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码驱动:基层治理中党建和扶贫的关系再造
2020-09-26王海涛
摘 要:基层党建、脱贫攻坚是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课题中两个重要的维度。由于未能有效厘清党建与扶贫之间的潜在关联,在实践过程中二者缺乏系统性协作,导致推动治理发展的效能不高。江西省XW县案例表明,党建和扶贫的应对策略与方法不能囿于各自独立性运作,更需要二者相互协调性配合。其主要做法是通过建构“党建+扶贫”工作方式:一是组织动员与结构再造,实行组织扁平化管理,增强组织内部动员力和外在作用力;二是社会动员与格局重塑,突出基层党组织统筹和领导社会多元主体参与扶贫,激活内生性力量。从深层次来看,“党建+扶贫”在于党建和扶贫二者之间有统一的领导主体、共同的目标靶向、耦合互嵌的关系、协同互补的机制,最终表征为党建和扶贫的同时嵌入并叠加形成加码驱动的态势,进而再造治理秩序与治理格局,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发展。
关键词:基层党建;扶贫工作;加码驱动;治理发展
中图分类号:F3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20)05-0009-08
作者简介:王海涛(1994-),男,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学系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政党政治、党建、基层治理。
基层治理、基层党建、脱贫攻坚等主题是党和国家基层工作长期以来重点关注的内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纵深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顺应时代、回应现实的重要战略任务,凸显了时代特征[2]。从扶贫角度来看,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役的决定》将脱贫攻坚提升为重点任务,成为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国家层面日益加大对基层社会人力、物力、财力等各种资源的输入[3]。2018年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脱贫攻坚战役成为当前基层治理诸多任务中的重中之重,地方基层政府也将此作为第一政治任务来对待,凸显出其紧迫性与重要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扶贫工作同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结合起来,使基层党组织成为统领脱贫攻坚、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4]2018年审议通过修改后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2019年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都提出了要始终坚持党在农村工作中的领导地位,完善和提高党的领导能力与执政水平,更好地促进精准扶贫,从而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无论是对宏观层面的国家治理现代化战略任务要求还是对基层社会微观现实问题而言,党建和扶贫的加码驱动无疑为农村基层治理提供了一个新视角。本文主要探讨党建和扶贫加码驱动合力的生成逻辑、二者之间的关联机制及实践路径,意在回答党建和扶贫的加码驱动何以可能与何以可为,进而为基层治理、基层党建、扶贫工作提供新的发展思路。
一、文献研究与问题提出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学界、实务界日渐将研究重心与关注点聚焦于完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知网CNKI的资料显示,相关主题研究井喷式涌现。基层治理现代化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其热度和研究成果持续增加。基层治理现代化本身就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十分广泛,涵盖主题也各式各样。作为其中的两个重要维度,治理主体之一的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和治理内容之一的精准扶贫工作,研究成果十分丰富。
关于治理场域中党建维度的研究,学界主要论述了其功能与定位、作用与机制、存在问题与完善途径。钟宪章指出,基层党组织是创新和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最基本、最直接、最稳固的力量,在解决基层党组织自身存在的问题及适应社会治理结构的變化时,需要以党建创新为前提来引领基层治理创新[5]。有不少学者提出基层党建嵌入治理的方式,如“服务式”[6]“开放式”[7]“参与式”[8]。郭献公指出,创新农村基层党建目标体制与机制的途径是使组织架构由单一型向多样型转变、地位由权力型向权威型转变、功能由全能型向核心型转变、领导方式由行政命令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9]。然而,受限于诸多因素,农村基层党建因缺失实质抓手与联结机制而逐渐陷入形式主义窠臼和内卷式困境。杜鹏从党群关系实践性出发研究党建与治理的关联机制,认为党建是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内核,乡村治理中应激活党建的政治属性,使党建嵌入基层治理,重塑乡村社会公共性[10]。颜俊儒等认为,在新时代下,推进党的建设提升向内组织力,创新整合治理提升向外组织力,才能同时有效推进基层党建与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发展[11]。
同样,关于治理场域中扶贫维度的研究也自成脉络。改革开放以来,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城乡差异扩大、农村贫困等现实问题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前进道路上的障碍。实施精准扶贫战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民属性的本质体现[12]。我国在1986年就设置了专门的减贫机构来针对性解决贫困问题。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湘西考察时,首次提出“精准扶贫”一词。尔后,“中办、国办出台了12 个配套文件,各部门出台173 个政策文件或实施方案,各地也相继出台和完善1+N的脱贫攻坚系列文件,涉及脱贫攻坚各个方面”[13]。自此,扶贫工作进入到精准扶贫阶段,并日益形成协调有序、实施规范的扶贫专项制度与机制,精准扶贫研究也进入“高潮”阶段。向德平等认为精准扶贫“是在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变、区域发展不平衡加剧、城乡差距扩大的背景下展开的,精准扶贫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在扶贫领域的现实要求和具体表现”[14],也是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发展的重要举措。就精准扶贫的外在运作来看,显然与社会治理遵从规则秩序的逻辑相一致,内涵价值同样也切合社会治理所蕴含的治理精神[15]。也有不少学者指出当前精准扶贫主要面临着如何精准识别、精准扶持、精准落实等问题[16],以及精准扶贫机制落地时面临的现实困境[17]。2020年实现脱贫攻坚战阶段性目标后,并不意味着精准扶贫工作的终止。在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下,精准扶贫工作及其治理机制将继续发挥其价值且不断创新与完善,以此迈向更高质量的反贫困治理和现代化基层治理的高阶阶段[18]。
通过梳理治理场域中党建、扶贫两个维度的相关文献,笔者认为党建和扶贫各自维度内的自我完善与嵌入治理,对于促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基层治理结构中,无论是以党建为前提的思想引领与保障,还是以扶贫为抓手的矛盾缓和与消解,将两者结合后将有效推进农村基层治理。然而,在当前基层治理的实践过程中,党建和扶贫未能跳出既定性结构框架而一直处于自我内部活动,表现为观念上“各自为营”,导致党建引领内卷化、扶贫工作效能的不高。基于这种情形,国家开始构建基层党建和扶贫工作共同发展、相互联接的运动式治理机制,积极倡导和鼓励地方创新基层党建和扶贫工作有机结合的体制机制,以达到融合并举、耦合协同的治理目标[19]。2015年颁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役的决定》中就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引领多元主体共同应对脱贫攻坚战役。自此,党建和扶贫耦合趋势进一步形成。一些地方党建和扶贫相结合的实践经验表明,通过党建可以促进扶贫发展,反过来,通过扶贫发展也可以夯实党建基础[20],形成党建和扶贫良性互动,进而有益于良序善治格局的塑造与发展[21]。学界部分学者探讨了党建、扶贫与善治间的良性关系[22],也就是本文拟叙述的党建和扶贫之于治理的双驱驱动。其为本研究提供了铺垫,同时也启发了本文的问题来源与思考。笔者进一步思考了以下几个问题:其一,既然已有学者发现并研究党建和扶贫之间合力1+1>2的作用,为何从整体性视角将党建和扶贫相结合进行研究的成果较少(以党建、扶贫为主题,在知网勾选核心期刊、CSSCI来源刊选项,从1998年初至2019年底仅有49篇)。其二,党建和扶贫并非完全是各自演绎,在基层治理场域内两者之间是交融与并存、互依与互促的关系。目前学界已有文献成果仅停留于对党建和扶贫二者在关系和功能上的描述性阐释,对其背后的形成逻辑以及二者之间的互动机制并未涉及。其三,如何消除党建和扶贫在现实实践中的悖论性困境,规避二者之间的张力。本文基于“政党-社会”二元视角,以一个县域内“党建+扶贫”模式为分析对象,试图通过剖析背后所蕴藏的“政党-社会”深刻互动关系与机制,进而探讨基层党组织通过扶贫形成加码驱动机制、塑造新型多元治理格局,以及创新和发展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逻辑。
二、走向合力:单中心基础上的理性选择
“加码”一词来源于经济学学科,常见于市场、股市等发生经济交易的场合,是指某种指标数量上的提高、增加。本文拟从经济学学科中的动态(dynamic)式视角观察与分析政治学学科内政治逻辑静态(static)属性偏向的“治理”内容。实践表明,一方面,党建引领逻辑蕴含了确保党组织“元动力”,科学、民主、依法领导与执政,把控基层治理发展方向与航标,始终瞄准现代化、制度化、法治化;另一方面,扶贫下沉展现的是国家对于基层社会大规模资源输入来解决农村基础薄弱、资源匮乏的现实问题。资源输入的附带效益能很好地激发基层社会内生力量,调动其积极性与主动性,有效稳固和保障基层治理结构与根基。由此来看,可以将党建、扶贫设定为推动基层治理发展两股能量场下的双驱动力,党建为主导码、扶贫为重要码,主导码吸纳重要码组合形成层层加码,其边际效益呈现1+1>2的效果。
(一)党建功能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内,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及其领导优势是在历史变迁和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呈现出中国政治的特色底蕴。溯其本因,在于中国共产党能够始终把党的自我建设放在首位,将其作为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锻造手段[23],彰显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品格与属性。在国家治理结构中,党建不仅是对于党组织内部而言,同时党建嵌入基层治理所产生的有效功能也是其价值所在。早些年,XW县域内农村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党的十八大以后,XW县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推进党建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以改革促发展为主题,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统筹引领功能建设为主线,建构“党建+”模式。从XW县近三年来基层党建工作来看,党建理念和机制上的创新有效实现了党组织自我完善和嵌入治理。通过塑造一个坚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来引领与保障、激活基层社会内生动力,构建新型多元治理格局,整合调动各方资源力量,转化各种治理效能,再造基层治理良性秩序。
(二)扶貧功能
扶贫是帮助贫困户消除贫困及因贫困引发的冲突与矛盾。它是以政府行政部门为主导,凭借科层制逐级传导顶层设计旨意,自上而下输入扶贫资源与政策,是基层治理得以发展的“初始动能”和“燃料源”。XW县先后出台《关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和《关于促进村集体经济增收工作的指导意见》,着力加快村集体经济发展,因地制宜、一村一策、一村一品,带动群众增收,破解贫困难题。随着精准扶贫机制的形成,扶贫精细化、精准化、制度化趋势孕育了扶贫治理现代化,同时能够克服行政式扶贫过程中科层制弊病及其造成扶贫政策的异化,从而增强国家认证能力[24]。此外,精准扶贫嵌入是国家权威下沉管控基层秩序的表现形式,“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压力传导机制本身就是不断重塑治理的过程。随着现代化精准扶贫治理的嵌入,为基层社会中其他事项治理提供了参考的范式标准,有益于整体性基层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塑造和发展。如何做到既能兼顾由上而下的指示和精准回应由下而上资源禀赋差异、情况复杂的基层治理需求问题,有赖于基层治理方式的策略性与灵活性。
(三)加码效能
执政党合法性是指其政治统治和政治权威是否得到执政范围内公众的认同、服从和拥护[25]。“合法性意味着某种政治秩序被认可的价值。”[26]因而,执政党自身组织的建设及外在的执政方式、领导能力水平是影响其执政合法性的重要因素。基于执政合法性的内在要求逻辑,中国共产党自建党伊始就将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初心与使命。虽然从现实视角分析,党政分开能够同时激活各自权力效能,但也存在势能博弈、条块张力、互相推诿、模糊治理等问题。党建和扶贫二者在特定场合下可以相互联结,形成党建为前提主导码、扶贫为触角重要码。XW县委把党建和扶贫相结合,改变以往单中心作用机制,形成以党建带扶贫、扶贫促党建双赢格局,制定颁发《XW县党建+扶贫工作方案》,在全县65个扶贫重点村实施加码驱动策略。例如,该县的HT村、CB村、FL村等通过强化党建引领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方式,扭转村集体党组织战斗堡垒孱弱、经济发展薄弱不利局面。一方面,使得党建嵌入基层治理有了实际可承接载体,能够充分展现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消除以往党建苦于“无处着手”的困境,凸显党建之于治理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受限于乡政村治格局下的悬浮型治理和新时期农村基层缺乏“主轴”力量引领的问题,党建“进场”无疑可有效弥补并能够最大化引导和释放精准扶贫对基层治理的资源辐射作用。由XW县经验观之,党建和扶贫单中心的作用发挥并不是治理发展最优驱动,只有将党建和扶贫二者相结合时形成层层加码,才能达到1+1>2的最优效能,驱动治理发展。
三、何以可能:党建和扶贫融合互促的本质
一般来说,党建和扶贫二者在不同逻辑范畴内有着各自的主题探求及其自身发展的规律,但实践中,党建和扶贫二者在诸多领域内是交叉存在的,并可以加码形成1+1>2的优化组合。有别于传统“国家-社会”关系的范式结构框架,党建和扶贫的加码驱动在一定意义上彰显了政党之于国家、社会的重要性[27]。因此,重新对政党作用的审视,再造了政党价值属性认知与合法性认同,为政党嵌入及推动治理提供了合理性基础[28]。其逻辑证成在于党建和扶贫之间融合互促的关系,以党建为主导码吸纳和引领扶贫重要码共同作用于治理场域,并在这个过程中显示出耦合互嵌、协同互补的良性互动。
(一)党的统一领导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领导一切。无论是关于党组织自身性事务,还是外部性内容的扶贫、治理,都置于党的领导之下。约翰·科特认为领导是“有助于引导和动员人们行为和(或)思想的过程”[29],统一性领导能有效规避不同领导主体之间潜在的张力冲突、互相推诿、沟通不畅等问题。那么,为何是坚持党的领导而不是其他主体领导,原因有三:一是历史实践方面。从中国共产党成立伊始,便将自身发展与国家前途命运紧紧相扣。从领导人民推翻“三座大山”的压迫,赢得民族、国家的独立和解放,到领导人民破除思想、体制藩篱,实现改革开放和国家富强,再到领导人民继续深化改革、攻坚克难,迈入比历史上任一时刻更加接近伟大复兴的新时代。“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的历史变迁脉络凸显了党领导的智慧与谋略,是其他任一主体无可比拟的。二是具体内容方面。首先,党建是指党组织自我建设,包括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防腐倡廉建设等内容,建设的过程就是党实现自我提升的过程。其次,在扶贫工作中,尤其对于乡村、社区层面而言,基层政府的悬浮型政权抑或形成乡村、社区的发包代理人模式,都或多或少陷入科层制弊病之中,难以理性地将扶贫资源精准投放。基层党组织作为扶贫推行主体之一,具有天然的人民性特征,正所谓“农村富不富,关键看支部”,扶贫工作开展的成效有赖于基层党组织的先进性、纯洁性领导。三是法理依据方面。如2018年修改后的《宪法》第一章第一条中明确规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使得党的领导不仅是惯常下的思维认知,更具备法律威严。因此,党建和扶贫都应依赖于党的领导,同时党的领导也应是基层治理发展最核心的力量。
(二)共同目标靶向
表面上看,党建和扶贫关切主题各不相同且都有各自鲜明的逻辑体系、主导内容、结构框架和发展路径。改革开放初期,党中央开始反思以往“全能式”“统领式”领导的弊端,邓小平同志曾强调政治体制改革内容“首先是党政要分开,解决党如何领导的问题”[30]。此后一段时期,党建和扶贫基本上是在各自维度内自我发展。如今,黨建和扶贫作为两股主要驱动力推动基层治理发展,不难发现二者各自发展的过程实则为共同基层治理的过程。关于治理场域中党建的作用,一方面是以塑造一个兼备先进性、纯洁性和强大组织力的基层党组织,来主导引领和保障治理发展;另一方面是通过将党建活动嵌入治理,建构联结机制,以此实现党建与治理耦合互动、有效衔接。关于治理场域中扶贫的作用,一方面为治理发展提供稳定的资源保障,解决了资源匮乏和动能不足的源头性难题;另一方面,扶贫工作发展至今所形成的是一个以科学技术为支持、多元参与为格局、精准机制为保障的现代化贫困治理体系,为基层治理向现代化迈进提供了一个可参考的范式标准。因此,如果说党建主导码是推动治理现代化发展的前提与“元动力”,那么扶贫重要码就是治理主体借助扶贫功能推动治理现代化发展的“工具”,二者之间的层层加码则可理解为治理主体运用治理工具共同作用于治理发展。
(三)耦合互嵌关系
“耦合”一词归属于物理学领域,后被广泛应用于社会科学领域,用来表示不同事物之间紧密联系、相互促进的关系[31]。对于基层而言,原子化治理特征日渐加深、组织力量缺失,是造成治理工作失效的重要原因,基层政权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很难对村民个体进行有效整合与动员。当前的乡政村治治理格局下,行政村层级中更多地表现为村党组织与村民之间的互动关系,尤其是相关的党建和扶贫耦合关系。一方面,党建活动扩大,不断创新与突破,改变了以往仅局限在党组织内部的学习和活动。建立党组织、党员与扶贫联结的评优考核机制,在党建嵌入扶贫过程中有效提升了党组织的组织力和党员的先进性;扶贫机制的精准化、现代化、制度化为党建活动提供了可参考的范式标准,党建也进而转向以制度化、规范化、理性化为标准的现代型党建活动。另一方面,随着扶贫工作推进,扶贫过程中面临的问题也越来越复杂。可依托党建功能,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权威与优势,以此保障扶贫工作的公平性、有效性,消解诸如形式化扶贫、关系式扶贫、差异式扶贫等异化现象,实现“扶真贫、真脱贫”。
(四)协同互补机制
协同(synergetics)一词来源于古希腊,其含义是相互协作、共同完成。党建和扶贫的共同加码实为一种协同共推的驱动机制。如果将党建和扶贫视为两种不同驱动力,亦或只是将其简单地累加组合,都难以真正认清二者协同组合的最优价值属性,其后果是造成治理成本增加和边际效益递减。因此,必须从整体协同性视角对党建和扶贫进行整合与融合。一方面,党建需要以扶贫为载体。将党建活动嵌入实践空间场所,通过与现实接触,使党建活动具备可操作性,更加接地气,密切基层党组织与基层社会之间的关系,增强其话语权威和领导权,避免党建活动后继乏力,陷入形式化、内卷化困境。显然,与扶贫的结合是党建嵌入基层社会、发挥党组织作用的重要路径,是能够有效激活党建功能的实践过程。另一方面,扶贫需要以党建为主体。在当下村落共同体式微、个人利益至上的乡村社会,若没有利益关联和驱动,难以激发村民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的热情,更难以让其付诸实际行动。面对由上而下的扶贫资源,人人都想占有,村“两委”委员将扶贫资源中饱私囊或以此来俘获利益相关者的现象时有发生;弱势群体也会通过向组织诉苦或主动搞好与村“两委”关系,或者虚报、隐瞒家庭收入,扮演贫困者形象来寻求获得资源[32]。相对而言,权力的不对等使得弱势群体很难享受到应有的扶贫资源,引发了一系列乡村治理矛盾。因此,扶贫过程需要党建主体参与,以起到引领与保障作用。
四、何以可为:加码驱动下的联动式路径
面对治理问题的复杂性,仅用单中心推动模式其作用是有限的,基于党建和扶贫融合互促本质,二者相结合形成的加码合力效能远大于单中心维度。2016年以来,XW县制定颁发《XW县党建+扶贫工作方案》,并积极落实推进,在加码形态下实现党建和扶贫互促,“扬长避短”,形成党建带扶贫、扶贫促党建。该县这一创新取得了显著成效,并在2019年获江西省脱贫攻坚组织创新奖。
(一)组织动员与结构再造
XW县主要做法是对治理组织的动员和再造,实行扁平化管理体制。常规性精准扶贫组织嵌入村庄结构,往往是力量名义上的“进场”,其行政关系仍在原有单位,接受原单位管理,表现为在扶贫中只对本单位领导负责,易造成扶贫力量分散。该县成立“党建+扶贫”领导工作小组,由县域党政一把手挂帅实施,在源头上得到强有力的政治权威驱动。各乡(镇)和重点扶贫村相应成立“党建+扶贫”工作小组,由乡(镇)和村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并作为第一责任人,包括“第一书记”、各单位党员志愿服务队、基层党员。同时,实行扁平化管理,无论是来自县级不同单位“第一书记”、志愿服务队党员,还是行政区域内的基层党员,都统一接受该行政区域内领导小组的监督与考核。这一举措很好地解决了党的力量分散问题,形塑一致性目标和再造党的力量组织结构,释放党的“主轴”驱动力。例如压实乡(镇)和村党委书记责任,将抓党建促脱贫列入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细化乡(镇)、村书记抓精准扶贫具体任务,加强调度督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党员的评优评先依据“两票考评”,分别是村民代表的信任票、党员代表测评票,用数量化的绩效考评方式清晰展示每一个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的程度,以此促进规范性与公平性。具体要求是:一方面是带头脱贫,贫困户党员要发挥主体作用。(1)带头树立脱贫信心。带头破除“等靠要”思想,转变脱贫观念,从“要我脱贫”到“我要脱贫”,增强自我脱贫的责任感和使命感。(2)带头掌握脱贫技能技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觉主动参加相关技能培训和知识讲座活动,选择自己能力范围内可掌握的技能作为脱贫手段,实现脱贫的可能性和可持续性。(3)带头发展脱贫产业。一方面对照上级重点支持产业扶贫政策,从特色农业、光伏、电商、旅游等四类产业中,选择发展一项以上的扶贫产业,以实际行动示范并带动其他贫困户发展。另一方面是带领脱贫,其他非贫困户党员每人至少承接一个脱贫致富项目,结对帮扶一户贫困户。采取现场交流、电话交流、组织座谈等多样化形式每月至少对贫困户进行一次技术指导,加强技术问题沟通,提高贫困户的生产技术水平。每季度至少上门拜访贫困户一次,了解贫困户产业发展中的实际情况,并收集贫困户意见,确保扶贫政策有效落地,补充完善扶贫政策的漏缺。按照一村一策、一村一品等因地制宜的理念,根据不同区域内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帮助其每年发展一项成功的扶贫产业,确保其能够按时脱贫。
(二)社会动员与格局重塑
自上而下的党建和扶贫二者间的组织动员和结构再造,只是加码驱动实践路径的一个方面,对乡村治理提供了组织上的保障和引領,另外还需动员社会参与,激活社会、群众内生性力量。具体来看是将社会力量吸纳进党建和扶贫加码驱动的体制机制,利用社会力量灵活性和多功能性的特点,来增强驱动力的效能,夯实组织行动的基础,从而推动治理场域中各项事务的发展。如XW县HT村、CB村、FL村等较为典型的案例展现了党建引领下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格局重塑。(1)党组织引领与凝聚。通过选齐配强村“两委”班子,选配品德良好、办事公正、“双带”能力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增强村“两委”成员创业致富、经营管理、招商引资能力。统筹整合和运用好由上而下的项目资源,根据现实情况,采取灵活运作的分配方式与机制,在建强夯实党组织战斗堡垒基础上凝聚村庄发展的共同意识。(2)激活村庄内生动力。强调村民自治组织的自治功能,按照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方式,围绕如何发展村集体经济、管理集体收入、分享公共福利、激活村域内村民的主人翁意识等内容,营造村落共同体,构建共谋共生型价值体系。(3)吸纳市场外部力量。坚持市场主导、市场运作,以效益为中心,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引入适合村庄经济发展的龙头企业,建构“村集体经济+企业+贫困户”共赢的利益协调和分配机制,形成可持续的脱贫致富之路。此外,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与扶志、扶贫与扶智相结合”的要求,XW县创建了一个精神窗口传播平台——“新时代传习所”,其宣讲成员包括“第一书记”、村“两委”成员、帮扶干部、党员、村庄知识精英,主要是以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同时包括精准扶贫、村集体经济发展、村庄治理、乡风文明、法律知识、农技培训、医疗健康等与农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XW县巧做“新时代传习所+精神扶贫”文章,激发了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促进了乡风民风好转,坚定了干群的脱贫信心,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注入强大精神力量,成为政策宣传、农民培训及培育良好风尚、凝聚人心的活动阵地。在多单位联动、多主体支持和参与下,该县的“新时代传习所”实现所有行政村全覆盖,塑造了县域内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精神。
党建和扶贫加码驱动的路径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对党政科层组织的优化与动员,打破僵化科层体制下形式主义、张力冲突、互相推诿、模糊责任的桎梏。二是多元社会主体动员下的格局重塑,拓展强化联动式路径的广度与深度,厚植加码驱动的根基,提升党建和扶贫加码驱动优化组合下的1+1>2效能。
五、结 语
长期以来,党建和扶贫都是在各自结构框架体系内运作,即使在实践过程中出现了交集与互嵌,也只是表面上的短暂性结合,未能发挥互动机制下优化组合中所蕴藏的强大势能。通过对党建和扶贫加码驱动形态的生成逻辑、互动关系和实践路径分析,以推动治理发展的驱动力为视角,将党建和扶贫相结合视为一个整体,二者结合加码驱动,有效创新治理发展的路径,具有重要现实意义。XW县“党建+扶贫”示范模式,具体成效为:党建基础显著夯实、贫困群众实现脱贫、富民产业得到发展、村风村貌明显变好、重构治理发展路径和再造治理结构秩序。当然,作为一种非正式制度下的非常规、非正式运作,该模式也避免不了人为因素的介入和影响。譬如应对上级文件要求而软执行,亦或是利益驱使下的选择执行,都会造成党建和扶贫加码形态的结果异化问题,影响1+1>2的合力效能。长此以往,无疑将会削弱二者相结合的原初动力基础,陷入新形式主义困境而成为治理理路中的羁绊。因此,如何化解隐性异化问题所带来的不利影响,关键在于将这一形态制度化、规范化,依靠相关法律法规支撑与保障,并将其置于监督体系之内,使之从以“运动式”为主的结合转向“常态式”机制,并接受监督主体的约束规范,这也恰好契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制度功能的根本性、稳定性、全局性、长期性逻辑,也符合监督功能下的约束制衡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