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舞者在舞蹈表演中的身心合一
2020-10-09蔡卓然
蔡卓然
摘 要:舞蹈是一种真正的身心合一的艺术,舞蹈是舞者对人体自然的动作形态加以加工美化后的一种艺术形态。舞者需要同时调动上述三个身体部位,要达到使这三个部位相互配合、互为领导的境界,才算是拥有了对自己身体完整的感知,达到了一个舞者舞蹈表演时身心合一的基本要求。
关键词:舞者;舞蹈表演;身心合一
中图分类号:J7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0905(2020)01-00-03
舞蹈是一种真正的身心合一的艺术,舞蹈是舞者对人体自然的动作形态加以加工美化后的一种艺术形态。舞蹈表演技术是舞者运用知识、经验、和肢体技能,借助构成舞蹈剧目的外部手段以完成最终表现的完整系统。这个系统包含了形体和心理两个部分,而这两个部分中的“形体”指的就是我们的身体。因此,我们在探索舞蹈表演时就要去研究舞者在表演中的身心合一。[1]
一、舞蹈感知力让舞者在表演中身心合一
区别于其他许多艺术形式,舞蹈可以说是真正的人体艺术,因为人体是创造舞蹈形象的物质基础。舞者将自己的身体当做舞蹈的工具,这有助于在舞蹈时排除杂念,在舞蹈时一旦心里有了将自己的身体当作舞蹈工具的潜意识,就可以体会到身心合一的感觉,充分感知到自我身体行为。在舞者长此以往地训练对自己身体的感知力的前提下,可以使舞蹈动作真正地由心而发,从而建立起舞者强烈的自信心去塑造属于自身的舞蹈形象。所以,舞者在舞蹈表演时需要将精神与身体真正意义上的紧密结合在一起。这就是舞者在舞蹈表演过程中的感知力。[2]
“舞蹈感知力”从字面上来解析就是指舞者在舞蹈表演时的感觉能力和认知能力。从普通心理学上来看“感觉”就是指大脑受到客观事物刺激后根据不同感觉器官(感受器),经过神经系统的信息加工所产生的个别属性的直接反映。“认知”是指人们获得知识或应用知识的过程,或信息加工的过程。当舞者在舞蹈时对于舞蹈的感知能力是通过感觉器官感觉某样不可视或者肉眼无法直接观察的物体,通过感觉的反射形容出其具体形状或者运动状态。所以对于专业舞者来说,舞蹈感知力是舞者对于舞蹈动作本身和所有组成或影响舞蹈的因素积极反映的一种能力。
然而人的身体由许多个部位组成,每个部位都在舞者舞蹈中发挥不同的感知作用。为了在舞蹈时达到充分发挥人体各部位的感知功能的目的,在人体作为舞蹈工具来使用时,我们可以将其分为三个部分:头部、四肢以及躯干。其中头部以内部思维为主,控制感知舞者舞蹈时的整体状态,同时以面部表情为主反映舞蹈的情绪变化;四肢以动作造型为主感知舞蹈的动作质感和环境变化;躯干以胸、腰、背、髋的核心控制力增强头部和四肢对舞蹈音乐节奏、剧情场景等的感知。
我们可以将需要舞者感知的各种主要因素分为对于舞蹈动作、自身肢體、内在情绪、外界影响的感知四个方面。舞者的舞蹈感知力都是从大脑发出,结合客观事物,受人的意识支配的。我们知道完成舞蹈动作要由身体多个部位复合运动,才能使舞蹈动作具有灵性,从肢体语言传情达意。舞者需要同时调动上述三个身体部位,要达到使这三个部位相互配合、互为领导的境界,才算是拥有了对自己身体完整的感知,达到了一个舞者舞蹈表演时身心合一的基本要求。[3]
二、舞者在舞蹈表演中的舞蹈感知力
(一)舞者对舞蹈动作的感知
动作是构成舞蹈作品的基本元素,我们看一个舞蹈作品的风格,就需要从其动作风格上来分析。而造就不同动作风格的就是独特的动作质感。
动作质感是舞蹈在其动作性的特征下形成的一种状态。舞蹈主要是由各种动作组成的完整的动态作品,其中可以将动作细分为动态动作和静态动作。我们看到这些动作的轻重、快慢、刚柔、脆软、流动、停滞等形态就是舞蹈的动作质感。我们可以在舞者的呼吸、动势、态势、幅度、速度、力度等方面去塑造动作质感。[4]
在舞蹈中,身体的运动是一种主动的运动,这种运动是艺术性的,具有强烈的风格感,区别于机械的运动或者动物本能的动作。人本身是感性的,拥有自己的意志,那么人体作为舞蹈的工具也是感性的,所以舞者在完成舞蹈动作时需要有特定的动作质感,以达到舞蹈用肢体语言传情达意的效果。舞者只有在充分地感知到了舞蹈本身所需要的动作质感后,才能精准地把握舞蹈的风格特征。
(二)舞者对情绪变化的感知
在一个舞蹈作品中,舞者的情绪和舞蹈本身的情绪都是变化的,没有一层不变的情绪。舞者需要感知到最普遍的诸如喜、怒、哀、乐、惧等情绪组合的变化和其强弱的变化。
“情绪”既是主观感受,又是客观生理反应,具有目的性,也是一种社会表达。舞蹈情绪的变化可以从舞蹈动作质感、音乐节奏和剧情场景中体现出来。舞蹈的情绪表现有强弱之分,它可以是跌宕起伏的,也可以是平平淡淡的。即使是没有剧情的纯动作舞蹈,我们也能从其动作质感、音乐节奏、场景布置中感受到情绪的存在,它或许是悠闲的、平静的、冷漠的、忧郁的......对于有剧情的舞蹈,我们能更容易地感知到情绪变化。但凡有剧情的舞蹈,就有角色,舞者扮演的角色不同,所感知到的情绪也不同。在有剧情的情况下,舞蹈情绪的变化是一种剧情发展的需求,更是展现角色性格特征的需求。强烈的情绪变化更容易触动人心,使舞者和观众对舞蹈产生共鸣。[5]
舞者所感知的情绪从外部层次中的面部表情、动作质感、身体姿态表达出来,这是直观的反映;也可以从心理层次中的内心活动中表达出来,这是抽象的反映。对于舞者来说,自身对情绪的感知力越强,越能把控舞蹈的灵魂。
(三)舞者对音乐节奏的感知
音乐在舞蹈中对动作质感、情绪变化、渲染气氛等方面起重要作用。音乐作为人们听觉的感知对象,是抽象性的艺术;舞蹈作为人们视觉的感知对象,是具象性的艺术。舞者要对音乐节奏拥有灵敏的感知,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感知到音乐的节奏、强弱拍、速度、情绪等元素,使音乐与舞蹈有机结合。
声音对情绪的表达是非常丰满的,所谓“声临其境”,人们通过听觉来感知抽象情绪,进而再感知到具象的存在。那么音乐在舞蹈中作为一种富有节奏性、情感浓烈的声音,增强了舞蹈的风格性和可舞性,渲染烘托了舞蹈的氛围,将情绪迅速带入舞蹈剧情发展中,推动舞蹈剧情发展,对舞蹈起辅助作用。在如今多元发展的舞蹈世界中,“无声”也成为一种舞蹈音乐的形式被人们采用,诸如许多现代舞都会在无音乐的环境下进行舞蹈。这种没有音乐的舞蹈,就是使用声音中“静音”的形式来辅助舞蹈作品。舞者在“无声”的音乐环境下舞蹈,会使其他感知能力扩大且更加细腻。许多舞蹈编导需要人们更注重去感知舞蹈本身,就会选择“无声”音乐。再者就是当情绪达到极点的情况下使用“无声”的音乐,利用反差美感来带动剧情高潮,此时人们对舞蹈具象性的感知大开,也增强了舞者对舞蹈动作、情绪变化的感知力。[6]
音乐是舞蹈中掌控时间概念的元素,所以有人称舞蹈为时间艺术。舞蹈和音乐都具有时间性,且它们都在同一个时空中同时进行,所以舞蹈和音乐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舞蹈和音乐都具有节奏性,舞蹈动作的节拍引导着音乐变化,音乐节拍影响着舞蹈动作变化,这二者之间是一种合作辅助关系。舞者对音乐节奏的感知力越强,对舞蹈动作节奏的领悟力就越强。
(四)舞者对剧情场景的感知
对剧情场景的感知可以分为剧情情节和场景体现两部分。所谓剧情情节就是一部作品的情感内涵体现,对它的感知是心理情感感知;场景体现就是指作品表演的具体环境场景、舞美道具的布置,它是对现场环境的物理感知。这两方面内容共同营造出舞蹈的氛围,对舞蹈的审美的感知具有重要作用。
情节是舞蹈作品对其中人与人、人与事、人与物之间的关系的说明与阐释,它直接奠定了整部作品的时代背景和情感基调,控制着事件的开端、发展、高潮、结局,为人物角色刻画出鲜明特征。在剧情情节鲜明、叙事性强的舞蹈作品中,舞者对情节感知力的强弱直接反映在动作情绪上面,影响着整个舞蹈的质量。情节的发展是一个变化的过程,它主导演员的情绪变化,演员的内在情绪和外在动作表现都应该随情节变化而变化,由此才能體现出舞蹈的生动性,使舞蹈作品成为一个有灵魂的生命体。我们对于舞蹈剧情情节的感知更重要的是对情节中延伸出的情感的感知,而要有情感,就要有人,有事件产生。在对场景体现的感知这一方面,无非就是说舞者对舞蹈表演时的环境场景的感知。然而对舞蹈场景的体现,我们既可以用舞者实际正在舞动的动作来体现一个场景,也可以用实景道具的布置来体现。
用动作来体现场景,是体现出一种虚幻的场景,舞蹈的时间、地点、人物形象、情节发展都可以由舞者的舞蹈动作虚拟出来,进行无实物表演,这是一种“虚幻现实”,需要舞者对场景和人物情绪的感知能力非常的强。著名舞蹈理论学者胡尔岩曾说过:舞蹈的时空,是舞蹈家对现实时空感知后的主观再造。它经过舞蹈家审美的筛选,融入了舞蹈家个人情感体验又经过舞蹈专业技能的形式手段“物化”之后,方可成为直接可视的审美对象。如她所说,舞者对现实时空感知后主观再造出的就是一种无实物表演出的虚幻场景。[7]
舞蹈是抽象的艺术,很多时候也需要利用实物道具布置来塑造场景,这是一种更加直观的场景体现,是舞美设计的范畴。舞美就是舞台美术,包含道具、灯光、布景、服装、化妆等多种元素,舞台美术所展现出的场景是一种实际的情景。在古典主义芭蕾时期,芭蕾舞剧都大量利用舞台美术来丰富场景,且其项目繁杂,工艺奢侈,数量庞大,但是这些华丽的装饰对舞蹈时代背景、故事情节、人物性格的渲染力极强,使舞蹈情景交融,将舞蹈的时代背景、故事情节、人物关系等要素准确直观地传达出来,同时舞者也可以利用对这些实际场景状况的感知来把握自己舞蹈时的空间、时间、情绪等方面。
参考文献:
[1][美]约翰·马丁.舞蹈概论[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5.
[2]王佩英.舞蹈表演理论与实践教程[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
[3]徐尔充.人体动律的诗篇;舞蹈审美论集[M].北京:北京时代华文书局.
[4]《浅论舞蹈感知力的培养》李俊平.
[5]朱狄.当代西方美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6]冯娟娟,孙秀兰.谈判与社会心理[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5.
[7]胡尔岩.舞蹈创作心理学[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