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事学视角下网络诈骗大学生群体的机理研究
2020-09-22马晓曙任培培
马晓曙 任培培
摘 要:网络诈骗伴随信息化时代的推进而产生与发展,而网络诈骗的形式与内容变幻多端,防骗意识淡薄的群体极易陷入网络诈骗层出不穷的圈套,其中大学生群体是网络诈骗团伙的目标人群。所以,分析网络诈骗面对大学生群体的诈骗机理是大学生认清诈骗真相的有力途径。本文将通过叙事学的角度来研究网络诈骗的诈骗机理,通过分析诈骗内容与形式来告破诈骗背后的真相。
关键词:网络诈骗;大学生群体;叙事
网络诈骗伴随信息化时代的推进而产生与发展,而网络诈骗的形式与内容变幻多端,防骗意识淡薄的群体极易陷入网络诈骗层出不穷的圈套,其中大学生群体是网络诈骗团伙的目标人群。网络诈骗内容的叙事升级都因有着不断更新换代的“讲故事”技巧而屡获成功。这種现象的背后,不难发现容易受骗的大学生群体在网络诈骗分子创造的“拟态环境”中难以辨别真伪,从而陷入网络诈骗的窠臼。如果将网络诈骗比作文本进行研究,不难发现诈骗内容都有着其独特的“讲故事”技巧,作为诈骗者的叙事如果围绕“造梦机制”来思考会是值得挖掘的研究视角。所以此次研究从叙事学的角度对网络诈骗中设计的叙事元素进行分析,找到被故事化了的网络诈骗模式的诈骗机理,从而帮助极易受骗的大学生群体,认清诈骗机理与本质,最终逃离诈骗的“话语场”。
一、网络诈骗故事之“第一人称叙事”
经典的叙事学理论中有对“叙事视角”的分类。通过第一人称而存在的“内视角”,第三人称讲述的“外视角”和站在其他角度的“全知视角”。无论网络诈骗选择的陈述视角是什么,其目的都是为了实现最终的移情效果。近几年,求职类网络诈骗和微信卖茶女网络诈骗案泛滥,诈骗者通过兜售个人励志故事或成功案例吸引低龄低收入大学生群体,个人励志故事的第一人称叙事视角的选择目的是为了拉近与受骗者的距离,通过零距离的方式洗脑受害者。一个真实的校园贷案例发生在四川某高校,大二学生通过所谓的大学生创业平台认识了让他崇拜的“大哥”,源于对大哥创业事迹的感染和崇拜,大二学生几次通过创业平台转账给大哥,直到最终意识到上当受骗。更有甚之大学生群体毕业求职被骗入传销组织的案例,刚大学毕业的学子抱着毕业后初入社会的希望和憧憬投递简历,并被一家公司高薪录用,学生抱着对高薪录用的期待踏上寻找公司的征程,却不想最终落入传销组织的圈套。种种案例显示,受害者被一个个充满诱惑的诱饵吸引,被充满谎言的故事感染,并为之移情,产生悲剧式的认同。
网络诈骗是对语言运用的一种方式,一旦为“说话”这种主体行为营造一种场域(在这里所说的营造场域是强调的节目对语言的利用和包装),变为一种主体之间传输式的思想洗礼的话,那么所形成的话语场就如同一个大的影院,听众也如观影一般,浸润在说话者的语言艺术里“做梦”。说话者对聆听者产生了一种强大的语言磁场,通过组织语言的顺序,运用语言的技巧,以及收集为话语主体而申辩的证据,来使聆听者信服,如同观众在影院观影过程中,被影片吸引并为之产生移情的效果一样,受骗者陷入网络诈骗分子谎言圈套。
二、网络诈骗故事之“悲剧式移情”
麦茨在《想象的能指》一书中分析过发生在法国地方的电影“起哄”行为和其中的观众状态,并力图说明原活动的作用对影像认同作用的促进,这也同样适用于研究网络诈骗对受骗者的影响。“起哄”行为中,具有半清醒自我意识的观众,利用强大的起哄行为阻止了真正幻觉的深入,起哄的人凭借自我的清醒意识跳出演说者的故事世界,并同时用清醒的客观独立的主体身份唤醒了那些为故事移情的人。与此同时,清醒者与被唤醒者的比例迅速发生变化,沉醉在故事中的状态被取代,起哄的行为导致了观众对故事的逃离,从类似于梦一样的故事中醒来,由此便产生了“被话语者感染移情”和“逃离叙事场”两种情况。
“在语言与思维的关系问题上,拉康的观点是独特的,语言既不是思维的延伸,也不是思维的表达工具,相反语言对思维有一种支配作用。”网络诈骗就像造梦一样,受骗者容易被诈骗者的故事打动,当故事讲述到悲剧性的遭遇时,受骗者被带入绝望的状态,重温了与之相关的不愉快记忆。网络婚姻诈骗案正是利用了受骗者的这一心理,曾火遍微博的欣欣案正是运用受骗男子对组建幸福家庭谎言的贪恋而日益发酵,从最初的购买苹果手机到奢侈品网贷最终到房贷无法偿还,婚姻诈骗的阴谋伴随着日常开销的增长而告破。诈骗者为受骗者编织了婚姻幸福的美好梦境,并通过编造自己的遭遇获得受骗者同情,看似两个都为爱而建立家庭的人殊不知是一场欺骗。诸如此类的“杀猪盘”数不胜数,诈骗者大都通过社交软件以一种情感需求者的形象出现在受害者面前,通过长时间的陪伴和情感交流逐渐让受骗者对自己产生情感依恋,一段时间过后将自己真正的目的和盘托出,受骗者被感情迷惑便自然而然接受谎言。诈骗者自身的遭遇以创伤和制造创伤的原初场景的方式被再现,受骗者接受了一次创伤的认同,认同创伤成了医治创伤的最好工具。这就意味着,把与自己有着相同创伤的人纳入了自我想象的范围,受骗者和诈骗者故事之中那个受挫的形象的碰撞,让受骗者感觉世界本来就是这个样子,受伤的不只有我一个的感叹,“这种自我哀叹在一种集体空间(电影院、评论或者其他公共空间)里变成一种非自我的哀叹,进而把原本属于个人的情结变成了一种社会性的意识。”所以受骗者对诈骗者的认同感产生,当故事讲述到煽情的部分时,受骗者感同身受,如同被诈骗者施了魔法一般,陷入网络诈骗的梦境。
三、逃离网络诈骗“话语场”
在网络诈骗诸多案例中,大学生群体落入网络诈骗圈套的不在少数。因为大脑对外界“侵袭”的抵抗力或许和认知网的数量有关。简单地说,就是这个人的年龄、教育 、阅历怎么样。对一个较为年轻且受教育程度更低的大脑来说,与记忆中的储存信息相比,新进信息会占据更大比重。当可供利用的个人积累太少时,人更容易受信息驱使,对即时环境做出情绪化反应。相反,拥有丰富认知网的人可以依据过往经验来平衡掉本能冲动。大学生群体极易陷入网络诈骗的圈套在于诈骗话语场的魔力,而颠覆“诈骗话语场”从而实现梦境逃离才是拯救清醒意识的必经之路。
大学生群体受骗的根源在于法制观念淡薄、辨别能力不强、存在不劳而获心理。面对网络诈骗,应该通过教育来引导大学生群体了解网络诈骗的本质,网络诈骗的话语场毕竟不是真正的梦境,可以通过对网络诈骗机理的研究提高大学生警惕性、增强辨别力,让大学生意识到网络诈骗本身像是洗脑一般,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跟风不洗脑,保持自我意识清醒,时刻警醒网络诈骗圈套,便能够积极防范网络诈骗的陷阱。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9年山东华宇工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长环境对德州市大学生网贷消费行为的影响(项目编号:2019RW08)。】
(作者简介:马晓曙,硕士研究生,山东华宇工学院助教;任培培,硕士研究生,山东华宇工学院助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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