蔬菜运输、无公害蔬菜储藏、设备管理、清洁剂、消毒剂、包装材料与服务管理;质量链各节点的工艺流程、人力资源、生产原料、机械设备、环境状况与检测评估管理也颇为重要,同时要运用过程网络与质量损益函数分析法对质量链的节点与重要路径进行全面分析,在构建模型的过程中细化各节点与关键因素;在构建农产品安全质量链管理模型的过程中,必须兼顾质量的形成过程,农产品消费过程与安全生产监管过程。此外,要充分发挥理化检测在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价值作用,提高食品安全检测中心的服务职能,采购工作人员应全面了解中国农产品产业的发展态势,根据本机构工作标准需求购置物美价廉的检测仪器设备,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基础上尽量节约采购成本。与此同时,政府应协同各地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部门不断完善理化检测方法,设计最科学的检测方法。应制定可行的农产品安全检测管理制度,规范农产品安全理化检测工作流程与安检机制,为检测技术人员提供完备的参考方案。除此之外,应科学执行农产品安全可追溯标准管理体系,加强农产品安全种植生产管理,营造安全卫生的绿色无公害产品市场,提高农产品安全可追溯标准管理质量,构建高效的农产品安全可追溯系统,维护该系统的兼容性。应着重维护信息采集系统、信息存储系统、追溯码编制系统、信息处理系统和传输系统的兼容性与统一性,构建统一化信息输入格式、传输格式、命名规则与追溯管理平台[3]。
3优化农产品安全体系结构
全面优化农产品安全体系结构,应科学构建农产品安全可追溯标准框架,需要注意的是,在制定总框架的过程中须认真参考《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规范》,按照其中的标准要求明确肉制品与蔬菜的可追溯目标、质检原则与追溯流程。在身份识别领域,应认真参考《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编码规则》(SB/T10680-2012)建立国家所统一认定的身份标识追溯编码,严格遵守编码规则。在信息采集领域,应严格按照《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信息感知技术要求》(SB/T 10682-2012)的指导,在信息采集工作中发挥CPU卡和IC卡的载体作用,使各环节的信息得以有效流通。在信息存储工作中,须按照《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信息处理技术要求》(SB/T 10684-2012)严格规范信息存储、数据库接口管理与数据字典的建立程序。在信息传输工作中,应结合《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信息传输技术要求》(SB/T 10681-2012)规范信息输入方式、传输方式、传输渠道和文件传输模式。在信息管理工作中,应按照《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管理平台技术要求》(SB/T 10683-2012)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对平台的功能结构、数据结构、平台信息管理逻辑关系、信息传输指标、平台安全维护等各方面进行规范与优化。
应重视优化基于质量链协同的农产品安全质量管理策略,必须做好基于质量链协同的农产品安全质量激励管理工作,根据消费者对农产品的多样化需求与价格因素构建激励契约,促进农产品企业之间在质量链节点的合作关系,对质量链的价值进行科学分割,实现质量链合作方的双赢。与此同时,要做好3项管理工作:控制农产品原料质量,做好农产品种植户与加工企业的激励工作,以此确保农产品原料的质量安全,从根本上维护广大国民的生命健康;加强农产品无公害种植与安全生产管理,避免化肥、保鲜剂过量,评比先进种植基地与生产企业,推动农产品产业的良好发展。需要注意的是,当前国家已经取消了“免检产品”,要求对所有食品均须进行严格质检,封存农产品与其加工原料和添加剂,正确使用理化方法做好农产品所有成分的检验,避免有毒有害产品流通于市场,全面构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产业体系;提高中国农产品检测中心的社会服务质量,做好农产品安检激励工作[4]。
应着重构建基于质量链协同的农产品安全评价管理体系,要将多方主体与各种影响因素纳入食品安全评价管理体系之中。从整体结构来分析,基于质量链协同的农产品安全评价管理体系的影响环境因素包括自然环境、社会市场环境、文化环境、政治环境,多方主体则包括农业农村部門、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卫生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消协部门、原材料供应商(种植基地)、农产品加工生产企业、农产品销售企业与消费者。需要注意的是,农业农村部门及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主要负责监管检测农产品原材料供应商(种植基地),卫生部门的监管对象是农产品加工生产企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则是监管农产品销售企业,消协部门主要是对广大消费者负责。
4结语
综上所述,加强农产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应结合农产品安全标准要求和信息时代的发展趋势,构建农产品安全管理系统与管理模型,组建农产品安全可追溯标准框架,做好农产品安全评价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祁胜媚.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研究——以扬州市为例[D].扬州:扬州大学,2011.
[2]曾习文,常晓途.浅谈县级食品检测中心如何服务食品安全[J].食品安全导刊,2019(06):60-61.
[3]宋玉和.县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实践与研究[D].北京:中国农业科学院,2014.
[4]向珊珊,张巧.高质量推进农产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的具体措施[J].种子科技,2019,37(17):137,139.
(责任编辑 李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