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问题研究
2020-09-12刘子文
摘要:经济社会的逐步发展,使得地区和民族之间的人口流动愈加频繁。而随着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人口离开家乡进入城市工作和生活,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的问题日益凸显。对上海市Z区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行访谈调查分析,发现少数民族流动人群大多来自农村、山区和边疆,文化程度不高,受教育水平低,多从事劳动密集性的服务性职业,容易产生自卑心理,不积极参与城市生活。城市可以通过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群社团的方式,提高他们的思想意识和教育水平;为这一人群打通缴纳社保的途径,使他们没有后顾之忧;完善社区管理制度,让少数民族流动人群有融入城市意愿的同时也有融入的能力。
关键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
中图分类号:D6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CN61-1487-(2020)14-0028-03
一、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及城市融入的界定
(一)“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概念的界定
流動人口主要是指为了生活和工作等目的从原户籍所在地去往异地居住和生存的人群。流动人群离开原居住地的目的是多种多样的,具体包括经商、务工、求学、就业等。究其本质,无论是什么样的目的,流动人口的形成都离不开两个重要影响因素,原居住地的推力和流入地的拉力。原居住地由于生产水平较低生活条件较差,不能满足一部分人的内心需求,就会对这一部分人形成一个向外的推力,去激励这一部分人寻找具有更好的环境和条件的生存地。而流入地由于良好的经济环境和完善的基础设施吸引着外来人口来此进行工作和求学等活动,具有一定的拉力。基于原居住地推力和流入地拉力的逻辑,我们不难理清流动人口的流动方向。人口流动是人群由经济欠发达地区向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流动的一个过程。中国少数民族的分布模式是一种大杂居小聚居的分布模式,而且大多数少数民族是聚居在经济欠发达地区。诸如壮族、蒙古族、回族等少数民族多分布于广西、内蒙古、新疆、西藏、宁夏等省区的山林、高原、草原等陲边地区。政策的调整和技术的革新为少数民族人口流动提供了可能的条件。随着改革开放,政策因素的影响和交通条件的改善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人民走出原居住地来到经济发达的城市打工谋生。在这个背景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人群概念应运而生。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是指那些具有少数民族身份的人群为了更好的生活条件等因素离开原居住地去往相对发达地区求生的人群。少数民族人口流动和少数民族人口迁徙之间存在一定的区别的同时又具有一定的共性。从制度逻辑来讲,少数民族人口的户籍所在地没有发生变更。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仅是到另一地点暂时的居住,而户籍所在地还在原居住地。少数民族人口迁徙则是完成了户籍变更,将户籍迁入了流入地,从制度上成为了居住地的一员。但是从根本动因上讲,无论是少数民族人口流动还是少数民族人口迁徙都是对更优生活条件和生活质量的追求。本文讨论的主体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作为受中国社会政策和民族政策影响的特殊人群,是我国改革开放以后的产物,具有明显的中国民族特色和时代特色。
(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概念的界定
城市融入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概念,其脱胎于社会融入概念。而社会融入这一现象虽然被社会广发关注,但是到目前为止,学术界还没对其形成统一的认识。特别是在不同的学科的视角下社会融入的概念定义会有较大的差异。现在学术界对社会融入概念的定义主要有两个角度,一个是从社会参与视角下的反“社会排斥理论”角度进行定义,另一种则是从社会公平视角下“社会融合论”的视角进行界定。本文倾向于学者陈成文对于社会融入的界定,即在考虑主体社会行动的社会性、能动性和持续互动性的基础上,将社会融入定义为处于劣势地位的主体融入特定的群体过程中所进行的具有社会性质的持续的互动过程。城市融入作为社会融入的延伸在具有社会融入基本特性的同时也维持着自己的特殊性。城市融入是指城市外来的社会群体,在为了融入城市的生活的过程中与城市社会进行持续互动的一个过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进入城市以后,必然会为了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平等的享受作为城市一员所应该享受的权利,而调整自己的生活方式和观念心理。本文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城市融入分为几个角度来进行思考研究:经济角度的社会融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工资待遇是否平等、生活质量的改善和生活权益的保障。社会角度的社会融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社会管理是否科学、社会参与方式的多样和制度体系力量的保障是否完善。心理角度的社会融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是否能够树立主人翁意识,增加自己的心理认同感和归属感。少数民族流动人的城市融入是多方面的,不仅仅从经济上实现融入,更重要的是从制度和融入主体的心理上实现城市融入。
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的意义
(一)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的理论意义
少数民族的流动人员越来越成为城市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与服务现代化的中坚力量,其在城市发展中更好地融入社会有助于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进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问题的解决不仅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政策要求,更是妥善处理民族关系各民族携手共享小康的现实要求。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如何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科学地融入城市社会,可以拥有有保障的生活,享受良好教育以及医疗等。在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同时,也引起了学界深入思考和探讨。本文认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的研究与探讨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理论意义:
第一,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城市融入问题是一个横跨民族学、社会学和政治学等几大领域的跨学科研究。在研究过程中从社会学和行政学的视角出发,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主体进行研究,探讨对其进行引导管理的方法。有助于促进各个学科理论的交互,丰富各个学科理论的内涵。更易于面对现实对各个的理论进行检验和总结。
第二,从城市治理的角度,结合社会学与政治学的理论对少数民族的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进行探讨,可以为问题的解决提供新的视角与理论范式。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研究作为一种问题导向性研究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实问题,促进少数民族的流动人口更科学地融入社会。因此,丰富少数民族人口流动理论体系,助力于城市融入,缓解少数民族人口与城市原生居民的隔阂。在为城市融合提供理论支持和解决方案的同时,也为民族融合民族发展做出理论指导和借鉴。
(二)少數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的实践意义
促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的意义是多重的。从主体的角度来看,促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城市融入可以提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生活水平、知识文化水平和自我认同感,更好地凝聚主人翁意识。从城市建设的角度来看,新鲜血液的注入无疑会让城市更加具有活力。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为城市提供大量基础服务的同时也为城市管理治理制度的完善提供了强有力的驱动。从社会的角度来看,民族与民族之间的交流在促进本城市发展的同时,无疑也带动着其他民族地区的发展。因此,促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城市融入的驱动力量是多种多样的。首先,少数民族的流动人口大多来自发展较为落后的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促使他们从家乡走到了城市。大多数的民族流动人口没有较高的受教育水平。他们自身的条件使得他们在融入城市生活与城市人相比较时存在较大的落差,容易产生自卑心理,不积极进行城市参与。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问题的解决可以使民族流动人群更好地对待这种差异,积极改变自身条件状况,以一个更加积极的心态去融入城市生活。其次,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城市中大多从事的是为城市提供基础服务的劳动密集型工作。城市基础服务是城市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城市基础服务的丰富,才使得城市生活多姿多彩。以更好的政策支持可以促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消除自己的过客心理,树立主人翁意识,更加积极主动地融入城市建设城市。另一方面,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城市社区中生活,也为城市社区管理制度的创新提出了新的思考。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大多来自农村,带来了不同的生活方式与生活习惯,城市社区在进行管理时会面临许多新因素的挑战。但如果处理得当就能够促进对城市社区管理制度的创新,在民族流动人口融入社区生活的过程中,形成农村基层治理制度和城市社区治理制度的交汇与融合。
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困境原因探讨
(一)城市治理制度的困境
要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能够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最重要的是要使少数民族流动人群能够跟普通市民一样享受平等的待遇和权利。如果在一个城市中生活,却因为人群的不一样而受到不一样的对待,那要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科学地融入城市便是空谈。在访谈中作者了解到,在受访者认识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参加社会保障的人数并不多。就目前而言,我们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对少数民族的流动人群不存在排斥性。阻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参保的重要原因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职业限制,在人群中存在大量的个体户和自由职业者。他们大多打短工为生,这样的谋生方式使得他们没有办法进行社保金的缴纳。没有了社会保障的保护,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面临重大疾病等风险时缺乏抵御能力,也就减少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城市向心力。在现行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体制和城市社区少数民族人员管理体制中,主要是一种以公安系统为主,其他如劳动和卫生等部门为辅的管理方式。一位经营着面馆的受访者说,在他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与城市管理部门的主要接触就是办理证件和查证件。这种以管理为主要手段的治理方式固然能保证基层治安秩序,但也存在一定的弊端,比较缺少人情味,容易使人心产生隔阂。由此可见,对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就业市场的整合管理和就业制度的完善对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也是极为重要的一环。大部分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入城市的目的就是为了就业,如果不能实现很好的就业又何谈融入城市生活呢。要从制度上对企业等用人单位实现规范管理,不能在薪酬和待遇上存在歧视现象。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就业门槛应该与城市居民的一样,实现同台竞争,从而实现城市的现代化发展。要实现科学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就要直面城市治理制度在社会保障、流动人口管理和就业制度等方面的问题。
(二)少数民族流动人群较低的社会收入和职业的不稳定性
大多数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来自偏远的山区,受教育程度较低且没有一技之长,因此在城市中只能从事简单劳动,多为服务型职业。薪资水平较低,没有办法带给他们较为优渥的生活。甚至职业薪资的涨幅速度比物价水平的涨幅速度还要缓慢。这些职业受经济环境和经济形势的影响还比较大。制造业在市场需求大时会需要大量的流动劳动力,但是在经济萧条时期,则会对工厂工人进行裁减或者降低薪资。这时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职业和收入就会收到影响。服务业受大环境影响也比较严重,在经济大环境稳定上升时,服务业的需求很大,而当大环境萧条时,服务业的需求会锐减。同时,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有很大一部分人所从事的职业还具有不稳定性,比如月嫂、促销员等短工临时工。这样的工作往往让本就是外来者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感受到动荡,也就更不容易产生主人翁意识。面对这种低水平薪酬的职业,劳动主体还极易产生厌烦的心理,从而频繁更换职业,缺乏对一种职业的深耕。这样形成一种恶性循环,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一直在低位职业中游离。
(三)少数民族流动人群的不自信
在访谈当中,有受访者表示,有一些城市居民会因为生活习惯的不同而存在对他们的歧视。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进入城市生活以前,长期生活在较为贫困村寨,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跟城市市民存在较大的差异。首先,因为原本的生活理念和对事情的认知与城市居民有着一定差别,再加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受教育程度较低,因
此在城市进行工作和生活时难免会产生不自信的表现。其次,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法律意识较为淡薄,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没有意识也不会对自己的权益进行保护。再次,是因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观念的自我封闭,在面对城市融入时,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并不积极主动参与城市生活。在受访者中,有很大一部分人对于社区治理和参与都抱着一种无所谓的态度。他们普遍认为这跟自身关系不大,没有进行参与的必要。
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措施探讨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的问题是一个需要多方面共同解决的问题。从城市的角度来看,城市要为这一部分人群提供缴纳社保的途径,使他们没有后顾之忧。同时也要完善社区管理制度,真正地能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得到服务,树立主人翁意识,更加积极主动地进行社会融入。另一方面,从融入的主体来看,城市也应该引导少数民族流动人群主动进行融入。可以通过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群社团的方式,提高他们的思想意识和教育水平。让少数民族流动人群有融入城市意愿的同时也有融入的能力。这才是科学的解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问题的根本之策。
参考文献:
[1]刘传江.中国农民工市民化研究[J].理论月刊,2006(10).[2]陈云.城市少数民族的分化与整合[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06(5).
[3]黄匡时,嘎日达.西方社会融合概念探析及其启发[J].理论视野,2008(1).
[4]刘世定,邱泽奇“.内卷化”概念辨析[J].社会学研究,2004(5).[5]高向东,李芬.大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指标体
系构建研究[J].人口与社会,2018(4).
[6]悦中山,李树茁,费尔德曼.农民工社会融合的概念建构与实证分析[J].当代经济科学,2012(1).
[7]焦开山.中国少数民族人口的城镇化水平及其发展趋势[J].民族研究,2014(4).
[8]王正伟.做好新时期民族工作的纲领性文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J].求实,2014(20).
作者简介:刘子文(1997—),男,汉族,山东省潍坊市人,单位为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方向为边疆政治学。
(责任编辑:御夫)