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临床护理干预对血透肾病患者中心静脉导管血栓以及纤维鞘形成的影响
2020-09-14鄢洁
鄢洁
【摘 要】目的:评价临床护理干预对血透肾病患者中心静脉导管血栓以及纤维鞘形成的影响。方法:将本院2017年11月~2019年8月研究时间段内收治血液透析治疗肾病患者共90例纳为研究对象,开展回顾性护理研究。根据护理方案选择结果将患者分为对照组、研究组,组内样本量均为45例。血液透析治疗期间对照组接受基础护理,研究组接受护理干预。对比患者护理期间中心静脉导管血栓、纤维鞘发生率差异及护理满意度情况。结果:护理期间,研究组中心静脉导管血栓及纤维鞘一次、二次发生率均明显低于对照组,且研究组护理满意度提升明显,P<0.05。结论:临床护理干预的实施,可有效降低血透肾病患者中心静脉导管血栓、纤维鞘形成风险,提升血液透析治疗安全性,护理效果显著。
【关键词】临床护理干预;血透;肾病;中心静脉导管血栓;纤维鞘
血液透析治疗是肾病患者临床常用治疗手段,可通过血液体外循环、过滤,借助机械手段,实现肾脏功能代偿,清除血液内有毒物质,改善其基础健康质量,临床效果显著,但在实际治疗期间,患者需長期接受血液透析治疗,以维持治疗效果,这就使得患者中心静脉导管血栓、纤维鞘风险增加,影响血液透析治疗安全性。因此,为评价临床护理干预对血透肾病患者中心静脉导管血栓以及纤维鞘形成的影响,特开展本次回顾性研究,现将研究结果详述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将本院2017年11月~2019年8月研究时间段内收治血液透析治疗肾病患者共90例纳为研究对象,开展回顾性护理研究。根据护理方案选择结果将患者分为对照组、研究组,组内样本量均为45例。
对照组,男24例,女21例,年龄最大者64岁,年龄最小者27岁,平均年龄(45.52±6.41)岁;研究组,男25例,女20例,年龄最大者65岁,年龄最小者25岁,平均年龄(45.08±6.29)岁。
纳入标准:患者入院经实验室检验后,均符合自身肾脏疾病临床诊断标准,且具备血液透析治疗指征;患者均在悉知护理方案差异后自愿参与本次研究。排除标准:排除合并血液透析治疗禁忌症及TCC置管禁忌症者。
1.2 方法
患者血液透析治疗前均须在无菌手术室内,由医护人员严格依据TCC置管操作规范进行置管操作,置管成功后按需开展血液透析治疗。
血液透析治疗期间对照组接受基础护理,即在血液透析治疗期间连接导管、仪器参数设置调整、患者体征监测等护理操作。
研究组接受护理干预:(1)中心静脉导管血栓护理干预:治疗期间需严格按照无菌操作要求进行导管连接、封管等治疗操作,透析治疗结束后需先取10ml生理盐水进行冲管操作,确保管腔内无残留血液后进行肝素封管,避免血液留置增加血栓形成风险。一旦发现患者中心静脉导管内存在血栓则需及时开展溶栓治疗,消除血栓,避免血栓经导管进入血管,引发栓塞并发症。(2)纤维鞘护理干预:置管后需在血透治疗开展前,针对患者开展纤维鞘健康教育活动,需使其通过健康知识学习,了解纤维鞘形成风险性,积极配合护理,并需在治疗期间指导患者进行置管后自护,避免置管后静脉感染的发生,形成纤维鞘,影响后续血透治疗,若患者纤维鞘情况严重,则需根据患者治疗需求进行造瘘处理,维持后续血透治疗开展[1-2]。
1.3 观察指标
对比患者护理期间中心静脉导管血栓、纤维鞘发生率差异及护理满意度情况。
1.4 统计学方法
研究所得数据均采用SPSS22.0统计学软件处理分析,组间对比结果差异显著P<0.05时,则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中心静脉导管血栓、纤维鞘发生率对比
护理期间,研究组中心静脉导管血栓及纤维鞘一次、二次发生率均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见表1。
2.2 护理满意度对比
研究组护理满意度提升明显,P<0.05。见表2。
3 讨论
研究结果表明:护理期间,研究组中心静脉导管血栓及纤维鞘一次、二次发生率均明显低于对照组,且研究组护理满意度提升明显,P<0.05。分析原因:临床护理干预的实施,可通过对患者血液透析治疗期间置管、导管护理质量的有效提升,从而实现对患者置管后血栓形成风险的有效降低,并积极借助健康教育手段,提升患者自护能力,降低置管后感染风险,进而实现对纤维鞘的有效预防,提升患者治疗安全性。维护血液透析治疗持续性[3]。
综上所述,临床护理干预的实施,可有效降低血透肾病患者中心静脉导管血栓、纤维鞘形成风险,提升血液透析治疗安全性,护理效果显著。
参考文献
杨金莲.护理干预在肾病血液透析患者中心静脉导管血栓及纤维鞘形成中的应用[J].临床医药文献电子杂志,2018,5(95):135-136.
余敏.个性化护理干预对维持性血液透析患者中心静脉导管血栓及纤维鞘形成的影响[J].齐鲁护理杂志,2018,24(11):53-55.
康冬梅.临床护理干预对肾病患者行血液透析时其中心静脉导管血栓、纤维鞘形成的影响[J].血栓与止血学,2018,24(4):707-708,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