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参芪地黄汤、氯沙坦联合治疗早期糖尿病肾病患者实际临床效果
2020-09-13纪哲峰
纪哲峰
【摘 要】目的:讨论参芪地黄汤、氯沙坦联合治疗模式在早期糖尿病肾病临床治疗中的应用价值。方法 参照组采取氯沙坦疗法,观察组采取参芪地黄汤、氯沙坦联合治疗模式。结果 与参照组相比较,观察组的治疗有效性显著提升(P<0.05);观察组的肾功能指标水平显著低于参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参芪地黄汤、氯沙坦联合治疗模式在早期糖尿病肾病临床治疗中的应用价值较为理想,有利于保护患者的肾功能。
【关键词】 参芪地黄汤;氯沙坦;早期糖尿病肾病;治疗效果
Abstract Objective: To discuss the value of Shenqi Rehmannia decoction and losartan in the clinical treatment of early diabetic nephropathy. Methods The reference group was treated with losartan and the observation group was treated with Shenqi Dihuang decoction and losartan. Results Compared with the reference group, the therapeutic effectiveness of the observation group was significantly improved (P<0.05), and the renal function index level of the observation group was significantly lower than that of the reference group, and the difference was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 (P<0.05). Conclusion Shenqi Rehmannia decoction and losartan combined treatment model in the clinical treatment of early diabetic nephropathy is more ideal, it is beneficial to protect the renal function of patients.
keywords Shenqi Dihuang decoction; losartan; early diabetic nephropathy; therapeutic effect
糖尿病肾病属于相对常见的糖尿病慢性微血管并发症之一,病症的治疗过程具备漫长性的特征,对患者的脏器器官具有严重的危害性,损耗机体元气,其主要诱因包含饮食无节制、过度疲惫、情绪低沉等[1]。由于患者血液中的葡萄糖水平始终处于较高的水准,这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对血管壁造成损害作用,同时也将干扰基底膜、系膜等组织正常功能的运行进程,而肾小球属于毛细血管团,较之其他的组织细胞,肾小球的血管壁更容易发生破损情形,进而干扰肾小球的滤过功能,诱发肾脏功能障碍甚至是肾衰竭。本次研究将着重讨论参芪地黄汤、氯沙坦联合治疗模式在早期糖尿病肾病临床治疗中的应用价值,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7年8月至2019年9月,在我院接受诊治处理的早期糖尿病肾病患者100例作为研究对象,将全部入选患者通过数字随机表划分为两组。观察组病例共计50例,年龄范围为45岁到78岁,平均年龄为(63.21±3.22)岁,女性患者为22例,男性患者为28例,糖尿病肾病病程时间为3年到16年,平均病程时间为(7.89±1.12)年。参照组病例共计50例,年龄范围为45岁到77岁,平均年龄为(63.12±3.08)岁,女性患者为23例,男性患者为27例,糖尿病肾病病程时间为3年到15年,平均病程时间为(7.90±1.32)年.
1.2 方法
两组患者均给予常规的基础治疗,包含药物降糖、控制饮食等。参照组患者进行氯沙坦(杭州默沙东置药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0150420)治疗,口服,一次为50mg,一天1次。2个月为一个治疗周期。观察组采取参芪地黄汤、氯沙坦联合治疗模式,氯沙坦的应用方式与参照组一致。参芪地黄汤组方:山药30g、茯苓15g、黄芪30g、牡丹皮15g、党参15g、山茱萸10g、泽泻10g、生地黄15g。用水煎制后取药汁服用,分两次服用,分别为早晚。2个月为一个治疗周期。
1.3 观察指标
(1)对两组患者的治疗结果进行对比分析。治疗结果[2]:显效:接受治疗后,患者的临床相关表征彻底消退,24小时微量尿蛋白、24小时尿蛋白定量等肾功能相关指标水平表现为正常态;有效:接受治疗后,患者的临床相关表征具有明显的改善趋势,肾功能相关指标水平明显好转;无效:接受治疗后,患者的临床相关表征及肾功能相关指标水平无明显变化,甚至趋于严重化。
(2)比较分析治疗前后两组患者24小时微量尿蛋白、24小时尿蛋白定量等肾功能指标的变化情况。
(3)比较分析治疗前后两组患者血管内皮生长因子及转化生长因子β1水平的变化情况。
1.4 统计学处理
统计分析软件选用SPSS20.0,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结果数据的表现形式为;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结果数据的表现形式为率。P<0.05认定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
2 結果
2.1 两组患者的治疗结果对比
参照组与观察组患者的治疗有效性分别为76.00%、94.00%。对两组患者的治疗有效性进行组间对比,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P<0.05),与参照组相比较,观察组患者的治疗有效性显著提升(P<0.05)。如表1所示。
2.2 两组的肾功能指标对比
观察组与参照组患者治疗后的24小时微量尿蛋白水平、24小时尿蛋白定量对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与参照组患者治疗前的24小时微量尿蛋白水平、24小时尿蛋白定量指标差异不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如表2所示。
2.3 两组血管内皮生长因子及转化生长因子β1水平的变化情况对比
治疗后,两组患者的血管内皮生长因子及转化生长因子β1水平均呈现明显的下降趋势,且观察组患者的下降幅度更大(P<0.05)。如表3所示。
3 讨论
在临床治疗中,糖尿病为一种常见的疾病,近年来随着人们饮食习惯和生活习惯的变化,发病率逐年升高,糖尿病肾病为常见的并发症,主要的临床表现为肾功能不全、高血压及蛋白尿等。相关研究表明,糖尿病肾病可由多种因素造成,发病机制复杂,肾小球硬化或多系膜细胞增生均可导致糖尿病肾病。由于患者血液中的葡萄糖水平始终处于较高的水准,这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对血管壁造成损害作用,同时也将干扰基底膜、系膜等组织正常功能的运行进程,而肾小球属于毛细血管团,较之其他的组织细胞,肾小球的血管壁更容易发生破损情形,进而干扰肾小球的滤过功能,诱发肾脏功能障碍甚至是肾衰竭。血管紧张素受体阻滞剂类药物可阻断血管紧张素II介导的肾小球动脉收缩,缓解肾小球毛细血管的压力,阻断系膜巨分子的流入路径,从而改善系膜基质的扩张状态,降低尿蛋白,防止肾脏进一步恶化。氯沙坦是一种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能够有效扩张外周血管,同时能够在这一定程度上提升肾血流量,降低机体的蛋白尿排泄率。但单独应用氯沙坦治疗糖尿病肾病的临床疗效并不是十分理想,极易引发胃肠道不适等不良反应。在中医学观点中,糖尿病肾病归属于“虚劳”、“腰痛”、“水肿”等范围内,致病因素包含肾络瘀阻、肾气亏虚、脾肾亏虚、湿浊壅塞等,在治疗过程中应坚持“利湿通络、健脾补肾、祛瘀泄浊”的基本原则[3]。参芪地黄汤组方中包含山药、茯苓、黄芪、牡丹皮、党参、山茱萸、泽泻、生地黄等多味药材,其中山药具备补肺益脾、滋阴养肾、固精降糖的功效,且抗氧化效果显著;黄芪具备补气利水、健脾消肿的功效,同时能够有效调节机体的血糖水平,消除蛋白尿;茯苓、牡丹皮、泽泻等具备化湿利水等功效;党参具备补中益气的功效;山茱萸有助于调和阴阳、固精补肾、降糖护肾;生地黄具备滋阴生津的功效。上述药材协同作用,可起到益气补肾、化瘀活血、利湿养阴、健脾泄浊的治疗效果。本次研究发现,与参照组相比较,观察组的治疗有效性显著提升;观察组的肾功能指标水平显著低于参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两组患者的血管内皮生长因子及转化生长因子β1水平均呈现明显的下降趋势,且观察组患者的下降幅度更大。VEGF属于促血管形成因子,对内皮细胞的分裂进程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而且能够直接作用于血管内皮细胞,加速细胞的增殖进程,同时可在肾脏的足细胞内表达。若糖尿病肾病患者的VEGF水平过高,则将在一定程度上扩大患者血管的通透性,并对肾小球的滤过功能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进而诱发蛋白尿等症状。TGF-β1是一种致纤维化因子,通过自分泌及旁分泌反应,促使肾小球细胞趋于肥大化、肾小管上皮细胞逐渐转化成纤維细胞,并对肾脏造成严重的损害作用。
综上所述,参芪地黄汤、氯沙坦联合治疗模式在早期糖尿病肾病临床治疗中的应用价值较为理想,对患者临床表征的改善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保护患者的肾功能,同时能够阻断肾组织的纤维化进程,削弱微血管病变事件的发生率。
参考文献
王素利,丁凡,梁浩,等.参芪地黄汤联合氯沙坦治疗早期糖尿病肾病的临床疗效及对血清中CRP、TNF-α和IL-6水平的影响[J].世界中西医结合杂志,2019,14(2):264-267.
王碧波.参芪地黄汤联合氯沙坦治疗早期糖尿病肾病临床观察[J].光明中医,2019,34(16):2536-2537.
张英杰.参芪六味地黄汤联合厄贝沙坦氢氯噻嗪分散片治疗早期糖尿病肾病的临床研究[J].实用糖尿病杂志,2018,14(5):4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