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粮库空仓近一年无人发现
2020-10-20
国家的粮库本应成为稳定粮食市场、保障重大灾害时老百姓吃饭的“压舱石”,但个别粮库的“硕鼠”“蛀虫”却信奉“粮库钱没腰,看你捞不捞”,大肆套取、侵吞国家资金。
7月29日,涉及违纪违法人员13人、涉案金额440余万元的粮库腐败窝案,四川省青神县人民法院判处该县原国粮公司总经理陶永鸿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青神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张祥表示,陶永鸿对行业运转非常了解。“正是因为内行,陶永鸿通过各种手段套取国家资金。”那么陶永鴻及其同伙,又有哪些“靠粮吃粮”的贪腐手段?
其一,以旧当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粮库要定期轮换储备粮,即卖出旧粮,购进新粮。2016年底,粮商李某某找到陶永鸿,希望购买粮库代储的一批中储粮。陶永鸿趁机提出,粮库把粮食卖给李某某后,要从李某某手中购回部分旧粮,入库充当新粮。“我买到这1276吨稻谷后,把其中896吨再卖回给国粮公司。”李某某说。于是,这批本已轮出的旧粮,转了个圈就变成新粮再次进入粮库。陶永鸿从中非法牟利20万元。
其二,空进空出。2016年底,陶永鸿等人将黑龙粮库的1047吨市级储备粮,挪到另一处粮库“以旧当新”,造成黑龙粮库空仓。2017年11月,这1047吨市级储备粮按照要求应进行轮换。为了掩盖空仓的事实,陶永鸿带着伪造的粮油购销合同,找到粮商王某某,将黑龙粮库的“空气粮”卖给王某某。
“当时签了合同以后,粮食并没有拉来给我,因为根本没有粮。我只是安排购粮款,在国粮公司账上走了一圈。然后又把钱退给了我。”粮商王某某说。通过这1047吨粮食“空进空出”,陶永鸿等人套取价差款31万余元。
其三,虚报损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粮食储备和运输中允许存在一定自然损耗。
2016年,在一次稻谷轮出中,陶永鸿安排下属按照粮食最高损耗3%的比例,上报粮食损耗61.08吨,实际损耗仅6.28吨,虚报54.8吨。随后,陶永鸿将这54.8吨稻谷作为新粮收购入库,套取国家资金15万余元。
其四,蓄意压价。辛苦种粮一年下来,将粮食送到国家粮库来卖的农民遭遇“雁过拔毛”。2018年8月,青神县种粮大户老易把自家产的新粮拉到粮库出售。“当时,粮库收粮的人说,今年的粮食最低保护价还没出来,只能参考之前价格。”老易回忆说。仅从老易一人身上,陶永鸿等就套取价差款近万元。
此案反映出的外部监管缺失问题值得各地警惕。青神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罗姝毅表示,县粮食主管部门,本应对储备粮库存、质量和安全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但主管部门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监督形同虚设,市级储备粮被运走近一年,空仓一直未被发现。
(摘自《瞭望》第3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