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考评体系研究
2020-09-26李国栋刘思佳
李国栋 刘思佳
摘 要:目前我国信息披露质量考评,尚未有统一的信息披露质量考评体系。聚焦于现有信息披露质量考评方法存在的不足,以我国有关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为依据,采用熵模型计量方法,构建包含可靠性、相关性和可比性3个二级指标、14个三级指标的信息披露质量考评体系,并用该体系对2018年深市江苏省制造业民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进行测度和评价,以期能提供更准确、客观地考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参考依据,为评价信息披露质量的方法研究提供思路。
关键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考评体系
中图分类号:F830.9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0)22-0033-05
投资者决策的影响因素中,其中信息披露质量的高低是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他们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所以对信息披露质量的需求很强烈,但由于我国信息披露质量的实践不足,目前理论研究中信息披露质量评价体系尚未形成权威共识。本文通过回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考核方法,分析其存在的优势和不足,以我国有关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为依据,构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考核体系,以此帮助信息使用者更加有效地判别信息披露质量。
一、我国信息披露质量主要度量方法及评价
(一)现有的信息披露质量度量方法
1.学者选取特定指标作为衡量标准。首先,披露数量指标。质量与信息量的量评价该在级别中公开。汪炜、蒋高峰(2004)将信息披露质量用样本公司每年的临时公告与季报数量进行衡量,该数量指数越高,公司信息质量越高。其次,盈余指标。盈余激进度和盈余平滑度是主要常用的两个指标。盈余激进度主要以应计盈余与资产均值的比值来进行描述。上市公司可操作的应记利润越大,则盈余就越激烈,从而表现为信息披露质量越低。盈余平滑度是营业利润波动程度与经营现金流波动程度的比值,比值越大,盈余管理程度就较大。所以这两个指标指数越高,相应地表现为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就不高。黄娟娟、肖珉(2006)以及周晓苏、吴锡皓(2013)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考核指标的选取都采用这两个指标来进行负向反应。最后,证券分析师盈余预测准确度指标。将该衡量指标与信息披露质量的高低挂钩,采用实际每股盈余和预测每股盈余的绝对误差比率来表示。董秀良等(2016)及黄俊等(2018)采用这个指标衡量信息披露质量,并进行相关实证研究。
2.相关权威机构发布的信息披露评分标准或结果。一是经济观察研究院的“中国公司信任度指数”。该指数是依照我国法律法规,并在借助相关会计准则和原则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张然等(2007)、雷东辉和王宏(2005)均使用这个评价标准进行探讨。目前该指数每年只公开发布随机抽样的100家样本公司的信任度水平,样本数据少,且相关信息披露不完全,不能对大样本数据进行研究。二是台湾地区“资讯揭露评鉴系统”。每年由资讯揭露评鉴委员会及资讯揭露评鉴工作小组共同进行评鉴,按性质分为五大类,评分方式采用两分法。薛敏正等(2009)和彭华(2014)运用了该指数进行相关实证研究。该评鉴指标只是简单汇总各项得分,也未设置各指标权重。三是深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该法由独立机构深交所每年从不同的方面针对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进行综合考评,并在网站“上公布优秀、良好、及格与不及格四个级别考评结果。我国在进行相关的研究时,大部分都是直接采用这个考评结果来衡量信息披露质量,例如张宗新等(2007)、韩美妮和王福胜(2017)、卜君和孙光国(2018)、陈宁(2018)、彭文平和张姗姗(2019)等。
(二)现有信息披露质量度量方法的评价
综上可以看到,国内学术界对于信息披露质量考评方法已经有比较深入的研究,其研究方法具有一定适用性,但仍存在一些不足。
1.学者根据研究需要选择指定指标衡量信息披露质量进行研究,不可避免地存在片面性,例如有些研究只单一地关注披露信息的数量,不能包含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其衡量结果就不具有全面性。学者考虑的角度不同,选取的度量指标就不一样,那么实证研究所得出的结果也就存在差异,其准确性和适用性不能保证。
2.目前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评价应用最广泛、相对权威的方法就是深交所的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深交所作为一个独立机构,其公布的考核结果相对来说权威性和客观性较强。但是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深交所关于信息披露质量的考核着重于定性的考评,缺乏具体的量化指标,且评价内容大部分主要还是从监管的角度考察公司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合法合规性。对于企业来说,只要企业大致符合交易所监管要求就可以保证信息披露质量,对于投资者或者相关的信息使用者来说,还未能完全满足他们的需求。他们除了想看到这些,更想看到企业经营成果方面的信息,有助于投资者及其他信息使用者更准确、全面地了解公司,做出理性决策。二是深交所只披露公司总体信息披露质量考评结果,缺乏对各个组成部分的评价结果,其公司各个部分的信息披露质量考核结果无法得到,不能精准剖析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存在哪一部分的问题,从而做出针对性的改善。每年的深交所信息披露考核结果显示,大部分公司的考核结果都是集中在“B”等级,处于这个等级的公司一般都是没有收到重大惩处或者不是特别突出的公司。但是同等级内公司仍可能存在较大差距,对于大部分处于B等级的公司,公司的等级只要随大流,就不会被谴责,他们就不再继续努力规范信息披露改善信息披露质量,这可能是等级制的局限,这些或多或少削弱了评价结果的有效性。
二、基于熵模型计量的信息披露质量考评指标体系的构建
(一)信息披露質量考评指标及综合评价方法的选择
本文设计的衡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方案分为以下两个步骤。
1.指标的选取要合乎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特征。会计基本准则规定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要具备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八项要求。同时,中国证监会实行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这几项标准。鉴于此,本文参照以上法规准则对信息披露的要求,并结合证监会制定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有关规定,从除利益相关者之外的独立的第三方的角度,从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可靠性、相关性以及可比性三个方面来设计信息披露评价指标,构建信息披露质量考评体系。
2.选取适当的计算信息披露质量的综合评价方法。在对信息披露质量进行综合评价中,目前采用的方法有主观分析法和客观分析法。主观分析法中,常用的方法主要包括层次分析法和德尔菲法,主观分析法的优势在于操作简单,易于使用,可以收集多个专家的意见,专业性比较强。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容易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其信息披露质量考评结果的科学性不能保证,在一定程度上会为信息需求者决策造成负面影响。使用客观分析法得出的结果比较客观、合理和全面,主成分分析法、因子分析法和熵权系数法是比较常用的客观分析法。主成分分析法和因子分析法适合于存在高相关度的组成因子的指标之间的情形,而且只对主要成分或因素给予有限的权重,对于每一项独立指标,都无法获得客观的权重。而熵权系数法可用于任何评价问题中的确定指标权重,一方面能够选取足够多的指标,以便全面考核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的质量;另一方面对指标给予科学权重,以避免所采用的指标无效,并影响衡量结果。经过归一化和定量化的数据,可以在上市公司之间进行各个独立和综合指标的比较。所以,本文选取熵权系数法计算信息披露质量综合得分,借助Excel窗编写函数计算方程,然后把样本数据导入方程后计算熵权系数,最后得到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综合评分。
(二)基于熵模型计量的信息披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本文以现有的信息披露质量研究成果为基础,根据相关规章制度和准则文件从可靠性、相关性和可比性3个要素出发设计二级指标,并根据二级指标的含义和内容提出了14个三级指标,并以其事项发生与否进行赋值,构建指标体系(见表1)。
1.可靠性指标。美国财务会计准则提出,真实反映与中立性是影响可靠性的两个主要因素。真实反映主要是指企业在会计工作中信息的时效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能够得到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要如实反映实际真实发生的经济业务,确保不偏颇、准确、真实,没有虚假记载,不能为了诱导投资者而歪曲信息,公司一系列的经济活动过程和结果能够中立地反映出来,并保持独立性。假如提供虚假信息,不但不能帮助用户决策,反而有可能招致相反的决策。因此,本文可靠性指标主要从真实反映和中立性两方面反映出来。
2.相关性指标。会计信息的主要质量特征之一是相关性,具有相关性的会计信息披露对使用者进行决策有着重大作用。公司目前运营情况、经营计划和盈利预测等都应该是公司要披露的能够与使用者决策需求相关的信息。公司披露的信息不仅要能保证信息本身的质量,同时也要给信息使用者提供公司财务方面的数据信息,增加公司的财务透明度,能更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有助于信息使用者做出判别和决策。所以,本文相关性指标的确定涉及了公司的盈利预测、经营状况这两个方面。
3.可比性指标。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5条规定,“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应该要帮助投资者能够方便地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企业如果要进行会计政策或会计差错变更,必须要有充分的理由并且要充分披露出来。所以,本文对可靠性指标的选取,主要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这两个方面考虑。
(三)基于熵模型的信息披露质量的指数计算
三、基于熵模型计量的信息披露质量指数的应用
(一)样本的数据来源
本文主要以深市江苏省制造业87家民营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由于目前我国只有深交所每年对上市公司进行信息披露考评,而且制造业在上市公司中所占的比重最大,具有较好的代表性,在江苏省上市公司中制造业所占比重达到76.67%,同时制造业中民营企业占比较大,所以本文经过筛选整理,剔除ST(包括*ST)公司和资料缺失的公司,最终得到87家公司。本文需要的数据,一部分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下载的公司公告和信息披露考评,另一部分来自国泰安数据库和巨潮资讯网里获取的数据。本文主要使用Excel2010软件进行相关数据处理。
(二)熵权法下信息披露质量指标权重的确定
按照前文所述的打分规则,首先为87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评价体系的各指标打分,然后根据熵权法确定权重的步骤进行计算,最后得到了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的客观权重(见表2和表3)。
根据熵权系数法理论,某个指标的熵值越小就说明该指标变异程度较大,其指标值的变异程度与提供的信息量多少呈正相关,变异程度越大,提供信息量越多,在综合评价中该指标起的作用就越大,最终权重就越大。
1.从表2中可以看出,可比性权重得分最低为0.0241,说明这项指标在披露的过程中差异性较小,各上市公司对这一指标的披露情况大体相当。从总体上来说,2018 年深市江苏省制造业民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可比性最好;而可靠性权重得分最高为0.6247,已经超过一半,这项指标在披露的过程中差异性较大,说明从总体上来说,2018年深市江苏省制造业民营企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可靠性最差,应引起利益相关者的注意;其次是相关性得分稍低于可靠性得分为0.3513,却远大于可比性得分,说明2018年深市江苏省制造业民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相关性较差。
2.由表3可知,本研究选择的指标体系对应的14个客观权重没有一个接近0,说明构建的指标体系中都是有用的指标。从表3中可以看出,在信息披露中,报表审计意见类型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几乎都是标准无保留意见,且公司大部分都未发生会计差错更正,即 A1、A7和C1的值最小,说明研究样本中样本的审计意见类型大多为标准无保留意见,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其信息披露质量的可信度較高;权重最大的指标为B4,企业利润质量高可以为企业未来发展形成较好的资产基础,这一指标权重最大,说明这些公司在这一方面的信息披露质量差异较大,企业经营状况越好,企业越有信心对自身信息进行披露,从而让其他企业或者客户看到其自身的优势。其次较大指标为A2,一般认为,高信誉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越大,为上市公司伪造财务的意愿可能性就越低。也就是说,事务所的审计质量会对公司信息披露质量造成影响。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分这一权重较大,说明公司聘用的事务所之间业务水平差异较大,其信息披露的可信度和质量有待考量。其他指标处于中等或者中等偏下,说明这些指标在披露的过程中差异性较小,各上市公司对这些指标的披露情况大体相当。一般认为,会计公司的信誉越高,规模越大,其伪造上市公司财务的意愿就越低,即审计工作的质量会影响公司信息的质量。
(三)熵权法下信息披露质量的综合评价
根据公式计算出2018年样本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综合评价值考评值,并进行了排名。由于样本量过大,本文只列取了排名前10名与后10名的样本(如表4所示)。
从上页表4中可以看出,信息披露质量最高的上市公司分别是002391.SZ和300196.SZ,评价值均为2,通过观察这两家上市公司的样本数据发现,对应的两家上市公司在各个指标的表现上均无大问题,指标表现较好,这两家公司的可靠性和相关性指标得分相对于其他公司来说较高;信息披露质量最低的上市公司分别是002074.SZ、002002.SZ和300356.SZ,评价值均小于1.3,它们在多个指标上的表现较差,其可靠性和相关性指标得分相对较低,三级指标相较于其他公司来说也处于劣势水平。
(四)熵权法下2018年样本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考评结果与深交所评级结果对比
目前,深交所作为我国公开发布信息披露质量考评结果的相对权威机构,每年将考核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从高到低划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本文选取深交所信息披露考评结果与构建的基于熵权法的信息披露质量考评体系计算的结果进行对比。由于样本量过大,本文只列取了排名前10名与后10名的样本,将87家样本公司进行归类,并把A、B、C、D考评结果分别赋值为2、1.8、1.5、0(如表5和表6所示)。
从表5和表6可以看到,基于熵权法计算的信息披露质量考评体系综合得分与深交所评级结果不大一致,某些公司基于熵权法计算的信息披露质量考评体系综合得分较低,但其深交所评级结果较高。如上市公司002255.SZ,其熵权法计算的综合得分为1.25,可靠性和相关性指标得分不高,其对应的等级应该处于C等级,但是深交所评级结果为B。而有些综合得分较高的公司其深交所评级结果则不高,如上市公司300196.SZ,基于熵权法计算的信息披露质量考评体系各指标得分较高,综合得分也较高,但是深交所评级结果显示等级为B,对应分数低于熵权法计算的综合得分。且经过赋值了的基于熵权法计算的信息披露质量考评体系综合得分结果显示,样本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大部分处于B、C等级,处于A等级的公司较少,而深交所评级结果大多集中在B等级。
四、结语
基于熵权法计算的信息披露质量考评体系综合得分与深交所评级结果不相一致的原因是:第一,该体系考核内容不仅仅只是从监管的角度考察,本文评价体系的构建站在了除投资者、债权者和监管者等利益相关者之外的第三方中立的角度,使得该体系更加客观,更加具有代表性;第二,考核指标的选取是根据会计基本准则规定及相关规定,是合乎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特点特征的指标,能够满足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第三,本文采用客观的综合评价方法即熵权法来计算信息披露质量综合得分,克服了主观分析法带来的主观影响,弥补了主成分分析法和因子分析法无法获得各个独立指标的客观权重的缺点,避免了无用指标带来的测度结果的影响,使得考核结果更加准确、客观;第四,该指标体系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用定量来反映定性指标,对指标进行赋值,并用在熵权法计算的基础上得出的综合评价值的大小来衡量信息披露质量的高低,使得结果不同于深交所考评等级集聚的现象,更加中立、科学,易于检查和分析;第五,该体系的设计不仅可以看到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综合水平,还可以观察到各个方面的信息披露状况,有助于分析公司在哪个方面出现了问题。除此之外,公司之间还可以进行单个方面和综合方面的纵横比较,便于信息使用者能更加直观、全面地看到各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状况,更有利于政府及相关单位进行高效的监管,有助于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理性分析做出更准确的决策,有益于公司自我分析并做出针对性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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