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养方式对中国贫困青少年主观福祉的影响:自尊的中介效应分析
2020-09-19
(青岛科技大学,山东 青岛 266061)
引言
我国经济、社会和政治上的改革深入进行,随之产生的贫困问题引起各界关注。研究显示经济上的贫困导致物质或获得服务方面的缺乏,贫困家庭中的青少年总体福祉水平要低于普通青少年,最终这些个人生活上的困境,将会对个人心理方面的健康发展产生不良影响。国外学者的研究证明,从青少年成长与发展的角度,心理和精神方面需求的关注与满足可能会比物质方面的丰富和支持更有效。
家庭是青少年成长发展的重要场域,教养方式是青少年主观福祉的重要影响因素,积极的教养方式有助于青少年主观福祉水平提升。自尊是个体对自己所持的肯定或否定的态度,是预测主观福祉的最佳的指标之一。实际上自尊与主观福祉之间的密切关系使得一些变量(如家庭教养方式)会通过自尊的中介作用进而影响个体的主观福祉。Cheng &Furnham(2004)也认为,自尊会在社会环境与主观福祉之间起着中介作用。
一、研究假设
根据上述分析,本研究的理论框架是:
在这一理论框架中,父母教养方式会对主观福祉产生影响;自尊会对主观福祉产生影响;父母教养会通过自尊的中介作用对主观福祉产生影响。此外,本框架结构也充分考虑到了与贫困青少年主观福祉相关的性别、城乡、领取低保的年限等控制变量的作用。
本研究主要对贫困青少年的主观福祉进行研究,依据文献回顾、研究的理论框架,提出以下研究假设:
H1:父母教养方式对贫困青少年的主观福祉产生积极影响。
H2:自尊对贫困青少年主观福祉产生积极影响。
H3:自尊在教养方式影响贫困青少年主观福祉中起到中介作用。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截面研究设计,以青岛市的贫困青少年(包括城市贫困青少年和农村贫困青少年)为研究对象,运用多阶段整群抽样的方式,结合非等比随机抽样方法,进行三阶段分层整群抽样,选取了1262 个样本进行问卷调查。
本研究中主观福祉的测量由生活满意度量表(SWLS)和情感平衡量表(PANAS)组成。父母教养方式的测量参考张作记(2005)修订的EMBU-C,该问卷被广泛地应用于中国有关家庭教养方式的研究。自尊的测量参考罗森伯格的自尊量表(the Rosenberg Self-Esteem Scale),该量表是国内外常用的自尊自评量表。
本调查共发放问卷1340 份,回收问卷1280 份,回收率95.52%,其中有效问卷1262 份,有效率98.59%,符合缺失值限定在5%的问卷调查要求。本研究运用Amos22 通过结构方程模型的方法来进行检测自变量与因变量之间的预测关系。在进行结构模型分析验证时,检验假设时采用的三个指标来测量:拟合优度的卡方检验(x2)、比较拟合指数(CFI)以及近似误差均方根(RMSEA)。
三、研究发现
以父母教养方式为外生变量,以主观福祉为内生变量,以自尊为中介变量,控制居住地、低保年限、年级、性别、年龄、独生子女等控制变量,建立自尊中介作用模型,检验父母教养方式通过中介变量对主观福祉的间接影响。
1、测量模型验证
利用Amos22 对潜变量与观察变量之间的关系进行验证(CFA),建立测量模型1 和测量模型2。测量模型1 用于父母教养方式与其对应的观察变量之间的关系。结果显示,测量模型1 具有较好的适配度。其中卡方值为1821.380,p 值为0,卡方值显著,其他指标良好,CFI 值为0.904(>0.9),RMSEA值为0.075(<0.08)。测量模型2 用于验证生活满意度、积极情绪和消极情绪三个观察变量与其构成的内生潜变量之间的关系。结果显示,测量模型2 具有较好的适配度。其中x2为0.560,p 值为0,x2显著,其他指标良好,CFI 值为1(>0.9),RMSEA 值为0.055(<0.08)。
2、结构模型验证
父母教养对主观福祉具有直接作用的前提下,可以进一步检验自尊在父母教养对主观福祉影响中的中介作用。以父母教养方式为外生变量,以自尊和主观福祉为内生变量,且以自尊为中介变量建立中介作用模型。结果表明模型适配度良好(x2为3968.751,DF 为358,GFI 为0.925,CFI 为0.907,PGFI 为0.651,RMR 为0.021,RMSEA 为0.079),模型的总体解释率为66.1%。自尊中介作用模型路径系数检验结果显示,教养方式对主观福祉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β=-0.144,P<0.01),因此假设H1 不成立,自尊对主观福祉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β=0.368,P<0.001),H2 成立。教养方式对主观福祉具有显著地间接影响(β=-0.249,P<0.001;β=0.368,P<0.001),表明自尊在父母教养方式与主观福祉之间有中介作用,假设H3 成立。根据研究数据,自尊显示起到部分中介效应。
四、讨论
研究结果表明,父母教养方式对主观福祉产生负向的影响,父亲和母亲的关怀和鼓励(消极因素),让贫困青少年的主观福祉水平降低;而父亲和母亲的控制(积极因素),则让贫困青少年的主观福祉水平升高。这与文献回顾中有关影响青少年主观福祉因素的结果正好相反,说明在普通青少年群体中的主观福祉研究有关父母教养结论并不一定可以推论到贫困青少年群体中。原因可能是贫困青少年本身的物质资源相对比较缺乏,父母的关怀和鼓励可能更多的是精神层面的需求满足,在物质需求方面并不能给与他们过多的帮助。青少年正处于青春叛逆期,鼓励和说教并不一定能够起到应有的效果,可能会令青少年更多地和父母唱反调,因此呈现出父母的关怀和鼓励导致青少年的主观福祉水平降低。父母的控制和严厉管教使得贫困青少年主观福祉水平升高,可能的原因是与关怀和鼓励相比,控制和管教会更现实。有更多的机会或者时间与父母在一起,将会使贫困青少年不断反思自我,并提醒自己处于较为劣势的处境,认识自我、了解家庭的困难,激发子女个人的积极向上的情绪和情感,从而提升其主观福祉水平。
通过对自尊影响青少年主观福祉的路径分析发现,自尊对青少年主观福祉产生积极的正向影响,即高自尊的贫困青少年会产生较高水平的主观福祉,低自尊的贫困青少年会产生低水平的主观福祉。这一研究结果与大多数的研究结论相一致。研究发现父母教养方式会通过自尊的部分中介效应,进一步影响青少年的主观福祉,呈现正相关的结果。原因可能是在贫困家庭中的青少年更多感受到的是父母的言传身教,影响到了个人自尊的形成,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贫困青少年的主观福祉产生影响。
根据以上的研究发现,本研究从贫困青少年福利服务的社会工作介入角度提出改善和提升贫困青少年主观福祉水平的措施和建议。一是重视贫困家庭青少年父母教养方式方面的改善和提升。无论父亲还是母亲对孩子投入更多的理解和关心,都会提高孩子的生活满意度,会让孩子感觉幸福,所以父母在教育孩子中应遵循先理解、先关心、再要求的原则,不仅会起到好的教育效果,而且会让孩子面对生活更积极,更满意。二是重视贫困青少年以自尊为中心的坚强、乐观精神和个人品格的树立和养成,提高贫困青少年的自信、自尊等人格质量,提升贫困青少年的自信心、抗挫折能力,从而不断提升主观福祉水平。三是从社会政策层面在针对贫困青少年群体服务需要既满足物质需求,也满足主观福祉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