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是否会让真理越辩越明
2020-10-12阮清和
阮清和
正方观点 辩论会让真理越辩越明
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所谓“辩”是以一定的逻辑基础为规则,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的方式与不同的观点交流、交锋,而“明”即为明晰。人类的历史是追求真理,探索真理,传播真理,进而摆脱蒙昧、无知、愚笨的历史。人们热爱真理,敬仰真理,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然而,认识真理的过程并非一帆风顺,它是一個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辩论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人们为了寻求真理,要同无知辩,同偏见辩,向未知挑战,与荒谬斗争,同强权抗衡。
第一,在认识真理的过程中,辩可以使认识由片面到全面,由含混到清晰,由肤浅到深刻。大千世界万物运行,无数规律隐藏在表象的背后,需要人们去探索、去检验。然而,人们的认识水平是有限的,正所谓:“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无惑?”于是,人们用辩来分明真假,用辩来裁决真理和谬误。在辩的过程中,真理逐渐由萌芽走向成熟。
第二,在发展真理的过程中,辩是使真理发展的动力之一。任何客观科学真理的存在,都不是一成不变的。《文心雕龙》中曾说:“论如析薪,贵能破理。”辩论给人们集思广益提供了一个充分的条件,特别是在辩的过程中也暴露出对原有知识的疑难和缺陷,从而促使人们进一步去思考问题,更加深入地去探讨问题,使原有的认识逐渐正确、精深与完善。
第三,在传播真理的过程中,辩可以让真理为大多数人所掌握。真知灼见产生之时,习惯与偏见早已站在它的面前,它们的力量非常强大,以至于真理最初只被少数人掌握。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正如古罗马历史学家提图斯·李维所言:“真理之火有时会变得暗淡,但它永远不会熄灭。”真理与谬误的争辩终将以真理的胜利而告终,而真理之光必将照亮整个人类。
反方观点 辩论不会让真理越辩越明
培根说:“研究真理,认识真理和相信真理,那是人最崇高的美德。”真理通常被定义为与事实或实在相一致,它又可分为主观与客观真理。辩论确实可以让人活跃思维,锻炼口才,可是它和真理之间并无关系。因为真理是宇宙自然与人类社会的客观逻辑和基本规律,真理的明或者不明不能通过辩解决,也不是通过辩解决。
首先,真正使真理明朗化要靠经验累积,实践领悟,而辩则是独立于人类寻找真理的整个过程之外。它只是提供了一个场合,让人们不同的意见,不同的思想可以发表出来。但是辩本身是不具备生产性的,辩所带出的思想并不能让真理更加明晰。譬如战国时期,孟子说人性本善,荀子说人性本恶。可人性到底是本善还是本恶,人们争论了上千年至今也没有定论,因此靠辩是不能确定何者为真理的,更遑论越辩越明呢?
其次,辩的媒介是语言,而语言有很大的局限性,这种局限性就产生了狡辩和诡辩。从古希腊诡辩家芝诺的“阿基里斯永远追不上乌龟”的逻辑,到我国古代公孙龙的白马非马论,再到康熙年间任克浦今日无税的佳话。语言的局限,使得辩有时不仅不能使真理明,反而让谬误占了上风。
最后,真理只有在双方遵守辩论规范、同抱着一颗求真求实的心的情况下才可能实现越辩越明。但现实生活中,无论是意识形态辩论、议会辩论、网络中针对某一议题的辩论,都与这一理想状况相距甚远。这些辩论的背后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利益的、心理的、胜负的缘由夹杂在其中,因这些缘由,辩论者往往会陷入诡辩、为辩论而辩论的泥沼中。而要拨开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得到结论,显然是极困难的。如果能,那也要付出极大的努力和智慧,而且在这样的努力下,很容易让人怀疑究竟是辩论带来的意见交锋产生了结果,还是因某人的智慧而产生了结果。
总结陈词
每个时代都有其优越性和局限性,人们的想法也带有时代的标记。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但任何真理都离不开一定的条件,一旦条件发生了变化,那么真理也将随之而改变。辩论这一人为行动在没有一定的前提条件下,单独说“真理越辩越明”并不严谨。不可否认的是,辩论所产生的智慧交锋的确可以推动真理的发展,但我们的认识解放来源于实践水平的突破,生产力的发展,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途径。
编辑 鲍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