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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与思考

2020-09-15尹丽蓉

法制与社会 2020年25期
关键词:基层社会治理枫桥经验

关键词 “枫桥经验” 基层社会治理 矛盾纠纷化解

作者简介:尹丽蓉,石河子市党委党校。

中图分类号:D6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9.049

上世纪60年代,浙江省绍兴市诸暨枫桥的干部群众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成为我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面旗帜。[1]多年来,“枫桥经验”随着时代的变化而不断发展,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社会治安延伸至社会治理,逐渐创新发展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时代“枫桥经验”,成为中国特色基层社会治理的典范。

一、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意义

(一)新时代“枫桥经验”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和实现形式

党的群众路线是我党在长期斗争中形成的,其内容为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完整意义上的群众路线是“为了群众”和“依靠群众”二者相结合,“一切为了群众”是根本出发点,“一切依靠群众”是基本方法,只强调“为了群众”,而不“依靠群众”,是不完整的、不全面的群众路线,容易出现“政府干着、群众看着,政府很努力、群众不买账”的问题。

“枫桥经验”来源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发动和依靠群众”是“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枫桥经验”在强调和坚持“为了群众”的同时又“依靠群众”。打造共治共建共享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需要焕发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升的热情和自觉,发挥人民群众在基层治理中自治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根本出发点的同时,重新发扬了党的群众路线的基本方法,是党的群众路线在社会治理中的具体体现和实现形式。

(二)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创新基层善治路径的经验

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是半个世纪以来“枫桥经验”得以不断传承的精髓。“枫桥经验”是在解决社会矛盾过程中创造的,产生之初主要依靠思想政治工作结合民间自治传统来解决基层矛盾纠纷。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国家治理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命題,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这要求我们必须探索更加有效的治理模式来适应现代化要求。“枫桥经验”顺应时代社会之变,顺应社情民情之变,向城镇社区治理延伸,从社会治安转向社会治理,从重管理轻服务转向服务与管理并重,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是基层实现善治的路径的经验。

(三)新时代“枫桥经验”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防线

“枫桥经验”显著的特点是就地化解矛盾,实现捕人少、治安好。“枫桥经验”在几十年的发展中,总结并提出了一系列矛盾纠纷化解经验和机制,将矛盾和纠纷“抓早、抓小、抓苗头”,坚持预防在先、工作在前,努力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力争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增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我国社会矛盾纠纷的类型、特点发生了新的变化,社会矛盾纠纷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枫桥经验”在推动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就地化解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防线。

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八师石河子市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及成效

2018年11月,兵团召开关于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会议,会议要求:“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坚持和发展好符合新疆实际、具有兵团特色的“枫桥经验”,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不断增强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八师石河子市结合落实新疆工作总目标、履行兵团职责使命、强化维稳戍边看家本领等工作,发挥 “枫桥经验”在师市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思路新举措。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精准抓建基层的职责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明确要求:“完善党委领导、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政治优势。从2018年开始,八师石河子市开展“五长”抓建活动,全面摸排梳理了44个基层基础薄弱、矛盾纠纷突出、社情民情复杂的典型基层单位,由师市党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公、检、法、司、信访“五长”,各团场、街道、镇党委书记、分管政法工作领导挂钩驻点。从抓建活动开展以来,八师基层社会治理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师市党委书记抓建的149团17连化解各类矛盾纠纷9件,未发生上访事件,继续保持了“零发案”创建连队;师市政法委书记指导北子午路派出所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76起,调处成功率96%,派出所纠纷矛盾不上交的做法,有利于实现“案发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其他部门、街道和团场抓建领导都能结合挂勾驻点基层单位实际,因地制宜地积极推动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了赴兵团、赴京上访实现“零上访”“零控制”目标。

(二)基层党组织充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基层党组织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神经末梢,是基层治理的“领头雁”。在师、团(街道)、连(社区、村)各级党组织的引领下,社区(村、连)积极整合辖区内社会资源,形成了辖区内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居民参与共治共建的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维护社会稳定的“双联户”“三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巡逻队、公益法律服务队、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党员“双报到”志愿服务队、居民(村、连)议事协商会和居民代表大会等社会自治服务组织和机制,积极倡导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充分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深入推进基层民主自治。

(三)实现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全覆盖

八师石河子市在社区、连队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设立人民调解组织,构建了街道(团场)、社区(连)、调解小组“三级网络”,形成了以街道(团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引领,基层人民调委会为主体,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委会为两翼,纠纷信息员为触角的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的新时期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目前,师市有人民调解委员会452个,人民调解员1638人。建有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21个。2019年共调处纠纷2812件,实现了“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师市”。

(四)推动落实“三治融合”的治理措施

师市以社区、连队为依托,采取普法依法治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方式,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兵团精神和文化为导向,逐步落实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治理措施,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一是充分发挥石河子市民公约、社区公约、兵团精神等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自治作用。二是发挥法治保障作用。目前师市已建成3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9个团场(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433个连队(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努力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三是充分发挥德治引领作用,以军垦文化为底蕴,发扬兵团精神,组织开展了“文明家庭”“文明楼栋”“文明个人”“我推荐、我评议最美石河子人”、善行义举“四德榜”等活动,营造社会崇德向善的良好氛围,不断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八师石河子市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治理主体单一,多元治理受限制

党在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目前,师市已经形成了党建引领、政府主导,街道、社区、连队牵头组织本辖区驻区单位和居民形成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但是基层治理主体仍然以政府为主,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尚未融入治理格局中,没有实现多元协同治理,突出表现在基层治理中社会组织参与动力不足、公众参与积极性不高,参与社区治理的大多是退休人员,有相当一部分是“被动式”参与。

(二)部门联动不够,治理合力效果不佳

主要表现在:一是横向联动不够,机关部门之间、社区之间在矛盾调处、信息整合、资源共享等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各自为政、相互推诿的现象,特别是矛盾纠纷化解往往都是“单打独斗”。二是少数部门遇到矛盾纠纷绕着走,主动担责和协同配合不够,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载体是社区,一些兵团历史遗留问题、老旧小区拆迁改造等问题非社区一己之力能够解决,影响基层治理效果。

(三)社区行政化严重,基层治理水平不高

由于目前事业单位改革尚未开始,石河子市社区存在多头管理,行政化、机关化倾向严重,职能部门通过“漏斗效应”将大量事务“漏”到街道社区,导致社区“原来是个筐、现在是个缸”,行政负担越来越重,没有足夠的精力去抓服务、抓治理,一些群众家门口的矛盾纠纷得不到及时有效地解决,导致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不高,出现“政府很努力、群众不满意”的尴尬局面。

(四)创新方法不多,基层治理模式有待挖掘

近些年来,各地区因地制宜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治理模式,如撤销街道、扩大社区规模的“铜陵模式”、政府行政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的“太仓模式”等。师市在基层社会治理上创新不足,网络科学技术运用尚未普及,在提升治理效能、改善民生的办法还不多,已有的治理模式有待挖掘。

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八师石河子市基层社会治理的建议

(一)转变基层治理理念

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构筑好基层“桥头堡”,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群众自治良性互动。树立“引领”理念,推动基层党建从带动不强向深入引领转变,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努力解决基层“力量散”“管理乱”以及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等问题。树立“参与”理念,把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结合起来,推动基层群众从徘徊观望向共建参与转变,以共同参与社会治理达到共建共享的目的。树立“服务”理念,推动治理主体从管控打防到精细服务转变,治理思路从“要把群众管理好”转变为“要为群众服务好”,将矛盾纠纷化解和社会风险防控从“问题出现怎么办”转变为“群众有哪些多元需求,可能会出现什么问题”来实施摸排、预防、化解等工作。[3]

(二)强化基层党建引领作用

1.要以街道社区、团场连队基层党组织为圆心,组织驻区半径内单位和居民,充分发挥党员“双报到”“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以点带面,建立“党群共建、大事共议、平安共管、环境共治、服务共享、文明共创”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形成基层社会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平安建设新格局,带动各单位和群众由“站着看”向“跟着干”转变。

2.完善街道党工委对辖区治理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构建师市、街道、社区党组织三级上下贯通,社区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多方联动的基层党建工作体系,形成基层治理合力,同时还要建立“街道吹哨、部门报到”服务群众的响应机制,推进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双报到”“民族团结一家亲”制度化、常态化,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和党员带头模范作用。

3.建立“1+3+N”的小区自治管理模式。在已成立党支部、党小组的小区逐步探索“1+3+N”的小区自治管理模式。即在社区党组织引领下,小区党支部或党小组、小区物业、小区业委会共同参与,辖区居民需要解决的事项涉及到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加入,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三)推进基层“网格化”管理

1.通过整合12345市民服务热线,建立“一台、一网、一号”的网格化监督指挥平台和网格化综合监督体系,全面打通发现问题、响应群众诉求的工作渠道,进一步推动基层社区治理向精治、法治、共治转变,切实解决好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2.推进“互联网+网格化”,推动信息技术应用与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师市已经建立起了“十户长”“楼栋长”“三老”看家护院队等网格化队伍,通过网格员辖区巡查、发现和广大群众主动“找茬”,通过随手一拍,把问题上传到社会治理平台上,由网格员现场处理,最大限度地加快 “问题反映-解决-反馈”的速度,缩短服务群众的距离、优化基层治理效能。

(四)挖掘、推广基层治理模式

师市在基层社会治理上已经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在矛盾纠纷化解上形成了由政法委、司法局、信访局、民政局、公安局等部门组成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在社区治理上 13社区和北子午路派出所的信息资源共享共治经验、147团社区和派出所共同探索出的积分管理制,这些都需要认真总结、系统集成,借鉴内地省市经验,不断完善提升,打造样板模式进行推广,形成具有兵团特色、师市特色的治理模式。

参考文献:

[1] 刘树新.新时代“枫桥经验”基本内涵研究[J].社会治理,2018(4):61-63.

[2] 左文君,张竞匀.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新时代“枫桥经验”解析[J].长江论坛,2019(5):83-89.

[3] 陆军.加强新形势下基层社会治理的思考[J].共产党人,2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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