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安氏Ⅱ类1分类错临界病例正畸治疗效果的评价
2020-09-27吴文文
吴文文,刘 彬*,杜 熹
(1.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口腔科,江苏 徐州 221000;2.徐州医科大学,江苏 徐州 221000;3.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正畸科,四川 成都 610000)
PAR指数用于评价正畸治疗结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已经有很多研究证实[1]。PAR指数也被广泛运用于评价各种错牙合类型、不同治疗方法的治疗效果[2-3]。本研究旨在运用该指数对成人安氏Ⅱ类1分类错牙合临界病例选择拔牙或非拔牙的矫治方法进行治疗的结果加以评价。
1 材料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纳入标准与排除标准可见作者的前期文章[4]。
资料收集及分组:病例均选自华西口腔医院正畸科使用固定矫治器治疗结束的成人患者29例,年龄为18~39岁,平均22.1±4.5岁。根据治疗方法分为两组:成人非拔牙组17人,平均年龄22.5±4.9岁,平均疗程19.8±5.6个月;成人拔牙组12人,平均年龄21.5±4.0岁,平均疗程23.3±5.4个月。组间t检验结果认为非拔牙与拔牙两组之间年龄和疗程无统计学差异(P>0.05)。
1.2 研究方法
(1)PAR指数的组成及评分标准[1-2]。
(2)PAR分值的加权处理[1-2]。
(3)矫治等级的分类[1-2]。
(4)测量工具:电子游标卡尺、钢尺、圆规。
(5)统计分析:所有数据均采用SPSS 19.0统计软件包进行统计学分析,t检验用以拔牙组与非拔牙组之间、治疗前与治疗后的样本均数的比较,选用95%的可信区间,检验水平0.05。x2检验用于非拔牙组和拔牙组正畸治疗效果的比较。
2 结 果
治疗前成人非拔牙组加权PAR总分平均为13.06,成人拔牙组的加权PAR总分平均为17.08,虽然数值上拔牙组较大,但是结果无统计学差异(P>0.05)。治疗后成人非拔牙组的加权PAR总分平均为3.18,成人拔牙组的加权PAR总分平均为2.33,两者无统计学差异。
成人非拔牙组加权PAR总分从治疗前的13.06减小至治疗后的3.18,有非常显著差异(P<0.0001)。成人拔牙组加权PAR总分从治疗前的17.08减小至2.33,有显著差异(P<0.0001)。
成人非拔牙组和拔牙组的加权PAR总分差分别为9.88和14.75,加权PAR减少百分率分别为76.24%和80.50%,二者均无统计学差异。见表1。
表1 成人治疗前后加权PAR结果
表2 成人拔牙与非拔牙矫治的治疗结果
3 讨 论
成人非拔牙组与拔牙组治疗后的加权PAR总分无统计学差异,且治疗后的加权PAR总分均值都小于5,提示我们拔牙或非拔牙矫治均可达到较为理想的咬合和排列,这与以往的一些研究结果是一致的[6-7]。
成人非拔牙或拔牙治疗后的加权PAR总分差和加权PAR减少百分率无差异,说明拔牙或非拔牙治疗对成人安氏Ⅱ类1分类临界病例在牙牙合方面的治疗效果类似[5-6],但有别于非临界病例的研究[7],可能的原因在于临界病例本身已经将治疗前的错牙合程度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本研究中的成人安氏Ⅱ类1分类临界病例绝大多数患者正畸治疗后在牙牙合方面得到了很好的改善。较高的改善率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医师的治疗方案,可以认为对患者给予的治疗是成功的。“变坏或无改善”的3例患者在拔牙组与非拔牙组均存在,可能与患者的配合情况,或医师的治疗目标有关,某些原有的异常咬合并未矫正,如个别病例的第二磨牙锁牙合在评估了治疗时间与风险后医师或患者决定不改正,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变坏或无改善”的治疗结果。
目前对于安氏Ⅱ类1分类患者运用PAR指数评价治疗效果的研究中,大多缺少一定的纳入标准,虽然可以得到治疗结果改善或极大改善的结论,但是也不得不考虑是否因为纳入标准的过于宽松而引起的PAR指数评分减少较大。所以,我们在使用PAR指数进行质量评价时应充分考虑这一因素才能做出客观的评价。
4 结 论
成人安氏Ⅱ类1分类临界病例不论拔牙与否治疗后在上下颌牙齿排列、咬合关系、覆盖、覆牙合等方面较治疗前均有不同程度的改善,且绝大多数病例(成人89.66%)通过正畸治疗可以在牙牙合方面达到改善或极大改善即比较满意的治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