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二维码唯一性标识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
2020-10-09行耿顺段恩朝熊宗群陈扬兴
行耿顺,段恩朝,司 文,熊宗群,陈扬兴
(1.西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陕西 西安 710061;2.安康市汉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陕西 安康 725099;3.湖南建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湖南 长沙 410205)
0 引言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检测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其检测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直接反映实际施工质量的状况,所以工程质量检测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确保工程质量检测结果的真实性、有效性,这就需要检测样品在取样过程中能够真实代表实际施工质量[1]。但是在实际取样过程中,由于参建各主体责任单位对见证取样送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重要性认识不够,致使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在很多时候还存在落实不到位现象。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工作,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针对见证取样送检的法规和政策,建设主管部门早在 2000 年就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专门下发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 号)文件,要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建设、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加强工程建设地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管理和落实工作,并对见证取样和送检的人员、见证取样数量与范围、取样操作方法、送检样品标识方法等都做了明确的要求[2]。
1 见证取样送检存在的问题
1.1 取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按照规范要求样品取样工作应当由施工单位执行,施工单位应当在项目组成时设置专职取样员进行取样工作。一般情况是在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组织有关人员根据预算表和材料进场计划以及相关标准和规范,编制施工检测试验计划。在原材料进场时,取样员必须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原材料样品。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施工单位往往未设置专职的取样员,多数情况是由技术员兼职,或由资料员代替。这些人在实施取样过程中往往存在对建筑材料的取样方式、取样部位和取样数量等要求不够熟悉,或不能按照规范要求严格进行样品抽取,造成实际抽取样品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或取样样品不能真实反映实际施工质量。
1.2 见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监理单位在实施见证工作前,应当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检测试验计划编制相应的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见证工作。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制于监理人员数量的原因,多数监理单位见证员不能够对样品的取样过程进行全程见证[3],仅在取样完成后对取样样品数量、规格进行确认,无法确保样品是否真实代表实际施工质量。
1.3 送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检测机构由于受市场竞争的关系,热衷于向委托单位提供委托式服务,对于样品规格、数量、委托检验参数、送样员等都不能做到仔细核对,有些检测机构甚至主动提供接样服务,这就更加无法保证样品的准确性,使得检测手段失去对工程质量的控制作用。
2 二维码唯一性标识的应用
2.1 二维码唯一性标识的原理
在取样时通过对检测样品试件植入二维码唯一性标识,通过手机终端对取样人、见证人信息、见证取样地点、时间、样品状态、样品信息等进行记录,并将所记录样品信息上传至建设工程智慧检测信息系统。当检测机构收到检测样品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唯一性标识进行检测样品信息反向溯源,读取检测样品存在云端服务器中的信息,并与实际收到的检测样品进行比对,确保检测样品真实有效,杜绝虚假试件,二维码唯一性标识工作原理如图1 所示。
图1 二维码唯一性标识工作原理图
2.2 二维码唯一性标识的应用
2.2.1 取样过程
取样员在取样时先将二维码唯一性标识植入或绑扎固定到样品试件中对样品进行封样,如图2~5 所示。
图2 混凝土试块二维码唯一性标识的绑定方法
图3 棒状试件二维码唯一性标识的绑定方法
图4 粉状试件二维码唯一性标识的绑定方法
封样完成后取样员使用手机客户端对二维码唯一性标识进行扫描,并填写样品信息,如样品使用部位、尺寸、代表批量、日期等。在填写完样品信息后,录入取样地理位置、样品照片、取样人照片等,向建设工程智慧检测信息系统上传数据,完成取样工作,如图6~7 所示。
图6 GPS 定位当前工程信息
图7 填写并上传样品信息
2.2.2 见证过程
见证员对取样制样过程进行监督,并对制样时二维码唯一性标识的嵌入、紧缩或粘贴工作进行见证。在完成见证取样工作后,见证员需要在取样员录入样品信息后30分钟内完成见证信息录入。见证员同样使用手机客户端先对二维码唯一性标识进行扫描,获取样品信息,在确认信息无误后,录入样品见证信息、地理位置、样品照片、见证人照片等,并向建设工程智慧检测信息系统上传数据,完成见证工作,如图8~9 所示。
2.2.3 送检过程
图8 扫描样品二维码唯一性标识确认见证样品信息
图9 确认样品见证地理信息
样品在完成见证取样工作以后,由送样人将样品送至检测机构。检测机构在收到样品时,应先仔细核查二维码唯一性标识和样品完整性,再通过扫描枪逐个扫描样品,对二维码唯一性标识进行验样。验样完成后,再通过扫描枪扫描委托单上二维码,自动获取已验样样品的相关委托信息,完成收样工作。如果在验样过程中发现样品二维码唯一性标识有破损、扫码信息与样品实际信息或委托信息不一致的,应不予以收样。
2.3 二维码唯一性标识的应用
针对目前建设工程在监管过程中遇到的取样不真实,检测结果不能够有效反应实体工程质量的问题,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提升工程质量管理信息化水平,结合实际监管情况,从2019 年 7 月份开始在部分建设工程项目中试点开展使用二维码唯一性标识的应用工作。
通过半年多试点应用,制定了对见证取样监督管理的工作制度,强化了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意识,督促相关单位配备足够的取样和见证人员,并严格履行职责,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监管压力、提升了监管效能。
经过半年多试点应用,对试点工程 4 项主要原材料不合格检测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如图10 所示。
可以看出从开始使用二维码唯一性标识以后,混凝土试块、钢筋原材复试、钢筋机械连接、钢筋焊接连接 4 项主要原材料的不合格报告数量呈明显下降趋势。
从图10 所列数据分析可以看出,在未使用二维码唯一性标识以前,由于参建各责任主体对样品取样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所取样品的不合格检测率较高。在应用二维码唯一标识以后,使参建各责任主体重视见证取样工作,将见证取样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样品真实性得到了有效保证,不合格率有了明显下降。
图10 2019 年 4 项主要原材料不合格检测数据分析图
3 结语
通过在见证取样送检中应用二维码唯一性标识技术,能够有效保证见证取样送检工作的真实性,能够有效杜绝虚假样品、见证取样人不履职的现象。随着对新形势下推进“互联网+监管”的有益探索,要结合工作实际,逐步扩大二维码唯一性标识推广应用,积极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并结合建设工程智慧检测信息系统,能够将取样过程、送检过程、试样过程、检测结果形成完整的见证取样送检的检测链条。在此基础上深入探索建立健全数据可比对、过程可追溯、行为可监督、问题可监测的质量监管模式,不断总结新模式、新做法、好成效、好经验,为推动工程质量监管机制创新提供实践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