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论指导下的英语文学作品翻译探究
2020-09-13田文文
田文文
摘要:以目的论为指导的文学作品翻译则是把目的作为翻译过程的最高法则和出发点,结合英、汉两种语言文化的特点和差异,充分发挥译者的主体性和创造性,平等地转达文学作品的内涵和意义,在翻译过程中无需对原文过于严格忠实。鉴于此,本文对目的论指导下的英语文学作品翻译进行了分析,以供参考。
关键词:目的论指导下;英语文学;作品翻译
引言
文学作品是文化的代表和凝聚,译者应当在目的论的指导下,在尊重作者原意、忠实于原文的基础上,灵活运用翻译方法和策略,使译文符合目的语读者的交际、表达习惯,准确、连贯、流畅地实现两种语言的转换和文化的交融,从而达到交际的目的。
1翻译目的论
诞生于 20 世纪 70 年代的翻译目的论是德国功能派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功能派理论出现之前,翻译研究一直以对等理论为依据,但研究中学者们发现对等理论在翻译实践中存在很大局限性,在这种情况下,功能主义目的论的出现为翻译领域打开了一扇亮窗。“目的”一词源于希腊语的“Skopos”,表示目标、目的。目的论里的“目的”指的是翻译或翻译行为的目的。目的论所主张的不是语言学理论所倡导的等值概念,而是将目的概念应用于翻译实践的理论,即翻译所要达到的目的。翻译过程并非单纯的语言层面的转换行为,目的论认为,翻译目的决定翻译过程中方法和策略的选择,目的论的出现使翻译研究的方向和重点发生了转变,使翻译研究摆脱了语言学层面分析的桎梏。目的论的发展经历了几个重要阶段。凯瑟琳娜·赖斯(Katharina Reiss)是第一个在翻译批评领域提出功能概念的学者,她从译文功能的角度来解读翻译,提出了文本类型理论。赖斯的理论虽然是以传统的语言学等值理论为基础,但她发现“完全对等”的原则并不适用所有的情况,译文的功能才是影响翻译的重要因素。因为翻译过程中有时译文要实现的目的与原文的目的并不一致, 这种情况下原文并不完全是翻译的首要因素,还必须考虑译文的功能。赖斯认为不同类型文本对应不同的翻译策略,这有助于译者对翻译方法和策略的选择。
2翻译目的论原则
2.1目的原则
费米尔认为每一个文本的产生都是有其目的的,翻译应该满足文本的目的,特别是满足译文读者的阅读目的。这一原则对标识语翻译尤其适用。每一个标识语都是有其阅读目的的,他的目的是使读者按照提示或要求去做而不是娱乐或随便读读。因此翻译的过程必须始终牢记这个原则,看看译文能否达到这个目的,如果只是讲究译文的遣词造句而丢掉了最重要的翻译目的则本末倒置,失去了翻译的意义。
2.2忠实原则
目的论中的忠实原则是指译文要忠实于原文的创作意义和目的,力求与原文的表达意义和目的的对等,不拘泥于表面意思的对等,使译文尽可能符合读者的思维习惯以便于理解,从而达到与阅读原文一样的目的,理解作者真正要表达的观点。
3翻译目的论在英语文学作品翻译中的体现
3.1目的原则
目的原则认为,在翻译过程中译者应当在考虑读者的社会文化背景的前提下,明确译文的基本目的,尤其是交际目的,并以此确定翻译方法和策略,使译文的遣词造句更準确、更符合目的语语言习惯和文化环境。
例 1:Shes too low for a high praise, too brown for a fair praise, and too little for a great praise.(William Shakespeare: Much Ado About Nothing)
[译文] 她太矮,经不起高度的赞扬;皮肤太黝黑,经不起说她白皙的赞扬;个子太瘦小,经不起高大的赞扬。
[解析]“low”既表示“矮”也表示“地位低下”,说人身体矮用“short”,身材高用“tall”,这里故意用“high”和“low”这对反义词,形成对照。“fair”既表示“白皙”,也表示“公正”,这就形成了双关。从字面上看似乎是在谈“she”她的身材容貌问题,实际上是在说“she”的社会地位高低的问题。
3.2忠实原则
忠实原则要求译者在翻译过程中一定要尊重作者和原文的意思,准确无误地完成信息传递。但是忠实原文不等同于翻译时逐字逐句、亦步亦趋,应当揣摩体会作者的原意,用更优化读者更容易理解接受的方式把译文呈现出来,既忠实于原文又有效地实现了交际目的。
例 3:He came up to her, his red face, with its bloodshot eyes, thrust forward, and gripped her arms.She cried in fear of him, struggled to be free.(D.H.Lawrence: Sons and Lovers)
[译文] 他走上前去,眼睛充满血丝,满脸通红地凑到她面前,一把抓住她的胳膊。她吓得叫了起来,挣扎着想脱身。
[解析] 译文在用词、句式、顺序等方面都与英语原文一致,保留了原文的信息、形象以及生动性,并体现了原文的美学价值。
例 4:The business of her(Mrs Bernnets)life was to get her daughters married;its solace was visiting and news.(Jane Austen: Pride and Prejudice)
[译文] 她 (班纳特夫人) 生平的大事就是嫁女儿;她生平的安慰就是拜客访友和打听新闻。
[解析] 把“visiting”译为“拜客访友”,把“news”译为“打听消息”,与“solace”协调搭配,意义明确。
结束语
本文基于弗米尔的目的论,以目的语读者熟悉的语言和文化来传达源语的语言和文化,使译文更受目的语读者接受和理解,扫除翻译上的文化障碍,更好地传递民俗文化。
参考文献
[1]谢盟梦,李贞.从目的论视角看英语文学书名的翻译[J].考试周刊,2018(64):120.
[2]翟中伟.从目的论视角看英语文学书名的翻译[J].北方文学,2017(06):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