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授信押品管理体系建设有关问题思考
2020-10-20王斌
王斌
摘 要:根据银保监会对商业银行押品管理的监管要求,分析当前押品管理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押品管理体系建设有关建议措施。
关键词:商业银行 授信 押品 体系建设
押品是银行授信业务的重要维度,也是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及银保监会资本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金融新常态背景下,押品在风险防控中必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押品由于种类繁多、专业性强,管理成本高、难度大,长期以来一直是银行管理的薄弱环节。如何体系性解决押品管理问题,切实发挥押品的风险缓释作用,是亟待研究解决的重大课题。
一、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押品管理的要求
银保监会2012年出臺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附件6《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风险缓释监管要求》(下称“《资本管理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应建立相应的抵质押品管理体系,包括健全完善的制度、估值方法、管理流程及相应的信息系统。银监会2017年发布的《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下称“《押品管理指引》”),进一步要求商业银行将押品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并要求银行明确押品管理的牵头部门,统筹开展押品管理工作,同时从押品管理体系、岗位职责、人员配备、人员专业能力、押品准入政策、评估价值审定、抵质押率控制、抵质押设立、定期重估、贷后监测、押品压力测试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监管要求。银行只有通过体系性建设方案,打出一套“组合拳”,切实增强自身管理水平,才能真正落实监管要求,切实防控风险。
二、押品管理面临的问题和难点
当前,商业银行押品管理主要面监业务与押品关系、全流程价值类型错配、专业能力不适应外部监管与内在风控、押品系统信息化建设等问题和难点:
一是商业银行押品管理在理顺业务与押品关系方面存在很多困扰。从业务视角,押品的作用与授信地位存在巨大差异,应在正确理顺押品与业务关系的前提下,才能保证押品管理有的放矢,符合业务逻辑与客观规律。一般而言,应区分五种业务场景:一是特定交易模式项下押品,如供应链金融、汽车金融等;二是以押品为主要授信依据或市场切入点的,如个人按揭贷款、房抵经营贷、经营性物业贷等业务;三是依托某特定标的物并入押的项目类贷款,如房地产开发贷款、公路收费权贷款、固定资产贷款等;四是以特定押品类型为驱动或基础的低信用风险业务,如存单、国债、票据等质押业务;五是信审会根据调查并最终审查审议确定的抵质押类业务。综合所述,押品是风险性问题,更是业务的支撑点之一。
二是从风险制衡角度,商业银行授信流程链条一般较长,间接导致押品价值类型在各环节中存在一定的错配。如押品准入和处置环节存在一定脱节。抵质押贷款产品设计、押品准入、贷后管理和处置保全等职责一般分散在银行不同部门之中,押品准入、贷后管理等环节主要关注押品的市场公允价值,而处置环节一般更关注押品的清算价值,实际中常出现授信审批和贷后管理环节认定押品足值,但处置时却发现押品难以变现或变现价值难以覆盖债权的情况。
三是监管要求与银行自身专业能力之间普遍存在不匹配。银保监会要求银行对押品价值进行审定,并要求对押品价值进行动态监测,但商业银行对于押品往往缺乏系统性管理手段和机制。此外银行押品种类繁多、评估专业性强,加之一般均未配备专业团队且持续提升专业能力,价值评估多依赖外部专业机构,银行自身难以从实质掌握押品价值变化,导致银行难以把控押品风险。
四是商业银行押品系统建设一般滞后于业务系统。2012年原银监会出台《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及中国版新巴塞尔推行后,鉴于监管对押品系统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以及押品对资本节约的显著作用,各商业银行才纷纷启动押品系统建设,但已严重滞后业务系统。对押品数据标准化建设、统一押品视图、押品数据汇总与分析及从各原业务系统剥离押品管理功能、数据清洗均带来一定困难。
三、押品体系建设工作思路与措施
商业银行押品管理工作,必须按银保监会资本管理办法和押品管理指引要求,以强化押品管理制度、系统、数据、贷后检查、价值评估、全面性管理和人员队伍等方面工作为切入点,不断夯实押品基础管理,固本强基,持续推动抵质押品管理体系建设。
一是要建立押品管理制度体系,夯实押品制度基础。要在《民法典》、银保监会《资本管理办法》和《押品管理指引》等法律法规基础上,结合银行自身实际,从押品贷前调查、押品估值、贷中审查、抵质押登记、权证管理、贷后重估及风险监测、评估机构管理、押品处置等全流程、全环节制订内部管理制度,为抵质押授信业务有序开展提供制度保障。与此同时,银行必须从制度层面厘清押品与授信之间的关联关系,将押品分为“必需品”和“安慰品”,并实行差异化管理政策,切实回归授信逻辑本源。明确押品各环节责任机制,在确保押品价值实、权属实、实物实的前提下,区分信用风险、操作风险责任界限,切莫将信用风险混淆为合规责任,否则导致基层或市场层面的逆向选择。
二是要设计研发押品管理系统,夯实押品信息化管理基础。系统是制度流程的实际落地载体,押品系统建设要遵循以下原则:一要实现全行押品的统一分类与信息的集中管理。二要实现押品准入、估值、权证管理、处置等关键环节的全流程跟踪控制,确保在有效支持信贷业务的同时能够对贷款风险做到及时有效的监控。三要实现押品的动态重估与集中的估值管理,根据不同类型押品的特点,实现不同频率与标准的价值重估,及时预报价值变动风险。四要实现押品风险组合管理、压力测试和押品业务报表查询等功能。五要为RWA风险计量、债项评级提供符合要求的标准化数据。
三是要推进押品数据标准化及数据监测工作,夯实押品数据基础。要推进押品目录标准化和数据元标准化工作,根据押品归属类别唯一性、业务含义显著性、类别同质性、公司零售全口径的分类原则,科学设定押品目录标准;根据专业性、全面性与科学性原则,定义押品公共信息、详细信息、保险信息、权证信息等押品属性字段。在此基础上,强化押品数据监测,优化报表功能,定期出具G13、G16等监管报表以及押品价值分布、抵质押贷款占比、抵质押率情况等监测报表。
四是要强化押品贷后检查与风险监测,夯实押品物理及权属管理基础。将押品检查作为贷后检查和风险预警监控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编制押品检查模板,明确押品检查重点,通过组织开展贷后定检、风险排查和押品全面自查等方式,对押品的物理状态、权属变化情况进行核查,并对押品可能存在的风险状况进行持续跟踪,及时发现押品被出租、查封或权属发生变更等风险状况并积极采取措施化解,有效夯实押品物理及权属管理基础。
五是要推进押品价值评估体系建设,夯实押品价值管理基础。在制订完善押品价值评估相关制度办法和押品会计估值准则及估值模型方法的基础上,优化完善押品评估工作流程,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细化押品评估和价值审核岗位工作程序,同时加强评估公司名单制管理。要建立根据不同业务、不同押品类型、不同更新周期的动态价值监测机制,兼顾风险控制、成本效率两个维度良好配置委外、内评、外部专业数据服务、估值模型批量处理等方式,实现对全业务口径押品全覆盖。同时结合专业价值重估要开展风险排查,对重估确认价值不足值的押品,通过追加担保或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不足值部分授信等方式化解风险,将押品动态价值监测落实到授信风险良好防控中。
六是要将创新业务项下类“押品”纳入银行押品体系管理,夯实押品全面性管理基础。近年来,商业银行创新业务发展迅速,如同业投资、资管业务、投行业务等,相比传统业务已占较大比重。上述业务押品一般存在于通道结构中,抵质押权人并非为商业银行,不属于严格法律概念上的押品。但此类押品属于业务产品结构中重要的支撑要素,在未普遍打破刚兑的情况下,一旦出现授信风险,商业银行往往为最终的风险承担者,押品的缓释作用较为突出,因此对此类押品应按穿透原则,将其纳入押品管理体系中,避免出现肓区。
七是要着力加强押品内评队伍建设工作,夯实行内押品评估人才队伍基础。商业银行应建议专业队伍,并持续投入培训资源提升专业能力,一方面提升对外部评估报告审核检查的能力同时逐渐减少对外部评估的依赖,另一方面鑒于银监普通要求商业银行支付押品评估费,从节约成本角度,也应逐步提高内评比例,最终提升商业银行核心生产力。要建立全行押品管理及价值评估人员名单库,实现对押品相关岗位人员的资格准入、培训、认证、考核及业务授权等进行动态管理。要推进内评队伍培训与认证,不断强化内评队伍再培训,建立行内评估专业人才队伍。
综上所述,鉴于押品对业务显著的支撑作用、对资本的巨大节约作用、对风险资产的缓释作用,押品是商业银行最核心资产之一,商业银行理应重视并严格对标《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强化授信押品管理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