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及分散决策下O2O 电子产品回收及定价决策研究
2020-09-15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重庆401520
舒 秘 (重庆师范大学 涉外商贸学院,重庆 401520)
SHU Mi (Foreign Trade & Business College of Chongqing Normal University, Chongqing 401520, China)
0 引 言
在我国经济发展转向创新驱动的背景下,2016 年,商务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明确指出:我国将推动和引导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创新,探索“互联网+回收”的新模式。随后几年,“互联网+回收”模式创新步伐加快,2018 年6 月,商务部在《中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报告(2018)》中提出,“基于O2O 的基本思路,以‘线上评估支付,线下回收制造’构建电子产品回收模式,越来越受到回收行业重视并运用于实践。”例如,如Apple、Canon 等电子产品生产商纷纷自建在线回收系统,线上通过官网完成回收估价,线下提供上门取货或者售后服务网点收货的O2O 回收服务。又如,国美、苏宁等电子产品销售企业也依托国美管家、苏宁易购等互联网+服务平台开展O2O 回收服务。
2019 年6 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提出“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管理经验吸纳与固化,鼓励生产者开展生态设计、建立回收体系,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根据苹果公司2016 年4 月15 日发布的年度环境报告显示,从废旧的产品中回收了大于60 万英磅的钢、铝等金属用于新产品再制造,这在节约资源、达到可持续发展目的的同时也为苹果公司节省了近4 000 万美元的生产成本。因此,构建回收渠道,回收利用废旧产品已经成为了电子产品生产商解决成本、环境优化问题的理性选择。
目前,电子产品生产商的再制造回收渠道选择的研究主要围绕传统回收渠道展开的,缺乏对O2O 回收模式的研究。但现实中,传统的回收渠道因存在信息沟通不通畅、回收地域限制、回收渠道不规范等回收瓶颈而发展缓慢,O2O 回收模式通过利用互联网的双向性,能很好地突破这些回收瓶颈,将得到极大程度的发展。现阶段,电子产品生产商需要考虑如何构建合适的O2O 回收渠道、制定合理的闭环供应链定价策略,以实现回收效益最大化。
近年来,国内外研究界也逐渐掀起了O2O 回收的研究热潮。针对O2O 回收模式的研究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影响“互联网+回收”意愿的相关因素进行分析,王昶等[1]从实证角度研究了消费者参与“互联网+回收”意愿的影响因素,发现感知有用性、感知收益和主观规范都对消费者参与意愿有正向影响;李春发等[2]探讨网络口碑对消费者参与“互联网+”废旧手机回收意愿的影响因素。二是对“互联网+回收”模式的类型和特点进行的研究,刘永清[3]运用针对消费者这一回收主体,为废旧家电回收处理商设计了网络营销策略;李春发等[4]绘制了WEEE 网络回收处理运作系统的利益相关者图谱,分析各利益主体在系统中承担的责任和利益要求;魏洁[5]根据不同利益主导体构建了“互联网+资源回收”的回收模型;计春阳等[6]提出了环保产业O2O 平台服务模式和基于移动App 的O2O 回收服务模式;苏威等[7]和Wang 等[8]进一步讨论了几种典型的“互联网+回收”模式,详细分析了其盈利途径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李增禄等[9]研究了O2O 在线回收企业再售策略选择问题。
O2O 回收模式下,越来越多的线上回收平台不仅扮演着回收商的角色,搭建了线上评估及支付系统,保障废旧产品的高效回收;同时还扮演零售商角色,将由质检团队筛选出其中适合再次销售的电子产品,以二手产品形式在平台上进行再售。O2O回收模式下的回收再售产品对新制造产品的销售势必产生影响。此情况下,供应链主体应如何进行回收及定价决策是本文研究的主要问题。本文基于零售商负责回收的O2O 回收模式,建立了集中及分散决策下的回收及定价策略模型,给出最优决策,对比分析了集中及分散决策下的回收率、销售价及利润的情况。
1 问题描述
考虑由制造商、零售商和消费者构成的的供应链系统。制造商负责利用新材料和回收的废旧材料进行产品制造,新旧材料制造的产品无差异。零售商一方面负责传统的产品销售,另一方面依托自建的互联网平台开展O2O 回收服务,回收来的部分废旧产品直接作为二手产品在平台进行销售,部分交付给制造商拆解为废旧材料用于产品制造(如图1 所示)。
图1 零售商负责回收的电子产品O2O 回收模型
1.1 符号说明
cm表示利用新材料生产一单位产品的成本。cr表示利用回收材料生产一单位产品的成本,故Δ=cm-cr>0 表示再制造节约的成本。制造商生产单位产品的平均成本则为c=cm-τΔ。其中τ 表示废品回收率,τ∈[0,1 ]。零售商利用O2O 平台从事废旧产品回收,回收的废旧产品转移给制造商的支付价格为b。为避免制造商无利可图,要求Δ≥b。
1.2 模型假设
假设一:在O2O 在线回收模型中消费者购买新产品所获得的净效用为V-pm;消费者从在线回收平台购买再售产品所获得的净效用为σV-pr,其中σ∈[0,1 ]表示再售产品相对制造商新产品的差异,这是由于再售产品的质量、售后问题带来的定价劣势。消费者会自行选择使他们效用最大化的产品max[V-pm, σV-pr],此处借鉴新产品销售时,直销模式分享传统市场情形的模型[10]。此时,制造商与O2O 在线回收企业需求函数分别为
假设二:零售商作为回收方时的回收努力成本由I=kτ2表示,其中k为投资成本系数,I为回收努力成本,现实中,可以理解为其为了回收产品进行的营销以及多种物流成本。I'(τ )>0,I''(τ )>0 表明随着回收比例的增加,回收努力成本增加而且增加的速度加快,所以过分的追求高回收比例是不经济的。k>Δ2/4 (1- σ )表示进行回收的成本不是很低,现实中进行回收往往要花费大量成本,这与现实是相符合的[11]。
假设三:由于回收方支付给消费者的费用并不影响模型分析结果,本文建模时假设其为零[12]。
假设四:分散决策下,制造商作为领导者,零售商作为追随者,在Stackelberg 博弈决策的框架下进行博弈。
2 模型建立
2.1 O2O 回收集中决策模型
在集中式回收模式下,制造商和零售商将以供应链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进行销售定价和回收比例决策。
2.2 O2O 回收分散决策模型
在此模式下,零售商负责新产品的销售,负责废旧产品的回收,然后将部分回收品以二手产品进行销售,部分回收品交付制造商进行再生产。决策顺序为制造商制定批发价格,然后由零售商选择零售价格、二手产品回收价和回收比例。
通过逆向归纳法求解,零售商的利润决策模型为:
将ω 代入,得到最优决策:
此时,制造商和零售商利润分别为:
3 不同回收渠道的比较分析
命题1:不同决策模式下,回收率的大小关系如下:τO>τS
该命题说明,O2O 回收模式下,当存在回收再售以及回收再制造两种行为时,决策者从供应链整体角度出发进行决策,能够使得废旧产品回收率更大,能够促进资源的回收再利用,提高供应链整体效益。
该命题说明,在面对O2O 平台的二手商品竞争时,如果制造商和零售商能够以供应链的长远发展为目标来进行决策,制造商生产的新制造产品价格会比以各自利益最大化来进行分散决策时更高。此情况下,制造商和零售商长期稳定的合作是有利于供应链上产品价格的提升的,是供应链发展的方向。
命题3:不同决策模式下,O2O 平台回收再售的二手商品价格的大小关系如下:
该命题说明,O2O 回收模式下,对于零售商而言,集中决策也是有利的,此时,回收再售的二手产品价格更高,回收平台能获得更好的收益。同时,由于此时新产品的价格也较高,零售商有意愿进行合作。
4 算例分析
本部分分析了不同决策方式下,基于零售商O2O 回收的供应链模型中新产品价格以及整个供应链利润的情况。
图2 集中和分散决策下制造商产品的价格比较
图3 集中和分散决策下供应链利润比较
首先,图2 证明了O2O 回收模式下,无论新产品和回收再售的二手产品的差异性如何,制造商产品价格在集中决策模式下始终高于分散决策,集中决策更有利供应链产品价格的提升。此外,从图2 中还可以看出在集中决策模式下随着σ 增大,新产品价格整体是上升的趋势,而在分散决策模式下,新产品价格整体是下降的趋势,在消费者心中,新产品和二手再售产品的差异性越小越需要供应链上的合作,进而才能保持新产品的价格。
其次,图3 说明了在集中决策模式下供应链整体利润高于分散模式下的制造商和零售商的利润之和,并且随着回收再售的二手产品相对于新产品差异变小而变少,对供应链整体而言,O2O 回收模式下,二手再售产品和新产品差异大时供应链效益最好。
5 结论和进一步研究方向
本文在考虑零售商负责回收,回收回来的产品部分再售、部分再制造的O2O 回收模式下,建立了集中及分散决策下的供应链决策模型,得出回收率、新产品价格、二手再售产品价格以及供应链各主体的利润。对比分析了不同决策模式下的回收率和产品价格,然后通过算例分析了供应链整体利润的情况,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 集中决策模式下的回收率、新产品价格、二手再售产品价格、供应链整体利润均大于分散决策下的对应值。(2) 随着回收再售的二手产品相对于新产品差异变小,供应链整体利润变少。
本文没有考虑第三方回收商O2O 回收模式,没有考虑渠道势力、制造商产能约束、幻想及社会效应影响下的O2O 回收决策问题,未来可以进一步深入研究这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