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融合的实践思考
2020-10-09王官禄
王官禄
【摘 要】 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是高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间科学有效的融合有助于提高高校的服务效能和治理能力。文章聚焦于高校的管理实践,梳理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融合的政策基础、体制基础和内容基础间的关系,分析了二者在融合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从加强制度建设、聚焦“业财融合”理念、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三个方面,提出优化融合路径的对策,以期完善高校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治理体系,优化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的融合流程,实现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结论有助于为相关部门和高校制定政策制度、推动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融合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提供经验证据,有助于促进高校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转型。
【关键词】 高校资产管理; 高校财务管理; 业财融合
【中图分类号】 F233;G64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20)20-0100-05
随着教育体制改革和自身发展的需要,高校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水平不断提高,管理工作的精细化要求和复杂程度也日益增强。在实践过程中,由于缺乏有效畅通的融合机制,高校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脱节,严重影响其办学效益和治理能力。基于此,本文从高校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融合的政策基础、体制基础和内容基础出发,提出二者的融合存在政策指引和实施的可行性。在此基础上,本文检视了新时代背景下,高校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在融合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二者的融合路径提出了相应的优化对策。综合来看,本文的研究对于推进高校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的深度融合,构建“集中领导、统筹协调、纵向贯通、横向互联、信息共享”的融合模式,推动高校高质量的内涵式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高校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融合的基础
(一)高校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融合的政策基础
近年來,相继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高校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的融合提出了原则性的规范和要求,本文通过搜集和整理绘制了高校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融合政策梳理图(如图1所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明确提出,各单位应当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管理办法》等法规相继出台,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等文件也提出,行政事业单位要树立“业财融合”的理念,推进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预算管理、财务核算、部门决算等系统的有效对接。不难看出,上述政策越来越强调“将资产管理与资金管理放在同等重要位置”,这为加强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的融合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
(二)高校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融合的体制基础
除政策基础外,高校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的融合还具有一脉相承的体制基础,二者均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负责)”的管理体制。在统一领导方面,《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高校资产管理工作和财务管理工作均在财政部门的综合管理和教育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开展,需遵循统一的财经政策、统一的规章制度、统一的资源调配和统一的业务领导。在高校内部,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的主体负责人都是高校校长。教育部《关于规范和加强直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规定,高校校长是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规定,高校的财务工作实行校(院)长负责制。在分级管理方面,财务管理体制要求“分级管理”,资产管理体制要求“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尽管表述不同,但内涵均是指通过纵、横向分工,实现协同管理。综合来看,高校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在管理体制上的相通性为其深度融合提供了体制基础。
(三)高校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融合的内容基础
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是一个问题的两种形态,财务状况反映资产经营结果,资产状况反映财务管理水平[1],二者密不可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明确要求,高校应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计量和记录资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七章也对“资产管理”进行了明确界定。同时,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使用状况,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资产管理工作任务,也是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目标和任务。
本文结合工作实践,绘制了高校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内容关系图(如图2所示)。可以看出,二者之间并非简单的包含与被包含关系,管理内容间存在大量的交叉和联系。其中,资产管理中的资产配置管理与财务管理中的单位预算管理互为前提和基础,资产管理的水平影响着财务管理的科学性。具体来说,高校要建立财务成本分担机制,实现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的有效归集和分配,必须有准确的资产管理基础数据作支撑;要实现增收节支,必须合理利用存量资产;要保证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的真实可靠,必须定期开展资产盘点清查等。综合来看,资产管理主要针对资产的实物形态进行管理,而财务管理更侧重于对资产价值量的计量和动态管理,二者的融合是实践工作和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高校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融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上文梳理可以发现,高校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在政策指引和体制机制等方面高度一致,存在融合的政策基础、理论支撑和实施的可行性,但二者在具体的融合实践中仍然存在较多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资产管理意识不强,机构设置缺乏统一的标准规范
与财务管理相比,资产管理意识在高校中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与关注,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二者的融合以及高校的高质量发展。本文通过梳理部分教育部直属高校、其他部委直属高校、部省共建高校和地方高校的资产管理机构设置及管理制度发现,有的高校设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有的高校没有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人有的由校长担任,有的由分管资产的副校长担任,有的由分管财务的副校长(或总会计师)担任;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有的挂靠在资产管理部门,有的挂靠在财务部门。在制度建设方面,部分高校没有建立起上下贯通、横向协同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容易出现政出多门、权责边界不清、主体责任交叉等问题。
此外,高校资产管理机构的名称多样化,事权划分不统一,基本上是“一校一策”。具体来说,资产管理机构的名称主要有(国有)资产管理处(如清华大学、西北工业大学等)、(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如天津大学、南昌大学等)、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如上海海洋大学等)、校园规划建设与资产管理处(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以及资产设备管理处(如山西大同大学等)等,且同一所高校、两地校区的资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事权划分也存在较大的差异,如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校区)分设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区)则分设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国资监管办。中国石油大学的北京校区和华东校区也存在类似的情况。
(二)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的利益格局需要打破
目前,高校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在融合过程中最主要的问题源于隶属关系不清、责任主体不明,形成了“谁都管,谁都不管”的局面[2-3]。具体来说,高校一般按资产的表现形式及部门的职责确定归口管理部门,如各类资产的价值管理和流动资产管理一般由财务部门负责;各类资产的产权、土地使用权管理,行政、教学和科研类资产设备的配置与管理一般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房屋、土地和在建工程一般由后勤(基建)部门负责;专利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软件著作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一般由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等。
这种归口管理的模式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条块分割的模式也造成了管理上的混乱。由于各部门的管理标准、方法以及部门利益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4],多个部门分头管理会导致管理责任较难进行科学的界定,缺乏权威领导和统筹协调,容易出现各自为政、责权重叠、互相推诿的被动局面[5]。同时,不同部门多由不同的校领导分管,分管校领导的职责边界不清、考虑问题的侧重面不同,容易产生管理主体“缺位”或“错位”、相互掣肘等现象,影响融合的效果。
(三)管理手段落后,信息共享困難
作为独立的职能机构,高校资产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程度较低,容易产生“管理盲区”。具体来说,当前大部分高校对办公设备、仪器设备等国有资产的管理实行“账物分管”原则。资产管理部门主要根据基层部门、单位及个人的需求购置物资设备,聚焦于资产的申请购置、验收和报废等环节[6];而财务部门主要关注资产的会计核算。由于部门间存在信息壁垒[7],实物资产很难在全校范围内实现资源共享,对资产购入后的使用和维护等环节的管理也相对较弱,容易出现家底不清、资源浪费等问题。
此外,部门间的融合协调机制不畅,“信息孤岛”现象严重。例如,有的高校资产管理部门虽然按资产类别建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平台,但由于公房资产由后勤部门管理,其动态配置信息(如办公用房面积、教学科研用房面积、出租出借面积等)、后续支出等不能及时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中反映,容易造成国有资产管理报告不准确、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同时,有的高校财务部门将维修工程中包含的设备购置费统一记入维修费用,未到资产管理部门办理资产报增手续;有的高校后勤管理部门未及时将已交付使用的“在建工程”办理转“固定资产”手续等;这些情况均会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国有资产存量不实。不难看出,部门之间尚不完善的信息共享机制,会严重影响高校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的融合进程。
三、高校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融合路径的优化对策
(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高校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治理体系
高校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的融合是多主体、多要素合作和参与的系统过程[8],对二者融合路径的优化核心应以高校目标定位和管理原则为指引,完善工作机制,健全监管责任体系。本文结合新时代高校管理的新要求提出,高校应构建决策、执行、监督制衡的机制,加强校党委对财经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实现体制机制上下贯通、制度建设协同一致、权力运行规范统一。具体来说,高校应设立校党委财经领导小组,将原有的预算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经营性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采购与招标管理委员会等机构的职能进行整合,统筹推进对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的集中统一领导,解决体制机制性障碍。同时,高校应加强制度建设,适应宏观管理改革进程,合理架构内部管理组织,运用“互联网+管理服务”模式,明晰责任主体“必为之事”“必担之责”,厘清部门单位的职权、责任和运行流程,完善高校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治理体系。
(二)聚焦“业财融合”理念,优化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的融合流程
理念是先导,实践是目的。本文结合工作实践,绘制了理想环境下高校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的融合流程图(如图3所示)。可以看出,以预算编制为切入点,在采购管理系统和预算管理系统的融合过程中,资产管理部门发挥着重要的桥梁纽带作用和资产配置职能:(1)财务部门向资产管理部门下达资产增量预算控制数;(2)资产管理部门会同归口管理部门、用户单位编制配置计划、设置绩效目标;(3)资产管理部门审查用户单位的资产存量、审核配置标准和绩效目标,汇总后向财务部门报送配置计划及绩效目标;(4)财务部门审核、履行相关程序后,下达采购预算;(5)用户单位和资产管理部门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编制采购文件,委托招标采购;(6)资产管理部门和用户单位复核招标结果,签订合同,并完成合同备案和实施;(7)资产管理部门会同用户单位和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完成履约验收后,将合同清单导入资产管理系统,办理资产入库入账手续。
此外,资产管理系统与会计核算系统的融合流程为:(1)资产管理部门根据验收和资产盘点清查结果,将资产报增单、资产价值变动单、资产处置单、折旧摊销计提单等传递至中间服务器;(2)财务部门从中间服务器获取上述信息后,编制记账凭证,并将记账凭证号和入账日期等反馈至中间服务器;(3)资产管理部门从中间服务器获取记账凭证号和入账日期,补充到资产管理系统;(4)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在月末和年末进行对账,保证财务账与资产账“账账相符”;(5)资产管理部门将相关基础信息、财务报告需披露的资产出租出借等信息提供给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完成财务决算报告;(6)财务部门将年度财务决算的资产负债表等数据提供给资产管理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完成国有资产管理年度报告。
综合上述对理想情况下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融合流程的分析,本文建议,高校应落实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理顺资产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之间的关系,加强管理系统间的有效对接,将内控机制嵌入工作流程中,从而减轻工作人员重复录入和对账的负担,提升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
(三)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治理能力现代化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高校的信息化软硬件基础建设基本成熟,正从数字化校园向智慧校园转变[9]。在这一背景下,高校應充分利用现有的校园网络环境和网络资源,在理清业务流程的基础上,通过信息化手段推进资产管理系统与财务管理系统的无缝对接和有效整合[10],打通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和层级阻隔,建立联动共享机制,提高融合机制的协作性,使图3中构建的“高校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融合流程图”的实现成为可能。
此外,高校应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建设“全口径、全生命周期”的资产管理系统,构建涵盖“资产领用人—使用单位—归口管理部门—综合管理部门”的立体式管理责任体系,对各项资产的取得、使用(包括存放地点、管理使用人变更等)、维修、计提折旧和处置等动态信息进行规范化记录和智能汇集,实现全程留痕、责任可溯、闭环管理。同时,高校应建设“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共享系统,解决资产重复购置、闲置浪费和共享困难等问题,积极与国家、省、市的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对接,开展社会服务,提高使用效率,增加学校收入。
四、结语
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的融合是高校实现财政部要求的部门预算、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等各项改革措施的重要抓手。本文以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高校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融合的规范和要求为切入点,梳理了二者融合的政策基础、体制基础和内容基础,提出融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资产管理意识不强,机构设置缺乏统一的标准规范;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的利益格局需要打破;管理手段落后,信息共享困难等。针对上述问题,本文对二者的融合路径提出相应的优化对策,建议高校应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治理体系;聚焦“业财融合”理念,优化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的融合流程;充分运用新技术,实现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本文的研究对于促进高校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的融合,加快高校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转型发展,推进高校对宏观管理改革措施的落实,实现高校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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