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制造业沿“一带一路”OFDI的风险防范研究
2020-10-20李新安李慧
李新安 李慧
摘 要:制造业沿“一带一路”进行海外直接投资(OFDI),对我国推进国际产能合作,深度融入全球价值链,发展开放型经济具有现实必然性。基于制造业OFDI的现实需求,在分析我国制造业对沿线国家OFDI的现状趋势基础上,剖析了制造业“走出去”面临的复杂国际政治经济形势与特殊的地缘政治等诸多风险挑战。最后,基于上述各种风险来源,对制造业沿“一带一路”进行OFDI提出了相应的防范举措,以期为促进我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关键词:国际产能合作;对外直接投资(OFDI);开放型经济
“十三五”时期,中国对外开放进入了“全面开放、全面参与、全面合作、全面提升”的新阶段。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习近平主席在2018年首届和2019年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都明确宣布了中国将进一步扩大开放的重大举措,尤其在2019年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进一步提出“中国将采取一系列重大改革开放措施,加强制度性、结构性安排,促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制造业作为实体经济的主体,无论是从实现“中国制造”向“中国智造”转变,还是以创新驱动制造业的高质量发展,促进制造业的转型升级与对外开放都是我国发展实体经济的主攻方向。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经济在取得快速发展的同时,通过深化改革开放,对外双向直接投资的速度和规模都得到了迅猛发展,极大地提升了我国经济的全球竞争优势。在此过程中,制造业也凭借劳动力、自然资源及政策等优势不断发展壮大,成为全球制造业产值第一的国家。而随着近年来众多发达国家的“再工业化”战略实施,在国内制造业产能过剩和资源环境约束加剧条件下,全球制造业竞争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在当前我国深化改革开放及经济进入新常态背景下,通过共建“一带一路”进行国际产能合作的重要形式,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直接投资(OFDI),将会对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和制造业技术进步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制造业开放发展与沿“一带一路”OFDI的现实需求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顺应经济全球化趋势,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积极同世界各国开展投资合作,开放型经济水平不断提高,成为经济全球化的坚定支持者和积极参与者。尤其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主席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高度重视对外投资工作,提出“一带一路”倡议,鼓励企业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
(一)中国制造业价值链升级与对外开放“走出去”
中国共产党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包括很多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重要举措。通过全面对外开放,融入全球经济,既是我国制造业深度嵌入全球价值鏈实现升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我国对外直接投资(OFDI)流量自2014年已超过吸收外资规模,并在之后保持了年均20% 左右的高速增长。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组织2019年6月发布的《2019年世界投资报告》显示,我国在全球外国直接投资(FDI)同比下降13%的新形势下,2018年对外直接投资1300亿美元,居全球第二大对外投资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非金融类投资持续扩大达到160亿美元,增加了8.9%,占中国OFDI总量的13%。中国从投资净输入国变为主动向外投资,说明中国制造企业已从被动地融入全球价值链,转变为通过OFDI主动走出去利用和整合全球资源。根据边际产业扩张理论,对“一带一路”沿线的发展中国家进行直接投资,将我国具有边际转移效应的产业进行OFDI,如轻工、纺织等这些传统制造业进行境外投资,有利于为国内新兴产业提供发展空间,促进国内产业结构水平整体升级。如今,利用外资和国际贸易对于结构升级调整的作用逐步减缓,通过“走出去”OFDI以更深层次发展开放型经济,既是突破我国制造业传统发展方式、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也是全球金融危机后增强制造业更高层次发展新动能的内在要求。
(二)应对国内外复杂严峻经济形势的现实环境需要
制造业沿“一带一路”OFDI是在全球动荡源和风险点显著增多背景下的重要选择。近年来我国面临的国内外经济状况非常复杂,经济发展形势依然严峻。一方面,新常态条件下国内经济结构处于新旧动能转换期,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不强,产能过剩和需求结构升级的矛盾仍很突出。另一方面,当前全球经济复苏乏力、潜在增长率下行,世界贸易增速已连续多年放缓等诸多因素使世界经济不稳定性增强。尤其美国贸易保护的逆全球化倾向和英国脱欧影响的难以确定性更增加了这种倾向。中美贸易战方面,尽管中美之间在2020年1月签署了第一阶段贸易协议,但由于多种政治和经济因素,不确定性依然很大。在此背景下,我国制造业在向发达国家直接投资(OFDI)过程中常面临“三反”调查,与其他国家的贸易摩擦也频繁出现。近年来美国针对《中国制造2025》征税产品清单中,所包括的信息和通信技术、机器人、航天航空、机械等众多高端制造行业,其压制“中国制造2025”以保持自身技术领先地位的意图非常明显。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使我国经济发展面临严峻的风险挑战,使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及向产业链高端攀升更加紧迫。在面对一系列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下,我国“一带一路”全方位开放新格局的国家战略实施,为制造业“走出去”并推动结构优化升级提供了重要契机。
(三)沿“一带一路”OFDI具备良好国内环境与发展态势
从国内宏观政策来看,继续深化“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总体环境持续向好。2018年“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和“一带一路”五周年座谈会均明确了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我国采取的诸如《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草案)》(2019年12月通过)等一系列重大改革开放措施,都将极大地促进对沿线各国OFDI的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我国近年来不断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产能合作,对外直接投资总量迅速增长,对“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投资量增长尤其明显。根据《“一带一路”大数据报告(2018)》,我国2015年对沿线各国OFDI总额为 200.5 亿美元,占我国当年OFDI总额的 13.8%,同比增长 18.2%;2017年中国企业对沿线国家新增投资143.6亿美元,占同期总额的12%。截至2019年12月,中国已与167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签署199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还与44个国家建立了双边投资合作工作组,双边合作框架下对外投资将会进一步加大。可见,随着倡议的不断落实推进,中国企业对沿线国家的OFDI将进一步加快,在促进沿线国家沟通合作和共同发展的同时,也推进了国内过剩产能化解与产业结构的升级进程。
二、制造业沿“一带一路”OFDI面临的主要风险分析
中国制造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直接投资,有助于促进东道国与国内产业的优化升级,实现合作共赢发展。在推进制造业OFDI过程中,需着力关注所面临的以下风险。
(一)国际政经形势变化所带来的重大运营风险
从全球视野来看,“逆全球化”思潮及贸易保护,使国内企业在拓展沿线发达经济体市场业务受到较大影响的同时,也使我国制造业沿“一带一路”进行OFDI的運营风险加大。以欧美为代表的部分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贸易保护升级,对外国投资的审查更趋严格,国内企业通过参股或并购的方式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必将面临更高门槛和更严格的政治安全审查,在跨国结算、知识产权及环境保护等方面也将面临更为苛刻的技术壁垒。在“逆全球化”风潮中,部分沿线国家为保障国内就业率,对外籍劳工的语言和技能等要求更加严苛,我国制造业OFDI的劳务资源供给与国际市场需求间的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此外,部分沿线国家因政权更迭带来的风险更为凸显。2019年国内制造企业的部分重点国际市场,如马来西亚、巴基斯坦等国,经历政府变更后多个已签约项目被暂停或取消,这些国家针对OFDI的相关财政与投资政策也出现调整,而非洲国家的财政环境改善也尚需时日,使得我国“走出去”企业的经营风险陡然增加。
(二)对沿线国家实施制造业OFDI面临着较高的政治风险
一方面“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理区位具有重要的战略地缘政治价值,东南亚、中亚、西亚、南亚乃至中东欧均称为大国博弈角力的重点地区。一些大国在区域内的叙利亚、乌克兰、伊朗等问题上的持久博弈,使地区绝对风险长期处于高位。另一方面“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文明交汇与冲突,更使该地区不同宗教和民族的冲突与矛盾频发,某一突发的特定事件就有可能对周边相邻国家产生复杂的风险溢出效应。沿线一些国家的风险管控及治理能力的缺乏,也加大了该地区的政治性风险,这增加了我国制造企业前往进行OFDI的风险程度。
(三)制造企业“走出去”需克服沿线国家合作意愿差异等难题
“一带一路”遍布亚欧大陆,其建设具有开放、多元、包容等特性,加之沿线国家的发展阶段、地理条件与地缘角色等的差异性,决定了沿线各国对“一带一路”倡议的合作意愿及利益诉求存在巨大差异。因此,我国制造企业“走出去”获得立足并最终实现互信、共赢和共享需要一个长期的合作进程。自我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一些国家对其“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国际产能与经贸合作”的真正内涵存在认识偏差,且由于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能源和资源开发、项目建设等涉及复杂的国家利益、环境生态、收入分配、地区宗教、民生减贫与社区文化等问题,就较易产生东道国政府的政策障碍。因而,中国制造企业OFDI本地化过程中就迫切需要既尽量保障自身利益,又力求针对性地做好与沿线国家战略与政策的有效对接,着力解决多方利益诉求兼顾等重大难题。
(四)制造企业海外投资的风险管控经验普遍缺乏
我国制造企业海外OFDI起步较晚,相关的国际法律咨询、国际金融保险、国际会计等中介机构服务能力较弱。具有国际化视野和海外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型人才缺乏,多数企业海外投资的本土化适应能力不足,从而导致国际化运营管理的风险管控经验较为缺乏。由于制造企业的自身能力限制等因素,使得贯穿于海外OFDI及运营全过程中的汇率、融资、保险税务、流程标准、经济形势、政策变化、工作方式等,都易成为经营风险形成的各个关键节点。近年来,“一带一路”沿线部分国家尚未彻底摆脱经济下行周期的影响,财政状况紧张、债务违约风险增大和项目融资难等问题,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成为制造企业国际业务拓展的重要风险。经过40多年的改革开放,尽管中国作为引资大国在引入外来直接投资方面有丰富经验,但在目前制造企业大规模海外投资形势下,政府相关部门也存在急需完善对OFDI提供支持的制度措施及管理经验积累等方面的问题。
三、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制造业境外投资的风险应对举措
(一)优化沿线OFDI的外部环境,打造合作共赢平台
沿线各国政治环境、经济水平、习俗文化、法律设置和社会背景等方面的巨大差异,使我国制造业OFDI面临极其复杂的外部环境。因此,我国政府应从国家层面,积极与相关国家进行协调和沟通,尽快完善落实“一带一路”的“五通”政策,主动参与建立国家间及区域的相互合作框架机制,推动中俄、中南(非)、中瑞(典)、中蒙、中委、中墨、中巴、中澳等国家级的多(双)边框架协议合作机制充分发挥作用,打造出“开放、包容、均衡、普惠”的区域经济合作架构,为促进制造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对外投资创造安全稳定的良好外部环境。通过强化与沿线有关国家政府间的协商合作,加强相关国家间的法律法规与投资政策的沟通协调,共同研究编制出相互合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实现最大限度的投资便利化。这样既有利于降低我国企业在OFDI活动中所面临的风险,也有助于鼓励制造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从而促进国内产业的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二)完善风险防控体系,有效规避OFDI项目的境外风险
沿线投资所在国的政治环境不确定性,如宗教争端、恐怖主义以及经济政策等变化,将直接影响企业OFDI战略目标的实施,需着力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其一,政府相关部门可构建海外投资风险管控的综合服务协同机制。通过创新制造企业境外投资的“政府相关部门、银行、中信保险、法律服务机构与企业”的风险监控合作模式,实现海外投资风险防控体系中的多方参与,健全境外制造企业经营风险的评估防范及应急体系,使海外投资的政治、宗教和经济等多重风险得到有效规避。其二,加强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营商环境及投资风险的评估与发布。通过组织行业专家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宏观经济环境、法治水平、恐怖主义程度、产业引资政策、政府廉洁度、经济风险度、汇率波动走势、社会保障能力、贷款获得性等影响这些国家投资风险的主要因素进行持续跟踪,定期发布相关评估结果,为我国企业在沿线国家的投资决策提供风险预警参考。其三,鼓励技术先进制造企业采取“组团出海”的产业链方式,进行工业园区的集群投资,增强产业间的协同能力和整体抗风险能力。
(三)搭建对外投资服务平台,指导制造企业“走出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进境外企业和对外投资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7]51号)等精神,建议由国家商务部门主动搭建“中国企业走出去网”,搭建信息交流、政策发布、风险预警等综合服务平台。通过推动并促成“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列入政府部门重大建设事项,明确各方资源整合任务要求,力争尽快实现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政策解读、信息查询、风险预警、在线办事等各项服务的目标,提供“一站式”服务并逐步扩大服务平台覆盖面。此外,推进并指导组建企业海外投资合作协会,积极发挥企业海外投资合作协会在咨询交流服务、投资纠纷应对、风险信息提示、海外投资风险抵御等方面的作用,推动以协会为依托和实施主体,加快组建我国制造业海外投资企业联盟,促进强强联合、异业联合,带动国内更多的制造企业“走出去”。
(四)鼓励并引导制造业有序进行OFDI,规避境外投資风险
当前世界经济虽呈和平与发展的基本态势,但由于地缘政治、意识形态以及维护国家自身安全等因素,各国在参与国际分工和进行国际产能合作的理念及政策必定存在诸多差异,因此在参与国际分工的过程中难免出现摩擦甚至局部冲突。因此,在实施“一带一路”倡议时,为使国内制造企业更高效地“走出去”,对不同的国家应采取差别政策。建议如下:对于那些与中国政治经济关系较为密切的国家,可由具有某种垄断优势的大型国有企业作为“领头羊”,由它们带领进行投资,以带动相应的中小企业群体更快速、更高效地“走出去”。对于那些地缘政治环境较为复杂的国家,由于其对涉及主权领域的投资比较敏感,为减少投资中出现的误会和摩擦,应更多地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进入这些国家进行投资。有序“走出去”在避免国内产业空心化的同时,可使国内将更多的资源投入到产业链的中高端环节,以促进产业的优化升级。▲
参考文献:
[1]候杰.“一带一路”建设的贸易效应研究[J].对外经贸实务,2019(11):20-23.
[2]李新安.基于BPPSO优化模型的高新企业技术项目选择研究[J].创新科技,2019(7):1-10.
[3]田素华,李筱妍,王璇.双向直接投资与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J].上海经济研究,2019(8):25-36.
[4]李新安.中小企业集聚创新与集群网络互动机理研究[J].华东经济管理,2015(1):81-87.
[5]国务院通过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草案)[J].中国总会计师,2019(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