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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导引问题,实现内在价值

2020-10-15张福华谢建美

教学月刊·小学综合 2020年9期
关键词:问题导向

张福华 谢建美

【摘   要】法治教育专册是以探索学生学习活动指向的问题域为基本结构单元编排的。因此,教师要紧扣“三类”问题,引导“三层”问题,关注“三阶”问题,引导学生实现价值探究,从而习得法律知识,树立法治意识,培养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律思维,提升法治素养。

【关键词】问题导向;价值探究;法律思维

道德与法治课程将六年级上册定为法治教育专册,主要是基于学生思维领悟能力和价值判断水平,以宪法精神为主线对学生进行集中法治教育的考虑。法治教育专册的编排以问题域为基本结构单元,不少課题、框题、主持人语、活动园都是由问题组成,其意在以问题为导向,引导学生感受生活中的法律,探究法律与生活的关系,认知必要的法律规范,初步形成体系化认知,突出了教材的教育属性。

在教学中,教师要紧扣“三类”问题,引导“三层”问题,关注“三阶”问题,引导学生实现价值探究,从而习得法律知识,树立法治意识,培养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律思维,提升法治素养。

一、紧扣“三类”问题,习得法律知识

法治教育专册以“知识生活化、道法相融合”为出发点,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循序渐进地阐述基础法律问题。在教学中,教师要善用教材问题、关联生活问题、找准热点问题,让学生对法律和法律体系有初步的认识和理解。

(一)善用教材问题,助推法律知识理解

教材既是“教本”也是“学本”,它是教师设计和实施教学活动的主要依据,也是学生开展自学活动的材料。而教材往往在课题、框题、主持人语、活动园设置了大量的问题,以此引导学生与教材对话,开展探究性学习。教师要对教材中的导引问题进行解构,形成探究支架,帮助学生理解体系性的内容和抽象性的知识。例如,教学第2课的“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板块时,教师将“活动园”中主持人提出的问题,设计成三个问题:以上三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第一条有什么共同点?你还能在其他法律中找到这样的共同点吗?这一规定反映了宪法与其他法律是什么关系?主持人是道德与法治教材中的重要角色,会出现在不同的栏目,意在指明教学目标和思考探究方向。本课的教学重点和难点是理解“宪法是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学生在问题导引下,发现这三部法律在第一条都出现了“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的句子,并通过网络检索发现,我国其他法律中也有这样的句子,说明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任何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三个问题像剥洋葱般层层递进,直达核心,使学生明白了宪法的地位和重要性——根本法,为进一步了解宪法内容,理解宪法功能——规定了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奠定了认知基础。

(二)关联生活问题,助推法律知识运用

六年级学生对法律知之甚少,甚至觉得这是成人的事情。法治教育专册有意根据学生的现实生活和行为表现来编排。因此,教师要根据教学目标选好生活问题,以激发学生探究法律知识的欲望和兴趣,从而理解法律与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如第1课中“法律是什么”板块,教师设计了一个生活情境:妈妈乘坐出租车送王明上学,途中与违章的私家车相撞而受伤,用去医疗费一万多元。王明妈妈应该向谁索赔?这样的生活问题切合学生的实际,容易引发学生探究的兴趣。大多数学生认为应该向违章的私家车主索赔。但事实是,王明妈妈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向出租车公司提出索赔,因为她跟出租车公司形成了客运服务的法律关系。当然,出租车公司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后,可以向违章的私家车主索赔。通过生活问题的导引,学生发现生活中处处有法律,法律从生活中来,又为解决生活问题服务。

(三)找准热点问题,助推法律知识厘清

社会热点问题往往经互联网传播发酵,会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学生是社会的一分子,教师有必要找准与教材内容相契合的社会热点问题,引导学生认识、理解其中蕴含的法律知识,从而达到知法理、明是非的目的。例如,第5课“权力运行受监督”板块,为了让学生了解国家机关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照法律程序行使权力,接受监督,教师在教学中引入了当地的社会热点事件《女儿迟到被罚站   派出所副所长关押老师7小时》。学生根据已学的法律知识对以下问题进行研究:老师有过错吗?女孩的爸爸——派出所副所长可以这样做吗?他侵害了老师哪些基本权利?你认为应该如何处理?不少学生认为国家机关行使权力不受监督,自己也没监督的资格和责任。这样的热点问题无疑能帮助学生厘清认知盲点:国家机关是代表人民行使公权,为保证符合人民的一员,体现人民的利益,必须接受监督。虽然教师的行为也属违法行为,但派出所副所长将公权作为泄私愤的工具,侵犯了公民人身自由权,属于违法行为,必须依法纠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引导“三层”问题,培养法律思维

法律思维,是指按照法律的逻辑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法治教育专册并非指向单纯的法律条文教育和法学理论教育,而是一种大众化、普及性的法治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设计不同层次的问题,指导学生生活,做一个知法、敬法、守法的公民,初步树立法律意识,培养法律思维。

(一)问题引导认同,形成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的思想、观点、理论和心理的统称,是公民对法律的认同。教师可以通过问题引导学生认同权利和义务是生活的一部分,产生依法办事、依法履行的觉悟。如第4课的“公民的基本权利”板块的“活动园”讲述了高叔叔装修房子影响邻居休息,却认为这是自己的权利,他人无权干涉的案例。主持人提出如何评价、如何处理的问题,引发学生思考公民行使权利的界限——不滥用,不损害国家、社会、他人的合法自由和权利。这不仅厘清了学生认知的模糊点,更深刻理解了权利的界限,增强了运用法律知识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学生在认同法律的同时,树立了知法、敬法、守法的法律意识。

(二)问题引导判断,习惯法律思考

以法律思维判断问题是以事实为依据,有着明确的指向,不会模棱两可,具有严谨性、客观性。在法治教育中,教师要培养学生尝试用法律思维进行思考和探究的习惯。如第4课《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中,教师提供了农民工张叔叔被工程队拖欠工资的事件。教师首先让学生探究以下问题:什么叫拖欠工资?如何证明被拖欠工资?张叔叔与工程队是否签订合同?该如何维权?学生借助教师提供的资源包,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十章还规定了劳动争议的解决办法”中找到了答案。通过案例分析,学生发现我国有着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体现在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在遇到困难时要相信法律、求助法律,学会用法律思维寻求解决问题的路径。

(三)问题引导思辨,内化法律观念

法律思辨,是指从法律的内容、法律的规定、法律的逻辑来分析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种法律思维方式。对小学生而言,法律思辨就是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证据来看待不同的问题,从而找到用法律解决问题的方法。如学习第6课《人民代表为人民》时,有学生说,人民负责选出心中的人大代表,由他们去行使国家权力,人民就没啥事了。教师请学生对这种说法进行判断,并说明理由。六年级学生可能听说过人大代表、人民代表大会,知道人民代表有着参政与议政的权利,并认为自己年纪小,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只有人大代表才有资格参政议政。通过问题导引,学生知道权利与义务既是矛盾体又是统一体,人民代表要代表人民的心声,他们有权利也有义务参与国家大事,为选民做事,但其他公民同样也有权利和责任参政议政,因为他们是国家的主人,是场外的“代表”。就此,学生的法律观念变得更客观、更全面、更理性。

三、关注“三阶”问题,提升法律素养

法律素养是指一个人认识和运用法律的能力。法治教育要从“三阶”问题入手,把法律的约束力、强制力、底线意识与道德的感化力量相结合,为学生树立法律意识奠定基础,实现从懂法、知法走向守法的目标,从“法治”走向“德治”,为儿童的道德发展服务。

(一)用法律眼看问题:遵循法律

法律具有强制力,是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存在,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知法,是法律素养养成的第一阶段。因此,法治教育要让学生明白违法必究,了解不同法律对不同行为的规定,以法律眼区分守法与违法行为,从而在心中画出法律界线。如第8课《我们受特殊保护》的“专门的法律来保护”板块,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作为一部专门保护未成年的法律来讲授。教师提出以下探究问题:为什么要制定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它主要规定了哪些内容?你对哪款法条感兴趣,为什么?当下未成年人犯罪主要有哪几种?你有什么建议?学生通过学习,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对9种不得有的不良行为做出了明确的界定,并有明晰的法条阐述了处罚内容。

(二)用法律心思问题:敬畏法律

守法是内心敬畏法律的一种外在表现。违法必究,法律如同高悬头顶的利剑,让人产生敬畏之心。而永远不让法律的利剑斩下,是法治教育最高的目标。因此,教师要引导学生用法律来指导日常行为,做到遇事想法,做事守法。如第9课《知法守法   依法维权》的“守法不违法”板块,提供了杜某某因违法而受处罚的案例。教师提出以下探究问题:杜某某违反了哪些法律?他在少年犯管教所里的生活是怎样的?为什么他流下了悔恨的泪水?虽然未成年人受到国家的特殊保护,但违法后同样会受到法律的惩罚。教师借助问题进行引导,并选读一些青少年违法后的忏悔信,让学生明白违法必究和失去自由的桎梏,从而发自内心地敬畏法律。

(三)用法律情解问题:温暖法律

法律不仅是为了惩治犯罪,更是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法治教育要引导学生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避免权利受侵害的现象发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从而感到法律是有温度的。近年来,校园霸凌行为时有发生,教师用“李刚该怎么办”的案例展开教学:李刚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被高年级学生张某和李某拦下,遭到暴力敲诈。李刚应该拒绝还是给钱?李刚的爸爸能去揍张某、李某吗?李刚可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学生通过学习,知道张某和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一种违法的行为。李刚出于自我保护的需要可以选择先给钱后报警,或者向熟悉的教师、家人、警察求救。李刚的爸爸不能采用打人的方法维权,因为这也是违法行为,同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家长和学生本人应该通过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他们进行法律制裁。遇事不躲,机智应对,依法维权才是正道。

问题只是载体,探究法律内在价值才是法治教育的目的。教师不仅要关注法律“是什么”,更应探究“为什么”和“怎么做”。导引问题要适合学生的年龄特点、思维水平,问题本身要有思考价值,有层次和梯度,这样才能层层推进,抵达法治教育的核心。

参考文献:

[1]人民教育出版社课程教材研究所,小学德育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义务教育教科书: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 2019.

[2]郁树廷.思政课应切入社会热点问题[N].光明日报,2016-12-13(14).

[3]习近平.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 开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新局面[N] .人民日报,2016-12-9(1).

[4]“科學探究性学习的理论与实验研究”课题组.探究性学习:含义、特征及核心要素[J].教育研究,2001(2).

(浙江省建德市洋安中心学校   311607

浙江省建德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   31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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