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中外政治制度的对比研究
2020-09-26马福彦
马福彦
关键词:政治制度;国家体制;对比
政治制度是一国政体、国体、政权形式等多方面内容的集中体现,政治制度的形成绝非一蹴而就,也不是单一影响因素,而是一国在长期实践中通过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设置、不断调整优化而形成的,一国政治制度和其历史因素、文化因素、地域因素等都有很大关系。中国作为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典型代表国家,也是经历了一个很长发展周期,克服了很多艰难险阻才最终找到适合国情和民情以及社会发展趋势的政治制度。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资本主义政治制度是目前世界范围内的两种主流形式,二者各具优势和不足,通过对其进行分析和对比,可以进一步认识两种政治制度,可以为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一些借鉴意义。
一、政治制度的含义和特征
政治制度的含义。政治制度则是一定历史条件下一个国家所形成的包括国家政权性质、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国家权力分配与实际运作方面的各种规范的总和。从定义来看政治制度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概念上的“政治制度”指的是统治阶层维护统治的制度工具,体现为统治者设置政治权力机构,制定法律法规,按照特定形式对国家进行管理,对社会进行治理,通常包括阶级性质、政权组织结构形式、公民身份性质等内容。而狭义的政治制度主要指的是一个国家的政体,也就是国家的政治权力组织结构,体现的是统治阶层的性质。
政治制度的主要特征。政治制度具有历史性、合法性、稳定性、强制性四大主要特征,这几个特征是对整个政治制度而言的,无论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还是资本主义政治制度都满足这个条件。
政治制度的历史性,是指政治制度从萌芽、生成、发展、演变、最终确立所经历的历史过程,这与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发展历史相同步,以我国为例不同的历史时期存在的政治及政权形式是不一样,自然政治制度也不一样。
政治制度的合法性,是指政治制度与国家的法律相一致,通常是由一个宪法来决定,是以国家最高法律形式来确定的制度。同时这个合法性也体现在其享有的权威性上,即是凡是政治制度所在国的全体公民都必须遵守这一规定,必须按照最高法所确立的制度来遵守和执行,任何行为人或组织机构不具有单独改变这一政治体制的权力。
政治制度的强制性,是指这种制度具有强制遵从性和执行性,它以国家权力机关为后盾,实行统一标准的管理,任何超出政治制度范围或与政治制度相背离的行为及制度都将依法受到制裁。强制性以合法性为前提,是合法基础上的强制力。
政治制度的稳定性,是指政治制度一旦形成便很难发生根本性改变,除非这种政治制度经长期实践验证已经与当前或未来的社会经济、人民生存及发展的根本利益产生了不可逆转的冲突,迫切需要改变的时候才会发生变化,或者现有的政治制度受到内部及外部的强力作用而发生改变,如一国内部的政治运动、大革命,国外敌对势力的侵略、政治干预等。[1]
二、中外政治制度的萌芽
政治思想是政权建立,政治制度形成和发展的基础指导,要先有政治意识和理论才可能产生和建立政权形式,才能形成完整意义上的国家。政治制度的萌芽也源于人们政治意识的觉醒,有了进行社会治理和管理的观念。中外政治制度的萌芽有共通性也有差异性,无论中外政治制度都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而来,从无组织的原始形式逐步过渡到有组织、有制度约束的形式,这一发展变化和人类的进化及私有制的产生有很大关系。中国政治制度的完整形成期是在封建社会,但起源于夏商等奴隶社会时代,这两个时期的政治制度围绕奴隶制和封建帝制,前者还未形成完整的政权体制,国家意志还不强,后者历经数千年发展在朝代更替的推动下一步步系统化,在政治形态、国家意志、民族概念、政权组织结构等方面都更加清晰,封建政权制度在我国存在很长时期,从诸侯割据势力到统一王朝,从秦汉到明清,最终在辛亥革命的推动下走向终结,从萌发到发展历经了数千年之久,但事实证明这些都不是中国社会最终需要的政治制度,这也为之后的社会主义制度的萌发及发展奠定基础。与中国相比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的从奴隶制过渡以来即进入了最初形式的国家形态城邦制,这种政权形式形成于公元前8-6世纪的古希腊社会,城邦是一个个分散的政权形式每一个城邦之间存在多种利益交叉,经常发生各种战争和合作,在彼此攻伐合作沟通下多个小而分散的城邦逐渐发展为统一的大政权,在此城邦制结束进入正式的国家政权形式,为随后的资本主义产生以及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建立创造条件。
三、中外政治制度的对比
中外国体上的差别。简单而言国体就是国家的主体结构形式,指一国的政权构成类型和各阶级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与作用。首先从西方国家来分析,其国家的主体形式是以资产阶级的利益为中心,以资本主义为基础的权力机构,虽然资本主义政权建立的理论指导是人权、民主、独立等也将民主政治作为其内在核心。在西方国家中人民群众虽具有一定的民主参与权,国家尊重和保护个人私有财产,宣扬人权和平等,但实质上以资产为阶层划分,以资产为民主政治参与基础的资本主义国家,普通群众几乎只有形式上的民主权,其根本利益始终无法真正得到满足。而中国实行的是单一制结构形式,这种国家结构下中央政府具有对地方政府的绝对管理权,地方政府必须完全服从中央政府的政策要求,只有规定限度内的执行权而无超越中央政府政策的权力,地方和中央构成一个整体,成为一个统一国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国家以人民为中心,每一个合法公民都是国家的主人,享有真正意义上的民主权。
中外政体上的差别。政体是国家的政治体制,是国家治理的主要制度形式。中外政体上存在较大差别,按大类来分包括共和制和君主制两种,具体而言共和制又可分为以中国代表的社会主义共和制,以及以欧美国家为代表的总统共和制议会共和制。就中外政体的具体差别来说,主要体现在议会形式上,学习法国家多采用代议制而我国采用的是人民代表制,西方代议制是以资产阶级组成的议会、参议院为主体参与国家及社会管理和发展建设相关事项讨论,从根本上讲其代议制代表的是大资产阶级的利益,而非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中国的人民代表制度以人民代表大会为最高形式,由人民推选出人民代表,从人民切身利益出发来参政议政。[2]
中外具体政治制度上的差别。首先,选举制度上,实行分区选举,通过候选人提名,参与议会成员、地方首脑及国家总统的选择,西方选举具有极大竞争性,往往由不同政党进行操纵,各政党提名候选人公开发布和宣扬自己的施政纲领,政治主张,争取选民的投票支持,但实际上绝大多数民众只有形式上的参与权,自身基本没有被选权,各政党的候选人自身就是资本家,代表资产阶级的意志,民众意愿很难得以实现。而中国统一实行人民民主选举,凡中国合法公民都具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选举过程和选举结果处于公共监督之下,依法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其次,中外政党制度上,西方国家实行多党轮流执政或一党多元执政模式,国内多党派并存且相互竞争,政党建立以资本主义经济为基础,政党服务主体为资产阶级。中国实行一党专政多党参政的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作为唯一执政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是平等互助的关系,接受民主党派的建言建策,提供平等的参政议政机会。
政治制度是实现国家管理、社会治理、人民权利义务的基础,是在长期发展过程中的经过反复实践验证最终确立起来的政治制度。中外政治制度都是适应自身国家及民族发展建设而确立的,具有国体、政体、制度层面的诸多差别,分析对比中外政治制度具有支持本国政治建设的重要意义。(身份证号码:452***19890720047X)
参考文献
[1]华学子.《中外政治制度比較丛书》简介[J]社会主义研究,2000(10):10
[2]吴迎君.论我国政治文化发展与政治制度文明建设的良性互动[D]长沙:湘潭大学,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