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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区公路桥梁桥下空间管理措施研究

2020-10-16胡忠录陈焰华陆永新

关键词:停车场设施桥梁

胡忠录 陈焰华 陆永新

(佛山市三水区公路事务中心,广东 佛山 528100)

当前,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建设的快速发展期,为改善现代城市交通而架设的高速公路、高速铁路等立体交通设施所产生的桥梁数量呈爆发式增长,成为城市现代化的新标志[1]。随着桥梁持续建设应运而生的桥下空间由于缺乏合理的前期规划和有效管理,逐渐衍生出诸多城市问题[2]。分割城市不同区块、被消极利用的情况屡见不鲜,甚至扰乱正常交通秩序,给人们带来安全隐患[3-4]。欧美等发达国家率先采用大刀阔斧的手法对原有高架进行了改造,荷兰、日本结合市民需求和城市风格,将桥梁空间改造成为供老人、年轻人休闲的场所[5]。我国尚处于相对粗放的阶段,种植绿植和修建停车场是主要选择,大部分桥下空间还是无人管理状态,安全隐患时刻存在[6]。

公路桥梁桥下空间作为城市空间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其管理利用水平不仅体现城市质量、效率和形象,还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紧密相关。根据省、市城市现代化治理相关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质量,结合区域位置和功能定位,坚持功能发挥与形象提升相结合,坚持特殊化和一般化相结合,坚持 “管理和利用相结合、重在管理”,推进公路桥梁桥下空间的安全管理和有效利用,开展了三水区公路桥梁桥下空间安全管理利用研究工作。

1 三水区公路桥梁桥下安全管理利用现状

公路桥梁桥下空间指公路桥梁垂直投影范围内的空间,以及公路桥梁规划红线内的陆域用地(不含基本农田、河流)[7]。通常,公路桥梁桥下空间可分为高架桥桥下空间和跨水系桥头桥下空间,而高架桥桥下空间主要分为路段高架桥桥下空间和立交高架桥桥下空间,跨水系桥头桥下空间可分为人行可达和人行不可达两种[8]。

三水区现有各类公路桥梁181 座,均为跨水系桥梁。跨水系桥梁通常包括引桥和主桥两部分,主桥主要位于水面之上,其桥下空间一般不具备利用价值,所以跨水系桥梁的桥下空间利用主要是针对桥头部分。由于桥下高度的限制,行人不可到达即为非可达到型,人行可达型即为桥下净空满足人、车通行并能对外开放的桥下空间。一般涉及桥下空间管理和利用主要是大桥以上规模的桥梁,区内具有可达型桥下空间开发利用价值且已进行开发管理的公路桥梁共有4 座,均属于特大桥梁,分别是三水大桥 (S204)、三水二桥 (G240)、新油金大桥 (S118)、旧油金大桥 (S118)。可利用总面积达70678 平方米。

根据广东省、佛山市公路桥梁桥下空间管理利用相关文件[9],桥下空间利用模式可分为公共交通设施类之停车场类、公共交通设施之通道类、城市管理设施类、城市绿化类,其主要适用方法如表1 所示。三水区公路桥梁桥下空间功能利用模式如下表2 所示。

三水二桥位于西南街道,桥下空间利用方式多样,具体包括车辆人行通道、绿化带、停车场、公交车站场 (文塔公园首末站)、居民文娱休闲场所、厂区企业垃圾及货物堆放等,累计利用桥下空间约26860 平方米,未利用的桥下空间处于无人管理状态,约为22950 平方米,占可利用面积的46.1%;三水大桥桥下空间位置属西南街道新沙村,桥下空间主要用作停车场、绿化带和车辆人行通道,累计利用桥下空间约3840 平方米,未利用桥下空间分布着建筑废料和杂草,约12960 平方米,占可利用面积的77.1%;新油金大桥、旧油金大桥先后并列修建。两桥位于大塘镇,跨越北江,桥下空间未硬化,可利用面积为4068 平方米。

表1 公路桥梁桥下空间的利用模式及对应内容

表2 三水区桥下空间功能利用模式

由表2 中可知,三水区内公路桥梁桥下空间功能利用模式以公共交通设施之通道类为主,占比为100%;其次是城市绿化类,占比为50%;再次是公共交通设施类之停车场类,占比约为33%;最后为城市管理设施类,占比约为17%。限于篇幅,表3 中仅列出三水二桥桥下空间的不同利用模式。

表3 三水二桥桥下空间的不同利用模式

2 桥下安全管理利用存在问题分析

据了解,三水区桥梁监管部门按要求落实对公路与桥梁的月度养护 (安全) 检查,并积极督促养护部门及桥梁业主单位按桥梁安全运行相关制度要求落实桥梁的经常性检查与定期检测,并及时清理桥下空间的杂物,桥下空间安全管理基本可控,但仍存在如下问题和不足。

(1) 重视桥梁安全,忽视桥下利用。

调查研究过程中发现,公路桥梁桥下空间仍仅仅作为桥梁本身的附属品[10],桥下空间利用不到位。相关职能部门在桥梁养护管理工作方面,切实推行桥梁安全运行十项制度,加强桥涵的日常检查,按职责要求积极推进管养桥梁的定期检测等工作,而桥下空间的日常检查、定期清理均被忽略。佛山市政府制定桥下空间的管理办法,但三水区政府未能制定相关政策性文件指导桥下空间利用,造成空间闲置浪费和效率使用低下,部分桥下空间杂草丛生。图1 为三水大桥桥下未利用的空间局部现状。

图1 三水大桥桥下未利用的空间现状 (局部)

(2) 重视办法制定,轻视后续落实。

为应对桥下空间堆放垃圾、违章经营、乱搭乱建等问题,2019 年,佛山市政府出台了公路桥梁桥下空间管理相关文件,明确了桥下空间管理的责任主体、空间利用模式分类、使用管理要求和禁止行为。但是,在实际过程中仍存在如下不足:

①公路桥梁桥下空间权属欠清晰,各相关部门对桥下空间管控思维不尽相同,相互之间的协调机制不够完善,导致桥下空间管理常常面临责任不明或者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窘境。

②桥下空间停车场停车秩序混乱、地面标志标线模糊不清或者停车无人管理、停车线与桥墩距离不符合要求、桥梁安全风险部位未能与桥下停车和文体设施保持足够安全距离 (或者设置隔离措施)。

③作为桥下设置车行通道的部分桥梁限高设施缺失、无防抛网。

④作为城市管理设施使用时,垃圾储存站(或者是企业私自设置) 不采用封闭措施,垃圾随处可见。

⑤部分桥下存在随意堆放瓷砖、管道等建筑材料和草堆等隐患物品。

⑥桥下空间利用基本由附近村居无偿使用,桥梁业主未与桥下空间使用方签订协议书,未能明确双方责任并形成规范化管理。

⑦路政管理重路面与桥面管控,忽视对桥下空间的路政巡查与执法监督。

图2 公路桥梁下随意堆放建筑材料

(3) 功能开发单一,特色不够鲜明。

根据表2 可知,三水区公路桥梁桥下空间利用模式主要是公共交通设施之通道类,包括机动车辆通道和人行道,空间相对缺乏舒适感和美感,绿化与人行通道规划设计不统一,整体协调性较差,部分桥下空间绿化缺失且欠缺有效管理,城市桥下空间景观形象单调乏味,缺乏有效的空间组织。

3 桥下空间安全管理对策研究

(1) 借鉴优秀经验,推出多样化利用模式。

根据佛山市交通运输局2019 年出台的桥下空间管理利用文件中,我市公路桥梁桥下空间利用模式仅分四类,而国外桥下空间更新改造的功能开发主要包括公共服务、商业服务、市政服务、健康服务、智能服务、文化艺术、科普教育等,功能十分丰富,极大程度颠覆了人们对一般公路桥梁下空间的想像[11]。所以我们可借鉴其他城市的空间利用经验,形成具有三水城市特色的桥下空间利用模式,积极加快探索推动形成“一桥一历史”、“一桥一文化”、“一桥一特色”的新格局规划与建设。

(2) 明确责任主体,推动全方位治理体系。

为保证公路桥梁桥下空间的安全合理利用,首先应以 “安全、有序、整洁、规范、美观” 为目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保障公路桥梁的完好、安全,有序利用桥下空间,使其成为美化城市、便民利民的新亮点。

管理过程中,应进一步明确公路桥梁桥下空间管理利用的责任主体,制定三水区公路桥梁桥下空间管理利用办法,并强化公路桥梁桥下空间的养护巡查、路政管理与执法监督,保障公路桥梁设施安全和居民人身安全。一是确保权责清晰、责任明确,推动相关工作有序衔接和推进,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管理区内公路桥梁桥下空间,区交通综合执法机构负责区内除高速公路外公路桥梁桥下空间执法工作,区路政部门应将桥下空间纳入路政巡查管理、桥梁养护部门应加强桥下空间的日常养护巡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抄告交通综合执法及相应职能部门,危及公众安全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二是将桥下空间管理工作纳入现有桥长制进行统筹,整合桥下空间功能开发和治理涉及到市政、规划、交通、工商等相关部门职能,形成桥下空间 “一站式” 管理开发,减少部门间沟通协调周期。

(3) 结合乡村振兴,建立人性化便民设施。

结合目前三水区推进的乡村振兴工作,多渠道加强对公路桥梁桥下空间管理利用的政策宣传、公路文化宣传,发动群众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形成全民共同关注、共同参与桥下空间更新改造的经验,率先探索出政府与社会组织、社区、企业、媒体乃至全社会共同管理运营桥下空间的新模式,使桥下空间功能开发与治理成为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展示窗口,成为便民利民设施建设的优势平台,为居民提供一片功能性与美观性兼具的人性化空间。

(4) 统筹桥下空间,加强规范化安全管理。

完善桥下空间的管理体系,是保障空间安全合理使用的基础。在进行科学规划的同时,还应进一步加强桥下空间规范化安全管理,通过细化不同使用模式下的安全控制要求,使桥下空间在运营的过程中,具备足够的安全限度。本文以桥下空间利用模式为基础,提出了不同模式下的规范化管理措施。

①公共交通设施类之停车场类。

首先应加强停车场出入口管理。应该做好交通组织设计,在车流量较大的公路主路或城市主干路上不宜设置为停车场,具备条件的应将出入口分处设置,并设置限高、限速等安全警示标志,同时,停车场还可设置围挡设施进行管理和使用,进一步提升停车场的运营秩序。此外,停车场内设设施及停放车辆,不能影响车辆通行视距要求。

其次,为了确保居民行车安全,停车场应根据桥下空间可利用的空间尺寸 (含高度) 及桥梁墩、台的位置,制定车位利用平面图,完善停车场内部车流流向标识和标线,合理布置停车位及管理设施。

再次,车辆与桥墩保持适当的距离,完善场内安全保障设施,是保障桥梁安全的关键。一般地,停车场内设设施及停车位外边缘线,应确保距离桥梁墩、台边缘不少于0.5 米的安全距离,并设置防撞设施;利用区域净高少于2 米的,应设置高度提醒警示标识;停车场应设置必要的灭火设施,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最后,当停车场不对外开放时,停车场管理单位应封闭出入口;停车场停止使用时,停车场管理单位应与桥梁业主终止利用协议,交还桥下空间使用权。

②公共交通设施之通道类。

在桥下空间设置车行道、行人通道时,应该做好人车分流的标志、标线和标牌设置,必要时应在通道两侧设置限高设施。

③城市管理设施类。

当桥下空间作为城市管理设施使用时,首先应确保桥梁结构的安全性,所以桥下空间上不能建造对桥梁桩基产生不利影响的设施,比如具有桩基础或整体基础 (不含充电桩) 的设施。在桥下空间存放管理物品时,应按种类分区域摆放,物品摆放不得影响桥身、桥墩的安全;用于建设垃圾转运设施的,应建设垃圾的储运、密闭设施,不能沿桥台、墩随意堆放垃圾。

为给桥梁正常运营提供安全空间,桥下设施顶部距离梁底净高不少于2 米,边缘距离桥墩、台边缘线不少于3 米,而且在盖梁 (帽梁) 投影空间以内不能建造管理设施,设施应设置必要的灭火设施。

④城市绿化类。

桥下空间设置的绿化时,应满足桥下通道上下行方向出入口视距的规范要求,不能在桥墩周围侧向堆土,危害桥墩安全性。同时,绿化设施应明确管护单位并定期维护。

4 结语

随着城市建设规模的逐步增大,开发形式日趋多样化,公路桥梁桥下空间作为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立体化发展的产物,已然成为城市化的标志。公路桥梁桥下空间的科学合理利用不仅可以达到美化城市的效果,还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丰富居民生活,体现城市发展水平,更能保障人们生命财产安全。三水区公路桥梁桥下空间管理利用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科学规划、精准施策、有效管理对桥下空间的发展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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