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关于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研究
2020-10-12沈宝昌
沈宝昌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进入到新阶段,我国消防法规体系越来越完善,为消防执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和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规规章对各部门职责、工作规范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但在消防执法的实际工作中,依然存在有很多困难,给消防执法的规范化建设造成了不利影响。通过对这些问题的研究,本文从推进工作社会化、提高队伍素养、加强培训管理、制定评级制度等角度,对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策略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订并实施的大背景下,消防执法规范性建设工作陆续开展。消防执法规范对提高消防工作水平,进一步保障人们生命财产安全,有至关重要的意义。这要求相关部门对当前消防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再结合严谨、创新和负责的现代化意识,逐步推动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一、当前消防监督执法工作面临的普遍问题
(一)部分社会成员的消防安全素质不高
就以各管理层面的消防管理来说,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素养与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脉脉相通。目前大多社会成员众都普遍缺乏最基本的消防安全素养,导致消防监督执法工作面临巨大挑战。首先,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人员缺乏消防安全责任感和责任心。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普遍的居住小区或者公共建筑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形同虚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瘫痪的、有消防设施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有的值班记录长期无人填写,消控室人员不持证上岗或无人值班的现象更为普遍。其次,大多数公共建筑的功能呈多样性,用途广泛,公司、儿童活动场所、企业、办公室应有尽有。人员出入频繁,素质参差不齐,各种火灾隐患层出不穷,引发火灾事故的危险性也相应增多。
(二)消防隐患多样化
在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监督人员面临着管理范围广、隐患多的问题。一方面人们日常用电、用火过程中容易产生各种消防安全隐患,另一方面随着电子产品使用率越来越高,受到各种电子产品品质质量的影响,也会导致安全隐患增加。例如,很多地区拥有大量的电动车,而电动车质量参差不齐,加上相关人员的充电、使用方式不合理,会产生大量的安全隐患。一旦电动车电瓶出现问题,将会直接产生爆燃、爆炸的风险,严重威胁消防安全。通过实验发现,在一个约10平方米的房间内,如果电动车充电时发生短路,进而起火,该房间内温度在短短30秒左右可达12℃,仅2至3分钟左右,房间内温度将上升到660℃。据相关数据表明,我国每年因电动车问题发生的火灾超过2000起,成为威胁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隐患。
二、目前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的不足
(一)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不够高
自《消防法》修订颁布实施以来,消防工作社会化节奏明显提高,逐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安全工作格局雏形,但总体上消防工作社会化程度依然较弱。从政府层级来看,省、市、县三级政府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视程度日益突出,而乡(镇)和街道一级仍未设立专门的消防管理机构,没有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消防安全工作基础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在部门层级来看,大多数部门未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责任,认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消防部门管理就可以,在监管中即使发现火灾隐患也不纠正。从社会單位层级来看,主要是一般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无人落实、无消防安全“明白人”,“四个能力”工作推进缓慢,消防安全管理能力不强。
(二)消防执法监督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
一是部分消防监督人员在业务理论和法律法规等方面掌握不够,自身业务能力相对较低。很多地区消防监督干部并没有对消防监督进行系统学习,导致在消防监督检查中不能准确全面地对社会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指正和发现,甚至本来是监督员对规范理解的偏差,以至于社会单位花很大力气和金钱整改的火灾隐患并不存在,使人民群众和社会单位对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不理解、不支持。二是消防专项治理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走过场。在很长一段时间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往往是消防监督员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检查任务,在办公室内填写一份《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场所火灾隐患并不准确,被监督检查单位留存一份《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的要求没有做到,执法中断的情况屡见不鲜。各种专项整治和多部门联合检查走过场,大多数情况是检查问题一大堆,检查完了行动也就结束了,火灾隐患如何整改,谁来督促整改,监督人员执法不规范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工作不规范
一是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法律文书填写不规范或不准确,主要表现不按规定填写《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填写的内容不准确、不详实;在制作法律文书时对违法行为用语不规范、定性不准,不及时装订案卷和移交。二是个别消防监督人员责任心不强,业务能力差,导致一些先天性火灾隐患长期存在。三是个别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或火灾隐患不及时下发法律文书,只是口头要求进行整改,或者是下发法律文书时,避重就轻,导致单位火灾隐患难以整改,社会单位单位自我感觉良好。
(四)消防监督执法内部监督机制不完善
消防执法质量考评项目繁多,极易造成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为“执法”而执法、为完成执法任务而执法的现象普遍存在。考评结果采取“排名式”,在短期可能发挥一定的效果,但长此以往则容易产生大量假案件或者错案件。一方面,各执法单位从事相同类型的消防执法工作,但由于所在地区的发展情况存在较大差异,执法重点工作、执法对象以及执法量不尽相同,单位之间并无完全相同可比条件;另一方面,由于一些执法单位的领导或者负责人没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考核时盲目的追求名次,不切实际地与其他单位进行比较,同时考评人员为了考核全面,制定的考评项目越来越多、越来越细,导致监督员弄虚作假,疲于应付,违背了考评纠正不当程序、公平公正执法的初衷。
(五)消防监督执法队伍管理机制薄弱
面对当前日益剧增的火灾防控压力,大多数消防监督人员付出了艰苦努力,才保证火灾形势总体稳定。在长时间紧张超负荷的工作中,消防监督执法干部的队伍管理问题日渐突出:一是担子越压越重,关心却远远跟不上。巨大的工作压力和繁重的工作任务使广大消防监督干部加班成为常态化,“白加黑”和“五加二”的现象普遍存在。加上追责问责力度的加大,很多同志常常处在精神高度紧张的状态,极易产生工作积极性下降、工作效率低,疲劳厌战的情绪。二是消防监督执法基层力量薄弱的问题亟待解决。例如,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工作任务主要有日常监督检查、开业前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火灾事故调查、行政处罚等,还不包括体能训练、政治学习、执勤安保、各级会议等经常性工作,工作量相当繁重,部分监督人员身兼数职,实际工作中极易造成疲于应对的态度,消防监督管理很难取得效果,工作效能与基层担负的繁重工作任务不相适应。
三、进一步加强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方法
(一)加快社会化消防工作的进程
一是加强消防队伍力量建设,构建以消防部队为主体,政府、企业专职消防力量为补充、“微型消防站”等群众性消防组织为基础,覆盖街道社区的消防队伍体系,在政府最基层(街道社区)设置消防监督部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自我检查、自我整改、自我管理。同时,将消防安全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将消防安全状况与保险信用、金融及经营行为挂钩,提升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意识和责任感。
(二)努力提高消防监督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整体素质
尽快提高消防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全面推进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规范化进程,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是摆在每个消防监督干部面前的新课题。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消防部门作为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主体地位愈加突出。在我国市场经济运行机制还不规范的情况下,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会不断出现,对消防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要求更高,消防部门将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消防队伍的整体战斗力包括政治、业务、法律、军事、体能等各类基本素质的综合体现。在构成队伍整体战斗力的诸多因素中,法律素质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法律素质是執法者的基本素质,而执法者法律素质的高低,往往决定着执法水平的高低。在严峻的火灾形势面前,只有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才能全面增强队伍的整体战斗力,才能更好地依法履行职责。
(三)加强防火监督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很多消防监督干部经常忙检查、投诉举报、火灾事故调查等日常工作,研究业务、学习新知识以及科学的监督管理体制成为一种奢望,工作中很多时候都是“闭门造车”、“自学成才”。消防监督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素养教育已成为首要任务之一。另外,监督干部还应在工作、生活和选拔任用上有一定的政策支持。
(四)科学制定执法考评制度
目前的很多考评标准,往往只注重执法的数量,关心的是处罚的起数、数额,行政拘留的人数,忽略的执法中心目的是减少和消除火灾隐患,不能有效全面的对监督人员的执法水平进行评价考核,所以必须结合实际制定一个合理、科学、有效的执法考评制度。根据不同岗位,制定以“公平、理性、文明、规范”为原则,对监督员的德、能、勤、绩、廉等全方位的考核标准,按照分级分类的管理原则,结合量化细化的考核标准、层级标准和业务标准,解决“一把尺子”量到底的问题。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新形势下,我国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势在必行。这需要相关部门人员紧密配合,对当前危及消防安全的外部因素进行全面分析,同时对消防角度执法队伍内部存在的不足进行研究。在此基础上,做好对各类消防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做好社会消防安全宣传和指导工作。同时,持续提高消防监督执法队伍的专业素养,通过科学化、严谨化的管理机制,做好消防监督执法规范性建设,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