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纸牌屋》看美国政治制度的内在困境
2016-06-12覃金帛李军
覃金帛+李军
[摘要]《纸牌屋》是由Netflix出品的政治剧,自2013年2月在Netflix网站上映以来,受到了众多观众的关注,其中包括美国现任总统奥巴马。长久以来,美国一直以民主卫士、民权斗士自居,更以其三权制衡的政治制度为傲。三权制衡可以有效地减少权力的滥用以及随之产生的腐败问题,这一制度被许多西方国家所采用,是西方民主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的建制原则。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看似民主、公平的制度背后存在的内在困境逐渐显现出来。
[关键词]美国;政治制度;内在困境;纸牌屋
作为西方民主制的代表国家,美国虽然从未在其《合众国宪法》《权利法案》以及其他宪法修正案和法律文件中明确而正式地宣布过自己所遵循的政治原则,但在实际的制度建设和政治实践中仍遵循着长期得到遵守的宗旨和原则。其中三权分立与权利制衡原则作为政治制度的重要基石,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便一直遵循着此原则。三权即立法、司法、行政,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是司法权最高的法院,由总统征得参议院同意后任命的九名终生法官组成;美国总统是国家的元首,同时也是政府最高行政长官,任期四年,期满后可以连任一期。除此之外,副总统、国务卿、幕僚长等也是拥有行政权力的高级别官员。这些高级别官员与三权制衡的美国政治制度均在《纸牌屋》这部美剧中有详细、立体的展现,《纸牌屋》以其环环相扣、跌宕起伏的剧情生动展现了美国政治阴暗、丑陋的一面,同时也将受人追捧的美式政治制度推到了风口浪尖。可能有人会质疑剧中的阴暗面是艺术夸张的表现形式,但据美国媒体的调查显示,许多美国人相信剧中反映的美国政治与现实中的相差无几,主人公弗兰克·安德伍德的扮演者凯文·史派西在出演之前曾去美国国会体验学习,“剧中99%的剧情都是真实的”,他如是说。本文旨在对剧中的情节进行分析,并通过立法、司法、行政三方面为基础对美国三权制衡政治制度中潜在的问题进行解读,挖掘出“纸牌屋”中隐藏的美国政治制度的真相。
1立法之“困”
1.1利益“洗牌”之下的众议院
美国将国家划分为435个选区,每个选区选出一名议员,由此组成了众议院。每位议员表面上代表着所在选区选民的意志,但由于其任期只有两年,因此在当选的同一时刻,处于个人政治前途的考虑,他们就不得不为继续连任做准备。无论是已当选的议员之间还是已当选的议员与暂未当选的参选者之间出于种种考虑总是存在着竞争与抗衡,而作为“杀手锏”的选区事务常常被政客们当作武器进行政治攻击,甚至不惜恶意诽谤对手。而政客一旦发现自己的竞选根基,即选区内的事务存在威胁时,他们会放下手头重要的工作,不惜一切代价进行补救。
剧中弗兰克正就美国有史以来较为重要的一个教育改革法案同教育工会进行激烈谈判时,却莫名地遭受了来自家乡竞争对手的打击,事情源于一个“桃形”水塔分散了一位正在驾车的女孩的注意力,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女孩也在这起交通事故中身亡。弗兰克的竞争对手——所在郡的郡长,对此在媒体上断章取义,称弗兰克必须对此次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弗兰克得知此事后,撇下已达到白热化阶段的立法谈判,甚至命令助手道格“我回来之前谁都不许走”和“把会议室的门反锁起来”,火速飞往选区,吊唁女孩、动用与牧师的私人关系在教堂进行“发自肺腑”的“感人”演讲、关闭水塔上的灯、树立安全警示牌、利用选区人民性格优点,放下自己所有的政治身份请求其家人的原谅等,运用各种手段化解了这场选区危机,给了竞争对手一次漂亮的反击。反观这次“桃形水塔事件”,其起因源于弗兰克所在选区竞争对手之间的政治竞争,但这次事件差点使得教育立法谈判破裂,而教育法案的进程关系到国家教育领域的根本利益,即弗兰克为个人利益而擅自将代表国家利益的教育法案置于自己的政治竞争之后。虽然此次事件得以解决,但其延误的是国家立法的进程。弗兰克的行为诚然是自私的,但以权利制衡著称的美国“立法”制度是否也存在内在困境?这样的立法制度,表面上看议员是代表着选民的利益行事,实际上,其根本目的是为了自己能连任,甚至不惜将国会议员的本职工作——代表国家推进立法进程,全都置于脑后。
众议院议员的主要职能是代表选民进行议事与进行法案通过与否的投票表决,形式上看是所在选区选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小到一次投票的同意与否,大到一项法案的通过与否,都是政客们权衡各方利弊综合考量的结果。弗兰克在“教育法案按期进入表决程序”一事上取得了总统的信任,他便顺势将总统原本寄予厚望的人选排除在立法程序之外。表面上的忠心换来的不仅是信任,更多的是总统更高级别事务的授权,将教育法案全权交于其负责,弗兰克因此也拥有更多的政治筹码,有资本与其他政客抗衡。如此一来,美式的议员代议制就变了味,议员为追求个人利益而将选区人民利益置于最后,虽然在公众面前,政客们一直强调着家庭、选民、国家的重要性,但在具体的事情上,选民利益不过是出现选区危机或者因为拉票不得不顾及时才会被考虑。
总的来说,由于常常要面对党团事务、竞争对手、选区事务、上层议员(党鞭、众议长等)带来的压力,同时议员们也要考虑自己的政治前途,看似代表着民主的投票却充斥着利益与权力,这也使得美国三权制衡中的立法变得面目全非。形式上,美国的两党制能够起到互相监督、在竞争中共同发展的作用,实际上,当面对共同的利益时,监督与竞争就会被抛到脑后,即使是政治观点天差地别的议员之间也能在利益的驱动下互相合作,而民众的诉求与利益常常无人问津。
1.2“党鞭”调控的“立法”
由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法官是终身任职,可独立进行司法工作,因此立法与行政便可互相联系、串通。立法机构中的众议院相较于参议院,由于其议员人数众多,且鱼龙混杂,议员任期较短,因此众议院议员要在个人政治前途与选区利益之间做出抉择。作为众议院多数党“党鞭”的弗兰克,其职责便是鞭策党内议员出席并按照政党立场行事。弗兰克首先需要考虑的当然是所在党派的利益。为总统的连任扫清障碍,这是身为多数党高层需要考虑的最主要问题,弗兰克在这方面显然做得游刃有余,他在总统选举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总统及其幕僚违反承诺,将国务卿的提名给予他人,于是弗兰克发誓要将这一任总统赶下台。由于党鞭一职在众议院中有较大的影响力,大于其地位仅是多数党领袖与众议院议长,于是在弗兰克一系列的计划之中,其党鞭的职务为其提供了极大便利。
在众议院435名议员的庞大队伍中,“党鞭”既要调节各个议员的利益又要兼顾党团利益,更要为自己的政治前途谋求资本,弗兰克无疑在这方面干的得心应手。他与助手道格运用一切资源与人脉关系掌握了每位议员的喜好、缺点甚至是政治把柄,并加以利用。剧中众议员彼得·罗素因酒驾被捕,弗兰克以答应帮警察局长参与市长竞选为交换,保住了罗素的“饭碗”,同时其把柄也落入弗兰克之手。
与许多西方国家不同的是,美国立法机构中的两院均有立法动议权。一项法案必须以同一版本在参众两院通过,才能递交总统审核。这一安排的直接后果是,在立法过程中制度性地植入了众多否决点:众议院议长、参议院议长、常设委员会及其分委员会中的多数议员,其中任何一个否决点不同意,都能让议案胎死腹中。[1]由于法案的立法与动议程序中存在多过的否决点,目前任何一项法案如果无法取得至少60位参议员的同意,法案的通过便无从谈起。党鞭的职责便是不惜一切代价保证本党的利益,为总统的连任出力。在总统承诺推出的本党第一个法案——教育法案的投票上,弗兰克便展现了其高超的政治技巧。由于美国国会内除民主党与共和党外,议员们会根据自己的背景或其他共同点自行组成的较党派较次一级的小团体,投票时一起行动,如黑人党团、拉丁裔党团等。弗兰克与黑人党团的领袖乌麦克达成一项交易,帮助避免其选区内的空军基地关闭,同时助其当上非裔多数党的领袖,作为交换乌麦克帮弗兰克在教育法案上至少争取12票。为避免空军基地被关闭,弗兰克以罗素的酒驾、酗酒等多个把柄为要挟,将罗素所在选区的造船厂作为政治筹码,使得国防委员会拥有更多的预算,因此保住了乌麦克所在选区的空军基地。在“党鞭”的强力政治手腕下,罗素及其选区选民的利益沦为牺牲品,由于失去了竞选的根基,罗素几乎断送了政治前程。
自嘲为“水管工”的弗兰克确实干着党内最脏、最累的活儿,但与此相对的,他也拥有更多的政治资本。如果现实中的“党鞭”精于权术,则整个众议院的“立法”均在其调控之下,“立法”也便成了政客为追求更高政治利益的筹码。
2行政之“疲”
2.1权力被解构的总统领导下的疲软政府
作为政府首脑的美国总统,具有最高级别的政治权力,但仅凭总统一人之力不足以处理所有规定范畴内的行政事务,因此政府的职能便凸显出来,各部门各司其职,完成规定范围内的工作,国家的行政便在总统的领导下井井有条的进行。但是,总统任期只有4年,所以到了第3年必须要为自己的下一次连任做准备。由于美国总统的选举取决于所有选民的意愿,出于多方综合考虑,总统不得不时刻关注民调情况,即总统的支持率。争取高支持率的工作是一项庞杂且复杂的工程,总统必须要将部分行政权力赋予党内高层人员,例如幕僚长、副总统、国务卿、众议院议长、党鞭等。这些“位高权重”的“党内高管”时刻关注着民调动向,并尽自己的一切努力维护总统的利益,其最终目的便是下一年的总统竞选。
身负重责的“党内高管”常常会受到党内、党外的高度关注,其自身利益较其他国会议员来说更加难以顾及。但为了更高的政治野心,他们往往也会运用各种政治技巧乃至政治手腕“奋力一搏”。弗兰克玩弄教育法案的立法便是一个鲜活的例子,他一方面利用自身积累的政治资本与身为“党鞭”的影响力左右拉票,展示其“忠诚”的一面;另一方面他故意向媒体泄露为公开的法案原始条文,借此将总统安排的法案负责人换成了自己,名正言顺地将法案通过的功劳记在了自己头上。在其他事情上,他换掉总统中意的国务卿;借宾州州长竞选危机成功换掉副总统,并自己上位;收买有“白宫总管”和“第二总统”之称的幕僚长。其他“高管”亦是如此,幕僚长为私事与配合弗兰克在提供副总统人选上诱使总统选弗兰克、副总统因与总统不和,在弗兰克与幕僚长的唆使下为“顾大局”而放弃副总统之位。潜移默化之下,总统沃克的权力渐渐被肢解,一点一点地被解构。政府的权力基础也在这些“党内高管”们的私心与利益交换之下被逐渐侵蚀。由于受到多方限制与利益交错,总统沃克领导的政府也变得非常疲软,行政效率低下。
2.2受多方牵制与利益之争的“二、三号人物们”
作为党内的“管理层”,这些由总统身边的“二、三号人物们”,在看似对总统绝对忠心的外表之下,也有自己见不得光的一面。
副总统是法律层面上的,同时也是名正言顺的“白宫二号人物”,他本是总统的忠实合作伙伴,与总统是利益共同体。但弗兰克发现总统与副总统脾气上的不和,副总统希望受到人们更多的尊重,但总统却将功劳都算在了自己头上。为此,副总统非常气愤,但却无能为力。此时弗兰克注意到了这一点,在他自导自演的重要摇摆州——宾夕法利亚州的选举危机中,利用他们的不和,从中大做文章。故意挑拨并激化总统与副总统的矛盾,并适时提出让副总统回宾州做回州长的想法。在“总统顾问”幕僚长的帮助之下,为顾全总统换届选举的大局,副总统决定参选宾州州长,为弗兰克自己的上位留出了机会。在之后副总统人选提名中弗兰克与幕僚长持续互助,弗兰克得以顺利上位。
国务卿是国务院的最高长官,也是总统内阁中的重要人物。在总统沃克当选总统之后,本有自己中意的人选,但弗兰克为报复总统的“自私决定”,下了一盘大棋:他利用媒体,借助自己一手扶植的报社记者佐伊之手将一篇存在争议且似是而非的社论公布到媒体之上,最终导致总统推荐的国务卿候选人还未进行国会审核程序便失去群众基础,尴尬地退出了本已众望所归的国务卿提名之列。随后弗兰克运用各种政治手腕和人脉将国务卿换了位与自己有相似利益追求的“自己人”杰基,在此之前弗兰克也曾与其通气,杰基也承诺当选后与其合作。
幕僚长是总统的“总参谋”,同时也是白宫内除总统之外最有实权的人。幕僚长琳达的当选本就源于弗兰克的推荐,但起初因与弗兰克政治观念不和,在总统面前互相抗衡。之后弗兰克大打人情战,在其子鲁本录取斯坦福大学上利用私人关系找到教务长帮忙,并对幕僚长说出那句“我们虽有分歧,但不代表我们不能相互照应”的充满人情味的“谎言”,为后面的互相合作打下心理上的基础。后来在相同的政治利益引诱之下,政治观点完全不同的两人互相合作,琳达也甘心在副总统的推选上引导总统一步一步进行布置好的陷阱,为弗兰克背书,使得弗兰克得以当上副总统。
3司法之“难”
美国的司法最高权力赋予一个最高大法院。最高大法院由总统征得参议院同意后任命的9位终身法官组成,美国司法实行“判例法制度”,即最高大法院的判例对全国有约束力。同时最高大法院也享有特殊的司法审查权,即有权通过具体案例宣布联邦或各州的法律是否违宪。[2]白宫的行为自然也受到法律的约束,而最高大法院则代表最高司法权威对白宫的行为进行审查。美国司法制度中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构不分,联邦总检察长即司法部长,为总统和政府的法律顾问,监督司法行政管理,在联邦最高法院审理重大案件时,代表政府出庭,参加诉讼。
虽然司法制度变得越来越成熟、独立,但其在行使司法权,尤其对政府的一些有争议的行为予以裁决时,仍会受到来自白宫甚至是国会带来的巨大阻力。剧中前总统沃克当政期间,一项利用无人机刺杀恐怖分子的行动中恐怖分子利用平民做人质,导致阿拉伯裔美国公民默罕默德(Mahmoud)全家被杀,幸存下的自己双腿被截肢。这项行动显然违反了宪法,有悖于所谓的“美式人权主义”。但弗兰克的下属副检察长邓巴为政府进行辩护,邓巴以涉及国家机密为由将一些证据禁止列入,出于尊重行政分支权力的考虑,希望最高大法院不要介入外交政策问题,以此来搪塞司法的审查。邓巴之前因前总统沃克的调查而名声大噪,此次升任副检察长,对弗兰克构成了潜在的威胁。当得知邓巴有竞选总统的意愿时,身为总统的弗兰克竟试图利用最高大法官的提名作为政治条件,引诱邓巴放弃竞选,虽然最后因邓巴与最高大法官有私交,发现这是弗兰克的阴谋,但两人都利用了职务之便与自己的“关系”,将本来“一言九鼎”的最高大法官职位变成了政治筹码加以无情地利用。
4其他因素影响下的美国政治制度
4.1“自由”媒体沦为政客的政治工具
媒体在西方社会被称作“第四权力”,指的是除立法、司法、行政之外的一种独立的社会力量,利用公众舆论的影响力监督并保证立法、司法、行政这三项权力公开、透明地运行。在大多数美国人眼里,媒体是普通公众运用舆论去履行正义的重要工具。西方国家一直强调媒体自由、新闻自由的重要性,诚然,在一些事件,尤其是预防腐败上,媒体的力量确实能够推进其他三项权力向更加公正、透明的方向前进。但在现实中,过度自由的媒体权力往往是可怕的。
大多数美剧只是展现了媒体光辉、正义、积极的一面。但《纸牌屋》却未按常理出牌,大胆地将媒体与政客互相勾结,相互利用从而共同获利的阴暗一面描绘出来。弗兰克与《华盛顿先驱报》里名不见经传却极其渴望成名的记者佐伊私下互相串通勾结。将精心设计的“政治猛料”提供给佐伊,借佐伊之口引导舆论的走向从而达到弗兰克的政治目的。在报道了科恩(总统提名的国务卿)社论、教育法案等重大新闻事件之后,佐伊在报社的地位扶摇直上,突然变得受到上司的重视和尊敬,两人互相得到了各自所需的利益。在他们的“配合”下,顺利扳倒了总统中意的国务卿候选人;弗兰克的同伙杰基也因佐伊的一篇时政评论而受到民众和政治分析人士的关注,在舆论的压力下,“毫无疑问”地当选国务卿;在“桃形水塔事件”“儿童枪击案”等事件中不同的政客利用其煽动性和引导性的报道进行炒作,使得媒体沦为政客的政治工具。政客使用这个“工具”对工会、存在政治分歧的政客,甚至与白宫行政官员进行攻击、诽谤,立法与行政因此受到了相当大的负面影响。
如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强调的那样:民主的本质是多数对政府的统治是绝对的,因为在民主制度下,谁也对抗不了多数,即多数人的暴政。许多未经证实的消息甚至是猜测,经过媒体从特定角度的报道,使得大多数人只看到了事物的一面,而事实的真相则被隐藏。无约束的自由媒体借助自由舆论的力量煽动了人们的愤怒、谴责、失望等负面情绪,使其关注度得到提高,同时也能从激动的读者、听众或观众那里得到更多的利润。正如古斯塔夫·勒庞曾在其著作《乌合之众》之中描述的那样:个人在群体影响下,思想和感觉中道德约束与文明方式突然消失,原始冲动、幼稚行为和犯罪倾向的突然爆发。被政客们利用的媒体感染下的群众就接近这个样子。
4.2国家发展方向受到商业巨头摆布
美国的商业巨头们往往有着富可敌国的财力,而这些大型的商业集团掌握着雄厚的资源。美国总统竞选往往需要大量的竞选经费,而总统竞选人的“吸金能力”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竞选实力。竞选经费越充足,其竞选团队便会越强大,候选人的宣传、包装、政治活动等就会更完美地展现在公众面前。随着《竞选经费限制法案》的废除,总统竞选人的竞选经费来源便不再受到此前的众多限制,这也意味着商业巨头利用金钱进行“权钱交易”的现象会更加普遍,甚至可称作“政治献金”合法化。“我一直说权力比金钱重要,但竞选的时候,金钱才能让权力有竞争力”,弗兰克的这句竞选“金句”,说出了总统竞选的基础,同时也是最为重要的一步——找到得到金主的支持,由于总统竞选人众多,他们也不得不使出浑身解数求得金主的资助。有了这样的“供需要求”,政治便被无情地烙上了金钱的烙印。
剧中总统的好友同时也是商业巨头的雷蒙德曾多次影响总统的决策。身为总统的“大金主”,雷蒙德依靠与总统的利益关系,参与总统的决定,在许多事情上总统都要征求其意见,甚至任命国务卿、副总统这样的“二、三号人物”总统的决定都受到其重要影响。在弗兰克觊觎空缺的副总统之位时,雷蒙德便设计将弗兰克“摆了一道”,还被要挟“要是想当选副总统必须向其开出空头支票,以防未来出现不测”。雷蒙德能摆布像弗兰克这样厉害的角色,其他政客自然不在话下,政治的走向便会被其控制。
这些商业巨头同时拥有着政治资本和金钱资本,为了其所在集团或财阀个人的利益,不惜左右政治走向,从而获得更多资本和利益。利益集团成为操纵政治走向的幕后黑手,金钱一步一步成为权力与利益的纽带。
5结论
“通往权力的道路是由伪善和亡兵铺就的”,这是弗兰克内心的独白,它指引着弗兰克“杀出重围”,引导着他一步一步地走向权力的顶端。《纸牌屋》这部政治剧通过行政、立法、司法、媒体、商业巨头等多个方面展现了权力之“恶”。借助这部美剧,我们得以掀开美式政治制度光鲜的外衣,发现其丑陋的内在。纵观文中提到的行政、立法、司法、媒体、商业巨头等方面潜在的政治制度问题,我们会发现其实所有的利益、权力、金钱都是人性阴暗面的酝酿进而在政治中集中式的展现,在制度层面美国一直与这些阴暗抗衡着,但美国的政治制度远未达到故步自封,自捧自吹的地步,和所有政治制度一样,需要不断地完善和发展,未来的路仍然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李泉.《纸牌屋》折射的美国政治[J].社会观察,2014(4):65-67.
[2]郝丽芳.美国联邦司法政治研究[D].天津:南开大学,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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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毛峰.美国立法体制的特征[J].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0(4):542-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