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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东农牧区相对贫困的成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以M县J村为例

2020-09-21张雁军

西藏研究 2020年3期
关键词:农牧区农牧民西藏

张雁军

(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当代西藏研究所,西藏拉萨850000)

作为集中连片特困民族地区的典型,西藏的贫困问题历来都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经济概念。从某种程度上说,西藏的扶贫工作关系着“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战略思想的实施。纵观西藏30多年的扶贫工作历程,减贫工作取得了极大的成就。2020年1月在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自治区主席齐扎拉宣布:“19个贫困县(区)摘帽、1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绝对贫困基本得到消除,整体攻坚即将取得全胜!”2020年西藏将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此同时,鉴于西藏自然环境、社会文化的特殊性,西藏的扶贫工作依然存在着诸多挑战,相对贫困原因复杂、脱贫成果巩固难度较大的现状并没有从根本上转变。自精准扶贫战略实施以来,学界在探讨西藏农牧区致贫原因时,多从自然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历史背景、经济发展状况以及人力资本等方面进行解释,侧重于研究绝对贫困原因。而从政府层面看,在相关的调查统计中对于致贫原因大体上可以总结为因学、因病、缺技术、缺劳动力、缺资金等几个方面。自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的扶贫工作就成为党在新时期践行治藏方略的重要内容。精准扶贫的前提在于精准识别,而精准识别的根本在于要深入剖析致贫原因,不仅要准确把握绝对贫困成因,更为重要的是探讨相对贫困的成因,准确把握致贫原因对于深入开展西藏农牧区的扶贫工作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指导价值。

一、当前西藏农牧区绝对贫困成因研究概述

贫困,并不是一个容易界定的概念。当前学界对于贫困的界定,大体可以分为四类:1.收入贫困,如美国学者劳埃德·雷诺兹(Lloyd Reynolds)认为,“贫困就是没有足够的收入来支持基本的生活水平”[1];2.能力贫困,如哈特利·迪安认为,“贫困即缺乏达到最低生活水准的能力”[2];3.社会学在研究机会剥夺时发现贫困与“剥夺”有关,即贫困是个人或者群体遭受到社会排斥或者社会剥夺导致的结果[3],这是贫困概念的机会剥夺理论;4.有研究从社会阶层以及社会地位来界定贫困,认为“穷人经常被视为‘下层阶级’,他们的生活大部分处在贫困状态”。由此可见,学术界对于贫困的界定并没有统一的意见。事实上,贫困必然是特定人或者人群在特定时间、地点的贫困,任何关于贫困的界定都需要考虑“人或者人群”的特殊性。对于西藏农牧区贫困地区而言,贫困并不仅仅是一个收入概念或者是能力概念,还应该从总体上考虑人群、地区、时期、文化、政治等各方面的因素。只有从总体上把握了西藏农牧区“贫困”概念的多维视角,才有可能准确分析农牧区致贫的深层次原因。

(一)学界对西藏农牧区致贫原因的分析

目前关于西藏农牧区乃至西藏贫困的致贫原因,学界进行系统研究并公开发表的成果并不多,我们以“西藏农牧区”“致贫”为主题,在中国知网上进行搜索,发现从2005年到2018年8月为止,只有32篇相关研究文献(1)检索日期为2018年8月12日。,且多数研究主题集中于西藏农牧区贫困问题现状以及脱贫策略等方面,而对于农牧区贫困原因的探讨却十分少见,似乎西藏农牧区贫困地区的致贫原因不言而喻,众所周知。

从仅有的关于西藏农牧区致贫原因的研究来看,研究者多从农牧区所处的自然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收入方式以及人力资本等方面探讨。

1.从自然环境方面来看,研究者认为西藏农牧区多处于自然环境恶劣的区域,这里生态环境脆弱,且为自然灾害多发区,严重影响了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致使农牧民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4]。也有研究者认为,恶劣的自然地理条件是西藏农牧区整体落后的基础,且由于受地理因素限制,远离城市环境,农牧区的发展处于一个相对封闭的状态[5]43—46。笔者认为,自然环境的恶劣或者是生态的脆弱是西藏农牧区贫困的客观原因,但并不是致贫的主要原因。从目前国家以及西藏自治区对农牧区的相关补贴政策来看,这些补贴基本可以弥补农牧民因自然灾害而遭受的损失。如,在藏东农牧区因自然灾害或者其他非人为原因而致死的牛,每头可以通过保险获得4200元的补贴,同时对于因自然灾害而造成的庄稼被毁、房屋受损等都有相应的保险政策。

2.从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来看,由于农牧区所处地理位置大多较为偏僻,相对于城镇而言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是致贫的一个客观原因。有研究者将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称之为起点落后,认为完善的农牧区基础设施是农牧业生产顺利进行的必然条件,对提高农牧业生产率和促进农牧业经济增长有显著的贡献[5]43—46。笔者认为,基础设施的落后并不是一个关键的致贫原因,事实上,仅2010年一年西藏自治区就安排42.25亿元资金用于推动农牧区基础设施“六配套”建设。西藏农牧区基础设施的建设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的过程,很难在短时间内完成,关键的问题在于要将农牧区现有基础设施使用好、管理好、维护好,而这就涉及到了广大农牧民对于基础设施的管理态度以及生活方式问题。

3.从收入方式看,传统的农牧民收入来源主要集中在种植业、畜牧业以及转移性和财政性收入。传统的收入方式多以实物形式为主,而现金收入比例很小。当然在一些林下资源较为丰富,或者生长中草药(如贝母、虫草)的农牧区,现金收入会有极大的提升。有研究者认为,由于限制开发区与禁止开发区面积过高,这可能切断农牧民的传统收入来源[4]。笔者认为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必须坚守生态红线,近年来,随着党和国家对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不断重视,西藏作为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绿色发展已经成为共识,尽管环境保护的相关政策对于农牧民收入可能有一定的影响,但是从长远来看,利大于弊。如,在禁止放牧的一些牧区,国家不仅仅为牧民提供了一定的草场补贴,为农牧民提供了可观的现金收入,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解放了人力资源。如何使用好国家补贴以及释放人力资源潜能是一个关键问题。

4.人力资本缺乏,也被称为能力贫困,人力资本的核心是教育事业的发展。在探讨西藏农牧区致贫原因时,有研究者认为农牧区教育事业发展的滞后严重影响了农牧区人类资本的质和量,同时农牧区难以留住人才也是原因之一[4]。另外,由于恶劣的自然条件、不良的生活习惯和公共卫生条件有限,也导致农牧区人力资本不足[6]328—336。由于西藏教育底子薄加之自然社会环境等因素,教育发展滞后导致的人力资本缺乏,对西藏的整体经济社会发展有着一定的制约。但教育发展滞后并没有影响西藏教育为农牧区培养人力资本及储备工作。关于西藏的教育问题,我们必须要明确的是,和平解放以前,西藏没有一所现代意义上的学校,适龄儿童入学率不到2%。在和平解放之后,党和国家以及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教育十分重视,到2003年西藏“普六”任务全面完成,2011年全面完成了“普九”和“扫盲”任务。从2000年到2014年,15年来西藏的教育投入增加了近18倍(2014年为135亿元)。我们认为在近70年的发展中,西藏的教育(尤其是基础教育)为西藏农牧区储备了一定的人力资本,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牧区人力资本缺乏的状况。所以当前农牧区脱贫的“能力贫困”问题,主要不是人力资本缺乏的问题,而是如何在现有人力资本条件下去激发并释放其潜能的问题。

(二)政府调查统计中的致贫原因

目前,在西藏自治区各级政府部门关于贫困统计的相关数据中,关于致贫原因基本为:因学、因病、缺技术、缺劳动力、缺资金等。从政策层面看,这种致贫原因的分析可以简单、明了地说明一个家庭的现实需求,可以直接通过精准扶贫相关政策给予帮扶。但是这种统计很难解释致贫的内在原因,同时更为重要的是这种致贫原因分析可能会掩盖西藏农牧区自然地理环境、教育均衡以及思想意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比如因学致贫很容易让人认为农牧区贫困户是因为子女上学才导致贫困,然而这与现实并不相符。事实上,为促进西藏教育的发展,早在20世纪80年代,西藏城镇子女就免除了义务教育学杂费,并实施“三包”政策。2001年开始农牧区子女开始享受这一政策,到2011年西藏开始实施小学到高中阶段的15年免费教育。之所以会存在因学致贫一说,主要是因为农牧区自然地理位置较为偏僻,寄宿制条件下的农牧区子女会有较多的额外支出,如服装费、通讯费以及日常的开支等。

从政策实施的角度看,对贫困家庭进行总结性致贫原因分析有助于精准扶贫政策的顺利实施,但同时也忽略了更为深层次的内在原因。

二、西藏藏东农牧区相对贫困成因的深层次分析

为了进一步探讨西藏农牧区相对贫困成因,笔者以藏东农牧区一个典型半农半牧村庄为案例,在田野调查的基础上对农牧区相对贫困的成因进行了分析。调研时间为2018年4—5月,调研地点为藏东农牧区J村。J村,海拔3400米,下辖5个自然村。现有135户,总人口938人,人均年收入3200元。J村民宗教信仰为藏传佛教中的萨迦派、宁玛派及格鲁派。当前J村共有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40户,257人。在走村入户实地调查获取资料的基础上,通过问卷调查与半结构式访谈相结合的方法对J村,特别是40户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致贫原因进行了具体调查。笔者将结合田野调查结果对农牧区贫困家庭致贫原因进行深入分析。

(一)自然地理条件造成的村组结构松散

处于西藏农牧区的行政村,往往地理位置较为偏僻,自然环境恶劣,生态脆弱。加之从封建农奴制社会进入现代社会只有几十年的历史,所以农牧区的行政村往往包含了多个自然村,而多个自然村又根据地理位置或者水源地分为多个“双联户”。以我们调查的J村为例,该行政村共有5个自然村,14个“双联户”。在调研中发现,这些自然村主要是以明确的自然地理边界进行划分,自然村之间有着明确的边界。同时,在5个自然村内,各个自然村又根据水源地被划分为14个双联户,自然村之间最远的距离达到17公里,双联户之间最远的距离达到21公里。这种行政村划分方式,从短时期看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它延续了农牧民传统的生活交往方式,有利于维护行政村的有效管理与运作。然而,自然地理条件造成的松散村组结构,在一定程度上深刻影响了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

1.村组结构的庞杂与松散,必然造成行政村行政人员的繁冗。我们调查的J村中,目前村“两委”共有8人,村监督委员会共有5人,15位组长(自然村),14位双联户户长。同时,由于在选举过程中要考虑每个自然村的实际利益,所以村“两委”成员来自5个自然村。显而易见,这种由于村组结构松散造成的村干部繁多现象,对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并没有促进作用,反而会造成不同组属的村干部因考虑自己所在自然村的实际利益而导致对集体经济发展不利的影响。

2.自然地理条件造成的松散村组结构,导致了自然村以及双联户之间有着明确的心理边界。这些心理边界导致了不同自然村的村民有着不同的认知模式以及行为方式。由自然边界导致的心理边界反映在行为方式上,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各自然村乃至双联户之间的互助行为极少。每个自然村的村民只认同自己所属的自然村,日常的社会交往、社会交换很少发生在自然村之外。据J村村委会的人介绍,村内集体活动很难开展,一是因为组域距离导致的村民难以集中,二是各自然村之间因达不成共识而在集体活动上常常会争吵不休。在访谈中,J村村长告诉我们:

因为洪水将其中一个组的自来水水管冲毁,村委会召集五个组的组长协商修理,但是其中有两个组的组长明确表示不会帮忙。几乎每次集体劳动都会因为一些分工问题产生矛盾,且常常是由组长带头与村委会对着干。

3.自然地理环境造成的村组结构分散也导致村内在开展集体事务时追求“平均主义”的倾向化严重。在我们的调查中,乡有关部门曾向村委会布置一项任务,即从J村4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筛选出10户最贫困户以备开展后续工作。按照村内惯例,村委会制定并实施了从5个自然组中各选出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工作方案。表面上看,村委会执行了“平均主义”策略,代表了公平平均,而实际上,这种做法既不公平,又打击了部分村民的生产生活积极性,不利于村内和谐及村集体利益的实现。以此事为例,每个组推选的2户贫困户只能代表组内最贫困,但由于各组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家庭收入水平均存在一定差异,这就造成不是全村范围内排名前10的最贫困户而是因为各组平均分配名额的规则进入了10户人员名单,而其他组更加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却被排除在外的现象。这类例子在J村开展村集体事务特别是涉及村内资源利益分配时屡见不鲜。

4.村组结构的松散导致了资源的分散。由于村组结构的松散,J村很难有效集中资源办“大事”。事实上,上级相关部门每年给J村的各种生产资料以及物资非常多,但是这些物资一旦到了J村,首先是分给5个自然村,然后自然村再根据一定的标准分给14个双联户,这种资源分配方法对J村的集体经济具有极大的影响。同时,村组结构的松散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人心的不齐。在访谈中,J村某村干部对笔者说:

各组(自然村)之间只顾着自己组内的事情,组长也不好管,很多组长认为村里的事情就是集体的事情,集体的事情就是国家的事情,国家的事情就应该用钱来雇他们做。尤其年轻人,他们只知道钱,只知道自己的事情。

事实上,这已经不仅仅是资源分散的问题,同时也包含了村干部的集体观念问题。从客观原因上来看,村组结构的松散在某种程度上对于村干部思想观念也是有影响的。同时村组结构的边界导致了他们眼界的局限性,进而使他们的思想出现局限。

(二)家庭住房使用周期短造成的经济压力

在西藏农牧区,尤其是在藏东地区,传统的农牧民住房一般为土木结构。这种住房是符合当地取材条件的,但是这种结构的住房在自然环境较为恶劣的地区并不一定是最好的选择。在我们的调查中,J村的40个建档立卡户中,4户刚刚建完房子,5户准备建房,12户是中度危房。由于J村的5个自然村都处于地势不平坦区域,加之夏季雨水较多,土木结构的房子在这种环境中极容易受损。在笔者调查期间遇到正在建房的贫困户格某,据他介绍由于自己房子的地基较低,每年夏季房屋地基(用当地的黏土与砂石夯砌而成)都会被水淹没好几次,他现在的房子因为去年发洪水已经倒塌,而这座房子只使用了6年。现在建房子需要花8万左右,不包括装修,而他已经倒塌的房子共花掉了6万多元。同时,调查中发现,J村村民对于房子的装修极为讲究,只要是有条件就会完全按照藏式房子样式装修,这种传统的装修方式对于家具、屋内外壁画都有较高的要求,且人工费很高。

调查发现,J村农牧民住房的平均寿命为21.4年,按照现在的物价以及人力资源计算,每座房子的建设成本为12万元左右(包括装修)。也就是说在J村,每代人大约要经历2—3次建房,对于J村农牧民来说频繁建造住房带来的经济压力非常大,可能伴随他们一生。

(三)有限人口流动制约了家庭经济收入的增加

人口的流动,特别是乡村富余劳动力涌入城市务工、经商,对于一个普通农牧区家庭经济收入的增加无疑具有重要作用。近些年来,由于党和政府在西藏大力落实并完善教育政策、就业创业政策、异地扶贫搬迁政策以及司法保障机制等相关内容,村民外出的机会和渠道增多,村民对于“外界”的认识也更加趋于全面立体,更多的乡村人期望城市生活,从乡村到城市、从小城市到大城市的人口社会流动趋势明显增强。调查发现,近年来J村在拉萨、林芝、阿里等地经商、务工的人员比例逐渐提高,甚至有些村民还在外地形成了类似于“同乡会”的“朋友圈”,达到了一定规模。在访谈中,据J村村民扎某讲:

他在林芝打工这几年,与同在林芝地区学习、打工、经商的J村村民们都有过不同程度的接触,对他们家庭生活、个人发展近况都比较了解。

但同时,由于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深层次因素的影响,J村村民对于本民族地区即西藏地区的认同感非常强烈,在调查中,村民外出到国内其他省份城市工作和生活的意愿非常低,村内省际人口流动现象微乎其微。同时,受家庭观念、劳动方式等因素影响,许多家庭不愿意让家中年轻劳动力(即使是富余劳动力)去城市谋生,希望他们留在身边作为帮手或主劳力分担家庭劳动任务,这就形成了“有限的人口流动”局面,不利于自身及民族的长久发展。在访谈中,据J村村民格某反映:

自己年仅16岁,初中毕业后便赋闲在家,虽然自己能够比较熟练地使用汉语,也有去外面“闯一闯”的意愿,但父母不愿意让她到外面打工,希望家中有这个劳动力,并且一家人能够一直团聚在一起。

此外,在调查中,九成以上的被调查对象期望子女未来能够成为国家公职人员,而期望子女未来自主创业或通过掌握专业技能谋生的比例不足一成。显然,村民对于子女的就业期望与社会就业现状存在矛盾,不符合社会就业发展总体趋势,这种就业观念也阻碍了村内年轻富余劳动力向城市流动,限制了村民的发展及家庭收入水平的提高。

(四)消费结构不合理

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党中央以及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对西藏农牧区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各项惠农政策的出台逐渐让农牧民手中有了一定的现金,西藏农牧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极大的提高,消费结构也开始走向多元化。但是由于自然环境、社会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农牧民的消费结构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1.食品消费水平过高。尽管西藏农牧民的人均消费总量在近些年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我们的调查中发现,在J村的40户建档立卡户中,年食品消费平均占家庭年消费的60.1%,同时服装消费占到了12%。仅仅是这两样生活消费比重就高达72.1%。以J村建档立卡户多某2017年家庭年消费支出为例,多某2017年各项现金收入共计25000元,其支出明细如表1所示。

由表1可知,在村民的支出中,食品消费所占比例非常高,其次是牧业投入。近年来,随着网络通信向农牧区的延伸,村民的通讯消费比例有所提高。但总体而言食品消费依然处于高水平。通过访谈得知,与过去相比,现在村民基本上都缺粮食,每家每户每年需要购买面粉、大米、清油的数量非常庞大。这种需求可能是由于日常饮食结构的变迁造成的,J村村长告诉我们:现在村民,尤其是年轻人,都喜欢吃大米、馒头等食物,并且喜欢吃炒菜。传统的糌粑越来越不受青年人的喜欢。现在青稞,只有三分之一是用来食用的,其他的都会被当做饲料用来喂猪、牛、马等。

表1:多某2017年家庭支出明细表 单位:元

饮食结构的变迁,反映的是西藏农牧区生活水平的提升,但是由于没有充分发挥自身资源的优势,这种饮食结构的变迁对于农牧民而言则意味着巨大的经济压力。如青稞这种高附加值的产品,大部分被农牧民用来作饲料。

2.由于传统宗教文化影响,西藏农牧区的消费具有明显的宗教色彩[7]。受佛教思想的影响,西藏广大农牧区的风俗、习惯以及节日等具有浓重的宗教色彩。在访谈中得知,J村的食品、衣服等基本消费支出具有一定的时间特点,即该类消费往往集中于藏历新年、传统宗教节日前后。在调查中发现,宗教对于J村村民吃、穿、住、用、行等消费过程的各个环节都有着深刻的影响。如,在饮食方面,绝大多数村民不食用鱼、驴等肉类;在穿着方面,绝大多数村民偏好深色、红色等保守型的服装,年轻人则多喜欢穿品牌运动服;从居住条件来看,绝大多数村民的房子都会在屋内外画上与宗教相关的壁画;从家庭用品来看,在笔者的调查中发现,几乎每个家庭都有一个传统的用于装饰的灶台,其造价大约在3000元左右。同时,在调查中发现,J村家庭条件较好的村民,都会购买金银首饰,同时绝大多数村民会为寺庙提供捐助(2)在调查中发现,J村村民以及附近的村民曾经为一座寺庙的建设捐过50元到几千元不等的捐款。。这些直接或者间接受宗教影响的消费行为,对于J村村民的消费结构有着很大的影响。

3.青少年炫耀性、攀比性消费呈现上升趋势。作为人类社会中的一个普遍现象,在社会生活中几乎所有的家庭或者个人都会有炫耀性消费行为[8]。具体到西藏农牧区而言,尽管这种炫耀性消费相对而言是低层次的,但是在生活水平较低、物质较为匮乏的农牧区,这种消费就显得非常突出,具有明显的不合理之处。

以J村为例,通过实地调研发现,炫耀性消费的主要群体为青少年,尤其是那些长年在外打工的青少年群体。从炫耀性消费领域来看,主要集中在吃、用、行三个方面。首先是“吃”,这里所说的吃,并不是狭义的吃饭,同时也包括了日常的烟酒副食等消费。对于J村的村民而言,尤其对那些在外打工的青少年而言,返乡过节成为了展示成功的最好机会,他们往往会选择价格在20元以上的香烟,以此来凸显自己的社会地位。同时,在调查中J村党支部书记说:

现在的年轻人,都喜欢买贵的香烟,村里的年轻村医,其实每个月只有1000元,但是吸的烟是25元一包的,另外很多青年都喜欢喝啤酒,尤其是在冬季农闲时,很多青年人都会聚集在村里的小卖铺,打台球,喝啤酒,有的还涉及一些赌博行为。

其次是“用”,在这方面,主要体现在手机的选择上。由于现代通信技术的普及,在J村手机已经成为人们必不可少的日常通讯工具。对于J村村民而言,手机的普及方便了村民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同时也开阔了村民的眼界。但是对于手机本身的消费却存在明显的不理性以及炫耀性。在调查中发现,J村村民的手机消费有明显的年龄差异,青少年群体使用的手机一般为中高端品牌,价格为2000—3000元不等,均价在2500元,而中老年使用的手机一般为低端品牌,价格为500—1000元不等,均价在700元左右。

再次是“行”。 在J村,由于地理位置较为偏僻,交通极其不方便,摩托车成了村民尤其是青年人最为喜爱的出行工具。对于J村村民来说,为摩托车贴各种logo、安装价值不菲的音响成为了凸显社会地位的重要手段之一(3)据J村唯一的修理摩托车的店主说,摩托车logo的价格在10—30元,音响的价格在100—300之间。。同时,很多年轻人在家里没有摩托车的情况下,会出现攀比心理:

J村村干部加某,由于家中没有摩托车,每次其儿子出行都让他去借摩托车,否则就不听从父母的安排出行。对此,加某说,自己的儿子没有摩托车,会不好意思。

(五)宗教观念对社会发展的负面影响

对西藏社会发展研究的探讨,需要考虑西藏历史上形成的藏传佛教对西藏经济社会、群体文化、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影响,同时更要关注占西藏人口92%的藏族同胞中大部分依然信仰藏传佛教这一现实[9]。当前,在西藏致贫原因的相关研究中,很少有研究者探讨宗教在西藏农牧区致贫原因中的负面作用。通过探讨藏传佛教的文化属性,并结合实地调查的结果,笔者就藏传佛教对西藏农牧区社会发展的负面影响进行了阐释。

1.宗教作为一种文化对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负面影响。扶贫必然是针对一定的社会经济背景而言的,即扶贫与发展密切相关,从某种程度上而言,扶贫就是要缩小发展的区域差距。而不同区域所秉承的文化属性不同,对发展也会造成截然不同的影响。亨廷顿认为,文化是指一个社会中的价值观、态度、信念、取向以及人们普遍持有的见解[10]。马克斯·韦伯认为,文化的价值观属性对社会发展、政治运行和经济行为有着重要的影响[11]。例如,亨廷顿和哈里森研究发现,由于日本和东亚四小龙受儒家思想影响,注重勤奋工作、注重教育的价值观,都走上了发展的道路,而改革开放后的中国,也正是因此而快速发展。对于西藏而言,作为文化系统的藏传佛教对社会发展的影响最为深远。亨廷顿等人对亚洲文化价值观和社会发展的关系研究,揭示了十种动态文化和静态文化价值观。结合动态与静态文化价值观,可以大体上梳理出藏传佛教所秉承的静态文化价值观属性及其对社会发展的负面影响。

(1)动态文化强调的是未来时间观念取向,而静态文化强调的是过去和现在时间观念取向。从时间取向观念而言,藏传佛教无疑属于静态文化,即强调现在与过去,并以此来预测未来。例如,在我们的调查中发现,“活在当下”对于J村村民非常重要。

在一个小商店遇到3个正在喝酒的村民,他们很热情地邀请我们一起喝酒,地上已经有近10个空着的啤酒瓶了。我们不喝,其中一个村民对我们说:一起喝嘛,今天不喝,谁知道明天会怎么样?也许明天就没有了(去世)。

这种对于“当下”的极度消费,不仅反映了藏传佛教对于普通人时间观念的影响,更可能反映了村民对于未来的“不确定”,因为一切都有着严格的“因果”,所以村民对于未来的追求,以及对于未来的“不确定”就可能被宗教所安排。

(2)就幸福的定义而言,动态文化强调的是工作与成就,而静态文化强调的是现状与安排。在动态文化背景下,个体通过勤奋工作、创造价值,不仅能够得到物质上的奖励,更为重要的是包括了自尊以及社会地位等精神上的满足。但是这些内容在静态文化中就显得并不那么重要了。因为藏传佛教中规定“五戒十善”,大部分藏族群众相信因果要报,为了来世的“幸福”,安于现状,并对宗教对于自己“来世”的安排充满了信心,这种静态的幸福观念严重影响了藏族群众对于自我提升的要求,进而对于整个社会的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

(3)动态文化强调的是节俭与投资,而静态文化中强调的是平均主义。作为文化价值观的藏传佛教在西藏传统文化中占据着重要位置,其对道德、法律、文学、社会心理以及思维方式都有着决定性的影响。但就文化属性而言,藏传佛教依然属于静态文化,其对“当下”的强调,以及对“未来”的安排都影响藏族群众在节俭与投资上的行为,比如上文所说的消费行为。同时由于藏传佛教强调“普度众生”理念,这可能间接影响了人们对于集体行为的感知,即要求绝对的平均。在调查中,J村党支部书记告诉我们:

为了大家都满意,一般情况下村里的集体工作会采取每个组出同样的劳动力来解决。同时,如果需要按照程序来处理的话,就需要按照组或者人来进行抽签。

但由于绝对的“公平”事实上很难做到,经常会因为村民的集体劳动分工问题产生不同程度的矛盾。在我们的调查中,刚好遇见了J村正在修桥,其中J村A组组长认为村委会分配任务不公平,给他们组分配的任务太多。所以组长带头不配合,不按照村委会的要求完成任务。

同时,J村村民并不注重投资,尤其是再生产性投资。事实上,随着国家对西藏扶贫力度的不断强化,J村村民的现金收入逐年提高,但是这些现金收入往往被用来当下消费,很少会有村民从未来发展的角度考虑投资问题。

(4)动态文化重视教育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而静态文化则重视社会精英对社会发展的影响。藏传佛教在1300多年的发展中,已经形成了完整的哲学体系,对于西藏广大信教群众有着不可低估的影响。解放前,宗教寺院是西藏教育的重要机构和文化中转站,而宗教教育的代言人僧人因其所处的社会地位,在社会发展过程扮演着指导者的角色,这一种影响现在依然有着一定的市场。

在笔者的调查中发现,J村有正式持证僧人11人、编外僧人18人、尼僧56人,占全村总人口的9.06%。同时,调查发现部分家庭会有意不让学龄阶段儿童上学,而是选择去寺庙出家为僧。同时,在J村,僧人对于社会发展的影响非常大,包括村民的农事安排、家庭决策,等等。由此可见,即使是在目前,农牧区宗教、寺院乃至僧人依然被农牧民当作是“社会精英势力”,这种认识严重阻碍了教育,尤其是基础教育在农牧区的发展。

2.宗教作为服务体系对日常生活的负面干涉。就目前西藏农牧区的日常生活而言,宗教有着极大的影响力,而这与提倡新农村建设以及转变传统落后生活方式是相悖的。通过调查发现,目前农牧民依然保持着较为传统的生活方式,如居住格局、饮食结构、卫生习惯等,这种生活方式严重限制了农牧区乡村精神面貌的提升。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宗教在西藏农牧区依然承担着重要的社会服务体系功能。

(1)作为社会服务体系的宗教对农牧民生与死的安排。出生与死亡是人一生中最为主要的两个时刻,而在当前农牧区,尤其是交通条件较差的地区,出生与死亡大多由宗教来安排。当然,这与传统信仰有关,但是不能否认的是其带来的负面影响,即宗教掌管着人的生与死。这种信念对于个体的发展乃至社会的发展有着极为负面的影响。在我们的调查中,J村2016—2017年5月共有新生儿12人,其中在医院分娩的只有3人。即使是在医院分娩,一般新生儿出生不久(一般为30天)都会邀请僧人到家中或者是带着小孩去寺院念经祈福。同时,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一般都会请僧人为孩子起名字。我们认为宗教对于个体出生乃至死亡的卷入,必然会在个体的发展中起到负面影响,如相信“因果”“轮回”“命运”等。

(2)作为社会服务体系的宗教对农牧民就医行为的影响。藏传佛教曾经在西藏的历史上充当着(包含教育、医疗、文化等内容在内的)最为主要的社会服务机构。在调查中发现藏传佛教的这种功能在当前的农牧区依然有着较大的市场。当J村村民身体不舒服时,很多时候不是去医院或者找村医,而是最先去请僧人到家里念经驱邪。 J村村干部加某,其妻子在2017年8月份采松茸时不慎摔倒,导致腿部受伤,行动不便。加某没有第一时间去医院或者找村医,而是花费100元请2名僧人来家中念经。后来由于病情不见好转才到医院去检查,结果因为时间拖的较长,花费了近3000元才勉强治愈。

同样,J村村民大多相信“命运”,当村民身体不舒服或者有一些小问题时,他们往往会找僧人或者是村里会“算命”的人去算命。调查发现,J村某村干部阿某在村民眼中就是会“算命”的人,由于其会“算命”,阿某在J村中有着较高的威信。

(3)作为社会服务体系的宗教对农牧民日常出行的安排。在西藏的农牧区,尤其是地理位置较为偏僻的农牧区,受交通条件的限制,日常出行是一件费时费力的大事。尤其是对于那些在外打工的青年人,他们的出行就显得尤为重要。笔者调查中发现,大多数J村在外打工、经商的村民,藏历年之后离家出门时,都会找僧人帮助念经祈福,帮他们算出门的具体时间(哪天,甚至包括什么时辰)。不可否认,宗教的这种安排对于出远门的青年人而言,可以有效降低他们离家的焦虑感,但是通过宗教来达成这种目的,可能对青年人的工作与生活产生不良影响,如将宗教的相关信念带入到日常生活与工作中。

总之,宗教作为社会服务体系对于西藏农牧区的影响是广泛的,尽管宗教在某些方面有着其存在的合理性,但是从其对个体生活的干涉来看,其对个体发展的负面影响是较为突出的。由于宗教对农牧民生活的干涉是全面的,且干涉的方式多为 “直接安排”,以超自然力量的形式出现的宗教,其取代了农牧民的自身对日常生活的自我安排,这可能使农牧民自我控制感丧失。而这与现代社会倡导的个体能力、自我提升以及勤奋工作等理念是相悖的,对农牧民而言可能阻碍他们个体的发展。

3.宗教世界观对社会变迁的阻碍。任何宗教都具有着神圣不可侵犯性,藏传佛教同样也具有静态永恒性。这种静态文化属性,使藏传佛教在其教义上也具有了永恒性,从而使其不能随着社会变革的步伐而做出相应的改变。从宗教的发展历史来看,每一种宗教为了证明自己代表的是正义、是真理,往往都会通过对其他宗教、文化以及科学的贬低来达成自己的目的。藏传佛教也不例外,其主要表现在,信徒会按照自己所信仰的教派来严格安排自己的生活,并在教派发生矛盾时,不惜代价维护自己信仰的教派。同时,藏传佛教常常以一种消极避世的态度来看待人生,以超自然的虚幻许诺来笼络群众,在客观上造成民众放弃实现个人幸福的权利。

三、结论与建议

习近平指出:“打赢脱贫攻坚战,绝非朝夕之功,不是轻轻松松冲一冲就能解决的”。对脱贫“要设定时间表,实现有序退出,既要防止拖延病,又要防止急躁症”。同时,强调2020年脱贫攻坚目标实现后,中国将全面消除绝对贫困现象,但并不意味着扶贫任务的结束,解决相对贫困问题依然是我们面临的重大挑战。对于西藏,尤其是西藏广大的农牧区,相对贫困问题是扶贫工作中的关键核心问题[6]328—336。近年来随着党中央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在扶贫工作中不断加大力度,在2020年实现脱贫任务已不再是难事。然而要解决西藏农牧区的相对贫困,就需要制定与之相对的长期有效的扶贫政策,而这种政策的制定就需要建立在对农牧区致贫原因的深层次分析基础之上。

(一)调查结果

1.自然地理环境造成的村组结构松散。由于自然地理环境的影响,农牧区多以明显的自然边界或者是水源地分为多个自然村,造成村组结构庞杂与松散,其导致的结果为:行政村行政人员的繁冗;自然村以及双联户之间有着明确的心理边界;在开展村集体事务特别是分配村集体资源利益时“平均主义”倾向化严重;资源分散难以聚合力量“办大事”。

2.家庭住房使用周期短造成的经济压力。由于农牧民的住房依然是按照传统的方式建造,不仅成本较高,同时土木结构的房子并不适用多变的自然环境,造成了村民住房使用周期较短,频繁修建房屋,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

3.有限人口流动制约了家庭经济收入的增加。由于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家庭观念、劳动方式、就业观念等因素影响,村内人员省际人口流动现象微乎其微,同时,村内年轻富余劳动力到西藏其他地区求职谋生的人口流动规模有限,这制约了村民的发展及家庭收入水平的提高。

4.消费结构不合理。随着精准扶贫工作的深入开展,农牧民手中可支配的现金收入逐年增加,但是消费结构不合理的现象也开始凸显:食品消费水平过高,消费行为受宗教影响严重,青少年炫耀性、攀比性消费呈现上升趋势。

5.宗教观念对社会发展的负面影响。通过调查发现,宗教观念对农牧区的社会发展有着严重的负面影响,如时间观念的“活在当下”;宗教对个体未来的“安排”;强调绝对的平均主义;轻视教育在个体发展中的作用等。同时宗教作为社会服务机构对个体生活的干涉以及宗教对社会变迁的影响,都对西藏农牧区的社会发展有着严重的负面作用。

(二)政策建议

自精准扶贫战略实施以来,尤其是在脱贫攻坚战打响之后,中央和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对西藏农牧区的投入明显增加,强化了西藏农牧区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供给,完善了社会保障体系,“吃不饱、穿不暖、住不上”的绝对贫困类型已经基本上被消灭。但是,西藏农牧民的年人均收入和全国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目前西藏自治区农牧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80%。绝对贫困问题解决之后,如何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如何解决社会文化、思想观念带来的相对贫困问题依然任重道远。通过调查,农牧区居住格局、住房条件、消费行为以及宗教等因素对西藏农牧区社会经济发展具有较大的影响,以此制定相关的政策可能在今后的提升工作中具有重要意义。

1.通过新型城镇化建设,改善农牧民居住格局。西藏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是西藏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在“十三五”规划中提出,西藏的城镇化必须按照建设具有“文化、空间、生态、经济、社会”内涵的特色小城镇来统筹进行,西藏的城镇化必须创新发展模式,即建设特色小城镇。由于西藏地区面积大、居民居住分散、城市数量少等原因,西藏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模式与内地大部分地区有着极大差异。特殊的空间结构导致了西藏城镇化不适宜采用大规模布局开发,而应该以发展小城镇来协调城乡发展。从西藏农牧民的相对贫困原因来看,居住格局以及房屋条件是主要原因,而建设特色小城镇的发展思路与改善农牧民居住格局有着高度一致性。具体来看,可以按照不同农牧区的资源优势、交通优势、文化优势以及相关政策优势来建设小城镇,进而达到改变农牧民居住格局以及整合凝聚村组资源、人力、人心的目的。以J村为例,J村具有较强的资源优势(4)J村具有丰富的林下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如松茸、木耳等野生菌;野猪、黑熊、野鸡等,同时J村的特色农产品也较为丰富,尤其是元根、萝卜等,品质较高。和交通文化优势(5)从交通来看,尽管J村目前并没通柏油路,但是J村位于两个乡的中间地带,更为重要的是J村位于茶马古道的必经之地,据称历史上文成公主进藏就经过这里,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可以通过聚合J村以及邻近的R村,来推进特色小城镇建设。

2.以乡村振兴为契机,促进农牧民生活方式积极发展。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牧民的生活方式出现了明显的变迁,如消费多元化、休闲时间增多、精神文化消费要求提高等。然而在调查中发现,农牧民的生活方式依然较为传统,尤其是消费结构极为不合理。如食品消费水平过高,生产性投资基本为零,更为重要的是青少年的攀比性、炫耀性消费开始凸显。从原因来看,一方面经济社会的发展,让农牧民有了更多的可支配现金,消费能力提升;但另一方面,传统的消费观念尤其是宗教观念对农牧民的消费行为依然有着极大的影响力。政府应该以乡村振兴建设为契机,在充分考虑藏东农牧区资源丰富但生态脆弱、民族文化多元等因素的前提下,将生活方式尤其是传统的消费行为这一因素融入到乡村振兴建设之中。作为人类行为基础、认知定向、情感载体的生活方式,农牧民生活方式,尤其是家庭消费观的变迁是最基本也最为核心的社会发展指标。在乡村振兴建设过程中积极引导农牧民消费观念、消费行为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促使农牧区消费行为的整体变迁,不仅可以有效促进农牧区物质与精神文化面貌的整体提升,同时也是衔接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途径。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提高农牧民自主增收的能动性。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近些年来,在党中央的深切关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大力扶持下,西藏农牧民得到的惠农惠牧等国家财政性支付收入非常可观,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改善。但毋庸置疑,脱贫的内因即最大动力在于农牧民自身,党和国家的关怀与扶持也必须在农牧民自身发展进步的基础上才能释放出最大政策效果。然而,调查发现,绝大部分农牧民束缚在有限的村庄土地资源及琐碎的日常家庭事务上,加之家庭观念、就业观念、生产生活方式等因素影响,自主增加经济收入的意识较为淡薄、能力有限。因此,一方面,政府应该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农牧民树立起正确的家庭观念、就业观念,让农牧区富余劳动力特别是年轻劳动力走出“固守家园”的藩篱,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和社会发展现实的需要定位自己、规划自己,增强自主增加经济收入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另一方面,政府应该加强农牧民多元化业务技能培训,拓展就业创业渠道,适度对外出特别是到内地创业者给予政策扶持,健全劳工纠纷等相关司法保障,为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走出去”奠定物质基础、提供制度保障。最终,推动一部分农牧区人口流入城市经商、务工,进而提高家庭收入、改善生活质量。

4.增加农牧区公共服务投入,弱化宗教在农牧区的功能。从目前现有研究来看,宗教具有多重功能,如作为文化的宗教,可以为信众提供有效的行为规范;作为身份认同的宗教,可以为信众提供群体归属感[12];作为超自然存在的宗教,可以为信众的未来提供虚幻的确定性选择;从工具理性的角度来看,宗教在某些情境下可以为个体的自我提升提供强大的工具性支撑[13]。在人类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宗教曾经为人类社会或者个体的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撑,即使是现代社会在一些国家或者地区,宗教依然扮演着重要角色。然而这并不能掩盖宗教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负面作用。

在调查中发现,藏传佛教对西藏农牧区社会经济发展依然具有不可小觑的负面影响,同时这些影响越来越多的表现为一种“日常化”的方式。如对农牧民时间观念、未来安排以及教育观念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牧民自我发展的主观需求。更为重要的是,在当前广大的农牧区藏传佛教常常以“社会服务机构”的形式出现,以服务农牧民日常生活为由,对农牧民日常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进行干涉,如在农牧民的“生老病死”“吃穿住用行”等各个环节都有宗教的影响。从政策层面看,以乡村振兴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农牧区公共服务领域的投资,建立健全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现有公共设施的使用机制,从农牧民日常生产生活需求出发建立相应有效的公共服务机构,以取代宗教在这些领域的功能,这是防止返贫与巩固扶贫成果的重要途径。同时,在未来的解决脱贫内生动力机制的相关政策法规,将农牧民日常生活需求与执行政策挂钩,建立体系化扶贫政策帮扶机制,通过扶贫政策积极引导农牧民从观念上认识宗教功能的虚幻性,增强农牧民脱贫内生动力。

5.进一步强化教育在巩固脱贫成果中的作用,全方位提升农牧民脱贫观念。从调查研究可知,导致农牧民贫困,尤其是相对贫困,最为核心的因素是广大农牧民的观念。受自然环境、历史发展、宗教等因素的影响,农牧民思想观念依然保持着传统的状态,而这种受传统宗教文化影响的思想观念必然会反映在农牧民的日常生产生活方式之中。同时更为重要的是,思想观念的陈旧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牧民“我要脱贫”的主观意愿。从政策层面来看,政府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1)持续强化教育在解决相对贫困中的实践作用。按照“脱贫不脱政策”的要求,持续全面实施农牧民职业技术教育的指导和帮扶,鼓励农牧民参加职业技术培训,并建立相关考核制度,确保农牧民职业技术培训的成效,提高农牧民自身素质、增强自主意识和市场意识。充分发挥农牧民职业技术、基础语言能力培训在解决相对贫困问题,提升脱贫成果方面的实践意义,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长期教育培训机制,重视教育培训的长期效果。

(2)重视教育在引领思想观念转变上的作用。教育的核心作用在于改变人的思想观念与行为方式。今后西藏扶贫成果的巩固,扶贫工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离不开教育的中介作用。应针对不同的区域制定不同的教育宣讲方案,使教育宣讲有的放矢。通过教育宣讲,逐渐消除宗教对农牧民世俗生活的干涉以及对自我发展行为的约束。同时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讲、学习,取代宗教在农牧民日常生活中的精神支撑功能,促进广大农牧民在思想方面的转变,充分发挥农牧民发家致富的积极主动性,从根本上解决相对贫困。

(3)继续强化教育政策,系统推进“志智双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扶贫先扶志,扶贫先扶智”,由此可见教育对于扶贫工作具有巨大的基础性作用。当前藏东地区九年义务教育已经全面覆盖,今后政府应该在学前阶段、高中阶段以及职业技术教育上持续加大扶持力度,将教育、观念转变以及贫困视为一个具有因果联系的整体,从整体性、长期性角度综合考虑。通过长期强化教育功能,逐渐改变农牧民思想观念,消弱宗教在思想层面上的负面影响,防止贫困在代际之间的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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