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加强涉粮案件分级管理探索构建案件查办长效机制
2020-09-28白忠凯
吉林是粮食大省,是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粮食产量连续7年突破700 亿斤,每年提供商品粮源300 亿斤以上。面对粮食流通市场化、经营主体多元化,以及政策性粮食业务和市场化经营相互交织的复杂形势,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把涉粮案件检查工作作为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内容,在实践中探索出实施涉粮案件分类管理、分级办理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化解了各类风险。
一、强化属地管理责任,不断完善监管机制
一是实施综合治理,解决拖欠售粮款问题。2016 年,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吉林市试点,成立政府主导,粮食部门牵头,市场监管、公安等执法部门参加的综合治理解决拖欠售粮款工作机构,定期检查、重点抽查、区域联动执法,加强预防、整治和查处。经两年多的整治,从2019年收购开始至今,吉林市没有发生过拖欠售粮款问题。二是加强政策性粮食库存监管。采取派驻监管员、远程监控、定期巡查等方式,预防用政策性粮食抵押贷款、质量隐患等问题发生。三是加强协调联动,做好政策性粮食出库监管。建立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加工使用企业所在市县之间的监管联动机制,确保政策性粮食真正实现定向销售,不发生违规问题。同时对政策性粮食出库企业实行重点约谈、“黑名单”管理、限制信贷、按规定判罚违约等措施,保证销售顺畅。
二、成立省级案件检查组,突破重点难点问题
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白忠凯发言 李雯雯/摄
针对近年来涉粮案件的特点,2015 年以来,吉林省先后组建了4 个由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管的案件检查组。从全省选配实物、质检、财务、统计等专业人员,由市县粮食部门执法督查分管领导或科长担任组长,在省局调度和指挥下工作,经费由省局承担。同时制订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重要案件审查工作制度》,成立重大案件审核委员会,对检查组办理的重大案件进行审核。几年来,先后调查了转卖定向销售粮食、最低收购价水稻“以陈顶新”等上级交办、群众举报或检查中发现的涉及粮食政策执行和管理的重点问题,确保了全省粮食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三、开展教育培训和实战演练,提高案件检查能力
按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要求,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有计划地开展对案件检查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开展定期业务培训,邀请法制部门、执法部门人员授课,加强业务骨干培训,做到“三懂三会”,即:懂政策法规,会规范执法;懂粮食业务,会正确执法;懂行为规范,会文明执法。在开展培训的基础上,组织鼓励各地骨干力量和省级检查组人员参加库存检查等工作,在实践中锻炼队伍。同时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2019 年落实执法专项经费190 万元,有效保证了涉粮案件查处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