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杉木林造林成效研究
——以福建省永安市安砂镇近十年人工杉木林为例
2020-09-27吴广松
吴广松
(福建省永安市小陶林业站366000)
杉木是我国特有的速生商品材树种,具有生长快、产量高、材质优,木材纹理通直等优点,用途广泛{1},也是固碳的良好树种[2]。永安是福建省杉木中心产区[3],人工种植杉木历史悠久,1996 年永安市Ⅱ类调查显示:杉木林面积76.98 万亩,林分蓄积439.32 万立方米。2002 年永安市推广以桉树为主的百万亩速生丰产工业原料林建设,人工杉木造林减少,据2016 年资源调查杉木林面积减少了7.56 万亩,蓄积量减少了13.05 万立方米,但目前人工杉木林分蓄积仍占全市林分总蓄积量2597.08 万立方米的16.92%,杉木仍是区域性主要用材树种,2011 年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限制桉树人工林发展的通知》后,杉木更成了林农首选的造林树种。选取安砂镇2002 年至2012 年十年间人工杉木林分资源调查数据进行分析,探讨近年杉木造林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以期为今后指导杉木造林培育提供理论参考。
1 研究方法
以永安市安砂镇595片人工杉木林为研究对象,将2018 年资源调查数据中2002 年至2012 年各年度林分平均胸径、树高、蓄积生长量与福建省地方标准《杉木速生丰产林栽培技术规程》(DB35/T 518-2035)(以下简称省标)进行比较;通过十年间人工杉木林各地块平均胸径、平均树高、平均公顷蓄积与省标中心产区I 立地级生长下限指标达标片数比较;十年间各年度中每片林分平均胸径、平均树高、平均公顷蓄积与省标中心产区I 立地级及II 立地级生长下限指标增减百分比比较,并研究分析其存在的原因。
2 结果与分析
2.1 各年度林分胸径树高蓄积生长与省标对比片数达标情况
通过安砂镇2002 年至2012 年十年595 个地块人工杉木林各年度林分平均胸径、树高、蓄积生长量与省标中心产区II 立地级生长下限指标比较(见表1),胸径大于等于省标中心产区II 立地级生长下限的380 片,占总片数的63.9%;树高大于等于省标中心产区II 立地级生长下限的460 片,占总片数的77.3%;蓄积大于等于省标中心产区II 立地级生长下限的389 片,占总片数的65.4%,随着林龄增长,其各年度按地块林分平均胸径、树高、蓄积生长量均呈减小趋势,而在三个指标中,树高生长量比值总体更高,结合林分实地调查,安砂镇杉木人工林初植密度偏大,幼林抚育时除萌压萌不到位,间伐时间、间伐强度不合理,造成各年度林分保留的平均株数与省标比较明显密度偏大(见表2),省标规定5 至8 年应进行第一次抚育间伐,以后4 至6 年进行第二次抚育间伐,中心产区中龄林时(15 年左右)保留株数控制在接近主伐株数,一般杉木中径材主伐株数825-900 株/hm2[4],而实际15-16 年林分活立木1820-2409 株/hm2。
表2 各年度林分单位面积平均保留株数表单位:年、株/hm2
2.2 各年度胸径平均生长量与省标比较
安砂镇各年度人工杉木林林分胸径平均生长量均达不到省标中心产区I 立地级与II立地级生长下限指标(见表3),16 年龄林的林分胸径生长量最大,分别为省标中心产区I立地级与II 立地级生长下限指标的91.7%和96.5%;但各年度中单片平均最大胸径生长量均大于省标中心产区I 立地级生长下限指标。说明安砂镇是杉木的中心产区,但由于造林与抚育管护技术措施上农户之间相差较大,总体造林密度偏大、幼林抚育压萌不到位,抚育间伐不及时,造成同一年的人工杉木林林分不同片的平均胸径生长差异很大。
表3 各年度胸径平均生长量与省标中心产区I 立地级及II 立地级生长下限比较表单位:年、cm
2.3 各年度树高平均生长量与省标比较
安砂镇各年度人工杉木林林分树高平均生长量基本达到省标中心产区I 立地级与II立地级生长下限指标(见表4),树高生长与省标中心产区I 立地级及II 立地级树高生长下限比较值明显大于胸径比值,也说明了上述问题,同时各年度中单片平均最大树高生长量更加明显均大于省标中心产区I立地级生长下限指标。
表4 各年度树高平均生长量与省标中心产区I 立地级及II 立地级生长下限比较表单位:年、m
2.4 各年度平均林分蓄积与省标比较
安砂镇各年度人工杉木林林分蓄积平均生长量与省标中心产区I 立地级与II 立地级生长下限指标比较(见表4),其各年度蓄积与省标中心产区I 立地级与II 立地级生长下限比值小于树高比值,但大于胸径比值;11 龄林的林分年度平均蓄积仅省标I 立地级74.4%,省标II 立地级生长下限的80%,据实地调查为抚育间伐造成,但同样各年度最大的单片平均蓄积生长量均大于省标中心产区I立地级生长下限。
表5 各年度蓄积平均生长量与省标中心产区I 立地级及II 立地级生长下限比较表单位:年、m3/hm2
3 分析与建议
永安市近年来造林树种、技术措施均以林农自主决策为主,因部分林农以杉木价值高为由,在安砂镇十年间595 个地块人工杉木造林中,存在III、IV 地类也种植杉木现象,建议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在今后造林树种确定及营林技术措施上加强指导与督促。
安砂镇十年(2002 年至2012 年)595 个地块人工杉木林分中,胸径大于等于省标中心产区II 立地级生长下限的片数占总片数的63.9%;树高大于等于省标中心产区II 立地级生长下限的片数占总片数的77.3%;蓄积大于等于省标中心产区II 立地级生长下限的片数占总片数的65.4%,林分三个生长指标中树高>蓄积>胸径,说明造林初植密度偏大,抚育间伐滞后,针对培育目标均为一般杉木中径材,今后抓紧间伐,在间伐后适量施肥,以促进胸径、树高生长[5-6],增加林地产出与林农收益。
经过安砂镇十年人工杉木林分中各年度林分平均胸径、树高、蓄积生长量与各年度中单片平均最大生长量研究分析,其各年度林分平均胸径、树高、蓄积生长量基本达到省标中心产区II 立地级生长下限指标,各年度中最大的单片平均生长量均大于省标中心产区I立地级生长下限,说明安砂镇为福建省杉木中心产区,林地生产潜力较大。
杉木不同种源树高、胸径、蓄积生长差异极显著[7],由于无法对安砂镇7 至16 年林龄的杉木种源进行详细分析,在今后的造林更新指导与督促过程中应充分重视杉木种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