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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与非遗体育舞蹈“阿细跳月”的传承协同发展浅谈

2020-10-09杨利珍

艺术大观 2020年14期
关键词:协同发展

杨利珍

摘 要:各民族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都逐渐形成了带有各自民族特色的村寨,其本身具有非常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属于众多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重要部分。虽然近年来外来文化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传统文化带来了非常大的冲击,但其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和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依然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与重视,为此,相关部门应该着重加强人们对民族村寨的保护意识,使村寨人们主动承担其建设和传承民族传统文化的重任,从而有效促进民族特色村寨与体育非遗传承的共同建设与发展。本文主要以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的可邑村为例,对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与体育非遗传承协同发展的有效策略,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与探讨。

关键词: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阿细跳月;体育非遗传承;协同发展

中图分类号:J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0905(2020)14-0-03

在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距弥勒县二十二公里处,有一个地方叫可邑村,这里是阿细人的聚居地,是彝族的一个支系。“可邑”是阿细语“吉祥之地”,这里也是著名的彝族歌舞“阿细跳月”的发祥地之一,彝族史诗“阿细先基”流传最广的地方。可邑村隶属于西三镇蚂蚁村民委员会,属于山区。距离蚂蚁村委会4公里,距离镇7公里。有耕地1,105.45亩,其中人均耕地1.50亩;有林地11377亩。全村辖1个村民小组,有农户189户,有乡村人口735人,其中农业人口728人,劳动力582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人数400人。2008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阿细跳月”被纳入全国“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009年,云南大学将可邑村设为“云南少数民族调查研究基地”;2009 年7月,国际人类學与民族学联合会第十六届大会在云南昆明召开,并把可邑村设定为学术考察点;2009年10月,可邑村被命名为首批“全国生态文明村”。

一、国家及地方政府为体育非遗传承和民族特色村寨的建设提供政策保障

(一)2017 年 5 月,国务院发布《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提出建设边境地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工程,选择一批地域优势明显、民族特色突出的村寨,重点开展民族文化保护,将特色村寨建设与旅游资源开发、产业发展、环境保护相结合,建设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特色小镇。

(二)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级各部门采取各种方式开展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州、县、乡等各级政府积极争取、认真实施,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云南省还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纳入民族文化 “百名人才”工程予以培养。 截止到2015年,云南省各级政府共投入少数民族发展基金4.65亿元,用于41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加强包括体育项目在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与传承。从上述数字可以看出,政府引导是推动少数民族村寨建设和体育非遗协同发展的主要动力。[1]

二、可邑村特色村寨建设与体育非遗协调发展的关系分析

(一)对可邑村的文物、遗址、具有纪念价值的建筑及“口头文化与非遗”的保护

1.加强对《阿细先基》的保护与传承

《阿细先基》又名《阿细人的歌》,是彝族支系阿细人的创世史诗,口头流传于云南省弥勒县西山地区的阿细人聚居地。由于长诗是由艺人用阿细语创作并演唱,散落于民间,所以长期不被外界所知闻。20世纪40年代,经诗人光未然、语言学家袁家骅先后搜集整理出版,才得以广为外界所知。诗篇全文约计2000行,由“引子”“最古的时候”“男女说合成一家”“尾声”四部分组成。内容包括阿细人的神话传说(天地万物的起源、自然现象的成因等)、男女爱情与婚姻(“男女说合成一家”)以及早期的民族生活(人类早期的艰苦生活和所经受的磨难)与阿细人的风俗习惯。《阿细先基》的起源年代无考。有学者认为萌发于原始社会时期,形成于封建社会时期。是阿细人精神和文化的表征,为研究阿细人的社会结构、经济文化、宗教信仰等提供了宝贵的历史资料和多学科、多角度的理论伏笔。《阿细先基》以口传方式一代一代流传至今。但现在能用阿细语演唱的人日益减少,能全面掌握《阿细先基》演唱的人更是寥寥无几,传承后继乏人,亟待保护。因此,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阿细先基》进行保护与传承:

(1)大量出版《阿细先基》的相关读物或唱片制品,并针对不同年龄及特征调整相应的出版形式,例如:可针对幼儿出版相关的绘本及故事画本等。

(2)将出版物大量投放于学校、图书馆、村阅览室等,提高村民有获取相关知识的可能性。

(3)帮助传承人设立相关的“小课堂”,为《阿细先基》的传承打下物质基础。

(4)大力宣传《阿细先基》的文化内涵及民族归属感,唤醒新一代青年人对传统知识的热爱与继承。

2.为阿细跳月、火把节、密枝节、祭火仪式等活动设立专门的场所

火把节、密枝节、祭火仪式等活动是可邑村重要的节日,通过这些节日可以很好地展示民族文化。因此,为这些节日设立专门的场所有利于保护和传承这些节日的文化及内涵,也可在村落旅游开发中为旅客提供一目了然的观赏及体验。

(二)保护村寨自然生态

改善村民生活环境,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把可邑村打造成鸟语花香、乐不思蜀的乡村“氧吧”,如:改水、改路、改厕;村道亮化、沟渠净化、环境绿化、村庄美化等,为可邑村村民及游客打下良好的物质基础。通过对村民居所、公共场所、电线杆等墙体进行绘画,绘画内容可涉及:跳月的场景、纺线织布、农耕等活动,充分体现少数民族日常生活的特色,促进民族文化的宣传与发展。

(三)搭建并扩大群众性文化平台

如增加民众集体活动点:村门广场、接待点、村舞台、表演场等,鼓励村民开展对歌、跳民族舞及举办节庆日等活动;村寨建立民族文化表演广场,组建业余文艺队伍,突出民族文艺特色,而且经常与周边乡镇、村寨开展文艺交流的文化活动;多维度展现民族村寨的特色,加大宣传,把旅游业及体育竞赛融入村寨建设,最终增加当地百姓的收入总量。

(四)摸索并总结出一些具有针对性的特色村寨建设与经营的管理办法,开发可邑村可持续发展的旅游资源

以保护和传承优秀彝族阿细文化为根本,保护环境,深入挖掘可持续发展的民族文化内涵,用民族文化这条主线,因地制宜地开发利用可邑民族文化生态旅游资源,进行培养阿细歌舞和阿细乐器“大三弦”年轻人才,使阿细民族文化得以传承发扬,充分发挥可邑传习馆、阿细传承人等作用,建立阿细传习基地,逐步培养阿细歌舞创新型及创作型人才等。

以村委会为主导,村民参与、全村受益的模式;将“前台——后台”理论引入村寨保护与开发,通过民族节庆活动和丰富的民间艺术资源,鼓励村民参与到民间艺术团的建设与经营中,进而展示民族文化的独特魅力。

三、体育非遗传承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的推动作用

(一)传承阿细跳月的“新、真、活”,继承和保护彝族传统民族文化内涵

阿细跳月属于原生态民族文化的一种,他与彝族传统文化和阿细人的社会结构、经济发展、宗教文化有十分密切的关系。阿细跳月又能与现代文明相结合,以活态文化的新形式继续绽放在新时代,这是阿细人真实贴切的物质生活,也是他们一直传承于世的精神文化。[2]

阿细跳月舞的基本动作韵律是摆胯和身体左右晃动,而体态特征为一个方向的跳跃,这种艺术风格来源于彝族人民作为高原民族的一种独特的生产生活方式。阿细跳月舞又可发挥其自娱自乐的广场舞蹈优势,舞蹈演员穿上盛大的五彩装饰,在大三弦的音乐伴奏下,纵情歌舞并世代相传,成就了彝族民族民间文化傳承的载体和表现形式;是彝族人民集体智慧的结晶,又广泛汇集流行于群众中,无论是个体情感的抒发,还是族群文化发展的需求,都是极具深厚的群众基础和无限生机的民族舞蹈艺术。

(二)丰富及创新阿细跳月的相关因素

俗话说: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阿细跳月舞应顺应新世纪的发展,不仅彰显其古老的民族特色,还应加入一些国际范的时尚元素,为阿细跳月舞吸收更多的艺术营养,使其在传统基础的步伐和动作上进行艺术的再创作、再加工,并融入现代舞台的灯光、音效及舞台设计等,将传统的阿细跳月舞打造成为可以搬上现代舞台的民族民间特色。

传统阿细跳月的音乐构成主要以大小三弦为主,配合其他传统乐器及参与者的歌声等,为顺应时代的发展及迎合消费者的审美,在乐器的选择上可加入各种现代电子乐器及和声等科技手段;传统的阿细服装制作比较复杂、费时,为了发展少数民族旅游,阿细服装应增加多种款式与花样,运用新的布料、装饰物,并融进更多的流行时尚的元素,将传统刺绣的服饰和花纹与现代流行文化相结合。

(三)优化传统“非遗”传承方式,增加新型传承途径

传统传承主要以家传、师徒、结社等家族式形成师承关系进行传承,传统的师徒传承一方面在承担传承人社会责任的同时,推进了阿细跳月的新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因其“不娴文字”“法法口传”的特点,而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它的传播范围。传统传承有着结构简单、形式单一的特点,因此也暴露出传统传承的弱点与不足,在体育非遗的传承与发展中,传统传承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目前许多被传承人不积极、缺乏传承条件,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传统传承断代现象,因此,我们必须优化传承方式,增加新型的政府机构或社会组织来延续并扩大阿细跳月的影响。

学校是文化传承的重要场所,学校教育涉及人类知识技能传承的广泛领域,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系统地将人类文明进行有效传播和传递的过程。因此,学校教育可发展成为传承阿细跳月的又一重要方式。当地中小学可充分利用阿细跳月的文化内涵及民族特色,开发相关的校本课程。[3]以传承人为中心,建立健全类似“可邑村跳月队”的民间组织或社团表演队伍,注重对阿细跳月传承人的保护与科学规划,如:将传承人分为潜在性传承人、一般性传承人及代表性传承人三个阶段等;设立专门的传习基地、传习所、学校等社会团体以实际行动参与体育非遗传承与传承人保护;丰富阿细跳月的活动方式及参与方式,吸引更多的民众主动参与,增强村民保护本民族传统文化的自觉性,为阿细跳月的传承与保护发现更多的后备力量。

四、结束语

阿细跳月与可邑村村寨建设之间表现为一种相互依存的内在联系。可邑村的村寨建设为体育非遗——阿细跳月的传承与发展提供了土壤、空气;可邑村村民的精神文明建设为阿细跳月提供了阳光和雨露,可邑村村寨建设的比重直接关系到阿细跳月的生存与发展,民族特色村寨的建设可有效地促进阿西跳月的传承与发展。阿细跳月的传承与发展是特色村寨的重要体现方式,是彝族阿细人民民族文化的缩影与焦点。对体育非遗项目的保护不仅仅只是保护该项目本身,更是保护其生存的生态环境和民族文化。体育非遗的传承与发展应将其本身作为主体,使村寨建设的经济、文化等元素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民族村寨建设与体育非遗协同发展的内在循环系统。[4]

参考文献:

[1]段超.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思考[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05):20-24.

[2]邢菊.民族体育舞蹈“阿细跳月”的艺术特征[J].大舞台,2012(11):93-94.

[3]李延超.原生态民族舞蹈阿细跳月文化品牌的建立及其引发的思考[J].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2010,2(02):92-99.

[4]普爱明.中国最美休闲乡村——可邑“全国生态文化村”[J].云南林业,2017,38(04):4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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