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的想法始于哪儿
2020-10-15郜舒竹
郜舒竹
【摘 要】小学数学课程内容中通常把“乘”的初步认识定位于“加”。事实上,从想法上说,“乘”的认识是先于“加”的,而且二者有本质的差异。“乘”的想法主要体现为“单位化”的眼光以及运算过程中的“单位转换”。这样的想法在“数数”和“记数”时,就已经出现了。
【关键词】乘;乘法;运算;计算;单位;单位化;单位转换
小学数学课程内容中,“乘”作为一种运算,其初步认识通常安排在二年级,学生已经学习了“加”的运算后。把“乘”视为“相同加数求和”,也就是“重复加(Repeated Addition)”的过程,目的是使加的过程简化。比如对于“2+2+2”,写为乘的算式就是“2[×]3”或“3[×]2”。在小学数学课程与教学中,普遍认识为:
l乘的初步认识是以加为基础的;
l乘的本质是加;
l乘是加的简便运算。
事实上,“乘”与“加”这两种运算存在很大差异。“乘”的想法并非源于“加”,更不仅仅是加的简便运算。“乘”的想法在“数数(音:shǔ shù)”的过程中就已经出现了,而且这样的想法是先于“加”的。
一、“重复加”的窘境
美国哈佛大学数学教授吉斯·德芙林(Keith Devlin)于2008年在社交网站发文,强烈反对小学数学课程与教学中将“乘”定义为重复加,呼吁“停止重复加的说法”[1]。德芙林作为数学研究者,当然深知“乘”在数学中的意义。数学课程内容中,这样的意义是一个不断进化和演变的过程。
即便是低龄儿童,对于乘法的初步认识,“乘”与“加”的想法也是存在很大差异的。这里所说的“想法(Idea)”不同于通常所说的“算法”和“算理”,算法强调的是“操作(Manipulation)”和“程序(Procedure)”,学习方式是“模仿+练习”,追求熟练,进而达到“又对又快”。“算理”是算法正确可行的理由或依据,这样的理由或依据追求的是逻辑上的正确,而不是学生认知过程中的意义生成。想法强调“意义生成(Sense Making)”,追求的是“理解(Understanding)”。
“乘”作为运算,其意义在小学数学课程内容中,呈现出不断“进化(Evolution)”的动态特征。如果在小学中、低年级对乘运算形成的认识是“重复加”,那么到高年级学习诸如“0.2[×]0.3”或“[12×23]”小数和分数的运算,就会出现认知困难,这时的“乘”,已经失去了“加”的意义。
数学课程与教学的一个基本原理是“系统性(Coherence)”,类似于数学理论发展的“继承性(Permanence)”[2]。在课程或理论体系中,同一内容的意义可以在原有基础上“拓展(Extend)”,但不应“自相矛盾(Self Contradiction)”。对“乘”的认识,起初为“是加法”,而后又成为“非加法”,这样的是非混淆自然违背了课程与教学的系统性原理。
因此需要研究并挖掘“乘”这一运算相对稳定和一致的意义究竟是什么,这样的意义应当能够贯穿数学课程与内容的始终。在此基础上,就可以知道“乘”的认知起点究竟在哪儿。为此,先来探讨“乘”与“加”,在想法上的差异。
二、“增加”的两种眼光
人在日常活动中会无意识地使用加或乘的运算,自然数范围内二者都有“增加”的意义,比如:
l一瓶矿泉水2元,买3瓶,自然而然地使用乘法运算“二三得六”,使2元增加为6元,即“2元[×]3=6元”。
l如果今天是星期四,无须思索就会使用加法运算,想到再过两天即后天就是星期六,在星期四基础上增加2天,成为星期六,即“4+2=6”。
也有一些情境,如果看待“增加”的眼光不同,就会使用不同的运算,进而得到不同的结论。比如:假定有A、B两种植物,A植物2米高,B植物4米高。若干年后,二者都增高4米,A植物高度变为6米,B植物高度变为8米。
如果把“生长”看作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应当包括三个要素:原有高度、增加高度和当前高度。三者的关系是“原有高度+增加高度=当前高度”。
从“增加高度”看,两种植物是相同的,都是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4米,从而使得A植物高度变为6米,B植物高度变为8米。用算式表达为:
A植物:2米+4米=6米
B植物:4米+4米=8米
如果此时关注两种植物生长的快慢,也就是对“生长速度”进行比较,用不同的眼光,就会出现不同的答案。
用“加”的眼光看,增长后当前高度是“原有”和“增加”高度的和。对于增长速度,如果只考虑“增加”的“米”数,不考虑原有高度,那么在相同时间内,两种植物“增加”的“米”数相同,可以说两种植物,在这段时间内增长的快慢是一样的,也就是增长速度是相同的。
另外一种是用“乘”的眼光,对于增长速度是看“相对于原有高度,增加的幅度”,将增加高度和当前高度的参照标准定位于原有高度,也就是将“单位一”视为“原有高度”,这个“单位一”对于A植物来说是2米,对于B植物来说是4米,二者是不同的。
A植物原有高度是2米,增长了4米,相当于原有高度又重复出现了“2次”,使得增长后的总高度6米包含了“3次”原有高度,或者说增长后的总高度包含了“3个”原有高度。这里出现的“次”和“个”,指向的單位不再是“1米”,而是“原有高度”。
所谓“乘”的眼光,首先是如何看待“1”,也就是“单位”。前面所说的“3次”或“3个”,可以统称为“3倍”。A植物增加了原有高度的2倍,增长后的高度是原有高度的3倍。B植物同样增长了4米,用原有高度4米作为单位一衡量,增长后高度8米是原有高度4米的2倍,都是将“原有高度”视为“单位”,两种植物的“单位”是不相同的。
在相同时间内,A植物高度增长为原来的3倍,即“原有高度[×]3”,也可以写为“3原有高度”。B植物高度增长为原来的2倍,即“原有高度[×]2”,写为“2原有高度”。因此用乘的眼光看,可以认为A植物相对于原有高度,比B植物相对于原有高度,增加的幅度更大,因此A植物比B植物增长速度快。
两种眼光,得到生长速度“既相同又不同”的判断。从形式逻辑的视角看,如果“相同”为真,那么“不同”为假;如果“不同”为真,那么“相同”为假。“相同”与“不同”作为相互对立的两个判断,不可能同真,也即不可能同时正确。为什么会出现这样违背逻辑的悖论?
原因就在于推理的大前提不同,由于看待“单位”的眼光不同,比较的对象发生了变化。如果说两种植物增长的高度相同,都是4米,前提是将“1米”视为单位,比较的对象是“增加的米数”,两种植物增加的米数都是4米,自然相同。
如果把“原有高度”视为“单位”,比较的对象是“相对于原有高度增加的幅度”,两种植物就不同了。A植物原有高度是2米,增长高度为4米,这时增加的幅度就成为“2个原有高度”,即“2个2米”。B植物原有高度是4米,增长高度也是4米,增加幅度就成为“1个原有高度”,也就是“1个4米”。正是因为看待单位的眼光变了,也就使得比较对象改变了,因而就出现了相悖的两个结论。因此可以说,“乘”的想法始于看待“单位”的眼光的改变。
三、“乘”与单位转换
综上可以归纳出“加”与“乘”意义上的差异。“加”是保持单位不变的运算,而“乘”是使得单位改变的运算。以A植物为例,用“加”的眼光看,其生长过程为:
l原有高度(2米)+增加高度(4米)=当前高度(6米)
算式中两个加数以及运算结果对应的单位都是“米”。原有高度和增加高度两个加数可以分别看待,是一种互不影响的并列关系,也可以看作是相互分离的两个局部构成一个整体的关系,通常用连接词“和”表达二者的关系。
如果用“乘”的眼光看,A植物生长过程可以用算式表示为:
l原有高度(2米)[×]3=当前高度(6米)
这个算式中的因数“3”的单位不是“米”,而且是不能独立存在的,与另外一个因数“原有高度”不是并列的关系,而是用“个”表达的包含关系,或用“的”表达的修饰或从属关系。比如“3个2米”,其中的“3个”是修饰“2米”的,也可以说“2米的3倍”,其中的“2米”从属于“3倍”。
因此乘法算式中参与运算的两个因数,是相互依赖与制约的关系。如果把“乘”运算看作“操作(Operation)”,那么两个因数各自的角色就分别是“被操作者”和“操作者”,也叫作“被动者(Operant)”和“动者(Operator)”。历史上,为了区分乘法运算中的两个因数角色的不同,分别称它们为“被乘数(Multiplicand)”和“乘数(Multiplier)”。
“原有高度(2米)[×]3=当前高度(6米)”中的因数“3”,对应的“1”是前面的因数“2米”,脱离开前面的因数,这个“3”就没有意义,相当于“用3作用于2米”,因此“2米”是被乘数,“3”是作用于2米的乘数。乘的运算,就是将原有高度2米这个单位,改变成为6米。这里的6米,既可以看作“6个1米”,也可以看作“1个6米”,但无论如何已经失去了“3个2米”的意义。因此,乘在我国历史上被认为是“以数生数”的运算[3],可以理解为将“2个3米”改变为“6个1米”或“1个6米”。
欧洲算术历史中,像“2米”这样表达具体量的数,也叫作“具体数(Concrete Number)”,如果把“2米”视为“单位一”,那么“3个2米”中的“3”就叫作“抽象数(Abstract Number)”。把具体数对应的单位叫作“原始单位(Primary Unit)”,抽象数对应的单位叫作“衍生单位(Derived Unit)”[4]。按照这样的说法,“乘”运算,其实就是将衍生单位改变为原始单位的过程。
用这样单位转换的眼光看,任何一个具体数,也就是以原始单位为单位的数,都可以用多种眼光看待。比如12个苹果,如果以“苹果”为单位是12,表示其中蕴含着12次“1个苹果”;如果以“12个苹果”为衍生单位,就是1,表示含有1次“12个苹果”。如果以“2个苹果”为衍生单位,12个苹果就是6,表示含有6次“2个苹果”。这样的关系都可以用乘法算式表达:
l1苹果[×]12=12苹果
l12苹果[×]1=12苹果
l2蘋果[×]6=12苹果
单位转换的想法,在认知科学中叫作“意象图式转换(Image Schema Transformation)”,具体说就是“一”与“多”的相互转换,可以简称为“一多转换(Multiplex-Mass)”[5]。人类活动中,这样的思维方式十分普遍。比如12个苹果放满纸箱,这时眼中的“12个苹果”就转换为“1箱苹果”。再比如,远看很多头牛,视觉中的“多”在头脑中自然会成为“一”,也就是头脑中出现“一群牛”的意象。
这样“一多转换”的思维方式其实是人的一种“认知能力(Cognitive Capacity)”,叫作“单位化(Unitizing)”。这种能力在数学认知过程中广泛应用。比如时间单位中的“2时等于120分”,同样的时间段,用“分”做单位,对应的数是120。用“时”做单位,就转变为“2”,其原因就在于将“60分”看作“单位”,命名为“1时”。“时”是从“分”这个原始单位衍生而来的衍生单位。同样道理,长度单位中将“100厘米”视为“单位”,命名为“1米”,“米”就成为相对于原始单位“厘米”的衍生单位。“乘”作为运算的一个重要意义,就是实现这样的单位转换。
四、“乘”的想法先于“加”
如果把“单位化”以及“单位转换”视为“乘”最初的想法,这样的想法并非始于加法运算,在“数数(Count)”和“记数(Numerals)”过程中已经出现。低龄儿童最初接触的运算就是“数数(Count)”。以数苹果为例:
如果从左向右看,数数的过程实际是给每个苹果依次命名的过程:第一、第二、第三……每一个名称对应1个苹果。到最后数到“第六”,对应的是最右侧的1个苹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