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经理做“老鼠仓”获刑之后
2020-10-12孙庭阳
孙庭阳
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蒋宁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二审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时任华宝兴业某基金经理蒋宁犯有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她的亲属在一审和二审期间的103天内筹集了1.4756亿元,缴清了蒋宁被罚没违法所得和罚金,使得蒋宁刑期从6年6个月降为5年。
谁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筹集到如此大笔现金呢?
一审二审间隔103天 ,代蒋宁缴纳1.4756亿
判决书显示,蒋宁做“老鼠仓”合计盈利1.14亿元,被罚没1.14亿元,并处罚金1.14亿元。
2019年6月10日,山东青岛中级人民法院对蒋宁一审宣判,蒋宁在2010年7月至2013年8月管理华宝兴业行业精选(编者注:现已更名为华宝行业精选)期间,透露基金的投资信息给自己父亲蒋某、丈夫王某玉,使得两人借用他人股票账户操作股票,合计盈利1.14亿元。
法院认为,蒋宁犯有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1.14亿元,要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对扣押在案的800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剩余违法所得3356万元继续追缴。
蒋宁所为俗称做“老鼠仓”,基本套路是大资金在买入股票之前,将信息透露给他人,他人先行买入,等大资金买入股价上涨要卖出时,他人再先卖出,获取盈利。
我国《刑法》规定,犯有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违法所得要追缴,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对于一审,蒋宁不服,提出上诉。
103天后,即2019年9月21日,蒋宁案二审宣判。判决书显示,在二审期间,蒋宁亲属代蒋宁退缴了违法所得3356万元,缴纳罚金1.14亿元。法院认为,蒋宁亲属代为退缴部分违法所得,缴纳全部罚金,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蒋宁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在蒋宁的判决书中,蒋宁的直系亲属包括丈夫王某玉、父亲蒋某。
那么,究竟是谁代缴了违法所得及罚金1.4756亿元?
蒋宁丈夫王某玉,无业,做“老鼠仓”盈利1.08亿
判决书披露,蒋宁丈夫王某玉,从1998年开始炒股,2009年在中信建投北京西路营业部开有证券账户,蒋宁入职华宝兴业基金公司(编者注:现已更名为华宝基金公司)之后,王某玉注销。他没有正式工作,大部分时间都是协助他大哥做股票。
王某玉供述,他想把家里的资金通过炒股的方式进行财富增值,因为蒋宁在基金公司做经理,有这个便利条件。通过这些账户,他挣了大约一个亿。
王某玉与华宝兴业行业精选部分趋同股票
在蒋宁管理基金期间,王某玉通过自己控制的股票账户,成交522只股票,按照“前五后二”认定标准,其中402只与华宝兴业行业精选趋同,占比77%,趋同股票累计获利1.08亿元。
“前五后二”是指老鼠仓账户买卖股票前五个交易日及后两个交易日内,与大资金买卖股票和交易方向都相同。
在判决书中,王某玉叙述了自己在2010年至2013年曾购买过的26只股票,《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统计,其中一些股票被华宝兴业行业精选多个季度重仓持有,持有期间股价涨幅不菲,先行买入及早卖出收益更多。
案发后,王某玉代蒋宁退赃8000万元。
蔣宁父亲蒋某盈利超蒋宁
蒋宁的父亲蒋某,从1997年退休以后就开始炒股,在他女儿蒋宁到华宝兴业公司工作后,就把名下的账户关掉了。
蒋某同样是利用别人账户炒股。蒋宁在家吃饭时,蒋某会问蒋宁有什么好股票,蒋宁就给他推荐几只,有少数时候,蒋宁直接跟他说某个或某几个股票好,让他买一点。有时蒋宁在家中,将她认为好的股票写在纸条上交给蒋某。
据蒋某描述,他往该账户内投入了四五百万,2013年停止使用时,账户中有六七百万元资金,炒股盈利200万元左右。
照此计算,蒋某账户盈利40%~50%,盈利能力超越蒋宁管理的基金。蒋宁管理华宝兴业行业精选期间,基金盈利30.32%,跑输她老父亲的账户。
查阅蒋宁被刑拘之前的任职信息,另一人物蒋虹浮出水面。
2017年3月15日,因涉嫌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被刑事拘留前,蒋宁是上海青沣资产管理中心(以下简青沛资产)执行事务合伙人。
天眼查APP显示,在2013年8月22日蒋宁从华宝兴业基金离职前的一个月,即2013年7月24日,青沛资产成立。
在2015年3月,蒋宁出资500万元,受让老股东股权,成为青沛资产的两位股东之一。
2016年1月,青沛资产新增了3个股东,蒋虹是其中之一,此人出资20万元,出资额在几个股东中最少,却是青沛资产的法定代表人。
在蒋宁被拘留的后一周,即2017年3月22日,她转让了青沛资产的股权,她转出额恰好与蒋虹增加额相同。蒋虹仍旧是青沛资产的法定代表人,同时是最大出资人,最终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