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非物质性公共品需求动向与供给变革
——以乡村殡葬改革为例
2020-10-14彭智军芮训媛
彭智军,董 玮,芮训媛
1.铜陵学院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安徽铜陵,244061;
2.安徽大学经济学院,安徽合肥,230601;3.铜陵学院金融学院,安徽铜陵,244061
1 问题提出
2019年,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中指出,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既是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治理有效和生活富裕的重要途径,也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兴盛、乡村善治之路的应有之义,是新时代乡村非物质性公共品需求动向和供给变革的创新课题。从公共财政视角看,文明作为一种非物质性公共品,其需求者与供给者之间存在的矛盾仍然影响着乡村振兴的进程,其中尤以农村殡葬改革为甚[1]。虽然国家“十三五”纲要已经明确把基本殡葬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然而在倡导殡葬改革、推动移风易俗的工作中,仍然存在群众需求与服务供给不相适应等情况[1]。2020年,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乡村物质公共品供给将得到基本保障,但非物质性公共品的供给短缺和供需错位问题却进一步凸显[1]。为了顺利实现我国第二个百年目标,就必须重视此类问题的解决。本文以农村殡葬服务改革为例,从非物质性公共品视角重新审视农村殡葬服务的真实需求和动向转变,探讨在新时代背景下乡村殡葬服务供给的变革思路,设计乡村非物质性公共品供需的调控路径,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明与善治之路提供方案。
2 农村非物质性公共品的理论边界
2.1 农村非物质性公共品的理论界定
现代经济学广泛接受的公共品定义是萨缪尔森给出的“每个人对这种产品的消费,都不会导致其他人对该产品消费的减少”的定义,并由此逐渐形成非排他性与非竞争性这两个公共品的基本特征。在此基础上,有学者在研究农村公共品问题时,根据城乡差别的实际状况,针对农村在文教科卫、法制建设、公共精神培养等方面的相对滞后,从不同角度提出“农村非物质性公共品”这一研究命题[2-4]。这一研究命题,有助于在农村公共品研究中,分析供给与需求的匹配,以及供给的结构与效率等问题。
非物质性公共品是从公共品的外在形态和实现目标这两个角度加以界定,由此,可以将非物质性公共品定义为:不具有物质形态,用以满足文化、教育、政治、法治等公共需求的公共品。农村非物质性公共品包括农村文化、农村教育、农村政治、农村法治等四个方面,其中农村文化包括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乡土文明的构建等;农村教育包括农村义务教育、农村成人职业教育等;农村政治包括基层选举、村务公开、村民自治等;农村法治包括农村纠纷解决机制、农民权益保护机制等内容。农村非物质性公共品的供给,在满足相应公共需求的同时,可以使需求者在一定物质条件约束下,幸福感效用得到放大,通过影响农村生产、生活,使农村社会更加和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可能使每一个农民都富裕,但通过农村非物质性公共品的供给,可以使更多的农民获得幸福感。
2.2 非物质性公共品与物质性公共品的联系
农村非物质性公共品中,有一些不需要借助物质性公共品就可以实现供给,这类公共品一般具有非排他性与非竞争性,属于纯公共品,主要通过制度构建与运行来满足公共需求。还有一些非物质性公共品则需要以物质性公共品为载体来实现供给,需借助物质性公共品为载体来实现的非物质性公共品,本身不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也属于纯公共品;虽然其所借助的物质性公共品有些在一定范围内不具有排他性,但具有一定的竞争性,属于公共资源,比如目前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所建设的无害化卫生厕所;另外一些非物质性公共品借助的物质性公共品则具有俱乐部产品的特点,在一定范围内不具有竞争性,但具有排他性,例如殡葬改革中建设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殡葬服务中的非物质性公共品与物质性公共品如表1所示。
表1 基本殡葬服务中的非物质性公共品与物质性公共品
殡葬改革重在移风易俗,殡葬公共服务是典型的需要借助物质性公共品实现的非物质性公共品。在这种情形下,非物质性公共品与物质性公共品之间的关系表现为,物质性公共品的提供是手段,非物质性公共品是最终要实现的目标;两者有时互为因果,相互影响,相互推进;但总体而言,非物质性公共品的供给效率决定着物质性公共品的供给效率,决定着物质性公共品是否能满足相应的公共需求。农村殡葬改革中出现的部分公益性公墓闲置的情况,原因在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下的殡葬文明没有满足农民对于殡葬礼仪的需求;农村在非物质性公共品缺位的情况下,作为物质性公共品的公益性公墓也就难以被接受。因此,推进农村殡葬改革,推进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在农村的普及,需要从非物质性公共品的角度深入分析农村殡葬需求。
3 农村非物质性公共品需求的动向特征与影响因素
对于农村公共品的需求分析已有学者进行了广泛的研究。从研究方法看,较多的是采用实地调查获取数据,对农村公共品需求影响因素、需求特征、需求排序以及公共服务满意度等进行定量分析,较典型的如樊丽明等[5]13-20选取当地自然地理特征、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特征、农民个人特征等三个变量构建农村公共品需求函数,并通过调查得出“硬品”优于“软品”、物质需求优于精神需求、现实需求优于长远需求、切身利益优于宏观环境等三个农村公共品需求特征;陈秋红[6]基于浙江、安徽、四川3省的调查数据,描述了农民对改善农村各项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程度认知、满意程度评价,从需求视角剖析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有待改善的重点领域。从研究范围看,较多是对物质性公共品的研究,对于非物质性公共品则多选取农村公共文化需求[7-8]、农村政治生态[9]与政治建设[10]、农村义务教育[11-12]等领域进行专门分析。综合来看,农村公共品需求研究的定量分析具有一定的数据局限性;对物质性公共品研究偏多,而对非物质性公共品的综合研究偏少。鉴于此,本文拟采用规范分析法,研究农村非物质性公共品的需求影响因素及特征。
3.1 当前农村殡葬服务需求的动向特征
在民政部门户网站以“农村殡葬”“殡葬改革”等关键词进行检索,对856条检索结果梳理总结可以发现,当前农村地区对殡葬服务需求的基本特征是,一方面公共殡葬服务需求开始萌芽,并在一些地区得以确立;而另一方面,传统宗族观念下的、带有封建色彩的私人殡葬服务需求仍然存在,这种带有封建色彩的私人殡葬服务需求主要存在于农村老年人当中。农村老年人入土为安的殡葬服务需求不但没有表现为公共需求,而且阻碍着农村中青年公共殡葬服务需求的形成,由此产生了农村不同年龄段对殡葬服务需求的显著差异。
相对城市而言,农村社会生活具有一定封闭性,导致宗族观念对社会生活仍然有较大影响,殡葬也同样受到族规宗法的约束。而中青年农村居民对于传统殡葬习俗只是习惯性的继承延续,大多并不了解其背后所承载的农耕文明内涵,并且目前仍在一些农村地区沿用的传统殡葬习俗已然失去其文化背景,变成一种寄托哀思、传承孝道的仪式。继承延续传统殡葬习俗的主要动因来自对逝去亲人的哀悼,以及希望逝去先人能保佑后代的家族观念所需要的一种仪式感。而对于铺张浪费的白事宴席,以及祠堂停柩哭灵、披麻戴孝、摔盆出殡等仪式在内心中也颇有微词,只是受到相对封闭的农村社会中的亲朋压力,而只能通过这种形式来表现自己的孝道,同时确立自己在宗族中的地位。而老年农村居民对于传统殡葬习俗继承延续的主要动因则来自于永生的企盼,即希望自己的生活能够在另一个世界继续下去,由此产生带有强烈封建色彩的私人殡葬需求。同时,这种带有封建色彩的私人殡葬需求,正日益受到社会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逐渐失去其赖以实现的客观条件。比如传统的逝者在家停放两到三天,甚至户外厝棺三年的习俗,在人口规模和经济规模较大的农村,实行旧村改造、集中楼房居住后,受场地限制,已很难延续下去。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出当前农村地区对殡葬服务需求的另一个基本特征:殡葬仪式感的需求优于殡葬物品的需求。不管是老年还是中青年农村居民,对于殡葬需求主要表现为一种仪式感的需求,而并非仅仅是对公墓、骨灰堂等殡葬物品的需求。这一点也可以从山东沂水县推行的“厚养礼葬”得到印证;山东自古受儒家慎终追远传统的影响,丧仪繁琐的木棺土葬习俗得到广泛重视与沿袭;而山东沂水县在以免费服务为核心的“全民惠葬”基础上,推行“厚养礼葬,从简办丧”,创造性地由村委会或红白理事会给每一位逝者举办追思会,既体现了对村民的尊重,又落实了丧事简办要求,受到群众欢迎[13],为促进私人殡葬需求向公共殡葬需求转化提供了重要参考。
3.2 农村非物质性公共品需求的理论模型
通过农村殡葬服务需求动向特征的分析,可以发现,农村非物质性公共品的需求主要受文化传统、社会经济、个人特征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借鉴私人品的个人需求函数,农村非物质性公共品的需求函数可以表述为:
D(G)=f(Z)
其中,D(G)表示农村非物质性公共品的需求,Z表示一组特征向量,包含文化精神特征(C)、经济社会发展特征(E)、需求者个人特征(P)等因素。
Z=Z(C,E,P)
将函数公式进一步明确,就可以得出影响农村非物质性公共品需求的多因素框架图(图1)。
图1 农村非物质性公共品需求影响因素
相较于物质性公共品主要是满足需求者物质生活需要,非物质性公共品主要是满足需求者精神文化生活需要。因此,一个地区的文化精神特征就成为决定该地区非物质性公共品需求种类和需求偏好程度的基本因素。传统文化的影响、乡规民俗的沿袭以及一个地区政治组织和宗教组织的规模则共同决定了一个地区文化精神特征的基本层面。中国地域辽阔,上述决定条件在不同地区之间存在显著差异,这种差异一方面会形成特殊的非物质性公共品需求,另一方面会形成不同的非物质性公共品偏好顺序。一个受儒家思想影响较深的地区,其在教育中要求传统经典入教材的愿望就会强烈一些;一个具有良好乡规民俗沿袭或一定宗教组织规模的地区,就会有举办特定民俗节或宗教特色活动等文化需求;而政治组织规模则影响着一个地区对民主选举、政务公开等政治需求偏好程度。
社会经济特征除了影响非物质性公共品需求的总量与结构之外,也会对非物质性公共品需求偏好产生影响。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比如传统的殡葬文化脱胎于农耕文明,而工业文明与生态文明也会逐渐产生与其相适应的殡葬文化,从而表现为公共殡葬服务需求。需求者个人特征则在不同方向影响非物质性公共品需求,比如性别与年龄上,女性或者青壮年可能更关注文化与教育需求;男性或者中老年可能更关注法治与政治需求。受教育程度越高越容易接受新形态的非物质性公共品;受教育程度越低越不容易接受新形态的非物质性公共品。个体的信仰与心理状态则会产生特定的非物质性公共需求,比如党员可能对基层民主的推进有更为积极主动的愿望。另外,与物质性公共品需求影响因素的不同之处在于,非物质性公共品影响因素在不同的非物质性公共品需求之间会产生不同的影响效果,比如传统文化的影响可能对民俗节、农村教育等公共需求产生正向的效果,而对殡葬服务则可能产生负向的效果。同一影响因素,可能会在不同的非物质性公共品需求之间,分别产生促进和抑制的效果。因此非物质性公共品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考虑某一类非物质性公共品供给时,需要分析该类非物质性公共需求的具体特征。
4 农村非物质性公共品供给的适应机制与变革思路
从现有国内外研究看,公共品供给模式主要有政府供给、市场供给与自愿供给等三种模式。而对我国农村公共品的供给主要采用“政府主导、市场与农民参与”的模式在大体上形成一定的共识[14-16]。然而非物质性公共品的供给有其特殊性,相较于物质性公共品的供给过程是以“人与物”的关系呈现的,非物质性公共品的供给过程则主要是以“人与人”的关系呈现的。现有农村公共品供给研究中主要关注的筹资方式、生产方式以及参与主体多元化等问题,在非物质性公共品研究中可能并不是影响供给效率的关键。
4.1 农村非物质性公共品供给的适应机制
西方地方公共品政府有效供给的“自下而上”理论中,较为经典的是蒂布特有关地方公共品的“用脚投票”模型,即地方公共品最优供给的条件就是由各地方政府或社区分散供给,而不是传统分析中的统一集中供给。而我国农村公共品供给的“政府主导、市场与农民参与”模式,在实践中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原因在于,财政资金拨付后,物质性公共品供给过程中会自然地去匹配地方需求,自然地考虑需求差异。比如农村水利建设会自然而然地去考虑各地的地理差异,精准扶贫过程中会自然而然地选择贫困人口予以帮扶,农村社会保险会自然而然地保障农村的老弱病残。而非物质性公共品相较于物质性公共品而言,其需求特征和需求差异性是无形的,这就导致地方政府在供给非物质性公共品时,极易忽视非物质性公共品需求上的特征与差异性,从而导致非物质性公共品的供给效率低下。比如在殡葬改革中,普遍存在“一切从简”指导理念,不仅简化了衣衾棺椁,也简化了殡葬礼仪。
农村公共品供给体制主要包括四个部分:需求发现机制、上级政府决策机制、资金保障机制和供给效率反馈机制[5]33-37。要弥补上述缺陷,农村非物质性公共品供给需要在上级决策政府和下级执行政府这两个层面予以调整。上级决策政府不仅作出决策、拨付资金,还要制定出可执行的制度、礼仪、课程标准等用于农村政治、农村法治、农村文化、农村教育等领域的非物质性公共品。下级执行政府不需要使用资金进行政府采购,而是使用资金按照相关制度、礼仪、课程标准开展政治活动、法治活动、文化活动以及教育活动等;即上级政府“制造”出非物质性公共品,下级政府“使用”非物质性公共品为需求者提供服务,这种供给机制与物质性公共品供给相比,有显著的差异。
4.2 当前农村殡葬改革的变革思路
我国农村殡葬改革的基本思想可以追溯至1944年夏天毛泽东对张思德葬礼的指示以及在追悼会上发表《为人民服务》的演讲。由此开始,避免铺张浪费、开追悼会评价逝者生平、寄托哀思成为我国殡葬的基本样式,这是对我国数千年的殡葬礼仪进行的一次重大变革,推动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殡葬改革最初是以殡葬礼仪—追悼会—这一非物质性的公共品为主要内容的。然而当前殡葬改革却显现出重视物质性公共品提供,忽视非物质性公共品提供;重视自上而下的行政推行,忽视调动基层积极性、灵活性等两方面趋势。
重视物质性公共品的供给即重视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殡葬设施的建设,忽视非物质性公共品供给即现代殡葬礼仪的缺失。根据前文分析,非物质性公共品供给会直接影响物质性公共品供给效率。现代殡葬礼仪的缺失,导致渴望生命结束仪式感的村民只能寻求传统殡葬礼仪来使得逝者获得尊重、生者寄托哀思,从而导致农村私人殡葬需求无法表现为公共殡葬需求。另一方面,现代殡葬礼仪的缺失,导致基层政府建设公益性公墓中,思想重视程度不高,规划选址欠佳,资金投入不足,缺乏规范的管理维护。两方面的因素导致已建设的农村公益性公墓使用率低下。而另一方面,农村非物质性公共品的自愿供给机制在殡葬领域也在发挥作用,最典型的就是近年来农村兴起的自愿筹资兴建祠堂的风气。祠堂是殡葬礼仪中的重要一环,是停柩吊唁的场所。农村殡葬改革的另一方面是推行火葬。供给与需求之间存在的差异,在遗体处理方面造成了比较强烈的矛盾冲突。各地“自上而下”供给殡葬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均不同程度地使用了政府的强制力,比如入户收棺毁棺,甚至强制火化等。
非物质性公共品供给应该赋予地方政府更多自主权,同时地方政府应该发挥更多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在了解农村公共需求的基础上,善加引导需求,采用阶段式、渐进式方式推进殡葬改革。殡葬改革关键的问题在于现代殡葬礼仪的缺乏。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让中华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这一重要论述,为殡葬改革的推进指明了方向。在传统殡葬礼仪基础上,构建生态文明下的殡葬礼仪,是推进殡葬改革的重要抓手。
5 结论与建议
通过分析当前农村殡葬服务需求特征,构建了农村非物质性公共品需求理论模型。理论模型中各特征向量的无形性,导致非物质性公共品供给机制难以适应农村殡葬服务的需求特征;由此产生非物质性公共品与物质性公共品在需求特征与供给模式方面的显著差异。依据此判断,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在农村的提供路径可以概括为:政府制礼,社区(村委)治丧,社会参与。
第一,政府制礼。殡葬礼仪是一种典型的非物质性公共品。作为礼仪之邦,我国自古就有执政者制定殡葬礼仪的传统,从《周礼》到《唐律》《贞观新礼》《大唐开元礼》等,都通过国家力量使得丧葬礼仪达到了全面制式化的高度。宋代的《朱子家礼·丧礼·祭礼》更是打破了“礼不下庶人”的封建等级制度,受到广大百姓的普遍赞同。当前农村殡葬改革推行的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内容符合时代潮流,但只停留在理念层面,没用形成可执行的殡葬礼仪。而殡葬礼仪是农村殡葬改革中促使私人殡葬需求转化为公共殡葬需求的关键变量。因此,政府应在吸收传统殡葬礼仪中使逝者获得尊重、生者寄托哀思的有益部分,结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为树葬、海葬等新型丧葬形式制定新时代的殡葬礼仪。
第二,社区(村委)治丧与社会参与。非物质性公共品只有经过公共组织的具体使用才能成为满足需求的公共服务。而非物质性的需求受诸多因素影响,只有与需求者直接接触的基层组织才能把握当地的非物质性需求特征。就农村殡葬服务而言,村党组织、村委会了解当地殡葬习俗及殡葬需求,由村党组织、村委会依据政府制定的殡葬礼仪,结合当地的殡葬需求特征进行治丧,才能充分满足当地殡葬需求。而对于“村改居”的农村社区,其治理处于治理主体由单一转向多元、逐步提升自治程度的过程中,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相对滞后,近年来才开始建立红白理事会。治丧活动可以由社区治理主体或其领导下的红白理事会,依据政府制定的殡葬礼仪,结合当地的殡葬需求特征来组织开展。这样不仅可以移风易俗、树立殡葬新风,也可以由治丧事务带动相关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在农村社区中产生,推进农村社区治理转型升级。
治理有效、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本文构建的农村非物质性公共品需求理论模型揭示出,不仅物质性公共品与非物质性公共品在需求特征与供给模式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各类非物质性公共品之间受各特征向量的不同作用机制影响,也存在差异性。农村的文化、教育、法治等领域各有其需求特征,建立起与其相适应的非物质性公共品供给机制,能为高质量、全方位的乡村振兴提供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