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金融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面临的困境及应对策略
2020-10-20张海萌
摘 要:在科技和金融的有效结合下,科技金融应运而出,这是一种创新体制。科技金融主要服务于科技型企业,此篇文章通过研究当今我国科技金融的现状和问题等,分析出我国科技金融服务的发展模式以及更好帮助科技型企业的策略。
关键词:科技金融;科技体制创新;科技型企业
最近几年,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稳步推进,国家对于科技金融领域表现出足够的重视。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下,我国科技金融发展势头迅猛,科技金融体系建设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通过部分地区的试点可以看出,在科技金融服务科技型企业中时,有关制度,产品,服务等方面的创新工作有不少进步和亮点,但同时也暴露出了许多问题,通过分析问题,提出应对策略,来更有效的进行科技金融的发展,更好得服务于科技型企业。
1 我国科技金融的现状
1.1 政策环境不断完善
关于相关法律的制定,当前中国科技金融,目前我国科技金融体系的最高法律规定是国务院在2006年制定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纲要》,其中关于支持科技型企业的融资提出七条政策建议,还有国家科技部门和国家银监会在二零一九年合订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指导意见》,可是这些法规没有涉及到操作实施方面,只是指导说明了相关科技金融的工作。最近几年科技金融的相关立法工作在全国各地的试点中有显著进步,主要是各地政府颁布的关于科技金融的立法建议。在四川省绵阳市颁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无锡市发表的《关于开展530企业专项贷款试点工作意见》和上海市《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等,这些法律意见将科技企业的融资问题做出了初步规范。与我国比较而言,发达国家的中小企业相关立法就比较完善,在1964 年的《机会均等法》中对科技的创新和融资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做出了指示。由此可以看出,中国关于科技金融的法律体系还应该进一步完善。现阶段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发展的还不够完善,与发达国家相比较而言还是有较大差距的。经过数年来的不断发展,金融系统的信用数据信息中心在2006年建成后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经过信用信息的筛查后,金融机构根据筛查结果来考察投资企业,进行投资。为了发展高科技新兴产业,国家利用税收调节税收,建立公共投资资金池、风险补偿等一系列措施。广州省、江苏省、成都市等地区的科技局和财政局建立了关于科技企业债权融资风险的资金补偿池,意义为将担保机构和各地政府以及民间投资共同集资信贷保障基金,资金额度必须高于五倍合作银行。相比较而言,中国对于帮扶科技企业的工作战略相对落后于其他先进国家。亚洲发达国家的金融机构采用的是信用担保战略服务于科技企业,这样更为合理高效。信用保证协会提供保证,保险公库为保证协会提供那就是信用保证协会提供保险,由此可谓双保险。保险公库由政府出资金扶持,这样可以有力的减轻了科技企业因为缺少抵押物而导致贷款困难的问题。
1.2 初步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
在1993年时,中国证监会制定了一个上市政策,是专为高科技公司指定的,中小企业不会因公司机会而受限制,上市机会更加优惠,把这个先进的科技公司开放。通过降低公司的门槛,高新技术企业可以申请上市,但必须完成股份制的施行。这大大提高了高科技公司的融资机会和上市的速度。在2004年深交所设立中小企业板股票为高新技术领域的中小企业开拓了融资的直接渠道。在2009年时,深交所正式发布了创业块股票,这又为高新技术领域的中小型企业提供了一个新型的,更高效的融资渠道。中国在2006年建立了关于非上市的高科技企业的股权转让试行,在北京的中关村进行。2013年时正式进入企业转让系统的实施,资本市场开始呈现多层次的状态。这为高级技术公司在国际级市场提供了合理的环境融资,同时也大大促动了高科技公司的蓬勃发展。
1.3 银行、担保和风险投资机构加大了支持力度
最近几年,我国设立了有关科技分支机构的科技特许经营机构,效果显著。与之同步的,科技担保在中国实行,他们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担保服务。现阶段,中国已有此类公司300家左右。并且,中国的风险资本市场也在进一步进行完善,第一,风险投资机构加大对高科技产业的投资;第二,通过政府或其他主体机构的合作,建立高科技创新项目基金,这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了专门的资金支持。
2 科技金融在科技型企业中面临的问题
2.1 融资渠道仍较为狭窄
1)资本市场发展不健全。中国创业板和中小板股票市场处于发展的初步阶段,规模较小且有很多功能还没有开发。对于许多企业来说,想入驻创业板的股票市场是有一定难度的,并且正规的场外交易市场在我国还没有建立。
2)创业投资体系不完善。总的来说,我国创业投资体系的规模比较小,功能单一。在投资方面,创业投资更加偏向经营进入稳定成长的企业,这样的企业投资风险小,收益机会大,而对于初始创立期的高科技企业并不怎么考虑。并且,因为投资创业的机制弊端的原因,如果科技型企业没有在创业板股票市场上市的话,创业投资的资金利用率将会大大降低。所以,支持科技型企业创业投资很少,难度也很大,又加上发展周期长,投资机构就更加谨慎。
2.2 融资双方信息不匹配
商业银行与科技企业是两个行业,双方信息的不匹配,融资成功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减小。首先,科技企业对于融资的需求比较盲目,对于金融产品和融资条件了解不够透彻,很难找到与自身企业情况相匹配的融资计划。使融资困难加大。其次,科技企业的专业性比较强,各种水平參差不齐,需要对其进行一定了解。这就需要投资部门的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初步研究,要求一定的专业性。投资部门如果想了解企业的产品和发展,判断企业的前景是很不容易的。找专业人员进行评估代价又太大,所以投资部门的评估并不能深入,也就不能更有把握的投资,风险也就更大。融资双方专业不对口,投资体系庞大,信息的不匹配导致很难找到共用规律。
2.3 金融创新与科技企业发展不一致
1)科技企业的发展周期较长,观察周期也就长。银行放贷的条件是根据企业是否有还贷的经济实力和商业信誉。这就要看企业的财务情况和发展前景,如果达到要求,银行可以放贷。
2)科技产品的创新比率不高。对于初步发展的科技型企业来说,产发展品所需要的资金和推向市场所需要的营销资金远远不够,以江苏省为例,科技贷款的资金只占所有贷款比重的百分之六,这也就表示科技型企业创新难度更大,融资更为困难。由于资金的限制,科技产品创新举步维艰。
2.4 政府引导角色不够突出
1)直接融资渠道单一。由政府引导的融资的主要类型是基金的引导,这一环节比较薄弱,突出了退出机制本身的弊端。引导方式不够齐全,导致企业融资困难加大。
2)间接融资风险补偿力度偏低。风险补偿的条件较高,门槛不低,应用范围较小。资格审查和资金运作比较严格。主要以少量补贴和奖金的渠道。现在的覆盖率小于百分之八,资金缺口还是很大。间接融资的补偿力度低,覆盖率也不高,科技企业的融资风险较高,补偿力度低也就从另一方面体现了融资困难。
3 加快发展我国科技金融的策略
3.1 推进政府政策体制创新
作为科技金融系统的重要参与者,政府应做好引导,管理和服务的工作。国家经济转型期间,科技发展脚步快于关于科技创新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在政策和法律法规方面进行统筹创新,建立起一系列配套的科技体系,这些体系共同支持科技金融的政策体制创新。使市场、政府、信息、风险等部门统筹融合,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共同服务科技金融。
1)政府要担当起服务职能。政府作为重要参与者,应对科技金融制定合适的政策支持与法律保障,加快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科技金融体系的外部环境。把信息共享,项目评估,专家评论等业务作为建设科技金融体系的重要部分,以推进科技金融体系的高效运作。发展北京中关村关于信用体系的先进经验,实施信用等级制度,推进高新技术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鼓励企业提高信息透明度,提高信用水平,打造先进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2)整合科技和财力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这里应选择国家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技术创新项目试点省(市)、等科技、金融资源丰富的地区当作试点。让科技资源和金融资源高效融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完善科技管理机制,从而达到社会效益最大化的目标,使科技创新规模化。
3)增加政府财政和科学投资,创新金融和科学投资方法,制定合理的财政和税收激励措施。税收相关部门各级应充分支持科技企业的创新工作,提供税收优惠,发挥财政杠杆的益处。财税部门要加强对科技创新企业的财税支持,充分发挥财税优惠政策的杠杆作用,建立风险投资池,并且鼓励社会资本对科技型的。可以以减免所得税的形式进行鼓励,实施直接投资,提高企业软实力
3.2 加快推进我国金融体制的改革创新
从我们国家的目前情况来看,金融创新的步伐不如技术创新快速,这对于金融和科技的高效融合是不利的。金融管理机构要促进金融科技企业的蓬勃发展,必须要既有金融体系的创新,又有金融服务的创新。从金融产品、工具上狠抓。也就是说,科技金融的创新与发展离不开金融支持也离不开金融环境,他们扮演着相当重要的角色。美国之所以成为世界顶尖的高科技工业国家,是因为他们以资本市场作为主导,利用资本市场的资源与优势,来支持国家的工业进步和高科技的开发。我们应该利用美国成功的实例,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加速深化改革。规范货币、保险、证券等市场体系。加深与各级政府的联系,共同研究科技金融体系的完善对策。同时,把金融市场当作载体,创新科技和财务系统,努力降低融资难度,加快发展的步伐。力求创建层次丰富的,可供选择渠道多的融资平台,来提高企业融资的效率。
3.3 以科技银行为试点的商业银行信贷体制创新
一直以來,我国金融体系一直是以银行作为基础的。商业银行的存贷款业务可以解决一些中小企业的融资。但是,传统的商业银行的功能已经不能解决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难题,原因在于科技型企业本身的特点。那么,我们应该把科技银行当做试点,把传统的银行经营加以创新,使其可以更好的发挥效用。
1)准确市场定位,银行规模决定着科技贷款的规模。银行应该杜绝对大企业和大项目盲目热情,应该根据自身情况,自身规模大小,对与之相匹配的企业进行放贷。中小银行不可自不量力盲目对大型科技企业贷款。
2)提供个性化服务,创新服务与产品。银行应在有关部门的管理指导下,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不同发展水平,不同风险管理水平和不同的融资需要,以及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出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和产品。类似股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电子信息服务、统借统还贷款等特色,有针对性的服务。
3)定价机制更加科学化。高科技企业的风险取决于企业的不同类型和发展的不同阶段。如若统一定价,则会使风险加大。我们可以根据科技企业情况的不同来制定不同的价格,将贷款利率单独确立,使贷款的政策更为灵活,收入更加有保障。
4)完善风险评估体系。因为科技企业本身的独特性,不可以应用传统的风险评估体系。我们应该结合企业自身的特点,制定一个科学的,高效的,可以反映科技企业贷款状态的评估系统。利用政府部门、风险投资公司、信用评级公司、保险公司等部门的密切合作,建立众源机制,转移、分散、规避风险。此外,还需要适当调整商业银行的高额技术企业贷款的坏账准备金率和贷款风险承受能力。
5)拓宽融资渠道实现融资方式多元化。美国硅谷银行之所以可以成功,是因为他们在于创造一种新的模式,让银行利用权益工具获利。通过借鉴欧洲和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基于科技公司在早期和中期的风险回报不对称,通过银行和证券公司联合组建风险资本公司,采用股权融资的方式,前期承担高风险,后期分享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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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海萌(1996-),女,蒙古族,河北永清人,北京印刷学院经济管理学院,19级在读研究生,硕士学位,会计,研究方向:会计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